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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是馬克思

2006-09-22 13:07迴響:21點閱:3107

民視二十日的獨家報導說,倒扁活動幾個戰略口號與中國《百年中國歌曲精選》有雷同之處,並強調此乃「國人關心之議題」。針對此事,倒扁總部發言人張富忠指民視這則新聞是扭曲事實,不但意圖抹紅,且是另一種煽動,律師魏千峰將代表提出訴訟。依筆者看法,在這件事上頭,大家都太小題大作了。

首先,民視是有新聞做到沒新聞,只好拿這種話題來搞笑。為甚麼說是搞笑?道理很簡單,今天假如要辦活動,當然會找一些具創意且有效用的工具來使用,譬如標語手勢口號等等,使用這些輔助工具必須注意的地方,莫過於是否涉及抄襲或妨害社會善良風俗,前者乃屬專利法或智財權保護法的管轄,後者則是刑法或其他相關道德法令的範疇,只要不違反這些法律規定,則就算倒扁總部真的使用中國《百年中國歌曲精選》裡頭的歌詞,也不至於構成「國人關心之議題」此一條件,竟然還大費周章去訪問大陸共黨研究專家?所以筆者認為民視炒作這條新聞,是在搞笑。

不僅搞笑,民視犯的另一個錯誤,是學民進黨已經被判定違法的廣告手法。民進黨九十二年間製作的「全民公投─催生台灣新憲法」電視宣傳廣告故意「抹紅」馬英九是中共同路人,此案業經高院作出二審判決,馬英九勝訴,易言之,民進黨的這支廣告片已確定侵犯他人權益,民視竟然還有樣學樣,只能說,新聞主管真的很沒警覺心,否則就只能說他們「很敢」。

以上只是法律的部分。民視的這一炒,還引出一個問題,那就是「意識形態」的操弄。

關於「意識形態」或「假意識」,知名的文化研究學者約翰‧費斯克(John Fiske)在其著作《傳播符號學理論》中寫道:

「馬克思認為,意識形態是一個相當直接的概念,是使統治階級的意旨為社會大眾廣泛接受,且視之為自然而正當的方式。馬克思知道,從屬階級(也就是勞動階級)是藉由一套不屬於他們的思想來認識他們自己的社會經驗、社會關係,甚至認識他們自己;……根據馬克思的說法,是資產階級的意識形態使得無產階級,即勞動階級,處於一種假意識的狀態。」

馬克思主義的目標之一,便是要推翻前述利用「假意識」來剝削、宰制勞動階級的資產階級。然而諷刺的是,許多追隨馬克思主義的人,他們用來打倒敵人的方法,卻是自己製造另一種「假意識」,來取代對方的「假意識」。譬如那個鼓動紅色革命的毛澤東。或者登高一呼指稱倒扁運動是「中國人欺負台灣人」的那位民進黨主席游錫堃。或者故意把毛澤東影像與倒扁運動影像跳接遂行暗示的電子媒體民視。所以大夥兒壓根都是一個模子出來的啊。都是馬克思主義「假意識」概念的操練者與仿效者,需要特別點「倒扁總部」的名嗎?試想,如果我們把游錫堃在九一六挺扁大會上的那些鼓動群眾的畫面拿來剪接在民視那則「獨家」新聞裡,把毛澤東、游錫堃、紅衛兵、綠大軍的鏡頭依樣畫葫蘆的反覆播放,不也是挺有味兒的,您說是不?所以,民視的做法確實不妥,萬一不小心連累到游主席,那就不妙了。

總合以上的論點,整件事其實做個冷處理就好,新聞熱度一下子就退掉了,觀眾也不是真那麼傻,不懂得區分「方法」與「目的」之間的差別。魏千峰也不必提告了,反正大家都是馬克思,都只是用上了老革命家的手法,既然他老人家沒有把他的發明註冊專利,游錫堃可以抄襲之,你們倒扁總部當也可以啊。

別理他們,還是幹正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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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pecker/archive/2006/09/22/109878.html
2006-09-22 13:07作者:陳南宗分類:看時事迴響:21點閱: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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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家都是馬克思

騙式本土柔性造謠恐嚇
連、宋控告俗辣騙造謠誹謗「柔性政變」,一審判決阿騙誹謗「敗訴」!除賠償外,並須在中外媒體刊公開「道歉啟事」!


連戰、宋楚瑜控告陳水扁「柔性政變」說誹謗官司 陳水扁一審敗訴
2005-12-22

連戰、宋楚瑜「控告」陳水扁總統「柔性政變」說的官司,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陳水扁「敗訴」,須各付給連戰、宋楚瑜所要求之象徵性賠償金一元,以及在三大報上刊登「道歉啟事」。這起判決也是中華民國司法史上第一位現任總統被控「誹謗」「敗訴」的先例(其實陳水扁在當選總統前已有誹謗罪前科,分明為刑事犯卻被他及民進黨渲染成為受到政治迫害的政治犯)。台北地院指出,根據判決,總統為憲法規定的「國家機關」,並不享有言論自由,由於被告(陳水扁)「提不出證據」,「無法證明」有「(政變)事實」,須負「言論責任」,因此判決被告(陳水扁)「敗訴」。

  台北地院宣判後,連宋本案律師表示,陳水扁總統「柔性政變」的(誹謗)說法危損連戰、宋楚瑜的名譽,台北地院的判決確立不能以「誹謗他人名譽」作為「政治操作手法」。他說,連、宋得知勝訴的消息後,兩人感覺都相當平靜,連宋並認為,司法公正的判決,符合社會正義的期待。

  連宋的律師說,(被告)陳水扁的法定代理人曾以言論自由作為辯護,但是言論自由是抵抗權的一種,是人民維護自己權益,保護自己權益的一種方法。這個判決可以讓政府執政當局了解,抵抗權是人民的權利,「不是」政府的權利。

  去年(2004年)總統大選之後,泛藍群眾在凱達格蘭大道集結抗議,陳水扁總統在4月時提出「流產政變」說法。連、宋提出駁斥後,提出「誹謗」控訴,要求陳水扁象徵性賠償兩造一元,並在中外媒體登「道歉啟事」。


2006-09-22 13:15 騙式本土柔性造謠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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