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槍客】
1
黑衣人橫越荒漠而逃,槍客緊追在後。
那片荒漠堪稱荒漠之雄,一望無際,往四面八方延伸而去,與天際抗衡。放眼望去,盡是一片刺目的白亮,滴水不見,景色單調,只在遠方地平線的盡頭隱約繪著朦朧的山影,此外就是鬼草,帶來美夢、惡夢、死亡的鬼草。曾有條公路穿過這片鹽鹼大地,上頭駛過無數車馬,如今空餘墓碑一般的路標,標誌著往日的繁華。然而,物換星移,世界前進了,世界空了。
一陣暈眩向槍客襲來,他感到一種扭曲的錯覺,彷彿整個世界如蜉蝣朝生暮死,一眼即可看破。但是這種錯覺已經退去,地球轉著,踩著地殼的他也不停走著。他麻木的走過幾哩路,不疾不徐,盛水的皮囊掛在腰間,像條燻製的臘腸。水還是滿的。他修練『刻符』多年,大略已練到第五層,要是他能練成聖人『曼寧』,也許根本不會覺得渴。他可以冷靜的看著自己的身體脫水,就像在觀察科學實驗一般,只憑理智在必要時潤一潤乾裂的皮膚,以及內心黝黑的空洞。只可惜他不是曼寧,也不是耶穌的追隨者,更不覺得自己有何神聖之處。換言之,他只是個普普通通的浪人,口渴的感覺再真切不過,但即使如此,他並不特別想喝水。不知為何,這一切讓他感到喜悅。入境隨俗,這是個乾渴的國度,而在他漫長的一生中,別的不會,適應環境可是最擅長的。
水袋底下是一對手槍,加過鐵片的,重量正好稱他的手。這對槍是父親傳下來的,父親沒他那麼高大。兩條皮帶在胯上交叉。槍套上了大量的油,即使烈日如斯,依然不乾不裂,槍柄是檀木做的,顏色泛黃,木紋細緻。生皮索把皮套鬆鬆的繫在大腿兩側,步行時微微晃動,磨白(也磨薄)了藍色的牛仔褲,磨出的兩個弧形乍看彷彿是兩朵微笑。黃銅彈匣掛在槍帶上,在烈日下閃閃發光。彈藥數愈來愈少,皮帶發出若有似無的窸窣聲。
他的衣衫經過雨打風吹,早已看不出顏色;他敞著領口,一條生皮索穿過手鑽的鈕釦孔,鬆鬆的垂著。他的帽子早已不見,帶在身邊的號角也失了蹤影。那支號角已不見了好些年,一個友人臨死前手一鬆,他就接了過來。他失去了朋友,也失去了號角。
他登上一座平緩的沙丘(名為沙丘,實則無沙;這座荒漠是堅硬的鹽鹼大地,即使是入夜後的狂風,也只能吹起去污粉般的惱人粉塵),望見一小堆踢散的營火餘燼,餘燼位在背風處,太陽最早下山的一側。這種小跡象再次證明黑衣人也不過是個普通人,槍客總因此感到愉快不已。他的雙唇在飽經日曬而皸裂的臉上扯出一抹微笑,那笑容可怖又痛苦。他蹲了下來。
當然,他的獵物燒過鬼草,這個地方只有鬼草能當柴火。鬼草燒起來時帶著油亮的火焰,火光微弱,可以燒很久。住在邊境的棄民告訴他,鬼草燃燒的火焰裡住著魔鬼,他們從不敢盯著那火瞧。他們說,要是你盯著火焰瞧,魔鬼就會催眠你,召喚你投身烈焰,而下一個盯著火焰瞧的笨蛋就會看到你的臉。
燒過的鬼草呈十字型,好像代表著什麼意義,這一幕槍客已十分熟悉。他伸手撥弄,餘燼立刻碎散成灰。餘燼裡只有一小片燒焦的培根肉,槍客若有所思的把它吃下肚。向來都是如此。兩個月來,槍客跟著黑衣人穿越荒漠,穿越這片無窮無盡、單調有如煉獄的荒原,但除了整潔得像消過毒的營火外,並沒有發現任何黑衣人的足跡。他從沒發現任何瓶罐、水袋(槍客就曾丟棄過四個水袋,像蛇蛻下的死皮),甚至連糞便也沒發現,他猜想黑衣人一定是把糞便埋了起來。
