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1969年胡士托音樂盛會之後,搖滾音樂成了所有青年的心靈殿堂:瘋狂而美好,成長與解放,是在當時激烈反戰的時代氛圍中,集體發出的純真和平心向。那樣的能量造就了永恆的七○年代,更留下許多再不可能重現的聲音:巴布‧狄倫、尼爾‧楊、簡妮斯‧喬普琳、強尼‧溫特、嚴恩‧安德森、吉米‧亨德瑞克斯、大衛‧吉爾摩、艾爾文‧李、艾瑞克‧克萊普敦、馬克‧納福勒、齊柏林飛船……
作者以自身聆樂的感受,結合時代氣息與樂手創作生命故事,為我們留下一個個傳奇身影。那影姿或歪斜或頹倒或迷亂狂暴,眼神卻同樣在音樂面前放光,音聲迴響所有人心底。
讓我感受到時光倒流的奇妙,重溫年少輕狂時的放浪……回味他們有可能已經成為絕響的作品,那種感動更甚於年輕時所帶來的激動;比如Led Zeppelin 的〈Stairway to Heaven〉, 將近四十年前的音符,現在聽到的滄桑、淒涼和對世俗偽善的嘲弄,在當時成天只曉得把馬子和打牌的大學校園氛圍中,怎有可能聽得出來呢!──楊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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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飆的年代 Rock 'n Roll : Down the Flaming Road
作者:梁東屏 出版:印刻出版公司 定價:280元 出版日期:2009/08/12 類別:音樂
作者簡介:梁東屏
一九五一年生,廣東省恩平縣人。文化大學新聞系畢業,曾任《中時晚報》國際組主任,現任《中國時報》駐東南亞特派員。曾獲吳舜文基金會第十七屆新聞採訪報導獎。著有《一個人@東南亞》、《閒走@東南亞》。
個人部落格:獨鶴飛blog.chinatimes.com/lonecr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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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
2.
啊,我曾經那樣老過,現在年輕多了
巴布‧狄倫Bob Dylan
知名的「普立茲獎」二○○八年四月七日以「以其非凡詩人能量所創作的詞曲,為美國文化及流行音樂帶來深遠衝擊」頌詞,頒發特別榮譽獎給一代民謠、搖滾宗師巴布‧狄倫(Bob Dylan)。
這是一向道貌岸然或自認有品味而只著重古典、爵士音樂的普立茲獎評審委員會,首度頒獎給有時甚至被視為「野蠻」的搖滾音樂。
幾十年來未嘗稍歇於音樂方面破舊立新的狄倫,此番竟然厲害到迫使自視頗高的「普立茲獎」也不得不「創新」頒獎。
單憑這一點,就讓人忍不住要給他 Qrz 一下。
狄倫獲獎之後,各方褒語滿天飛舞,然而最精采的讚詞則出自於一位古典音樂評論家傑許瓦‧考斯曼。他對《舊金山紀事報》表示,「我不認為巴布‧狄倫需要一個普立茲獎,實際上,普立茲獎才需要他。」
如果以音樂上的成就、勇於開創來說,確實沒有適當的詞語來形容狄倫在長達五十年的創作生涯中,對流行音樂、無以計數樂手乃至於聽過他以及繼續聽他音樂的人所造成的影響。

他無疑是一位多產的作曲家,至今出過五十張專輯,總銷售量達五千八百萬張,創作的歌曲超過五百首,被人偷錄私自出版的 Bootleg 光碟更是不計其數,光是翻唱他所創作歌曲的搖滾、流行音樂樂手,就已經超過兩千人。
因此他的獲獎,毫無疑問是實至名歸,只不過這個獎早就該給了,而且時間應該推到四十年前(但是,那時已有「普立茲獎」了嗎?)。
為什麼應該是四十年前?
