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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亂馬‧小倆口》序章 邂逅(3)

2006-04-20 11:00迴響:0點閱:1405

真是邪門,難道十三這個數字真的不祥?今晚遇見這麼一個隨身帶手帕的痞子,真教我開了眼界--怪怪,他嚎個什麼勁呀!

「都是我……都怪我……」少年痛苦得閉上了雙眼,唯恐驚嚇到女孩似的,情緒激動卻不得不壓抑音量,乾裂的唇挨著少女小巧的右耳像要親吻,卻是聲聲呼喚:「……小眉……妳醒過來啊……」

女孩依然是呈現昏迷抽搐狀態,我趕緊叫小李拉開少年,然後小心翼翼掀開女孩緊閉的眼簾,想觀察她的瞳孔,不料卻被一對清澈的藍眼珠嚇著了,「彩色隱形眼鏡吧?」我故作鎮定,額頭卻冒汗了,真是沒出息。

我稍稍感到困惑。以她呼吸頻率及瞳孔張徑研判,並不像是毒品的副作用,本來可以實施尿液篩檢程序的,可是病患目前的情況並不允許,看來,只好先問問少年,賭他會說實話。

「我有幾個問題……這關乎你朋友的性命,希望你能老實說明,OK?……好,你朋友有沒有吸食毒品?」

「毒品?」

「像是安非他命,搖頭丸,大麻那一類的。」

「沒有!她不可能碰那些東西!」

「你確定?剛剛你們一直在一起嗎?」

「……」

少年突然像被一口深不見底的湖吞沒,沒了聲音,我卻隱約聽得見他的掙扎吶喊。那雙眼睛雖然張著,卻像瞎了,飄忽的視線投向未知的遠方,彷彿故意漠視前方某個令他痛苦或厭惡的東西,在視覺心理學的範疇裡,這算是一種人類自我防衛的機制,簡單地說:選擇性的盲目。

「算是吧……」半天,少年才艱難地吐出話來:「不過,我確定眉真的沒有喀藥,她最痛恨那種東西了……她跳舞時不靠那些就很High……」

「那能不能告訴我,她為什麼突然變這樣『呢』?」

我在最後那個「呢」字加強語氣,小李小杜臉上紛紛出現幸災樂禍的謔笑,不過這時候我已有點不耐,於是他們的表情只得配合著恢復到原本死板嚴肅的模樣。

「是我……我害的。」

「說清楚點。」

「這……小眉她膽子小,我實在不應該飆那麼快,可是我氣啊!……我控制不住自己,抓狂了,所以在街上亂飆,她坐在後座,一直哭一直叫,我沒理她……然後……」說到這他的聲音虛弱了,低頭看著地板:「然後一旁的巷道突然冒出一輛計程車,我咧……我拼命閃過了,也煞住車子,但是小眉她突然整個人軟癱昏倒了,差點摔到地上……」

聽到這,我、小李和小杜三人,真的差點摔在地上。

「你怎麼不早說?!天啊……還有,是誰叫你掛我這邊的?你應該先到夜間急診那兒吧?」

我想一定是詢問處「熱心」的Tanya劉叫他們過來的,或許今晚特別不安寧吧,剛剛少年隊才帶走一批人,現在又來一對痞子鴛鴦,難怪她會想當然爾。

「她是驚嚇過度了,你別緊張,待會兒我先幫她打鎮靜劑,讓她休息一個晚上。」

「在這?」

「當然不是,放心,我會幫你安排,找間安靜的病房,有護士會看著她。」我打了一個喝欠:「這裡是診斷室,不是病人養病的地方。」

「醫生,我的意思是,今晚我們要留在醫院?」少年面有難色。

「怎麼?有問題嗎?」

「小眉她……討厭醫院。」

這小子還真囉唆。有誰喜歡醫院呢?如果要把醫院比喻成廁所,也挺恰當,人總是要等到不得已的時候,才會進來,我無法想像有誰會迷戀廁所,把醫院當渡假旅館或者自己的家一樣,除非他是個有潔癖的清潔工,或是,一個有工作狂的醫生。這麼推論下去,我發現,原來醫生是可以和掃廁所的清潔工畫上等號的──當然,職業無分貴賤,一個醫生對急需乾淨馬桶蹲的腹瀉者來說,其價值可能比不上一個盡職的清潔工,甚至一把合用的刷子。那麼,有誰還會比一個醫生更適合待在一所醫院裡呢?他非待不可的,他尚且要試著喜歡,因為出了這地方,他什麼也不是,就像失去監獄的囚犯。

離題了。我實在有點睏,無法花費無聊的力氣和痞子爭辯,我向小李使使眼色,要他去幫我張羅空床,順便知會一下看護站。「順便叫Miss林準備病人換穿的衣服,挑寬鬆一點的。」

「年輕人,」我使勁撐開沉重的眼皮,對少年說:「現在已經半夜一點多了,你朋友打了鎮靜針劑,最好是安靜休息,這樣對她較好。先睡一覺,明早你們一起走吧。」

少年似乎擔憂著什麼,我覺得他對於留在醫院這個決定有點勉強,可是我真的累了,實在不願多想,於是草草地跟小杜交代一些事情便決定離開醫院,火速回我甜蜜的窩。

踱出診療室前,我回頭看了一眼,少年抱著膝坐在看診檯邊的小沙發上,呆呆地望著沉睡並發出均勻呼吸的女孩,面無表情。

沒來由的,我突然有種熟悉的感覺,似曾相識,好像是一種不安,一種海嘯要席捲而來的預感,這樣的意念雖只閃過心頭幾秒鐘,卻在我身上下了蠱似的,不舒服。

今晚有點古怪。我一邊暖車,一邊拼命在腦海裡尋找什麼愉快的事想讓心情舒坦、轉換一下,然後把音響打開,接續早上未完的韓德爾協奏曲。我一直等到車子滑出醫院大門才把音量放大,夜風從半開的車窗鑽進來撲打我的臉,有點冷。

「霍……霍秋勇還是瞿耿勇?是瞿嗎?還是霍才對?」我竟然想不起掛號證上少年的代理簽名,可見我真的是累昏頭了。但是,我記得他的名字幹嘛?那女孩的名字叫「馮春眉」,這我可以確定,同樣的,我也沒有理由得記住這個名字。總之,明天一早他們也許就離開醫院了,永遠地從我人生中消失,就像之前我遇見的那幾十個幾百個痞子太妹一般,他們跟我,只是如鐵道列車偶然的交會,是不可能相逢在終站的。那麼,我何必太在乎呢?

算了吧──我甩甩頭,猛踩油門,希望留在車屁股後的,不只那一大團廢氣,還有今晚的晦氣。


※上一篇:《痞子‧亂馬‧小倆口》序章 邂逅(2)

※下一篇:《痞子‧亂馬‧小倆口》第一章 止渴之鴆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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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pecker/archive/2006/04/20/53968.html
2006-04-20 11:00作者:陳南宗分類:痞子‧亂馬‧小倆口迴響:0點閱: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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