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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未剪的童年 Running With Scissors
作者:歐各思坦.柏洛斯(Augusten Burroughs) 譯者:陳佳琳 出版:遠流出版公司 定價:280元 出版日期:2006年12月1日
作者簡介:歐各思坦.柏洛斯 在沒有受過正式教育的情況下,毛遂自薦進入他最喜歡的廣告界,以Nike的廣告Just Do It一炮而紅,24歲時已年薪千萬,榮獲多項廣告創意獎……截至目前寫了四本書,其中三本都是紐約時報的暢銷書、兩部被改編成電影拍攝中。
柏洛斯是屬於那種「可以把自己的悲慘故事講得很爆笑」的作家,被票選為「美國當代最好笑的人之一」,但讀者在看著他的書時,其實是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所經歷的人生又是那樣的不堪(書中對於家暴、精神病患、被性侵的經驗等等,描寫得十分真實),因此本書出版後,不但將Augusten Burroughs推上暢銷作家寶座,連帶捧紅了他其他三本書,也引起美國社會廣泛討論。作者在第三本書中就曾好玩地寫到他常會收到讀者寫信跟他說他們的受虐人生,甚至他還曾在路上被一位八十多歲的老太太攔下來,跟他自白受性侵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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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的藍外套】
我對正式服裝的喜愛可追溯到子宮時期。當我媽懷著我時,她常常坐在廚房桌旁,把錄音機裡播放的歌劇開得震天價響,一邊給《紐約客》雜誌寫回郵信封。不知為何,在最深層、最基本的遺傳層面上,我聽懂了穿透她血肉傳來的那種極端強烈的音樂,知道那是由一群佩戴腰帶、穿著華麗長袍的胖子所唱。
我十歲時,最喜歡的裝扮就是一件海軍藍的外套、一件白襯衫和一只紅色的領夾。我感覺自己看來很重要,像是一名年輕國王,因為母親被砍頭而必須登基。
如果我的頭髮不完美,光線沒有柔順服貼地映出我的金髮線條,我就不肯上學。我要我的頭髮看起來和我媽常去的安奧古百貨公司的小男孩人形模特兒一模一樣。有一根頭髮不聽話便足以讓我把梳子往鏡子丟,然後哭著跑回房間。
而如果我的衣服上有我媽無法用膠帶去除的線頭,那麼這是一個比喉嚨痛更該不去上學的理由。事實上,我最喜歡的上學日子,就是拍照那一天。我愛死那個攝影師拍完照片後送我們的小梳子,感覺好像去上益智節目。
在我的童年中,當其他孩子都開始打架、玩球,把自己弄得髒兮兮時,我則留在自己房裡擦亮我的金色戒指,那是我媽從凱馬特商場買來的,我還會邊聽巴瑞‧曼尼洛(Barry Manilow)、東尼‧奧蘭多與黎明合唱團,還有,難以解釋的,歐黛塔(Odetta)的歌聲。我比較喜歡黑膠唱片,而非最近很流行的八軌錄音卡帶。黑膠唱片的塑膠套總讓我想起乾淨的內衣。此外,它的照片比較大,讓我更能看清楚東尼‧奧蘭多閃亮臂毛的毛細孔。
我一定會是《妙家庭》(Brady Bunch)裡面優秀的成員。我可以當尚恩,那個乖巧的金髮男孩,他從來不惹麻煩,而且也會在廚房幫忙管家愛莉絲,還會幫瑪莎剪頭髮的分岔,我不只會幫「小虎」洗澡,還會替牠上潤絲精。我還會提醒詹恩注意那隻俗氣的手鍊,別讓女孩們輸了蓋紙牌房子的比賽。