因為狄倫此生至今為止最精采的創作都集中在一九六三到六六年之間,以及一九七五年到七六年的「滾雷康樂隊」(Rolling Thunder Revue)時期。
狄倫本名羅伯‧艾倫‧吉摩曼(Robert Allen Zimmerman),一九四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出生於美國明尼蘇達州的一個小鎮,十四歲時獲得他的第一把吉他。
狄倫自小似乎對音樂就有種超能力。他曾經在馬汀‧史柯西斯執導有關其生平的紀錄片《沒有回家的方向》(No Direction Home)中自述,「任何一條歌曲,我只要聽一遍,就可以學會。」
他在十九歲之前曾經住過美國新墨西哥、南達科達、坎薩斯、明尼蘇達等州的許多城市,所到之處,他都憑著前述的能力盡其所能的吸收各種音樂,然後融會貫通成自己獨特的音樂,受到影響較多的則是黑人藍調及鄉村音樂。
狄倫十八歲那年進入明尼蘇達大學,卻像許多天才一樣,對學校的課業不感興趣,反而沉溺於當地一處極波西米亞、名為「小鎮」的地段,在小酒館裡表演,同時開始採用「狄倫」取代「吉摩曼」,「巴布」則是「羅伯」的暱稱,所以少年羅伯就此變成了「巴布‧狄倫」。

彼時,甚至於狄倫自己,恐怕都沒想到這個名字將會成為文化上的一面大旗。關於狄倫為什麼會採用「狄倫」這個姓氏,說法很多,最為人知的就是狄倫心儀威爾斯詩人狄倫‧湯瑪斯所致。
只不過狄倫本人從未證實。
前進紐約格林威治村
一九六一年一月底,狄倫本來要去芝加哥,顯然是想到藍調聖地取經。但不知為什麼,他卻突然臨時起意轉往紐約,狄倫向東行到新澤西州葛雷斯東醫院探訪他的偶像伍迪‧嘎斯雷,接受「灌頂」之後就在嚴寒大雪中前往反傳統文化重鎮紐約市下城的格林威治村,靠著當地的朋友接濟過日子,切切實實波西米亞起來。
不久之後,狄倫得到在格林威治村「民謠城」酒吧演唱的機會。
他那種孤身一人著吉他、架著口琴,獨特口語式唱法及與年齡極不相襯蒼涼唱腔,立刻成為紐約地下文化一景。
這是狄倫第一次顛覆流行音樂。
在此之前,流行音樂幾乎都是歌聲優美的「 Darling……Honey……Heartbroken……」之類,如「貓王」艾維斯‧普里斯萊(Elvis Presley)那般講求舞台服飾、燈光、音效,身後還有衣著華麗的舞群伴舞。
可是狄倫就陽陽春春的一個人,一把吉他、一支口琴,其他就沒了。啊,忘了,有的時候,吉他轉鈕上還插了隻裊裊冒煙的香菸。
而且他的聲音啊,真是怪異,是種難以形容的不好聽。
當時有個樂評很切中重點,「他(狄倫)的聲音需要花一點時間去習慣,但是一旦習慣之後,就上癮了,因為那是別人沒有的聲音。」
也是從狄倫開始,人們才漸漸領悟,原來唱歌不一定要歌喉好。
我第一次聽〈飄在風中〉(Blowing In The Wind),聽的是「彼得、保羅、瑪麗三重唱」版本,和聲優美,繞樑不絕,再加上詞淺意深,陶醉中自己都覺得程度高了起來。
那時,這首歌被「彼得、保羅、瑪麗」一口氣唱上美國排行榜第二名,紅翻天了,然而卻很少人知道其實是狄倫的作品。
我後來知道了,於是去弄了張來聽,聽後感是「這是什麼玩意!」隨手就丟到一邊,再回頭沉醉於「彼得、保羅、瑪麗」。
不知過了多久,也不知道是為了什麼,也許是想扔掉之前再聽一次吧,又把狄倫的那張拿出來聽。
這下不得了,一聽再聽,聽出味道來了,簡直無法釋手,直到今天還在聽,四十多年,只怕聽了不下一千遍。
至於「彼得、保羅、瑪麗」?早就不知丟到哪裡去了。
是啊,狄倫的曲子最大的特點就是「耐聽」,愈聽愈有味道。我曾經做過一次實驗,把狄倫的那張 Desire 放在唱機上一直聽,是每天從早到晚唷。結果連聽了一個多月都不厭。

「謝爾敦幹的蠢事」
就是在「民謠城」的時代,狄倫遇到第一個貴人。
當時《紐約時報》樂評家羅伯‧謝爾敦發表了篇有關狄倫的評論,引起「哥倫比亞唱片公司」星探強‧哈蒙德的注意,特地跑到「民謠城」進行田野調查,結果對狄倫大為折服,立刻簽了六年的約。
不知是否出於感恩,直到今天,狄倫都沒有離開過哥倫比亞唱片。
當時哥倫比亞唱片內部的人見到謝爾敦簽回一個二十啷噹歲、不修邊幅、連見像樣的衣服都沒有,唱起歌來卻像個老頭子的小伙子,都當他瘋了,私下更稱狄倫為「謝爾敦幹的蠢事」。
