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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張愛玲的垃圾

2005-07-27 14:50迴響:370點閱:23614

1

「妳和張愛玲的垃圾,會有什麼關係呢?」

想必所有看到這篇文章題目的讀者,都會有此疑惑。

是的,我必須說,我和張愛玲的垃圾沒有直接的關係。我不可能去掏張愛玲的垃圾﹔當然,也不可能去掏任何人的垃圾。這不是因為我的職業並非清潔工人,而是我從小受的教養--尊重他人的隱私。

每一個丟棄的垃圾,多少都有一些個人的隱私﹕賬單,收據,信件,札記,甚至日記和照片。它們既然被處理為一袋主人想要湮滅的垃圾,我們就必須尊重那袋(或那些袋)垃圾--一袋封閉的垃圾,當然也是絕對隱私的。

「既然這樣,妳和張愛玲的垃圾,怎麼可能有關係呢?」是的,我甚至必須說,我和張愛玲的垃圾,最好連間接的關係也沒有。然而事實卻非如此。

張愛玲已於今年九月八日大去。對於過往的事情,我不能用「我希望…」這樣的語句。我只能說,非常不幸,也非常遺憾,在錯綜複雜的因緣際會裡﹔在人生某個階段的特定時空裡,我間接的接觸到了張愛玲的垃圾--有人在遙遠的太平洋彼岸,要把張愛玲的垃圾丟給我。但是,我拒絕了。

現在回想整個事情的經過,我仍然非常為張愛玲感到悲哀。這件事不是一個單純的「張愛玲垃圾事件」,而是一件「文化界的垃圾事件」!

2

現在決定回顧這件垃圾事件的經過,我無意傷害或者指責任何人。我比較誠懇或甚至嚴肅的出發點是,媒體對作家私生活的尊重,以及作家與作家之間的彼此尊重。如果你喜歡一個作家,崇拜一個作家,欲見其人而不可得,竟至於去掏作家的垃圾,這絕不是尊重之道,而是一種羞辱。

作家的存在意義,最重要的是生產文字。透過文字,作家以他的智慧呈現不同的作品風格,架構,人物,感覺,對話,期待,想像…。作家的責任是以文字與世人相見,不是以臉孔與世人相親。在這一點上,張愛玲嚴守分際,善盡職責。現在有些作家喜歡以臉孔與世人相親﹔「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但是大部分文化界的人都知道,張愛玲並不喜歡以臉孔與世人相親,尤其自一九七二年幽居洛杉磯之後。

那麼,為什麼有人偏偏要去做張愛玲不喜歡的事呢?為什麼有人偏偏要去做傷害、羞辱張愛玲的事呢?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張愛玲從莊信正先生處獲知整個「垃圾事件」的處理經過後,曾在十二月下旬寄了一張聖誕卡給我。其中最重要的一句話是﹕

「感謝所有的一切。」

許多人批評張愛玲冷漠。冷漠無涉道德。但從張愛玲的這句話裡,我的感受是張愛玲並非冷漠,而是對某些人、某些事,不屑相與。

3

一九八八年九月一日,我抵達美國愛荷華,住進愛荷華大學學生宿舍「五月花」大廈的八樓。那一層樓在每年的八月到十二月,都提供給來自世界各地,參加愛荷華大學「國際寫作計畫」(International WritingProgram)的各國作家﹔每年大約三十多人。那一年應邀的華人作家,台灣地區是蕭颯與我,大陸地區是白樺與北島。

愛荷華是個大學城,人口不足五萬,很安靜,簡樸,美麗。五月花大廈面對愛荷華河,河岸遍植垂柳,秋天裡隨風搖曳,頗有詩畫之意。有位中國作家酷愛釣魚,常在凌晨去愛荷華河邊釣魚,天亮之前回到五月花,漁獲塞滿冰箱冷凍庫。按照美國法律,釣魚須有執照。這位到訪作家當然是沒有執照的。選在凌晨前去,一來不易被人發現,二來據說魚兒容易上鉤。作家對此不敢大肆張揚,以免招來國恥﹔但又頗為沾沾自喜,引為旅居愛荷華的一大收穫。關於觸犯美國法律,他的說詞是﹕「只要不被抓到就好﹔反正河裡那些魚,美國人是不吃的,釣也釣不完!」

「那個作家釣魚,和張愛玲的垃圾又有什麼關係呢?」

是的,釣魚和垃圾沒有關係。但是偷釣魚和偷別人的垃圾,都是觸犯美國法律的﹔而違法的兩個行為者,都是中國作家﹔一個寫詩,一個寫小說!

I WP的活動,包括參觀,訪問,座談,演講,旅遊。這些活動都不參加也沒關係--你儘管閉門寫作,沒有人怪你冷漠。那時我的工作是台灣C報的副刊主編,需和台北的辦公室常通電話或傳真。當年傳真機還不普遍,而兩地時差十多小時,晚上十一點多,蕭颯常陪我散步二十多分鐘,去城中心的影印店傳真稿件回台北。

十月中旬,我們開始出外旅遊,第一個去拜訪的是住在愛荷華鄰州-密蘇里州-聖鹿邑市的鹿橋先生。

鹿橋七0年代以《未央歌》馳名海內外,後來又以《人子》轟動一時。《未央歌》至今仍是台灣的大學生最喜歡讀的小說之一。如以階段性的熱潮而論,張愛玲孤島時期揚名上海灘,鹿橋七0年代在台灣文壇的聲望則超過張愛玲。一九七九年秋天,夏志清的《中國現代小說史》中文版在台灣出版後,張愛玲在台灣文壇的聲望已凌駕所有中國作家之上﹔因為夏志清寫〈魯迅〉(第二章)僅二十八頁,寫〈張愛玲〉(第十五章)的篇幅則多達四十二頁。