我媽一根接一根抽著香煙,不斷地寫著自白詩,白天偶爾休息時會打電話給她的朋友們,把她新作的初稿唸給對方聽。有時她會問我的意見。
「歐各,我最近在努力的這一篇,我相信絕對可以登上《紐約客》。我相信它絕對能讓我成為一個名女人。你要不要聽聽看?」
我從衣櫃門上的鏡子前轉過身,將梳子放在書桌上。我愛《紐約客》,因為上面有廣告和卡通。也許我媽的詩能被登在「福特水星大公爵汽車」的廣告旁邊。「快唸,快唸,快唸,」我上下跳著。
她讓我進去她的書房,在書桌旁坐下,然後關掉她白色的奧林匹亞打字機。再把立可白的蓋子蓋上,然後清清喉嚨,點起一根茉爾香煙。我坐在一張單人床上,她把它變成一張沙發,上面放了一些抱枕和一條印第安床單。
「準備好了?」她問。
「好了。」
她疊起雙腿,將手腕放在膝蓋上,往前靠著,看著一張紙開始唸。「童年已逝。我的青春。我與所愛的人的所有連結都已破碎。我的悲傷升至雲端。那些從天而落的淚珠重新建造了陸地,連亡者也從墳墓中復活,與我同行吟唱。而我……」
她唸了好幾頁,聲音抑揚頓挫非常完美。她在房間角落擺了一支麥克風,用來大聲練習朗讀自己的作品。有時候,當她出門找朋友莉迪雅或在客廳修剪她的蜘蛛吊蘭時,我會把麥克風借來,將它塞在我的褲襠裡,在鏡子前從各個角度審視我自己。
唸完詩後,她抬頭看著我,說:「好,現在我要你老實說,聽起來夠不夠有力?能不能讓你情緒激昂?」
我知道這個問題的唯一正確答案是:「哇,聽起來就像是會在《紐約客》讀到的文章耶。」
她得意地笑了:「真的?你真的這麼認為?《紐約客》評選很嚴苛的。不是隨便哪個人的文章都登得上的。」她站起身,開始在書桌前踱步。
「不會啊,我真的覺得他們會選這一篇。關於你媽把你推到後院心形的魚池,還有你那個癱瘓的姊姊等等,真的寫得很棒。」
她點了另一根煙,深深吸了一口。「好吧,我們就等著瞧吧。我剛收到《維吉尼亞季刊》的退稿信,所以我有點擔心。當然,如果《紐約客》真的登了這一篇,你外婆一定會看到。真不敢想像她到時會怎麼說。但她的反應可無法阻止我發表這一篇。」然後她停下腳步,一隻手支在臀部,將拿著香煙的那隻手挪到唇上。「你知道,歐各,你媽註定要成為一個非常有名的女性。」
「我知道,」我說。想到有一天我們會有自己的加長型豪華轎車停在車道上,而不是現在這輛糟糕的棕色道奇旅行車,我不禁興奮起來,幾乎無法克制尖叫的衝動。「妳會出名的。」我告訴她:「我就是知道。」我還知道我想要貼了隔熱紙的車窗,後座也要一個迷你吧台。
我父親則是將自己身為麻州大學嚴重酗酒的數學教授角色發揮得淋漓盡致。他患有牛皮癬,覆滿全身,讓他看來就像一條乾癟的鯖魚──只不過他能站立,而且總是穿著花呢套裝。此外,他的個性慈愛、熱情又外向──只不過是木化石的那種。
「我們來玩西洋棋。」我哀聲求道,他正坐在餐桌旁改考卷,一面喝著伏特加。
「不行,兒子,我有很多事要做。」
「等一下就可以玩西洋棋了。」
我爸繼續用紅筆逡巡考卷,在空白地方註記。「不行,兒子,我說了,我有很多事要做,等一下我就會累了。你出去跟狗玩。」
「可是我覺得牠很煩,牠只想睡覺。你連一盤都不能玩嗎?」
最後他看著我。「不行,兒子。我不行。我有很多事要做,我累了,我的膝蓋也開始作怪了。」
我爸膝蓋不好,關節炎使得他的膝蓋腫脹,因此他得固定去看醫生,用一根針把裡面的液體弄出來。他跛著腳走路,而且臉上常常有一種痛苦的表情。「真希望我可以坐在輪椅上,」他曾經這麼說,「這樣行動會方便很多。」
我爸和我唯一一起做的一項活動就是把垃圾拿到垃圾場。「歐各,」他從地下室叫我:「如果你能把垃圾裝上車,我就開車載你去垃圾場。」