哪裡知道此人(狄倫)短短幾年之間,就風雲際會成為音樂文化的祭酒。
狄倫的第一張專輯於一九六二年三月問世,名字很直截了當,就叫作「巴布‧狄倫」,封面是娃娃臉的狄倫戴著一頂土土的的帽子,顯得臉有些肥嘟嘟,甚至有點呆,手裡拿著把「吉卜森」吉他。
這張唱片老實說不怎麼,裡面也只有〈Talkin’ New York〉 和〈Song To Woody〉兩首是狄倫的原著曲,前者名副其實,根本就是配著吉他在獨白,後者還頗有味道,應該是專輯中最有聽頭的一曲。
當然,狄倫唱的那曲〈House Of The Rising Sun〉也極好,韻味十足,可是他把曲子的主角從賭徒改成妓女,唱的又是蒼涼的男聲,感覺頗怪。
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七日,狄倫推出第二張唱片「自由自在的巴布狄倫」(Freewheeling Bob Dylan)」,這張唱片一出,已經注定是平地一聲雷,裡面的〈飄在風中〉,立刻變成六○年代抗議風潮的「國歌」,至今歷久不衰。
〈飄在風中〉也成為最著名的反戰、抗議民謠。
〈飄在風中〉的旋律,部分取材於反黑奴歌曲〈No More Auction Block〉,其實狄倫在創作這首歌的時候,腦筋裡並沒有一絲反戰的念頭,甚至也沒有抗議的念頭,他只是創作了一首歌詞能打動人而且好聽的歌,如此而已,至於其他的意涵,是評論者加諸於他的,他自己甚至都不理解。
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
Before you call him a man?
Yes, n how many seas must a white dove sail
Before she sleeps in the sand?
Yes, n how many times must the cannon balls fly
Before theyre forever banned?
The answer, my friend, is blowin in the wind,
The answer is blowin in the wind.
How many times must a man look up
Before he can see the sky?
Yes, n how many ears must one man have
Before he can hear people cry?
Yes, n how many deaths will it take till he knows
That too many people have died?
The answer, my friend, is blowin in the wind,
The answer is blowin in the wind.
How many years can a mountain exist
Before its washed to the sea?
Yes, n how many years can some people exist
Before theyre allowed to be free?
Yes, n how many times can a man turn his head,
Pretending he just doesnt see?
The answer, my friend, is blowin in the wind,
The answer is blowin in the wind.
在一九六五年舊金山那場著名的記者會中,有一名女記者問他新專輯封套所代表的含意,正像火車頭般噴吐著煙的狄倫一臉惶惑地反問,「含意,什麼含意?」那位記者說,「你的東西應該要有含意啊?」狄倫再問,「誰告訴妳的?」「一本電影雜誌裡這樣寫的。」
哈,哈,哈,狄倫就這樣成為自己都意料之外的哲學家。
然則這就是那時的狄倫,他已經紅到說甚麼話或者做什麼事都應該要有意義。好玩的是,很多意義,通常都是別人賦予他的。
反戰作曲家?
