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勤讀書,荒了筆耕。甫拜讀完彭主筆的「余秋雨 vs. 無名小站」一文,忍不住想上來說點話,因概屬一時陋見,文章不修邊幅,懇請讀者見諒。
老實說,今晨乍讀最近人氣熱炒的一本商業書籍,美國《連線》雜誌(Wired)總編輯克里斯.安德森(Chris Anderson)所著的《長尾理論》(The Long Tail),立刻被附在書正文前的一段作者專訪給深深感動(這不是玩笑話,彼時甚至有一股熱酸兀在鼻頭漾開)。克里斯老兄說,長尾時代來臨,出版業編輯們不能再固守往日的「前過濾者」(pre-filter)或「守門人」角色,因為拜網路之賜,作者接觸市場的能力大大提升了,他們能夠「跳過」出版社編審機制的層層篩選,直接找到屬於自己的小眾讀者,如果今後的出版業要存活(或更進一步蓬勃),便要揚棄舊時代單靠暢銷書/暢銷作家的賭博式思維,改採「發掘利基」的長尾市場經營模式,也就是積極尋找各類寫作人才,然後給他們充足的資源,協助他們製造出數量更多、品目更廣的利基產品(翻成白話來說,就是寫出為數龐大又相對冷門的文字作品),再搭配高明的分眾銷售機制(譬如聰明的搜尋引擎或推薦書單),如此把那些不夠大眾化、非暢銷的80%商品也賣出去,成就一個規模加總起來甚至可與暢銷商品相抗衡的全新市場──隨著網際網路的崛起,99%的產品都有機會銷售,「長尾」商品將鹹魚翻身了!
聽起來或讀起來真的很棒,可不是。尤其對非暢銷一族的廣大寫作者(包括筆者)而言,這真的是一個鼓舞人心的理論。試想看看,往昔種種肇因於外圍環境(眼高於頂只看得見大牌作家的出版商或書商或平面刊物的編輯大爺大姐)的出版障礙有朝一日被個人線上出版等新工具所突破,作者眼看就有放手一搏的大好機會等在前面,今後能夠不必考量自己的東西是否要合乎所謂的「暢銷」或「熱門」原則,就悶著頭幹,逕自按自己的理想寫去,反正再冷門的作品都有讀者,具有「長尾」眼界的進步書商自然會幫你推去,作者們可不必再為了五斗米折腰,委屈自己的寫作來迎合大眾市場。這簡直是,怎麼說,簡直是太完美了,完美得像天方夜譚啊。對,天方夜譚。讀著彭主筆的文章,我突然覺悟到,Anderson的創新理論似乎只照顧到出版工業的下游,也就是書商,對出版工業的上游──作者與出版社──卻是難以企及、甚至是有點危險的想法,剎時間我突然有種從雲端跌落谷底的頹喪:「長尾」,難道是文學創作者的詛咒與天譴?
先說出版商這一邊。有誰不想旗下的出版品多是金雞母,而自甘冷門,而與廣大市場相悖的?應該沒有吧?沒錯,網路書店能夠納百川為江海,但是鮮少有出版商願意永遠當一條小水溝,理由無他,因為規模經濟的緣故。生產與銷售本來就有先天的差異性,後者能夠透過各種機巧達到分眾銷售、延伸長尾的目的,但是前者(我指的是單一出版公司)要做到mass production,亦即盡量備齊出版品的種類與市場區隔以因應各式各樣的分眾閱讀需求,沒有龐大的資本與足夠的人力是不可能辦到,這也是何以大多數的出版商汲汲擁抱大眾市場的原因──與其要辛苦的編、印、賣那難以捉摸的80%,不如盯住那好掌握(暢銷)的20%就好──此當也符合企業經營的效率與效益原則。所以說,長尾理論基本上很難套用在出版商的身上,特別是市場相對萎縮的台灣(文學書)出版商,缺乏經濟規模的前提下,沒有多少人膽敢冒險把已經很勉強擠出的預算分攤在眾多的作者與作品上,即便老闆的眼界夠遠大(心臟夠強),果真等到「鮮花朵朵開」,那麼,他可能也已經錯過太多太多的冷門書,其實早已浸入暢銷市場而不自知,那麼,他當也不符合Anderson指稱的「長尾」。
再來,論到幸運之神好像終於站到了自己身邊的「非暢銷」作者們,面對直接接觸市場的衝擊,卻可能比出版商更慘烈,且此類慘烈是無色透明,以一種緩慢、不易察覺的狀態入侵,而漸漸支配了抱持「崇高理想」寫作的文學創作者。這裡我不打算重提文學/藝術工具論或本體論的老話,只是回到了「余秋雨 vs. 無名小站」的思辨,吾人便不能不思考「到底寫作是否一定要出版」的問題(注意,我們甚至還未探討「到底寫作是否一定要賺錢」此一文學耆宿不恥提問的問題),假如一定要把紙本出版與寫作綁在一起,那麼網路寫作(部落格?)充其量只是方便作者露面好推銷自己的先導步驟,等到Anderson總編輯口中的那些「有良心良知良能」的出版人終於注意到你了,開始進行實際的「大眾化」出版(不能避免此一大眾化,原因如前所述),就算這裡所謂的「大眾」僅僅是一小撮特殊閱讀品味的小眾讀者撐架起,作者原先享有的創作自由/自由創作亦將以各種速度流失(端視出版商老闆的性格而定),等到漸漸有點名氣了,最後不免又回到了市場導向的老路子,一個原本屬於小眾的作者慢慢自願或非自願往「暢銷」、「大眾」、「20%」的板塊靠攏(誰不想自己的書多賣一點?),從而我們又擁有了同質性極高的一批「名作家」,只是他們身上的銅臭味嗅起來比前輩稍微淡了一點點,如此而已。所以,如何面對銷售而生產文字不亂了套(這一套,說法頗多,有待嚴肅的文學家們探討),實在是長尾時代裡的作家必須小心謹慎的根本問題,一來要避免成為他人口中的「文學二奶」,二來則要防止自己喪失主體性又重蹈暢銷商品市場,落入不利己(被迫硬碰硬,與市場上的強敵激烈競爭)且不利整個文學價值構成(媚俗、單一口味、風格喪失)的主流寫作範疇,內外交相攻的窘境,實非曩昔手工時代的作家們能夠輕易想見。
綜合上述,《長尾理論》好像不是為我們這一行而生。如果說,新經濟是一個架構(Context)比內容(Content)更重要(或更monetize)的時代,那麼,表面上改善了寫作環境(有較穩定收入)的作者或許只是因應了某個特定的、經過商人精密計算的產銷架構,被迫成為某種狹窄的創作類型的文字匠(對不起請先選好您能賺到錢的作品種類喔),這麼一來,讀者比別人多了些的余秋雨會否永遠屈居無名小站的成功故事之下,因為後者提供架構(Context),而前者則是基於這樣恩惠的架構,才能創作出高能見度的內容(Content)呢?
循此,我們遂能一瞬間瞥見了所有問題的核心──能見度(Visibility)。台灣的讀者捨不得把個人寶貴的時間精力金錢(即便是一丁點關愛的眼神)施捨給那些努力寫書做書卻不那麼合乎主流市場的出版者與作者,今天的台灣書生態才會如此不斷惡性循環。
The Long Tail?Oh come on,別鬧了。編輯大爺姑奶奶我可沒這閒功夫,趕緊找名家催稿去也,晚了,別人就捷足先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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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入女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