也許每個營火都代表了一個字,要是一個一個拼起來,就能拼出一段留言,比如說『夥伴,保持距離』,或是『終點就快到了』,甚至可能是『來抓我』。不管營火是不是留言,他都不在乎;就算營火真的是留言,他對留言也不感興趣。重要的是,這堆餘燼跟其他的餘燼一樣冰冷。但是他已有所進展。他知道自己更靠近了一些,但是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知道,也許是一種氣味,不過這也不重要。他會一直前進,直到情勢改變,就算情勢不改變,他還是會一直前進。老一輩的人常說:上帝要水就有水。上帝要水就有水,即使在荒漠也一樣。槍客站起身,拍拍雙手。
沒有其他的線索;即使這片鹽鹼大地上曾留下什麼微小的足跡,也早在剃刀般鋒利的疾風吹拂下灰飛煙滅。沒有糞便,沒有垃圾,也從來沒有掩埋糞便、垃圾的痕跡,什麼都沒有,只有一堆堆冰冷的營火,沿著往東南延伸的古老公路排列,此外就是槍客腦中永不休息的測距儀。不過事實上當然不只如此;往東南方前進不只是一種方向感,而是一種引力。
他坐下來,允許自己啜了一小口水袋裡的水。他想起之前那股短暫的暈眩,那股幾乎與世界分離的感覺,心想那到底意味著什麼?為什麼那股暈眩會讓他想起他的號角、想起故友?他的號角與故友早已在耶利哥山丘離他遠去,但那對槍仍然與他同在,也就是父親傳下來的那對槍;那對槍當然比號角更重要……甚至比朋友更重要。
不是嗎?
這個問題莫名的讓人心煩,但是既然除了最明顯的答案以外,再也找不到其他的解答,他只能姑且作罷。他掃視荒漠,然後抬頭看看太陽;太陽已滑落到天空的一角,但落日的方向卻不是真正的西方,頗令人不安。他站起身,從腰帶上摘下破舊的手套,開始拔鬼草生火;鬼草就放在黑衣人留下的餘燼之上。他覺得這諷刺的一幕就像口渴的感覺一樣,充滿了誘惑。
等到白日將盡,地面僅餘微溫,黑白色的天際只留下一抹刺眼的橘紅,他才從包袱裡拿出火石與火刀來生火。他把火藥放在大腿上,坐了下來,耐心的望著東南方,望著群山;他不指望瞧見新營火升起的冉冉輕煙,也不指望瞧見橘紅色的火光,但他還是這麼看著,因為觀察是例行公事。『不專心找就永遠也找不到,豬頭!』寇特一定會這麼說。『張大老天給你的那雙眼睛,拜託!』
但是他什麼也看不到。他很接近了,但也只是相對來說更接近而已,他還沒有近到能看見黃昏時升起的輕煙,或是閃爍的橘紅色營火。
他拿起鋼條用力搥著打火石,一邊把火星打進乾燥的碎草中,一邊喃喃唸著那首古老又充滿力量的歌謠:『點亮黑暗,我主何方?許我沉睡,允我歇息。燃起營火,賜我光亮。』說來奇怪,有些兒時的歌謠與習慣長大了就漸漸忘懷,但有些歌謠與習慣卻一輩子死賴著不肯走,時間過得愈久,就愈是沉重。
他在那堆小小營火的迎風面躺下,讓夢幻般的輕煙往荒野飄散。風不停吹著,偶爾還颳起小小的沙塵暴。
在天上,繁星也不停閃爍著。無數的恆星與宇宙匯聚成燦爛的星空,就像冰冷的火焰發出五顏六色的光芒。他看著天空,天空從紫羅蘭色轉成了檀木般的漆黑,一顆流星在老婦星下劃出一條短暫而壯觀的弧線,然後消失在天邊。營火投下怪異的陰影,鬼草也慢慢燒成了新的形狀:這個形狀不具任何意義,只是一個簡簡單單的十字,也正因為它毫無意義,所以隱隱令人害怕。他堆放柴火時,注意的是實用,而不是花稍的藝術。營火看來一板一眼,就像這個男人到了陌生的旅館房間,看見圖畫掛歪了,會動手擺正一樣。營火慢慢燒著,幽靈在白熾的火中央起舞;黑衣人花稍的藝術火堆與槍客精簡的營火合而為一,但槍客已沉沉睡去,沒有看見。風嗚咽著,就像一個肚子裡長了腫瘤的女巫。偶爾會有一陣邪惡的風向下吹拂,捲起煙霧向槍客吹去,而槍客也不知不覺吸了些煙霧進去。煙霧帶來了夢境,就像沙石在牡蠣中變成珍珠一般。有時,槍客會與風一起發出幾聲嗚咽,但繁星對此毫不關心,即使地上發生了慘烈的戰爭、殉教、復活,繁星也無動於衷,而這一切,也總讓槍客感到愉快不已。