「那麼鹿橋與張愛玲的垃圾,又有什麼關係嗎?」

當然也是沒有的。

但是鹿橋與張愛玲,在創作的出發點上,曾經有非常特殊的關係﹕一九四0年,他們在《西風》雜誌三周年紀念徵文中同時列名﹕鹿橋名列第八,張愛玲名列第十三!當時鹿橋二十一歲(一九一九年生),就讀於雲南昆明西南聯大,得獎作品〈結婚第一年--我的妻子〉﹔張愛玲二十歲(一九二0年生),就讀香港大學,得獎作品〈我的天才夢〉。

依據一九四0年四月十六日《西風》副刊第二十期的「徵文揭曉啟事」,這項以「我的…」為主題的徵文,入選作者共有十名。參加徵文的稿件六百八十五篇,而作者的身分「有家庭主婦,男女學生,父親,妻子,舞女,軍人,妾,機關商店職員,官吏,學徒,銀行職員,大學教授,教員,失業者,新聞記者,病人,教員及慈善機關工作人員,流浪者,囚犯等﹔寄稿的地方本外埠、國內外各地皆有…」

編者在啟事中又說,他們評閱稿件,是以「內容、思想、選材、文字、筆調、表現力量、感想、條理、結構等條件為準則」﹔「自信確曾用著冷靜的頭腦、公正的態度、客觀的眼光,把投稿者每篇心血之作詳細閱讀過。」

這項徵文,原訂獎額十個。但「因精采文章實在太多」,《西風》決定另增三個「名譽獎」﹔張愛玲的〈天才夢〉,即是名譽獎的第三名。

我們如今不知《西風》當年徵文的評審是哪些文壇名士,但以得獎者後來的創作軌跡來看,得獎與否以及得獎名次的先後,與一個作者的終身成就絲毫無傷﹔但也可能絲毫無助。例如當時以〈斷了的絃琴-我的亡妻〉獲得第一名的水沫先生(上海人),現在有誰知道他呢?如果水沫是巴金或者柯靈或者錢鍾書的筆名,那當然另當別論﹔然而事實卻非如此。

4

一九九四年秋天,張愛玲獲得第十七屆「時報文學獎」的「特別成就獎」。十二月三日,她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發表得獎感言〈憶西風〉,猶耿耿於懷重提當年參加徵文比賽名列十三的往事﹕「十幾歲的人感情最劇烈,得獎這事成了一隻神經死了的蛀牙,所以現在得獎也一點感覺都沒有。隔了半個世紀還剝奪我應有的喜悅,難免怨憤。」不過她在最後一段又說﹕「五十年後,有關人物大概只有我還在,由得我一個人自說自話,片面之詞即使可信,也嫌小器,這些年了還記恨?」

然而張愛玲的這段「片面之詞」,並非「即使可信,也嫌小器,」而是不盡符合事實。如果她說的「有關人物」是指徵文主辦單位的主其事者(包括評審),或許「大概只有我還在」勉強接近事實﹔如果「有關人物」包括了在她之前的十二位得獎者,則「大概只有我還在」就離事實太遠。

張愛玲為文行事一向極為細膩,冷靜,她用了「大概」及「片面之詞」這樣的字眼,表示她對時隔五十多年的人事變遷,並無絕對肯定的答案。而人世幻變,事實亦非她所能料--何況已經與世隔絕,幽居二十二年?

例如名列第八的鹿橋先生,目前仍住在聖鹿邑市,身體還算健康。另一位南郭先生,也名列張愛玲之前(名譽獎第二名),尚在人世,只是並不健康。南郭本名林適存,比張愛玲大五歲(一九一五年生),中央軍校畢業,當時在貴州遵義從軍,得獎作品是〈黃昏的傳奇-我的第一篇小說〉。一九五四年南郭由香港到台灣後,主編過《作品》《幼獅文藝》等文學月刊,也主編《中華日報》副刊十二年,出版了二十六部散文及長短篇小說。聽說近年備受老人癡呆症困擾,返回大陸度殘生。至於其他的得獎者,或許有人還住在大陸,或者住在這世界的某一個角落,只是未以文字與我們相見,也就渺不可知其存亡。

我與蕭颯造訪聖鹿邑時,鹿橋剛從密蘇里州華盛頓大學退休,忙著整理從學校搬回家的大批書籍資料,準備分門別類捐贈各大學。鹿橋心胸開闊,一路往前,很少緬懷過去,和我們談的都是退休後計畫做的事和計畫寫的文章,特別是有關中國建築與文化的問題﹔沒有談到張愛玲,也沒有談到《西風》徵文的事。

十月底萬聖節前夕,蕭颯與我由聖鹿邑到了加州聖地牙哥。那時鄭樹森執教於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孤家寡人,沉迷書堆,蕭颯與我住在李黎家,他每天都抽空來聊天。鄭樹森精研文學經典,也好奇文人掌故,天南地北閑聊之中,我們也談到了大家都關心的張愛玲近況。不過我們所談亦多只是二手傳播,詳實待查。