事實上,狄倫從來就沒反過戰,他也從來沒有針對越戰說過一句反對的話,更沒寫過一首抗議越戰的歌。
從這層意義上來說,其實是當年左派運動的人「綁架」了狄倫,把狄倫及狄倫的作品據為己有,而狄倫自己也樂得順水推舟,當個現成的「抗議歌手」、「反戰藝術家」。
這,也沒什麼不好。
只不過這兩個身分,從來都不是他自己有意識爭取來的。
他有次接受《滾石雜誌》的訪問就說過,「我曾經想要將六○年代抓在手中嗎?沒有。但是我擁有六○年代,你想要嗎?你如果想要,我可以給你。」
這個說法,也很大程度說明了他與六○年代的關係。
在前述的那場記者會中,還真有人問他(狄倫)會不會去參加當天稍晚的反戰示威。他的回答是,「不會,我今天晚上很忙。」
不過這一切並不減損狄倫在音樂上、文化上的成就。
一九六三年夏天,狄倫生命中的第二位貴人、民謠「一姊」瓊‧拜雅把狄倫帶進羅德島的「新港民謠節」,結果狄倫一炮而紅,無可避免地成為民謠「一哥」,也和拜雅發展出一段情緣,但維繫得並不久。
整體而言,狄倫在六○年代的創作,可以說是他一生中最菁華的部分。
緊接著「自由自在的巴布‧狄倫」,他在一九六四到一九六六年間一連推出了「The Time They Are A-Changin」、「Another Side Of Bob Dylan」、「Bring It All Back Home」、「Highway 61 Revisited」以及「Blonde On Blonde」五張專輯,特別是前三張,真是張張好聽,曲曲經典,〈改變的時刻〉(The Time They’re a Changing)、〈宛如滾石〉(Like A Rolling Stone)、「手鼓先生」(Mr. Tambourine Man)……等等都是這個時期的作品。其中〈手鼓先生〉由樂團「Byrds」翻唱,一舉登上排行榜首位,再次證明狄倫的歌還需經過別人「美聲代唱」才能入榜。
不過「Byrds」唱得確實好聽,但就只是好聽罷了,要說能唱出一種味道,還真只有狄倫才辦得到,那是無人能及的。
「哥倫比亞唱片」在六零年代為狄倫打歌時的宣傳詞句就是,「沒人能唱狄倫的歌像狄倫一樣」,誠哉斯言。
之後的狄倫似乎進入了一段不太確定的摸索時期,在一九六七年出了「John Wesley Harding」專輯,已經失去了曲曲精采的勁頭,但還是有一曲〈All Along The Watch Tower〉特別突出,後來也被許多知名搖滾樂手翻唱,但翻唱最成功的就是吉米。亨德瑞克斯。
一九六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的「新港民謠節」,狄倫做了個驚天動地的大開創--他竟然背了支電吉他上台。這對於民謠基本教義派來說,簡直是離經叛道、十惡不赦,當時也在場的民謠老將彼得。席格氣得甚至要用斧頭砍斷擴音器電纜,結果狄倫才唱了三首歌就在噓聲中灰頭灰臉下臺。
狄倫接著帶了把木吉他再上臺,唱了首似乎有暗示味道的「It’s All Over Now, Baby Blue」,從此以後,電吉他就成了狄倫演唱會固定的樂器之一。
狄倫在隨後的英國巡迴演唱會也不好過,譬如曼徹斯特的那一場,真有樂迷當場對著狄倫大喊「猶大!」意指他背叛了純粹民謠。當地薩爾佛大學的歷史學家 C.P. Lee 甚至還把該場演唱會當成搖滾樂上重要的里程碑而寫成了一本書。
當時整整一年的時間裡,狄倫幾乎在每場演唱會都被開汽水,然而有趣的是,即使如此,他的每場演唱會還都是爆滿,聽眾一面開汽水,一面跟著他一起唱〈Like A Rolling Stone〉。
「這是什麼狗屎!」
就這樣,狄倫跨過了民謠跟搖滾的界線,再次為流行音樂下了新的定義。
其實,到今天為止,就音樂的形式來說,我真的不知道「搖滾」是什麼?
藍調、爵士、鄉村、雷鬼……乃至於晚近流行的嘻哈,都有很明確的節奏、面貌,但搖滾是什麼?以狄倫的例子來說,好像木吉他換成電吉他,同樣一首曲子,就從民謠變搖滾了,但真應該是這樣嗎?