2
一個個白天過去了,槍客還是繼續走;起先他讓天邊的城市燈火領路,接著他聽見鄉村酒館裡有人在彈奏〈Hey Jude〉,琴聲清晰得不可思議,於是他便往琴聲處走去。路岔開後變寬了。到處掛著小小的電燈泡,但早就無法使用了。
他早就經過了森林,現在眼前是一片單調平坦的大莽原:一望無際的荒蕪原野已不見蹤影,取而代之的是牧草與低矮的灌木;令人毛骨悚然的廢棄莊園旁守著陰鬱黑暗的宅第,宅第裡住著的想必是魔鬼;空無人住的小木屋斜眼睥睨著一切;有時會出現棄民的茅屋,但除非茅屋在夜裡閃出一抹忽隱忽現的光芒,或是近親交配的族人在白天繃著臉靜靜耕田,否則沒有人會發現。主要的作物是玉米,但是也種豆子和山蘿蔔果(註:一種莊稼)。偶爾會有瘦巴巴的乳牛從剝了皮的赤楊樹間呆呆盯著他瞧。他曾與四輛馬車擦身而過,兩輛車回程,兩輛車去程:去程的馬車從後方越過他和騾子,車上幾乎空空如也;回程的馬車則多載了些貨物,要回北方的森林。有時會有農夫騎著馬經過,特別謹慎不把目光落在槍客身上。
這是個醜陋的地方。自從他離開普萊斯城後,下了兩次雨,兩次都只是稀稀落落的小雨,就連牧草都看起來又乾又黃。此地不宜久留。他並沒有看到黑衣人的蹤跡,也許黑衣人駕了馬車。
路轉了個彎,槍客走到盡頭,叱了一聲,停下騾子,俯看塔爾城。塔爾城位在圓形的盆地底,就像一顆假造的寶石鑲在廉價的戒台上。城裡有幾道燈火,大多集中在樂聲發出的地方附近;看來有四條街道,其中一條是馬車道,是鎮上的主街,其餘三條小街則與車道呈直角相交。也許會有餐館。雖然他覺得不太可能,但也很難說。他又叱了騾子一聲。
現在,路上散佈著更多的房舍,但大多是空屋。他經過一個小小的墳場,墳場裡木刻的墓碑陳腐傾塌,爬滿了惡臭撲鼻的鬼草。大約走了五百呎後,他發現一個破爛的路標,上頭寫著:『塔爾城』。
路標上的油漆斑駁,幾乎無法辨識。更前方又有一塊路標,但槍客橫看豎看,就是看不出上頭寫了什麼字。
走進塔爾城時,他隱約聽見有人似醉非醉的齊聲合唱著〈Hey Jude〉,不斷重複的副歌:『哪──哪──哪──哪哪哪哪……Hey Jude……』歌聲死氣沉沉,就像風聲穿過腐爛的樹洞一般,要不是酒吧鋼琴響亮的彈著不甚高明的伴奏,他可真要以為是黑衣人施了法術,召來鬼魂住在空城裡。這個念頭讓他微微一笑。
街上有人,但不多。三個女士穿著黑長褲與黑色高領襯衫,從對面的木板路經過,她們強忍著好奇,刻意不看槍客。四周一片漆黑,三人又是黑衣黑褲,所以她們的身體幾乎瞧不見,臉龐活像黏了眼睛的白球在上空游來游去。一個頭戴稻草帽的老人面容嚴肅,從木造商店前的階梯上望著槍客。一個瘦骨嶙峋的裁縫原本忙著接待晚來的客人,也停下來看著槍客經過,還把油燈舉在窗前,好看得更清楚些。槍客對他點點頭,但裁縫或是客人都沒有回禮。他感覺他們的眼神緊盯著他低垂在臀部的槍套。一個大約十三歲的少年帶著一個看似妹妹或情人的女孩走過前一條街,禁不住稍稍慢了下來,兩人的腳步微微揚起一陣塵煙。城裡大部分的街燈都還堪用,但都不是電燈;雲母做的燈罩上結了一層油,看起來朦朦朧朧的,有些燈還破了。附近有一個馬車出租行,看起來一副寒酸樣,也許馬車道是車行唯一的生意來源。馬棚像一張咧開的大嘴,大嘴旁的沙地上畫了個玩彈珠用的圓圈,三個男孩安靜的蹲在圓圈旁,抽著玉米莢做成的菸,長長的身影投映在地上。一個男孩的帽帶上插著蠍子尾,另一個男孩的左眼腫了起來,微微凸出眼眶。
槍客牽著騾子走過三個男孩身邊,往馬棚的深處望去。一盞油燈閃著昏暗的光芒。一個穿著連身工作服的瘦高老人拿著叉子,使勁把蓬鬆的牧草剷進秣草棚。
『嗨!』槍客喊道。
老馬伕停下叉子,黃色的眼睛四下張望了一番。『嗨你的!』