鄭樹森居所與李黎家僅一街之隔。但李黎說,到她家做客的文友,無人能夠走進鄭樹森的大門,即使當時蕭颯與我熱切示意,他亦只是笑而不答。據李黎的非正式說法,鄭樹森藏書太多,客人進到他家也許無立足之地,或者客人也許會窺視他的藏書,使他坐立難安…。總之,鄭樹森給予我們的待客之道,規格與其他文友相同。李黎說﹕「鄭樹森沒有客廳,我家的客廳就是他的客廳。」我對鄭樹森說﹕「你的生活和張愛玲相比,有一部分已經很接近了。」他仍是笑而不答。

在聖地牙哥的第三天深夜,我接到報社董事長的電話,囑我半個月內必須回到台北,因為報紙十一月下旬要改版。台灣在一九八八年一月開放報禁,競爭激烈﹔十一月底改版,當然是為了次年更激烈的競爭。

5

回到台北兩天,我就接到D小姐從洛杉磯打來電話,問我是否已看過她寫的一篇有關張愛玲的文章?

原來我回到台北之前,她的稿子已寄至副刊辦公室。她亦打過電話來問是否發表,代理主編張大春決定把那包讓他覺得燙手的垃圾問題留給我﹔不過他把稿子帶回家看後,忘了帶回辦公室。

半個月之後,我才讀到D小姐的稿子。在那之前,D小姐已經又打過四五次電話。我讀過D小姐的一些小說,她是文壇新人,遠在美國,多次接到她的國際電話,使我很覺不安和愧疚(因為知道電話費很貴),但也感受到她的急切和焦慮。

看完D小姐的萬字稿,我長嘆一聲,悲憤莫名。簡單的說,D小姐要向張迷報告的,就是張愛玲的垃圾內容。如果以純粹的新聞角度而言,這可是一篇獨家報導啊!--你想想看,有誰見過張愛玲的垃圾呢?

一九四三年之後,要走進張愛玲的小說世界不是很困難﹔一九七二年之後,要走進張愛玲的生活世界,難如上青天。一九八八年,D小姐雖然未能如願「走進」張愛玲的生活世界,卻確實「靠近」了張愛玲--租住在張愛玲隔壁的房間。

D小姐的報導,大致是說,「在一次偶然的機緣裡」,她得到張愛玲的住址,寫了一封信去,「希望能採訪她」。類似的信件,到了張愛玲手裡就如落進太平洋。D小姐久候無回音,於是去張愛玲租住的公寓大樓,詢問管理員有關租屋之事﹔「而且指定住她隔壁」,以便伺機採訪。

等了半個多月,張愛玲房間隔壁的房子空了出來,D小姐就搬了進去。她的報導裡說,這幢公寓,「設備潔淨,房租昂貴,一個月三百八,押租五百塊,簽約需半年,另扣清潔費五十,住不滿半年押租不退。預定房間後,還得先繳銀行戶頭信用檢查費二十五塊,上述諸款一律收現金…」

D小姐在那裡住了一個月,常常耳貼牆壁,細聽張愛玲的動靜,聽到她「一天約看十二小時電視,聲音開得極響」。但真正見到張愛玲的機會則只有一次--張愛玲出來丟垃圾。

作家出門丟垃圾,當然不是合適的採訪時機。而且,「因為距離太遠」,D小姐「始終沒有看清她的眉眼」。

既然採訪張愛玲是那麼困難,採訪她的垃圾就相對的容易些。那天張愛玲丟了十多包垃圾,在她回房之後,D小姐當機立斷﹔「用一枝長枝菩提枝子把張愛玲的全部紙袋子勾了出來…」

D小姐以極大篇幅,鉅細靡遺紀錄她採訪到的垃圾內容。關於這一部分,D小姐已在一九八九年把這篇報導收進她自己的書中,無需在此贅述。接下來有若偵探小說情節的發展,才是本文的敘述重點。

6

拜讀了D小姐的文章後,我立即和住在紐約的莊信正先生連絡,告訴他我收到這份稿件的事。張愛玲從舊金山搬到洛杉磯,就是請莊信正託當地的朋友找房子,協助安頓之事,很得張愛玲的信任。

未料莊信正在電話那頭說,他已經知道D小姐住在張愛玲隔壁的事﹔「不過她們都已經搬走了!」

所謂「她們」,指的當然是張愛玲和D小姐。

原來D小姐「閱讀」了張愛玲的全部垃圾之後,難抑興奮之情,就給住在舊金山的C女士打電話,婉轉告知她接受台北U報副刊的委託,已經住進張愛玲隔壁房間,正在等待比較合適的機會,看看能否進入張愛玲的房間採訪。不過也許出於心虛,她略去了偷走張愛玲垃圾這段情節。

大部分的女人向人訴說秘密,都有某種心理動機。不過她們也沒忘記訴說的對象並非心理醫生(有守密之責),最後難免要以這句全球每天不知有多少人說的話作結﹕「我跟你說的這件事,你千萬不可以對別人說啊!」

D小姐自承愛拾張愛玲牙慧,但她到底不如張愛玲聰慧,所以也落入了一般凡俗女性的語言窼臼,說了那句「我跟你說你不要跟別人說」的話。

按照美國法律,偷竊或翻找他人垃圾,都涉及侵犯隱私權。D小姐住在美國多年,顯然明知不可而為之。相對之下,她向C女士要求「你不要跟人說」,豈不亦如過眼雲煙,倏乎即逝?