我套上一只心情戒指,然後跑到地下室。他穿著一件紅黑相間的軍大衣,將兩個綠色塑膠袋扛上肩,因為疼痛而縮了一下。「把袋口紮緊,」他警告我:「你可別讓垃圾袋打開,垃圾灑得滿地都是,清理起來可是惡夢一場。」
我將其中一個垃圾袋拖往大門。
「老天,兒子,別拖了。垃圾袋下面會破掉,到時垃圾會掉得滿地。我不是才說過嗎?」
「你說要注意垃圾袋的開口。」我說。
「沒錯,但是不用說也知道垃圾袋不能這樣用拖的。」
他錯了,我看過電視上「強健」垃圾袋的廣告。「不會破的啦。」我邊拖邊糾正他。
「好了,歐各。你要用提的。如果你不乖乖用提的,我不會載你去垃圾場。」
我重重嘆口氣,把垃圾袋放上車,然後回到地下室再拿另一袋。我們習慣把垃圾擺好幾個禮拜,所以每次至少有二十個垃圾袋。
等到車子裝滿後,我把自己塞到前座,擠在我爸和其中一個垃圾袋間。牛奶空紙盒、蛋殼和不用的煙灰缸傳來的酸臭味讓我愉悅不已。我爸也享受這種味道。「我還滿喜歡這種味道的,」他在我們前往公共垃圾場的六哩路上說:「我一點也不介意住在廢棄場旁。」
到了垃圾場,我爸和我打開旅行車的後車廂和所有車門。停在垃圾坑旁俯瞰的車子看起來好像準備起飛的飛機。它的車門就像機翼,車頭的水箱護欄像是在微笑。在這裡,我可以隨意提起一個垃圾袋,將它拖過地面,然後往下拋。
隨後,我們開車經過煤灰色的回收物建築,人們會把壞掉的嬰兒推車、生銹的爐具和不要的娃娃屋丟在這裡。
「拜託,我可以把它帶回家嗎?」我懇求我爸,因為我看上了一個有著黑色玻璃桌面的黃色茶几,玻璃已有裂縫。
「不行,這裡的東西我們一樣都不能帶回家。你不知道這些垃圾是哪裡來的。」
「可是它還很不錯啊。」我知道可以將雜誌像扇子般排列在桌面上,遮住那個裂縫,就像在醫生診所看到的那樣。而且如果我用穩潔給它擦上三小時,它肯定不會那麼髒了。
「不行,兒子。不要再摸那個骯髒的東西了,回到車上。也不要摸你的臉,你手指頭上已經全是那張茶几上的細菌了。」
我的心情戒指變黑了。「為什麼不能拿回家?為什麼嘛?」
我爸重重嘆一口氣,惱怒起來。「我說了,」他咬牙切齒地說:「我們不知道那個髒東西是誰的。我們才剛把家裡的垃圾丟掉,不要再把別的垃圾帶回家。」
我緊靠著沒上鎖的車門坐著,覺得悲慘極了。我心裡暗暗希望車門會在高速公路上突然打開,而我會從車內彈出去,掉到高速公路上,被巴斯托貨運卡車的輪胎壓扁,這樣我爸就會終生遺憾他沒讓我把那張茶几帶回家。
可惜的是,我父母彼此互相厭惡,也厭惡他們共同建立的生活。因為我是他們兩人基因的混合體,嗯,因此我會喜歡把銅板放在爐子上煮,然後再用亮光漆將它擦亮的行為,一點也不叫人驚訝。
「你這個幼稚的暴君,」我媽在沙發上大喊,雙腳交疊而坐,「你天殺的婊子養的混帳,你最喜歡看到的莫過於我割腕自殺。」她心不在焉地扭弄著她背心上的流蘇。
現在輪到奶油出場了,牠把尾巴夾在腿間,然後從房裡溜出去下樓,躺在熱水壺旁睡覺。
我爸的臉變得通紅,他朝杯子又倒了一些奎寧水。「荻崔,妳冷靜下來好不好。妳開始歇斯底里、歇斯底里了。」因為他是一位教授,他習慣重複自己說的話。
她從沙發站起身,慢慢地走過白色粗毛地毯,像是在電影攝影棚內尋找自己的走位。「我歇斯底里?」她語調平順而低沈地問:「你覺得這叫歇斯底里?」她像演戲一樣大笑起來,頭往後仰。「喔,你這可悲的混蛋,卑鄙的男人藉口。」她站到他身旁,背靠著柚木書櫃。「你壓抑過頭了,把充滿創造力的熱情看成歇斯底里。而且你還看不出來嗎?這就是你會害死我的原因。」她閉上雙眼,裝出她的伊迪絲‧皮雅芙(Edith Piaf)臉。
我爸走開。他將酒杯拿到嘴邊,喝了一大口。因為他整晚都在喝酒,他的話聽起來有點模糊。「沒有人要害死妳,荻崔,是妳要把自己給害死。」
