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今天要不要去遊行?」你問我。
「我剛吃了一根香蕉。」我說,隨即拔腿狂奔,消失得無影無蹤。
在原地的你會想我是:
1瘋了。
2聽錯問題並趕時間。
3與朋友賭大冒險輸了。
4在玩答非所問。
5不想表達立場。
6怕說實話會壞事,又不願說謊。
7香蕉壞了正要去拉肚子。
8充滿了誘人的暗示。
9( )
這張表可以一直列下去,直到你覺得沒意思了為止。如果把上頭的「我」換成「媽媽」、「情人」或「吳宗憲」,依你對那人的認識或共同經驗,此表也會斟酌有所刪減。
語言學家Grice在七O年代提出了所謂會話中的合作原則(Cooperative Principle),認為在一般狀況下,人與人之間的對話會遵循四個原則:一、不多說不少說。二、說真話(或說話者相信為真的話)。三、說相關的話。四、說話力求簡明有序避免歧義含糊。當然我們與他人溝通時不會戰戰兢兢去注意,甚或意識到自己是否符合這些原則,然而當對話在銜接上出現斷裂時(遊行對上吃了一根香蕉?),這些原則便可能成為上綱(假設問與答必有相關――),容我們在底下游移試探尋找出口(那麼遊行與香蕉的關係會是什麼呢)。
在短篇小說〈厄夏家的崩落(The Fall of The House of Usher)〉裡,小說家愛倫坡給了我們一個精神衰弱的厄夏家主人:他話少得引人好奇;他說話與所處情境的相關性曖昧牽強,足以推開想像;他因精神疾病所產生的幻想幻聽使他的話似真非真;他「說話含糊」、充滿「斷斷續續的,語意雙關的暗示……」放在Grice的四個原則底下看,厄夏家主人根本是個不合作的談話對象。然而不光是厄夏家主人不合作,小說家也不太合作(當然厄夏家主人的不合作也是小說家的傑作)。愛倫坡不直接敘述厄夏家發生何事,他著力於告訴我們厄夏家主人的長相,厄夏大宅的陰森,他讓敘述者「我」――遠到來訪的厄夏家主人朋友――告訴讀者房子裡頭抽象的繪畫與即興的音樂與書籍是如何予人理智搖搖欲墜,毛骨悚然之感,甚至到最後他也不提厄夏家族到底是為何沒落,只讓死人復活,房子倒塌。
一篇小說不合作的技巧如果夠高明(某方面來說其實也是一種合作),會讓我們不知不覺成為一個最合作的讀者。〈厄夏家的崩落〉引領我隨著小說家與小說中的敘述者「我」一步步走進那屋子,順從地以合作原則為上綱,想列出厄夏家崩落的一百個原因。
2005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