C女士接完D小姐電話,驚呼非同小可,立刻給住在紐約的H教授打電話。H教授一九六一年就在他的英文著作中以四十二頁的篇幅肯定張愛玲的文學地位,偶而也與張愛玲通信,一向極獲張愛玲敬重。

H教授接完C女士電話,也覺情勢危急,立刻打電話給同住紐約的莊信正﹔因為只有他知道張愛玲的電話號碼。

莊信正對我說,他總是每隔一段時間就給張愛玲打個電話,問候近況﹔「不過張愛玲是不大接電話的,十次電話大概有九次不接。 」

但是那次如有靈犀相通,他接完H教授電話,立即打電話到洛杉磯﹔「沒想到張愛玲一下子就接起了電話!」

莊信正在電話裡急切的告訴張愛玲﹕「現在妳隔壁住了一個D小姐,據說是台北U報委託的…。」

張愛玲立刻掛斷電話。

第二天,莊信正又打電話去, 但是沒人接。按照與張愛玲的交往慣例,沒人接電話並不表示她不在家。不過莊信正不放心,又給他住在洛杉磯的好友林式同打電話﹔這位好友接受莊信正之託,近十多年裡一直負責協助張愛玲的租屋及搬遷事宜。

林式同接到莊信正電話,很有默契的簡潔的答道﹕「沒問題,已經搬好了。」--一天的工夫!

再說D小姐,作為一個新聞工作者,竟沒發現她的採訪對象有了異動,不知道張愛玲已經搬走了。她仍然每天耳貼牆壁,卻聽不到一絲電視的聲音。起先她以為張愛玲病了,連電視也不看了。但是連著幾天沉寂無聲,她不免起了疑心﹔到管理員那兒詢問,才知張愛玲早已搬走了!

7

D小姐很快又從洛杉磯打電話來台北。那次電話反覆說了將近一個小時。我真是心疼。

D小姐似乎很肯定我會刊登那篇垃圾報導文學。她聽我說已看完稿子,立刻提到報酬的問題﹕除了稿費要特案辦理,她住張愛玲隔壁期間的一切押金,租金,電話費等等費用,亦要我們專案付酬。

「但是D小姐,我並沒有說我們要用妳的稿子啊。」

D小姐聽了似乎很吃驚﹕「啊,你們不用?」

她一定認為我的專業判斷有問題,不了解張愛玲的魅力--有誰寫過張愛玲的垃圾,你們竟然不用?

D小姐於是說了一些「讀者有知的權利」之類的新聞用語。我告訴她,決定這篇稿子的關鍵,不是讀者權利的問題,而是媒體道德的問題。

「妳知道張愛玲已經被妳嚇得搬走了嗎?」

她說,知道。

「妳知道張愛玲前幾年常常搬家,把《海上花》的英譯稿弄丟了嗎?」

她說,不知道。

「張愛玲已經快七十歲了,她身體不好,我們就讓她安靜的多活幾年吧。」我像是在哀求D小姐。

D小姐立刻振振有詞的說,問題就在張愛玲已經快七十歲了,才有這個垃圾事件的發生。

「是U報要我去做的,」她理直氣壯的說。

U報和C報,號稱台灣兩大報,一向競爭激烈。U報副刊主編W先生洞燭機先,向D小姐提出委託她去採訪張愛玲之事,一切費用由U報負擔。W先生為人溫雅,我相信他向D小姐提出的一定是設法訪問到張愛玲本人﹔自一九七一年張愛玲在舊金山接受水晶訪問的〈蟬--夜訪張愛玲〉在C報副刊發表後,就沒有任何一個媒體能再訪問到她。但我絕不相信W先生委託D小姐做的訪問工作,會包括「採訪張愛玲的垃圾」這個子題。

不過D小姐顯然沒有完成U報委託的工作。她在那裡住了一個月就自我洩密,驚走張愛玲。D小姐也許認為「走失了張愛玲」並非事不可為﹔還有「張愛玲的垃圾」可以報導啊!她把垃圾分門別類,一字一句細加分析,完成了那篇垃圾報導文學,火速把稿件影本寄給W先生。但W先生給她的答覆是﹕「我們要等張愛玲百年之後,才能發表妳這篇稿子。」--這是W先生的英明之處。他早已料到,已經神秘隱居十多年的張愛玲,如果有朝一日大去,必會掀起媒體競爭熱潮,U報屆時如果能刊出一篇張愛玲的訪問稿,勢必拔得頭籌。所以,即使D小姐真的訪問到張愛玲,W先生也不會立刻發表的。《紐約時報》有個訃文版,都是預做規劃,名人大去,次日見報,在報界早已建立權威聲望。W先生預做這樣的規劃,頗有《紐約時報》之風。問題是,《紐約時報》絕對不會在訃聞裡提及翻找名人垃圾的過程﹔就算真的有做,亦唯恐人知,決不會連翻找過程亦滴水不漏的寫進去。W先生當然也深知,如果立刻刊登那篇垃圾報導,對張愛玲及對U報形象的殺傷力。

所以D小姐就轉而把稿件寄給U報的敵手C報副刊。我雖然不若前輩W先生英明,至少理解媒體道德和做人的道德--我絕不做任何一件可能傷害張愛玲的事。

D小姐似乎不死心,在電話裡一再強調她翻找張愛玲的垃圾,是因為「這不是普通人的垃圾,這是張愛玲的垃圾啊!」

我還記得她另一句斬釘截鐵的話是﹕

「只有張愛玲,才值得我這樣做的!」

彷彿張愛玲的成就,必得通過垃圾事件的檢驗,才會益顯輝煌。

8

任何垃圾在成為垃圾之前,都曾有她的生命﹔每一種生命,都各有它的形貌和聲音。許多垃圾可以回收,甚至可以再生。D小姐如果耐心等待,等張愛玲大去之後再發表她的垃圾報導,也許會成為垃圾再生的佳作。遺憾的是,D小姐急於回收她的付出,急欲與張迷「分享」她的「收穫」,雖然被兩大報副刊婉拒刊登,仍然在張愛玲大去之前七年昭告天下!

