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傾聽者
──劉震雲用小說交朋友

「太太和女兒說我智商在七十以下,」說話輕柔緩慢的劉震雲笑了:「七十就七十,挺好。」好什麼呀?「七十的話,他們就不會叫我煮飯啊,把飯給煮糊了,大家都難受,」劉震雲說:「有些人一輩子活的非常辛苦,因為一直費盡力氣證明自己很聰明,」其實,承認自己笨會讓日子過的更簡單自然,他做了個結論:「人笨省事。」
劉震雲不單單有個「笨的哲學」,還有個「不煩心理論」。他應當可以說是當代中國作家中,小說「影視化」最多的一位,他的小說改編電影部部賣座,像《手機》、《我叫劉躍進》、《東方西方》等,都開出亮麗票房;劉震雲和馮小剛是要好朋友,但小說怎麼改編成電影、找什麼演員,劉震雲是不插手的,「電影又不是我的專業,我向來不替別人操額外的心。」
不寫不舒服
他寫小說,「跟書裡的人聊天兒,認識很深的。」但是一旦有導演要改編成電影,「那電影裡,這些人就不是我原來結交的朋友了,他們成了導演的朋友。」劉震雲有一比喻,說這像是跟一個心愛的女人結了婚,但後來她又跟別人結了婚,有一天,兩人在路上相遇了,「我知道,眼前的這個女人,『在歷史上』,我們是有關係的,但『現實上』是沒有的,曾經滄海也都過去了,不要再多說什麼。」認清這一點,劉震雲說,人生比較沒負擔。
出身農家的劉震雲在《農民日報》擔任記者二十年,「我不會寫新聞稿,是個不好的記者,後來發現自己最喜歡的是寫小說。」他形容寫小說的感覺就像勇奪北京奧運八面金牌的菲爾普斯的游泳,「菲爾普斯一天泡在水裡七、八個小時,上了岸就不舒服,這樣的人,他非拿金牌不可。」劉震雲說自己也一樣,「不寫作就不舒服,隨時隨地都在寫。」
他拿出一張小紙片說,路上看見什麼、聽見什麼,就隨手記下,回頭謄寫到大一點的、正式的筆記本上,然後,不知什麼時候,就進入了小說。劉震雲是那種隨時都可以跟人聊天的人。前幾天(二○一○年一月底)在台北參加國際書展,出版社帶他坐計程車去玩,他跟司機聊天,聊後直說「太有意思了,我要寫到下一部小說裡。」他不只是可以到處記下靈感,劉震雲說,正式寫作時,「我一樣也可以走到哪、寫到哪。」他說,早年老家務農的貧窮經驗,「讓我對客觀環境的要求很低,隨遇而安。」
劉震雲在火車上寫,在吵鬧的市街上寫,他連跑步的時候也寫;注重「鍛練」的他,從十五歲起,每天跑五千公尺,從不間斷,每當人家問他,若想成為一名寫作者,有什麼重要的條件時,「身體健康、有好的體能」這個項目總能排到前面幾名。劉震雲住在北京,天再冷他一樣跑,「每個早晨,我把北京的冬天變成了春天。」他用一種詩意的方式形容運動,因為一跑步身體熱起來了,「這不就是春天了。」
一枝筆、一張紙,就是桃花源
劉震雲寫作的習慣是第一遍一定用手寫,第二遍打字後存在電腦裡,方便修改;一部小說,少說要改六遍以上。手寫,給劉震雲更大的自由度和直接來自於寫作者與文字互動的感受,兩百萬字的《故鄉麵和花朵》也是這樣一個字一個字用手寫出來的;問他寫這麼多字累不累呀,劉震雲不以為然地說,寫字快樂呀,「喜歡的事,哪會覺得累。」他說,一枝筆、一張紙,就能帶他到桃花源,「心情煩悶的時候,寫著寫著,心就靜了。」
從一九八二年發表作品以來,劉震雲已經寫了二十八年,他說到了近日出版的小說《一句頂一萬句》,他方才徹底領悟到寫作是什麼,「從前寫小說是因為我有話要說,是『我』要表達,我是一個敘述者;從這部小說開始,劉震雲變成了一個傾聽者,傾聽那些人物彼此間的對話,特別有意思的,我記了下來。」他說,這是他寫作生命裡一個很大也很重要的轉變,他理解到小說中的那些人本來就活著,「風雲際會、因緣巧合,我們走到了一塊兒,然後結伴走了一段路。」
《一句頂一萬句》寫了三年,三年時間,他把每位人物去到的地方都實際走了一遍,主要是些鄉村、縣城,「那些地方特別有『人間感』、有『煙火』、有生命力。」這樣的旅行讓他跟書中人物愈來愈熟悉、愈親近。小說寫完、目的地到了,也該是說再見的時候了,「我很少把寫作當成個職業,但是每當到了這個時候,我就意識到,寫作確實是個專業,我必須學習和這些人分手;這是這個行業的一部分,不能捨不得。」
交出作品,就是讓這個世界跟書中的他們做朋友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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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於《新活水》雜誌第 28 期,引用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