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坦承:我並不是個棒球迷。說穿了,我對體育活動所知不多,倒是我家裡的太座,比我懂得多。記得有一次,她正在看職棒,我突然冒出一句:這個投手的手臂怎麼了?受傷了嗎?為什麼包成這麼大?話才說完,只見我太座臉笑到漲紅,彎腰蹲在旁邊,「笑」不成聲。
記得在美國波士頓攻讀神學時,適巧遇到愛國者隊首次大爆冷門,贏得美式足球超級盃冠軍的一年。我正抓破腦袋、苦於用英文、與簡單的希伯來文背誦《舊約聖經》裡面人名、地名、事件、以及年代,還有用英文、簡單的希臘文與拉丁文背《新約》聖經的時候,那時還是我女友的太座大人,就不斷透過網路電話提醒我「正在波士頓發生的大事!」,「你知不知道新英格蘭愛國者隊居然可能要打冠軍爭奪賽?」「新英格蘭,我知道,愛國,我知道。新英格蘭愛國者隊?什麼?波士頓怎麼了?」她大笑,直呼「不可思議!」
很慶幸的,在神學院裡面,像我一樣具有「運動冷感症」的美國人也是不少,尤其是我的指導教授,長老會的老牧師Dr. Horace Allen。他一次在課中,對於整個波士頓城陷入的「愛國者熱潮」的現象,表示十分的不以為然。這位老神學家幽幽地說道,現在的美國人,已經把運動幾乎當成一種宗教了,「最明顯的」,他說,「就是把『主日(Lord’s Day)』(按,就是星期天。基督徒傳統上習慣把星期天稱為『主日』,因為那是『第七天』,是『應該安息、屬於天主』的一天)之一居然取名『Super Football Sunday』!好像,這一天已經不是安息、歸給天主的一天,而是必須完全應該歸屬足球的一天!」老教授的意思,當然有褒有貶(而且貶多於褒),但在我看來,大神學家如他,他當然憂心於世俗的文化入侵神聖的信仰生活。不過對我這個來自台灣的運動冷感外國人來說,他的話,倒是給了我多一個觀察與體會美國社會的窗子。
依舊記得,在波士頓之前,我還在明尼蘇達讀書的時候,曾經因為一件禦寒的夾克背面有洋基的隊徽,先後被我的大學教授與同窗好友,明著、暗著警告說「不要再穿了」、「免個遭到意外」,「如果要穿的話,要穿Twins(雙城)的、或是TimberWoves(灰狼)或Vikings(維京人)……」我的好友Mark Peterson甚至一反斯文形象,教導我:到了明尼蘇達,就一定要學會嘲笑威斯康辛的方式:Cheese Head(起司頭)!不用想,又是運動造成的。
美國社會裡面對於運動的態度,在我看來,遠超過台灣社會而來的嚴肅。它不僅是一個社會現象,更是一個具有「霸權(hegemony)」地位的主流文化之一。運動活動主要像是足球、棒球、還有籃球,對大多數的美國民眾而言,都是一個「嚴肅、不可玩笑」的議題。不僅如此,它更猶如某種具有宗教性的儀式,好像cults一般,不僅型塑人們的生活形態,更包括了價值觀與認同感。當然,在後面推動的「黑手」,有強大的商業機制在運作,但是,如果沒有市場,商業機制要運作也是困難。
就在國內爆發職棒二度傳出簽賭案的時候,最新一期的Bostonina期刊,報導一位熱愛棒球的波士頓大學的博士生麥可.波爾(Michael Borer)完成的一篇博士論文:Playing with Tradition: Fenway Park and Urban Culture(中譯:《與傳統玩樂:芬威棒球場與都會文化》)。兩相比較,讓人覺得很有趣。麥可.波爾的研究指出,被人稱為「綠怪獸」的芬威棒球場,不只是一個醜陋又古老的球場,更是「一個重要的地方,波士頓人用來定位自己、讓自己的存在獲得意義、並且用來理解他們社會環境的重要記號」。亦即,他認為,棒球場是一個具有社會性(sociological)的建築物,因為它「給波士頓人一個機會──可能是唯一且珍貴的機會──來表達自己除了是一個獨立個體外、更是一個『更大的群體』的一份子」,「波士頓人在為David Ortiz加油、或是大喊Yankees suck的時候,其實是這個意義的表達」,麥可.波爾如是說。