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張愛玲去世後,我多次與莊信正先生通電話。獲得他的應允與鼓勵,才有勇氣寫出我與張愛玲的垃圾正面相見,但讓讀者錯肩而過的前後過程。在文化發展與新聞競爭的長路上,我寫的這篇憶往之作,當然也很快就會成為垃圾。垃圾曾經有它的生命流動過程,我只是在轉身的剎那,託借文字肉身,重現生命的聲音。

7200字

1995.10.24.完稿/11月香港《九十年代》月刊發表

後記﹕

一.張愛玲去世後,新聞熱潮果然持續不斷,各種道聽塗說紛紛現身。其中最為荒腔走板的是水晶一時不察,竟說《西風》徵文「得首獎的就是後來以寫《未央歌》《人子》成名的吳納孫(鹿橋)先生」。友人把相關報導寄到美國,鹿橋看了大驚﹕「言者無心,讀者卻難免有看熱鬧的心理。我十分覺得平白受了冤屈。」幾經思索,他寫成〈委屈、冤枉,追慰一代才女張愛玲-兼及往事、心事一籮筐〉一文,年底於「人間」副刊發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收入時報出版新書《市纏居》。讀者如能比照閱讀,必能領會鹿橋對張愛玲性格的觀察,及他對那篇得獎感言的絃外之音。最耐人尋味的是,他在那篇文章中說,張愛玲的小說「我至今一篇也尚未看過…」

二.二00五年九月八日是張愛玲去世十周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特為她出版《海上花》英譯版。一九八五年,張愛玲為了《海上花》譯稿遺失,曾向洛杉磯警方報案,然而始終下落不明。張愛玲去世之後,美國南加大教授張錯擬在該校成立「張愛玲文物特藏中心」,徵得張愛玲遺物所有人宋淇鄺文美夫婦同意,捐增兩箱張愛玲文稿給該校圖書館。該館中文部主任浦麗琳細加整理,發現其中有三部不同版本的《海上花》譯稿,但稿件陳舊,塗改甚多,可能是早期的初譯稿。哥大教授王德威,特把三部譯稿寄給香港中文大學翻譯研究中心的孔慧怡,請她修訂,潤飾﹔前後費時三年,始得重新編排出版。至於張愛玲費時十八年英譯的《海上花》定稿,似乎永遠行蹤成謎了。

三.世間事有行蹤成謎者,也常有意外之喜。二00五年七月,我正為這篇十年前的舊作進行訂正之際,在當期《印刻文學生活誌》「超新星」專輯的「十問九答」裡,看到作者林維寫著﹕「我家老太爺林適存是位老作家。」原來她是南郭的女兒!設法與她取得聯繫,才知道南郭因罹患老人癡呆症時常迷路,而家人忙於工作無暇照顧,一九九四年七月十日由她護送去武漢,託給叔叔照顧﹔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去世,享壽八十二歲。

林維在「超新星」專輯,除了「十問九答」,還發表了兩篇散文一篇小說。她的文字精巧靈動,觀察與想像力都有獨特角度,確是值得期待的新人。本文提到的《西風》徵文三位得獎者,俱已先後大去,在文學創作的路上,僅有南郭有女繼續前行。南郭地下有知,想必備感欣慰吧?

二00五.七.二十六增訂畢/8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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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7 14:50作者:季季分類:作家部落格迴響:370點閱:23614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我與張愛玲的垃圾

我不會,豬蹄膀我從來沒有懊悔之事。

有勞兄台多慮了,只有討愛尋歡的人生還有懊悔之說。

提刀任俠的晚年
,都是不會懊悔的。何況,只要幾分鐘,不耽誤讀書寫作,紅批經典之餘,喝綠豆湯時擦牙消遣。呵呵。有勞費神。多謝。

2009-05-11 13:54 豬蹄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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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點窺私癖,慚愧。多謝樓下提醒。

2009-05-11 11:44

回應: 我與張愛玲的垃圾

樓下這位為什么不好好寫作,在這兒看別人的是非恩怨吐糟自己糟蹋自己呢?
以後清醒過來會懊悔的。

2009-05-11 10:44

回應: 我與張愛玲的垃圾

戴文采為什麼不好好寫作,在這兒吐糟自己糟蹋自己呢?

以後清醒過來會懊悔的。

2009-05-11 10:23

回應: 我與張愛玲的垃圾

為防關門,留個地址

有仇報仇,盡管上門

http://space.sina.com.cn/odettez

2009-05-11 00:12 豬蹄膀

回應: 我與張愛玲的垃圾

喔,谢了。

只不知我是你妈,或你孩子的妈?