『我有隻騾。』
『那很好。』
槍客拿起一塊沉甸甸又鑄得不平的金幣,往昏暗的馬棚裡彈去;金幣噹啷一聲落在佈滿碎牧草的木板上,閃閃發光。
馬伕走上前來,彎下腰,撿起金幣,瞇著眼打量槍客。他的眼神落在槍客的槍袋上,然後不懷好意的對槍客點點頭。『這騾子你打算放多久?』
『一、兩個晚上。也許更久。』
『我可沒零錢找你。』
『沒人叫你找錢。』
『反正槍桿子賺錢容易。』馬伕嘟囔著。
『你說什麼?』
『沒什麼。』馬伕拉起韁繩,牽著騾子進了馬棚。
『把騾子刷一刷!』槍客喊道。『我回來的時候要牠渾身香噴噴的,聽到沒?』
老人沒回頭。槍客走出馬棚,往那群圍著彈珠圈的男孩走去。剛才那一幕,三個男孩全瞧在眼裡,態度有些不屑。
『日日長春,好夢連連。』槍客打了聲招呼。
沒人答腔。
『你們住在城裡嗎?』
還是沒人答腔,只有蠍子尾捧場,微微點了點頭。
一個男孩把嘴裡翹得老高的玉米莢菸捲拿下來,抓起一顆貓眼石彈珠,往沙地裡的遊戲圈裡彈去。貓眼石擊中一顆魚腦石,魚腦石彈出圈外。他撿起貓眼石,準備再射一次。
『城裡有餐館嗎?』槍客問。
年紀最小的男孩抬起頭來。他一邊的嘴角破了個大洞,但他的雙眼很正常,眼神裡充滿了純真,在這個鬼地方,這分純真想必無法長存。他盯著槍客,強忍著滿腹的驚奇,令人又憐又怕。
『去薛伯的店裡也許能買個肉餅。』
『那是間酒館嗎?』
男孩點點頭。『對呀!』其他玩伴的眼神突然變得醜陋又充滿敵意。也許待會兒,男孩就會因為對槍客說話親切而受到懲罰。
槍客摸摸帽簷。『多謝。很高興知道這城裡還是有人會說話。』
他從男孩身邊走過,登上木板路,往薛伯的店走去;他清楚聽見一個男孩開始挖苦答腔的男孩,聲音仍是高亢的童音:『你這吃野草的傢伙!你搞上你老姊多久了,查理?你這吃野草的傢伙!』接著就是一記響拳跟一陣哭聲。
薛伯酒館的門前燒著三盞煤油燈,門兩側各有一盞,剩下的一盞釘在酒館如蝙蝠張翅的兩扇門上。合唱〈Hey Jude〉的歌聲已歇,鋼琴演奏著其他的老歌,低喃的歌聲時斷時續。槍客在門外佇立了一會兒,往裡頭張望。酒館的地板上滿是木屑,搖搖欲墜的桌子旁放著痰盂,鋸木架上搭著木板,湊合著成了吧台,吧台後一張黏乎乎的鏡子反射出鋼琴師的身影,想當然,鋼琴師是駝著背坐在鋼琴椅上。鋼琴正面的蓋板已不翼而飛,彈奏時可以瞧見木製的鍵盤上下彈動。酒保是個女人,有著一頭稻草色的頭髮,她穿著骯髒的藍色洋裝,一邊的吊帶是用安全別針別上的。大概有六個鎮民在酒館最裡面的地方,一邊喝著酒,一邊玩著牌戲打發時間,牌戲的名字叫『看仔細』;另外有六個鎮民零散的圍著鋼琴,四、五個鎮民坐在吧台前。槍客走了進去。
眾人不約而同轉過身來盯著槍客和他的槍。四周突然安靜了下來,只有渾然忘我的鋼琴師繼續叮叮噹噹的彈奏著。女酒保擦了擦吧台,一切又恢復常態。
『看仔細囉!』一個在角落玩牌的鎮民說著,拿黑桃四壓過了紅心三,清空了手上的牌。拿到紅心的一方罵了聲髒話,推倒自己的賭注,接著繼續玩新的一局。
槍客走近吧台的女人。『有肉嗎?』他問。
『當然。』她看著槍客的眼睛。或許她年輕時還稱得上漂亮,但歲月不饒人,現在她的臉皮坑坑疤疤,還有道青紫色的疤痕歪歪扭扭的橫過額頭。她上了厚厚一層粉,想遮住疤痕,卻是欲蓋彌彰。『乾淨的牛肉,健康得很。不過很貴。』
健康才有鬼,槍客心想。妳冰箱裡的東西,八成是從什麼三眼六腳的怪物身上來的──這是我猜的,塞爺。(註:sai貴族語,尊稱對方之用。)
『我要三個肉餅,一杯啤酒,麻煩妳。』
餐館裡的氣氛再次起了微妙的變化。三個肉餅。每個人聽了都口水直流。三個肉餅。這裡有人一次吃過三個肉餅嗎?
