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喻使我跼促不安,像盜賊世界裡一幢門閉窗開的城堡;一個深邃誘人的洞口,我以譬喻譬喻譬喻讓我跼促不安的部分。譬喻使我著迷,寫作者藉譬喻將讀者推開一段距離,給想像力起飛助跑的空間,於是讀者與寫作者有機會一躍站上彼此的肩頭眺望,我以譬喻譬喻譬喻讓我著迷的部分。
只要抽象界存在語言便逃不出譬喻,儘管你不是寫作者甚至不常做讀者。認知語言學家喬治.雷考夫(George Lakoff)提出「生活中的隱喻」概念,認為譬喻――在日常語言中它更狡猾一點:隱喻――不只是一種文學修辭,更是一種思維,讓我們得以藉著具像的X來理解抽象的Y。譬喻進入生活語言裡成為隱喻,它不再是名詞與名詞的對應(「時間」就是「金錢」),而是整個認識系統的援引,它鑽進動詞裡,躺在我們吐出話語的各個角落(寫這篇小說「花」了我「兩天」;我「浪費」了「一整個上午」讀一份無用的文宣;搭捷運「省」了大家「滿多時間」)。
以此論觀之,中文的造詞方式更是隱喻處處。例如上頭句子裡的「上午」一詞,我們拿具像的空間概念(上與下)來理解抽象的時間(以午為準的時間流)。類似的詞唾手可得――領「口」、「下」流、「高」論、雪「花」、年「尾」――這些奇巧的隱喻不需要是成語,不需要文藝腔口溫暖潮濕的哺育,它們就在我們嘴裡。
只是當使用者我們都難查其存在,生活中的隱喻還有令人著迷的隱喻質地嗎?當我們說「我吵『輸』了」、「他當場向主席『開砲』」,當這類以戰爭詞彙(輸贏、砲攻)來喻爭論的用法已經內化到訴諸單一直接概念,成了一則我們不必轉念便能了解的隱(死)喻,它還能拉開一條助跑道,讓想像力在上頭奔馳嗎?
如果我們能從「腳踏兩條船」如此約定俗成,以具像的身體部位(腳)與空間(船艙)隱喻愛情關係的用法出發,將之翻一番進而創造「劈腿」一詞,甚至能以「劈」入動詞,出現「他連劈三人」、「他被劈了」之類句子(可劈人,可被劈,劈得好,劈得難看等等,使用方便靈活又時髦),並登上媒體與書面,生活中的隱喻與生猛的使用者總還能帶給我驚奇。
2005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