2009-05-11 00:05 戴女士

回應: 我與張愛玲的垃圾

戴女士,

無論如何,祝妳母親節快樂。

2009-05-10 23:20 theo

回應: 我與張愛玲的垃圾

一家報紙也不過就是一家賣報的商店,一個財團,何至於自認為是國家文壇?作家若自甘受瘧,認為那是文壇,絕對不可能是什麼好作家。抽空這個財團,轟然即毀滅。

2009-05-10 15:48 豬蹄膀

回應: 我與張愛玲的垃圾


亞弦很明顯,他和楊牧稱兄道弟,諾貝爾文學獎報導這樣占盡資源的事,卻從來不讓楊牧去做?鄭樹森既無國內學院資源,又缺乏文學才華。楊牧最有資格,可以帶動學院。而我們看見一個也帶領不進國際學術圈子,因為那個層次是亞弦擋著。一人攔殺一個層次,一個面向。亞弦攔殺學者,蘇偉貞攔殺才女,陳義芝攔殺才子,三個人三面為王。亞弦真的寫得好嗎?拿去中國和人比較看看吧,王蒙也靠權力。只有靠權力撐著,否則,秀陶也好過亞弦。蘇偉貞真的寫得好嗎?陳義芝真的寫得好嗎?平庸者得權必成小人。

如果楊牧的同學,我的學長___王必成,自己管理副刊?會是什麼樣?肯定乾淨慈悲得多,他是眾生,眾生自己覺得讀什麼受益,就刊登什麼,讀什麼看不懂,就不鼓勵什麼。文學本來就是非常眾生的。





2009-05-10 08:44 戴文采

回應: 我與張愛玲的垃圾

從公視討論區,到時報季季部落格,所有被點名婊子人格的文壇敗類排隊出列,得到一張名單____副刊,兩大報副刊。鏟除副刊,已經是國家的責任了。

2009-05-10 05:47 戴文采

回應: 我與張愛玲的垃圾

惡臭無比的餿水:這意象真太好了,正是我眼里的臺北文壇。

戴文菜或許沒有朋友,但戴文采卻有。我不是文壇之人,本不該議論這里的是非。但作為戴文采真正的朋友,且身上還有骨頭的,必須出來為她說話。“我只是說我希望真正關心戴文菜的朋友也能出面阻止她做這類的事情,到處毀謗謾罵扯謊,越過道德的邊境,走到豬的禁區,可是我相信戴文菜的朋友一定不會出面阻止她繼續留的---因為戴文菜妳沒有朋友。”巴士阿叔,這套說辭和你以歐羅肥名字正式寫給戴文采的信一樣傲慢而高高在上,你有什么資格這樣講話?

你說戴文采,“妳依然無法理解他人的痛苦,意識到自己以外竟然還有一個無邊無盡的世界,這個缺陷令人扼腕”但你可曾了解,或哪怕僅僅嘗試了解過,戴文采二十年因張愛玲事件所受的委屈侮辱與痛苦?不該有公平嗎?哪怕只讓她情緒舒解,心理安慰?

文壇復雜,我不愿妄論張愛玲事件誰對誰錯。不過以一個普通讀者的身份,我憑直覺嗅到季季這篇文章的氣味,倒是和最前幾頁幾位朋友相類。“纏繞了諸多的人事物之後,這篇文章不論是之前的文章或是重訂版,坦白說我只能看到文壇的一些恩怨,或者是您所認為應該有的正義伸張,而並不是更進一步的公民教育。”“這樣的文章,並不能在張愛玲女士的紀念中有任何意義,相反的,似乎更凸顯新聞傳播,像這樣的部落格的工具,並不能創造一個更穩定的多元,放下您心中的細節吧,這篇文章我只見您對一位當年的新進的錯更加大似韃伐。”看完戴文采的陳辭,去掉她發脾氣罵人的部分,也逐漸分析出個邏輯清晰的端倪:季季作為當年C報的副刊主編,寫此文的目的即是借機打壓U報。之前排鋪出愛荷華偷釣事件,渲染若干私人電話...那看似道德家的敘述中,我卻清楚看到一個為名為利踩壓競爭對手的偽君子,血淋淋地令人毛骨悚然。惡臭無比的餿水:這意象真太好了,正是我眼里的臺北文壇。

戴文菜或許沒有朋友,但戴文采卻有。我不是文壇之人,本不該議論這里的是非。但作為戴文采真正的朋友,且身上還有骨頭的,必須出來為她說話。“我只是說我希望真正關心戴文菜的朋友也能出面阻止她做這類的事情,到處毀謗謾罵扯謊,越過道德的邊境,走到豬的禁區,可是我相信戴文菜的朋友一定不會出面阻止她繼續留的---因為戴文菜妳沒有朋友。”巴士阿叔,這套說辭和你以歐羅肥名字正式寫給戴文采的信一樣傲慢而高高在上,你有什么資格這樣講話?

你說戴文采,“妳依然無法理解他人的痛苦,意識到自己以外竟然還有一個無邊無盡的世界,這個缺陷令人扼腕”但你可曾了解,或哪怕僅僅嘗試了解過,戴文采二十年因張愛玲事件所受的委屈侮辱與痛苦?不該有公平嗎?哪怕只讓她情緒舒解,心理安慰?