『總共五顏。你知道什麼是「顏」吧?』
『五塊錢?』
她點點頭,或許她說的真是五元。反正他是這麼猜的。
『包括酒錢嗎?』他說著,微微一笑。『還是酒錢得另外付?』
她沒有回應他的笑容。『酒待會兒送上去,但帳可得先結。』
槍客把一塊金幣放在吧台上,每個人的眼睛都盯著金幣瞧。
吧台後有一個悶燒著的炭爐,就在鏡子的左方。女人走進炭爐後方的小房間,拿出一塊用紙盛著的肉。她捏出三小塊肉餅,放在烤架上。烤肉的香氣教人瘋狂。槍客無動於衷的站著,但卻對四周環境十分警覺,他注意到琴聲有些顫抖,玩牌的人慢了下來,其他熟客悄悄用斜眼瞥了過來。
槍客從鏡中看到有個男人朝他走來。男人的頭幾乎全禿了,一隻手按著掛在腰帶上的巨型獵刀。
『坐下,』槍客說,『這是為了你好,夥伴。』
男人停下腳步,上唇不自覺的動了動,活像隻狗。四周一片寂靜。接著他走回自己的桌位,餐館裡再度恢復常態。
啤酒裝在破掉的玻璃啤酒杯裡,送了上來。『我沒零錢找你。』女人粗魯的說。
『不用找了。』
女人生氣的點點頭,好像槍客表現得這麼大方,雖然讓她多賺了不少,還是讓她很不高興。話雖如此,女人還是收下了金幣。過了一會兒,肉餅裝在油膩膩的盤子裡,送了上來,邊緣還帶點血色。
『有鹽嗎?』
女人從吧台下拿出一個小瓦罐,罐裡的鹽結成了白色的鹽塊,槍客得用手指捏碎才行。『有麵包嗎?』
『沒有麵包。』他知道她在說謊,但他知道原因,沒再追問下去。禿頭男人的雙眼佈滿血絲,瞪著槍客,雙拳放在粗糙不平的桌上,時而緊握,時而放鬆。他的鼻孔規律的開合著,貪婪的吸著肉香。至少,肉香是免費的。
槍客開始從容的進食。他看來食不知味,只是把肉切成一塊塊叉進嘴巴裡,努力不去想眼前這塊肉原先是長在什麼怪牛身上。女人說是健康的牲畜。是呀,沒錯。要真是健康的牲畜,豬都能在夏夜的『走販之月』下跳卡瑪拉舞了。
他快要吃完,正準備再叫杯啤酒、抽根菸時,一隻手落在他肩膀上。
他突然發現屋裡又安靜了下來,也感到四周充滿緊張的氣氛。他轉過身,瞧見一個男人的臉;他進門時,這個男人原本在門邊睡覺。他的臉恐怖異常,鬼草的臭味迎面而來,雙眼則極為可怖,直直瞪著前方,好像對外在世界視而不見,而是沉溺於荒涼的夢境地獄裡;那些夢境失去了控制,掙脫惡臭撲鼻的潛意識沼澤,傾巢而出。
吧台後的女人輕輕驚呼了一聲。
乾裂的嘴唇蠕動,咧了開來,露出佈滿青苔的牙齒。槍客心想:這傢伙竟然不是用抽的,而是用嚼的!他用嚼的,他真的用嚼的!