雖然我不確知搖滾究竟是什麼,但是我卻會說一句很哲學的搖滾定義,那就是,
搖。滾。是。一。種。生。活。的。態。度
帥吧。有次我對一位朋友吐出這句話,害得她連忙取出筆記本,生怕一轉眼就忘了。這句話真的很好用,放諸四海而皆準。譬如,「戀愛是一種生活的態度」,「分手是一種生活的態度」,「思念是一種生活的態度」,「遺忘是一種生活的態度」……etc. 像代數一樣,代進去就可以變成哲學家。
一九七○年,狄倫不知是吃錯了什麼藥,出了張叫做「自畫像」(Self Portrait)的唱片,問題是這張唱片跟狄倫「完全不像」,根本就是兩個人,狄倫的唱腔顯得十分刻意要很「優美」,只不過他的聲音本來就不是能夠優美的那種,聽起來就更不三不四,非常非常的「不巴布‧狄倫」,而且幾乎整張唱片都是別人的作品,甚至於包括了那年代大學生開舞會必放的〈Let It Be Me〉,連「Take A Message To Mary」都有,跟一般人理解的狄倫八竿子都打不著。
結果該專輯被《滾石雜誌》恰如其份地評為「這是什麼狗屎」(What Is This Shit!)
也許就是因為《滾石雜誌》這個當頭棒喝,狄倫很快又恢復「正常」,不敢再輕易嘗試「轉變戲路」,但是也顯出有些江郎才盡,雖然在五年期間推出了六張唱片,但是好歌的比例已經不如過去那麼高,可以列出的有〈Knocking On Heaven’s Door〉(1973)、〈Dirge〉(1974)、〈Going, Going, Gone〉(1974)。
一九七五年,狄倫推出一張相當不錯的唱片「Blood On The Track」,開頭的四首都很動聽,我則獨鍾〈You’re A Big Girl Now〉。
一九七六年,狄倫推出「渴望」(Desire),使得他的藝術生涯達到另個高峰。
這張專輯的主曲〈Hurricane〉是為因殺人罪繫獄的重量級拳手魯賓‧卡特喊冤,也是狄倫真正有針對性的一首抗議曲 。這張片子裡幾乎都是佳作,Scarlet Rivera 悠揚的小提琴更發揮了黃花綠葉的效果,好聽極了。
兩年多前,我和兩個孩子長征美國 66 號公路,一路聽的都是這張專輯,留下很美好的回憶,我女兒還說了她為什麼喜歡狄倫的原因,「他的每一首歌都在說故事,好好聽喔。」原來,她是在聽故事。
我自己最喜歡的則是最後一曲〈Sara〉,那是我聽過最感動的一首情歌。
這首歌裡沒有海誓山盟,沒有卿卿我我的俗世兒女情長,只是一個男人(狄倫)躺在海灘的沙丘上,回憶他、莎拉、孩子一起歡度過的快樂、平凡時光。
狄倫當時作這首歌的動機,是因為他和莎拉之間的婚姻出了問題,他想挽回。
莎拉並不知道有這首歌的存在。那年她從西部洛杉磯飛到紐約,在錄音間找到狄倫,原意是要談分手的事。狄倫見到莎拉突然出現,並不說話,提起吉他就到錄音房開始錄這首曲子,唱得莎拉當場崩潰,泣不成聲,當然也沒再提分手的事。
只不過他們最終還是在一九七七年離婚了。
Sara
I laid on a dune, I looked at the sky,
When the children were babies and played on the beach.
You came up behind me, I saw you go by,
You were always so close and still within reach.
Sara, Oh Sara,
Whatever made you want to change your mind?
Sara, Oh Sara,
So easy to look at, so hard to define.
I can still see them playin' with their pails in the sand,
They run to the water their buckets to fill.
I can still see the shells fallin' out of their hands
As they follow each other back up the hill.
Sara, Oh Sara,
Sweet virgin angel, sweet love of my life,
Sara, Oh Sara,
Radiant jewel, mystical wife.