「我希望你下地獄爛掉!」她罵著:「真後悔嫁給你!」
他們吵架時,我就坐在餐廳桌子旁邊,不斷將我媽從安默斯特買回來給我的蝦螯金鍊打開又闔上。我常擔心它會從我脖子上掉下來。唯一能確保其可靠性的方式就是不斷測試它。我往上看,然後說:「你們兩個可不可以不要吵了?你們老是吵架,真的很討厭欸。」
「這是你爸和我之間的事。」我媽冷酷地說。
「才不呢,」我用驚人的音量大聲叫道:「根本不是你們兩個人的事情,因為我也在這裡,而且我受不了了。你們只會對彼此大叫,難道就不能放過對方嗎?試試看,好嗎?」
我媽回答:「你爸才是那個給我們找麻煩的人。」
終於,兩人的爭執移到隔壁的廚房,那裡燈光比較好,還有可用的武器。
「看你那張該死的臉,」我媽說:「你看起來比實際年齡還要老一倍,三十七歲的人馬上就要變成八十歲了。」
我爸已經喝得爛醉了,他能想到讓屋子恢復安靜的唯一方式就是讓我媽不再呼吸。
「把你他媽的手拿開,」我媽尖叫,努力掙脫我爸的手,那雙手正掐住她的脖子。
「媽的!妳給我閉嘴,婊子。」他咬牙說道。
我本來跟著他們走進廚房,現在則穿著史奴比睡衣站在門口。「住手!」我尖叫:「住手!」
我媽使勁把我喝醉的老爸推開,他往後摔倒在廚房流理台上。他的頭撞上洗碗機,然後終於倒在地板上,動也不動了。一小灘血開始出現在他耳朵下方,我很確定他死了。
「他不動了,」我說,靠近他。
「這個懦弱的混帳只是在演一齣可悲的戲。」她用塗了紅指甲油的腳趾碰碰他有病的那個膝蓋。「起來,諾曼,你嚇到歐各了。你這惡作劇玩夠了吧。」
我爸終於坐了起來,頭靠著洗碗機。
我媽厭惡地抽了一張廚房紙巾遞給他。「把兒子嚇成那樣,真該讓你流血死掉。」
他用紙巾壓著傷口止血。
我看到爸爸還活著,開始擔心我媽。「請不要傷害她,」我說:「請不要殺她。」問題是,我爸缺乏感情的本性讓我害怕。雀巢即溶咖啡罐上那個男人冷靜的神情與我爸空洞的表情是有差別的。我很怕他會,就像我媽說的那樣,滿腔忿恨,準備爆發。
我又一次傾身向前:「拜託別殺她。」
「你爸不準備殺我,」我媽說,一面扭開電熱爐的開關,拿出一根茉爾煙,身體前傾,發熱的電熱絲點煙。「他寧願用他那可怕的壓迫手法讓我窒息,然後再等著看我把自己的喉嚨割斷。」
「拜託妳閉上他媽的嘴好嗎,荻崔?」我爸又疲累又醉醺醺地說。
我媽低頭對他微笑,從鼻孔吐出煙來。「等到你拜託死到地獄去時,我就會拜託把自己的嘴閉上。」
我突然恐慌起來:「妳要把自己的喉嚨割斷?」我問她。
她微笑地伸出雙手。「不會,當然不會。那只是一種說法。」她親親我的頭頂、抓抓我的背。「好了,已經快一點了,早就過了你的睡覺時間。你得趕緊上床,明天早上才能上學。」
我走向房間,選了一套明天上學的衣服,小心地將它掛在衣櫃前的衣架上。我將穿著我最愛的褐色聚酯纖維長褲和藍色襯衫,配上縫工精巧的背心。如果我有一雙麵包鞋,那麼整套搭配起來就太完美了。
衣服準備就緒,讓我感覺很平靜。儘管我無法阻止我媽在某年冬天把聖誕樹拋下露台,但我能精準控制我的雙面織寬褲的縐褶;儘管我無法阻止我的父母對著彼此的頭互丟厄普‧戴克(John Updike)的小說,但我能用棉花棒將我那只14 K金的指環印章擦到上面的鍍金脫落。
於是我執迷於讓我的珠寶和唐尼‧奧斯蒙(Donnie Osmond)的一樣閃耀動人,而我的頭髮則平順無瑕,猶如塑膠製品。
除了服飾和珠寶,我還對兩種人十分尊崇:醫生與名人。我尊崇他們的白色醫生袍與加長型轎車。我很確定等我長大之後,要不就去當醫生,要不就去當個名人。最理想的就是在電視節目裡扮演醫生了。
因此我們住在被松樹圍繞的樹林裡非常方便,因為在心情低潮時,松樹可以變成廣角攝影機,斷掉的枝椏是擴音麥克風。這樣我就能穿過樹林,或是走下我們家的泥濘小徑,想像每個角落都有攝影機跟著我,隨時聚焦捕捉我臉部的表情。