麥可.波爾的論點,對於與該研究主題比較「抽離」的我而言,我毋寧是看作對於足球、籃球、棒球運動之於美國人意義之解析。對波士頓人而言,重要的何止紅襪隊?試試看在任何一間pub裡面,跟他們談愛國者隊的表現看看;試試看跟他們聊紅襪隊近來的表現看看,保證幾分鐘內,他們把你當成自己人。試試看在Fenway球場裡面大喊Yankee rules、 或是Celtic主場的時候,大喊Celtic sucks看看,你找死。
對我來說,我比較關心宗教化的面向。美國人稱足球冠軍爭奪賽的那個「主日\星期日」取新名為「超級星期天」是一個明顯例證;除此,運動活動宗教化的例證還可以在許多其他地方見到。例如,廣大的棒球迷,會把棒球場稱為「神聖之地(sacred place)」、或是「棒球麥加(Mecca of baseball)」;在路上,也常見防撞桿貼紙上面同時出現某球隊的徽章與宗教性字眼例如:「Keep Faith(保持信仰!)」或是「Believe(信!)」運動在美國,如果還不是宗教,至少,它已經漸漸是一種「庶民的儀式性行為,它同時具有建立、延續傳統與認同感,型塑人們價值觀與生活方式的功能」。可是,絕大多數的宗教都有一個「更高、更大的抽象意念」,具體化或可能稱之為「神」、或可能稱之為「善」,但是,宗教化了的運動,其「更高、更大的抽象意念」是什麼?不太可能是「神」吧?(你什麼時候看到在棒球賽進行時,球迷們鑼鼓喧天地叫唱著:阿肋路亞~?或是祈禱10分鐘?你什麼時候聽過有人說:『運動都一樣啦,都是勸人向善』?)運動一旦漸漸成為某種宗教,它可能會是一個「去神化」了的宗教,而這個具有霸權地位的文化主流之一,引導社會繼續朝「追求勝利」前進,以「打敗非我族類」為職志。我想,讓神學院老教授憂心的不只是越來越多年輕人、壯年人因為要在家看球賽,而越來越少人在主日上教堂。真正憂心的,應該是宗教化了的運動,帶給美國人「贏,是一切」與「贏者全拿是合理的」的價值觀。
說回我的運動冷感。那一個晚上,新聞傳來新英格蘭愛國者大爆冷門,贏得超級盃冠軍。已經天黑了的波士頓城,冷的要死。我當然躲在神學院宿舍啃聖經,以及一堆的解經、釋經書。漸漸地,聽見窗外車鳴喇叭不絕於耳,半個小時、一個小時、一個半小時...。同學從一樓衝上來我房間,說:波士頓很久很久沒有這樣了,足球隊拿了冠軍,整個城的人都上街了!一定要出去看看!我披上禦寒羽毛衣,穿上毛襪,出去瞧瞧。嘿~長長的車陣,上面坐滿一車一車的上半身裸體男男女女,身上還塗著藍白相間的愛國者隊隊徽。我看了大笑。不多久,警察從原本維持秩序,到後來加派騎警,開始驅趕街上狂歡、半裸的年輕男女。後來,千百個狂歡的人因為阻攔CommonWealth Ave.太嚴重,因此被趕到Fenway球場裡面。我因為實在太冷,而且也漸漸看不到半裸的人,所以就跟同學回去啃聖經了。那一年,我就用這種方式慶祝愛國者隊獲得冠軍。我的太座如果在波城,一定不會這樣。(我想,她可能也是那群半裸、被警察趕到Fenway球場的狂歡者之一喔~)
說到紅襪隊,不得不讓我提提波士頓大學神學院臨畢業的那一年,神學院合唱團展開美國巡迴演唱的經歷。神學院給我們這些辛苦的學生的獎賞,給各位看官猜猜是什麼?佛羅里達某棒球場裡面看紅襪隊的練習賽!天啊,這是什麼福利?波士頓長大的學生與老師,興奮的不得了,一副「他鄉遇故知」的興奮與幸福,歡喜之情真是溢於言表。至於我,坐在外野看了20分鐘後,就開始四處亂逛,並且忙著幫同行師生拍照,完全把紅襪隊的比賽拋在腦後。
那天,我理解到一點,那就是:看棒球,很曬!而且,一定要坐對邊、在該叫好的時候,叫好。不然就慘了。這點,大概台灣與美國沒有差多少吧?
我到真的很喜歡紅襪隊回到Fenway Park比賽。因為Fenway Park就在波士頓大學旁,每次有球賽,三萬五千人擠在那裡,逼的電車要開放不收錢,好盡快疏通人潮。所以,每次比賽,我就賺到車錢。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