Sleepin' in the woods by a fire in the night,
Drinkin' white rum in a Portugal bar,
Them playin' leapfrog and hearin' about Snow White,
You in the marketplace in Savanna-la-Mar.
Sara, Oh Sara,
It's all so clear, I could never forget,
Sara, Oh Sara,
Lovin' you is the one thing I'll never regret.
I can still hear the sounds of those Methodist bells,
I'd taken the cure and had just gotten through,
Stayin' up for days in the Chelsea Hotel,
Writin' "Sad-Eyed Lady of the Lowlands" for you.
Sara, Oh Sara,
Wherever we travel we're never apart.
Sara, oh Sara,
Beautiful lady, so dear to my heart.
How did I meet you? I don't know.
A messenger sent me in a tropical storm.
You were there in the winter, moonlight on the snow
And on Lily Pond Lane when the weather was warm
Sara, oh Sara,
Scorpio Sphinx in a calico dress,
Sara, Oh Sara,
You must forgive me my unworthiness.
Now the beach is deserted except for some kelp
And a piece of an old ship that lies on the shore.
You always responded when I needed your help,
You gimme a map and a key to your door
Sara, oh Sara,
Glamorous nymph with an arrow and bow,
Sara, oh Sara,
Don't ever leave me, don't ever go.
對我而言,從Desire之後,狄倫就再沒有特別突出的佳作了,而且可能是因為如此,他開始刻意在演奏及唱腔上為變化而變化,很多時候,把原本很好聽很有味道的舊作唱到不知所云。
江郎才盡?
二○○七年十二月和孩子到格林威治村,無意中找到狄倫的一張 Bootleg演唱會碟片,裡面有一首我很喜歡的曲子〈Positively 4th Street〉。其實我已經很久不買任何東西了,但是這張實在太稀有,就買了下來。
趕回旅館迫不及待地用手提電腦播放,由於是 Bootleg ,畫面當然慘不忍睹,這沒關係,因為不影響聲音,問題是我真的聽不出來他在唱什麼,那真是怪腔怪調,旋律更是改得毫無章法,完全聽不出來是那首歌。
我本來以為也許是我的英語太爛,「也許狄倫唱的是另一首歌吧?」於是請兩位已經等於是美國人的孩子幫忙聽第一句到底是不是「 You got a lot of nerve to say that you’re my friend」,兩個人反覆聽了好幾遍,才說,「好像是。」
這首歌被狄倫唱成這種四不像,我真的很憤怒,當場就把那碟片扔了。
不過這麼多年來,與狄倫同期的民謠、搖滾創作者或是作古、或是退隱,而狄倫仍然僕僕於途,苦思創作、創新。精神還是令人敬佩的。
普立茲獎在讚詞中似乎較為著重狄倫作詩的能力而較輕忽作曲部份。實則狄倫作曲能力才是他最雋永的部份,他的功力只有四個字可以形容,「百聽不厭」。當然,這是指他早期的作品。
拿他二○○七年獲得葛萊美獎「當代民謠專輯」獎項的「摩登時代」(Modern Times)來說,我真覺得乏善可陳,唯一可聽的〈 Rollin’ And Tumblin’〉竟赫然是已故黑人藍調歌手Robert Jhonson 的舊作〈If I Had Possession Of The Judgement Day〉,雖然歌詞迥異,但曲調一模一樣,伴奏也是標準的十二音節藍調,可是 CD 封套上卻很刺眼地寫著「所有的歌曲都出自狄倫之手」。
希望這只是個無心的錯誤,再怎麼說,以狄倫的地位及成就,不但毫無理由也無任何剽竊的必要。
對我而言,「摩登時代」當然是另一個失望,不過不要緊,因為我心目中的狄倫,一直還是停格在六○、七○年代那個令人心嚮往之的狄倫。
馬汀‧史柯西斯的《沒有回家的方向》只拍到一九六七年狄倫出摩托車禍時就戛然而止,那個事件當然也是狄倫此生中的重要里程碑之一,是可以作為一個句點,然則史柯西斯是否也有「回不到從前」的感嘆而心中不免暗暗期望那樣的狄倫重現?
至少我的私心是盼望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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