文壇復雜,我不愿妄論張愛玲事件誰對誰錯。不過以一個普通讀者的身份,我憑直覺嗅到季季這篇文章的氣味,倒是和最前幾頁幾位朋友相類。“纏繞了諸多的人事物之後,這篇文章不論是之前的文章或是重訂版,坦白說我只能看到文壇的一些恩怨,或者是您所認為應該有的正義伸張,而並不是更進一步的公民教育。”“這樣的文章,並不能在張愛玲女士的紀念中有任何意義,相反的,似乎更凸顯新聞傳播,像這樣的部落格的工具,並不能創造一個更穩定的多元,放下您心中的細節吧,這篇文章我只見您對一位當年的新進的錯更加大似韃伐。”看完戴文采的陳辭,去掉她發脾氣罵人的部分,也逐漸分析出個邏輯清晰的端倪:季季作為當年C報的副刊主編,寫此文的目的即是借機打壓U報。之前排鋪出愛荷華偷釣事件,渲染若干私人電話...那通篇看似道德家的敘述中,我卻更清晰看到一個為名為利踩壓競爭對手的偽君子,張牙舞爪如嗜血族類令人在暑熱天膽寒不已。

戴文采從張愛玲的垃圾中找材料寫報道,是否觸及法律道德,雙方各執一詞姑且不論。有幾件事倒是很容易證明:

一,當年痖弦蘇偉貞是否主動公開承認過,是自己讓戴文采去寫張愛玲的報導?哪怕是否說過一句,我們請她去采訪張愛玲,但并不知有垃圾?

二,痖弦是否真叫戴文采把文章給張愛玲過目?若然,那么他必不認為“從張愛玲垃圾中寫報導是不對的,有違媒體道德”。自己躲在這棘手的采訪之后不置可否,多年以后為此事淡淡說戴文采“傻丫頭”,這做法實在意味深長。

三,戴文采那篇稿子是否是張大春讓張錯騙去的?而非主動交出?

以上幾個事實,是很容易查的,我相信戴文采不會愚笨到在這些地方公然說謊,很容易被推翻。去掉她罵人情緒激動夸大的部分,只干巴巴看這幾條,就可得出文壇乃餿水的結論。

想想季季對戴文采一個新人“趕老鼠出文壇”的兇狠,想想痖弦對下屬蒙冤頂缸的不聞不問,想想文壇的諸位為自己名利跑腿的偽道德幫兇,戴文采所為實在并不過分。一晃二十年,依舊在網路上散播著傳揚著,口水淹死一個才女,她卻無處訴冤。

巴士大叔,真正肯用心理解別人痛苦的人,不是像你這樣。看到一場謾罵,他會問:她為何會如此,是怎樣的痛苦才會把她逼到這么罵人?無論誰對誰錯,他會設法了解戴文采為此承擔的一切,和她一起承受,幫她舒解放下痛苦,而不是以辱她調侃她為樂,這才是真正的仁愛與善良。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時候,也是孤獨的。我若悲歌,我會為我的朋友唱一首惡水上的大橋。

我的淚盡了,我的方言卻還多的是,不光東北話和天津話。若我的插科打諢能化解世間的痛苦委屈與惡意,我可以call in所有中華大地的方言。下臺一鞠躬!

2009-05-09 22:21 一夜芙蕖紅淚多

回應: 我與張愛玲的垃圾

《選擇請戴某人高抬貴蹄哪怕是-用季季的話來講-在轉身的剎那,暫時饒了我們這些讀者。》

你不要來讀,就不會成為讀者了,不是嗎?何必怪我瘧待你?你不自動來被瘧待,我如何瘧待?呵呵。

公共網路,言論自由,法不抓我,我不犯法。

你是自己瘧待自己。

野豬妹真的一點都沒有錯。

《除了我自己寫的,誰來寫的我都沒讀。除了打醬油的,她的比較好看。》

我這麼兇悍的女人,怎麼還會寫這麼溫柔纏綿的文學?演技好。只要是為了叫人別惹我,我有《無底線的兇悍》。只要是為了叫男人迷上我,我有《無底線的溫柔纏綿》。

你是無底線的來受瘧待。

呵呵,說再見卻難捨難離,你不打佯我又來磨磳,啊,我愛上你,你也愛上我,奴才愛野豬,生態之必然。

你想好關門大吉,還是就夜夜等豬?

2009-05-09 21:11 野豬妹

回應: 我與張愛玲的垃圾

文壇?朋友?文壇給我的印象就是___人人都有一張該撕爛的賤嘴。

我最大的幸運就是__朋友都不在文壇。

去和自己的小學同學作朋友,都比在文壇交朋友乾淨。

還看不過癮,就每天等著。

看過癮了要關,整個關掉,這事_____不是我引起的,
天下沒有供人罵的人,你開版的內容只是罵我?你姓啥名啥?

2009-05-09 13:59 戴文采

回應: 我與張愛玲的垃圾

我認為我自己這鬼模樣,還不是很與眾相同!

如果你就是開了讓我罵到我認為滿意,認為公平為止,我謝了,不會忘記你的公平!

2009-05-09 13:07 戴文采

回應: 我與張愛玲的垃圾

呵呵,這個地方不是從一開始就恣意胡亂謾罵D小姐戴文采嗎?又不是不知道張愛玲垃圾那件事的真相,也這樣幾十年的糟蹋我,戴文采就是來告訴你,糟蹋人的事人人都會,不是什麼困難。

你不關這個爛地方,我戴文采就等於還在給你繼續糟蹋,那麼,我奉陪到你關為止,誰先糟蹋了誰?別以為別人好欺負倒是真理。

誰叫你不關掉,你在,我也在,你關,我也關,好叫你記得《江湖別踩初來人》。呵呵。

看你要不要停止,不是我要不要停止,你若根本沒開,沒這爛文章,什麼都不存在,下回記得,死在街上都別惹豬蹄膀戴文采,她會讓你死得更難看。井水那不犯河水,你手上的權力大,還是她這網海網民的權力大,你試試看。

補充一點,我罵的人全部都是無的放矢污辱過我的人,包括平路,個個自己和人人都有數。我說了恩怨已了。你可以關了,你若不關,我視同邀請我繼續。

以後死在街上都別惹戴文采。
如果你記得她大學的同學顧肇森,不難明白這兩人何以情同手足二十五年。你們又在他身上幹過什麼?!