接著:這傢伙是個死人。一年前就死了。
接著:這是黑衣人幹的好事。
兩人對看著;一個是帶槍之客,一個是在瘋狂邊緣徘徊的活死人。
活死人說話了,說的竟然是基列地的貴族語,槍客驚愕不已。
『賞塊金幣,槍客塞爺。一塊就好,行行好吧。』
貴族語。槍客的腦袋一時間反應不過來。已過了這麼多年──天呀──簡直是好幾個世紀,甚至就像好幾個千禧年;貴族語早已消失;他是最後一個,最後一個槍客,其他的都已經……
槍客呆若木雞,只能把手探進胸前的口袋,摸出一塊金幣。活死人伸出皸裂不平又長滿壞疽的手,接過金幣,把玩了一會兒,還把金幣高高舉起,對著煤油燈油亮的火光照了照;金幣散放出奪目的文明之光:金黃,帶赤,血紅。
『啊……』活死人發出一陣模糊的欣喜之聲,然後轉身走回自己的桌位,把金幣拿在眼前翻來翻去,對著燈光仔細瞧。
酒館裡的人紛紛奪門而出,蝙蝠張翅般的兩扇門瘋狂得又開又合。琴師『砰』的一聲關上琴,大步跟著人群走出酒館,模樣有些滑稽。
『薛伯!』女人在琴師身後大吼,她的聲音中夾雜著害怕和潑辣,『薛伯,你給我回來!該死!』這名字好耳熟,難不成槍客在哪兒聽過?也許他真的聽過,但現在他無暇多想,也沒有時間好好回憶。
此時,活死人已經回到桌子前。他在凹凸不平的木桌上轉著金幣,半死不活的眼睛茫然的盯著金幣。接著他轉了金幣第二次,第三次,他的眼皮垂了下來。到了第四次,金幣還沒停下來,他的頭就整個倒在木桌上了。
『瞧你幹的好事,』女人生氣的輕聲說,『你把我的客人都嚇跑了,這下你滿意了吧?』
『他們會回來的。』槍客說。
『今天晚上可不會。』
『他是誰?』他指指吃鬼草的活死人。
『你去死吧,什麼「塞爺」!』
『我一定要知道,』槍客耐著性子說。『他……』
『他跟你講話的方式真奇怪,』她說,『諾特這輩子從來沒那麼講過話。』
『我在找一個男人,妳認識他。』
她瞪著他,眼中的怒氣漸漸消退,取而代之的是猜疑,接著閃出一道急切又濕潤的光芒,這道光芒槍客曾經見過。搖搖欲墜的酒館若有所思般的震了一下,遠處傳來一陣狗吠。槍客按兵不動。她看透了他的心思,眼中的光芒頓時成了絕望,成了無可宣洩的沉默需求。
『我想你也許知道我的代價是什麼,』她說。『我有個癢處不搔不快,以前我還能應付,但現在我沒辦法了。』
他仔細端詳女人。黑暗中,疤痕不太明顯。她的體態苗條,可見荒漠的飛沙走石與辛勞還沒有侵蝕一切;此外,她曾經十分漂亮,或許甚至是個美人。但這些都沒有關係。就算她漆黑的子宮裡住了墓穴甲蟲,也沒有關係。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早有隻手把這一切寫在業(註:類似於『命運』的同義詞。)的扉頁中。
他伸出手來撫摸她的臉,她的眼眶微濕,泫然欲泣。
『不准看!你不必用那種討厭的眼神看我!』
『對不起,』槍客說。『我不是故意的。』
『你們每個人都說不是故意的!』
『把店關了,熄燈。』
她把臉埋在手中,哭了起來。槍客很高興她把臉蒙了起來,並不是因為那道疤,而是因為哭泣讓她彷彿重回處女般的純真,儘管她已不再是個處女。繫住洋裝吊帶的別針在油亮的燈光下閃閃發光。
『他會偷東西嗎?如果他會偷,我就把他趕出去。』
『不,』她低聲說,『諾特不會偷東西。』
『那就熄燈吧。』
她一直走到槍客身後才把手放下,然後一一把油燈關小,吹熄。接著她在黑暗中牽起槍客的手,那隻手充滿了溫暖。她帶他走上樓,樓上,沒有燈火掩飾他們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