2009-05-09 13:03 戴文采

回應: 我與張愛玲的垃圾

再補充一句,我要跟豬還有喜歡豬的朋友說聲抱歉,那個比喻有歧視豬的味道是很不恰當的,因為豬是可愛的,豬是無辜的,而戴文菜與兩者皆無關係。
我一直想起漢娜鄂蘭常提到平庸之惡,她認為平庸之惡最大的特徵就是拒絕溝通,無法理解他人的感受,還有服從權威,對於權力過度的崇拜,我想很遺憾的現在看來這些都符合戴文菜的症狀,她一輩子都在追求著與眾不同,可憐卻落得個平庸的下場,這裡不說最平庸了,因為平庸向來是沒有最高級的,但我們只能慶幸這樣的她還有從沒搶到過掌權的舞台。
想想戴文采其實真的算是一種張胡的合體,她既有張的不快樂,又有胡的張狂自溺,可惜終究存在於兩者之間,而無法觸及兩者。因為無論好壞,張胡兩人皆有能力將自己的不快樂與自溺,轉換成一種複雜的心理活動與精神狀態,但不快樂的外顯就是憤怒,自溺的表象就是虛偽,戴文菜恰恰好只能展現出那個不快樂跟自溺最外顯表象的語言與行為狀態,張除了一身的不快樂外,她還有創意與真實的感情,而胡至少還懂得靠抬舉別人來幫助自己感覺良好,把現實轉變成自己需要的狀態,而張恨水把民間文學的手工業特性,發展到幾乎接近量產的地步,這種質量跟供給需求持續維持穩定關係的產業能力,也絕非常人所能及,這些都是戴文菜妳辦不到的,但這些都跟你的才華於否,還有妳隨意公眾罵人的行為完全無關。

2009-05-09 11:36 巴士阿叔

回應: 我與張愛玲的垃圾

沒關係,至少通過我們的協助,妳勇敢出圈承認自己的真實身份--一頭卵生的豬--接下來就是看野豬界願不願意接納妳了。
已經有朋友來阻止我繼續留言了,我決定要出場去洗洗身子洗洗嘴,總之你我都知道在網上跟人吵架從來都不是一件好事,也註定不以好事下場,也許我們都只是再跟自己鬧彆扭,對方從來不存在過,但生活每到某一些情況總會讓人決定要忍不住跳下去從事某些無意義的事務,就跟我們總是有一次會因為交通事故而與他人吵起來一樣,但事後總是覺得荒謬不值得,唉,不說這個了,我只是說我希望真正關心戴文菜的朋友也能出面阻止她做這類的事情,到處毀謗謾罵扯謊,越過道德的邊境,走到豬的禁區,可是我相信戴文菜的朋友一定不會出面阻止她繼續留的---因為戴文菜妳沒有朋友。
總之這次我必須同野豬妹戴跟她的沒有朋友們說聲抱歉,這恐怕是我最後一次留言,希望你們臨走前能將在這裡留下的垃圾帶走,不要讓嫦娥笑我們髒,放心,這次將不會再有人指責妳拿走-自己垃圾-的行為,因為那是妳的,那也是妳。

2009-05-09 11:02 巴士阿叔

回應: 我與張愛玲的垃圾

马英九如果不全面扫荡的话,那就轰炸洋买办的头子马英九了。

2009-05-09 10:11 戴文采

回應: 我與張愛玲的垃圾

平路放弃了美国籍吗?龙应台放弃了德国籍贯吗?
陈义芝拥有加拿大护照吗?游蓬丹是美国人吧!

海外作家中,唯一一个单一护照,放弃美国籍的,恐怕只有野猪妹我!我都没作官,这些外国人凭什么出任文官?

扫荡文化圈外国籍文化官员。

我管的是我自己的国家的事。

2009-05-09 10:06 戴文采

回應: 我與張愛玲的垃圾

明朝结束,满清上台,连乐伶也要全换呢。比如陈郁秀做过的位子,就该换上金庆云。否则,大家捧你马英九干什么?

平路吃的是陈朝官粮,早就该下台,她有没有饭吃,不是马朝该关心的事,民进党应该养她!去做受性侵害妇女心理治疗义工不是很适合?媒体的位子那里是她能。像什么样,什么都不会,文章这么烂,五音又不全,老得像核桃,自以为少女。还不如我自居猪蹄膀。

香港是两岸文化和媒体交流窗口,叶树姗主持海峡两岸知识大赛,可见人材中,和中央电视台关系最好,又赏心悦目。叶树姗上台,野猪心大快。

我不走,我还要等野树姗上台。我这是在拉布条进京抗议,那儿不顺眼轰炸那儿,骂到死。

死猪不怕滚水烫,我野猪妹烫过多少高温滚锅了?你请得了我走?那个冤家猪舌头堵了我的猪小嘴时,会安静一会儿。哈哈。

2009-05-09 05:46 猪蹄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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