當我往上看著天空的飛鳥,我會想著光線如何打在我的臉上,還有樹枝上的攝影機是否把我的角度拍對了。
我的世界充滿幻象,上面盡是掛滿長鏡頭的高大樹木,它們站在移動式攝影車跟隨我每個動作。樹林裡掉落的樹枝不是「掉落的樹枝」,而是「我的走位」。
當我沒在「攝影棚裡」用我的電子臂到處甩樹枝,或是在一塊石頭前拍牙膏廣告時,我會設法哄我媽帶我去看醫生。
我十歲時,每周都得上診所打過敏針──一邊手臂十一針。我的指頭上總有疣得燒掉;常常喉嚨痛,因為我的手上常積滿灰塵,然後被我吸進去。
到醫生診所去,表示可以和那些乾淨清爽的醫生袍接觸,還能看到他們脖子上閃閃發光的聽診器。我也發現醫生想在哪裡停車都可以,而且超速也不會被罰,這兩件事可說是當時的最高特權了,因為卡特總統要大家開車時速保持在四十哩以下,而且為了節約能源,大家都在黑暗中度日。
我有兩個固定造訪的醫生:洛提爾大夫,他的鼻孔有長毛冒出來,手毛也很長。另外是一位莊嚴的印第安裔過敏專家諾波大夫。諾波大夫開一輛白色賓士(我問他的),聞起來總像是剛洗完手,似乎還帶有一抹艾夸薇刮鬍水的清香。
光是想到我的醫生就讓我腦海裡充滿讓人安心的景象:頭上的日光燈,全新發亮的針頭,以及光滑的鞋面,這些讓我肅然起敬,唯有星光熠熠的奧斯卡頒獎典禮才能與它媲美。
然後,就是芬奇大夫。
當我家的氣氛從單純的忿恨轉為可能犯下雙屍命案之後,我爸媽向一位精神科專家求助。芬奇大夫看起來就像聖誕老人,有一頭厚重的白髮,滿嘴的灰白絡腮鬍,眉毛有如牙刷的刷毛。不過他不是穿白毛鑲邊的紅色外衣,他穿的是棕色聚酯便褲,一件從頸子扣到衣襬的白色短袖襯衫。不過,他的確有時會戴一頂聖誕帽。
我第一次看到他是他某一晚突然現身我家,在我父母一次特別慘烈的爭執之後。當我媽在沙發上猛烈喘息,煙一根接著一根抽時,門鈴響了。「喔,感謝上帝,」她說,迅速地從沙發起身開門。
他拿著一個氣球,外套翻領上有個釦子寫著「全球父親組織」。他望向我母親身後,然後直直地看著我。「你好啊。」
我往後退,不知該如何反應。
「請進,」我媽說,招呼他進門。「我就像艘狂亂的沈船一樣等你來救我。」
大夫說:「現在沒事了,荻崔。」然後他伸手到口袋裡,遞給我一個和他翻領上一樣的釦子。「你要不要一個啊?給你當禮物。」
「謝謝,」我說,接下那個釦子,然後檢視它。
然後他又伸手進口袋,拿了一把氣球。「還有這些。」他說。
「好啊,」我又回答。彩色的氣球感覺起來非常狀況外,畢竟我媽情緒這麼糟,不過我還是很喜歡它們。我可以把它們吹脹,將它們綁成一捆,然後繫在奶油的項圈或是尾巴上。
大夫轉向我媽。「諾曼呢?」
她咬著大拇指的指甲。眉頭間盡是憂慮。她已經把指甲油都啃光,都快啃到肉裡了。「他在樓下,醉了。」
「原來如此,」他說,把厚重的黑色大衣脫下,掛在前廊的椅背上。
「今天晚上我擔心自己的安全,」她說,「我幾乎很肯定他要把我給殺了。我以為就是今天晚上了。」
當晚稍早,我父母對彼此尖聲大叫。最後情勢升高,我爸高舉著一個小火鍋在屋裡追著我媽跑。
現在大夫來了,我媽冷靜下來。「你要低咖啡因咖啡嗎?」她問。
他要一個加山葵的義式肉醬三明治。
然後他看著我,對我眨眼。「別擔心你爸媽,年輕人。我們會解決的。」
「我只能祈禱諾曼不要抓狂。總有一天他會抓狂,然後把我們全給殺了,」我媽在廚房幫大夫做三明治,一邊說道。
「夠了,」芬奇大夫大聲說。「妳兒子在場時不能說這種話。妳要安撫他,不是嚇他。」
我媽說:「你說得對,我懂了。對不起,歐各,我現在心情很不好。大夫和我要談一談。」然後她轉向大夫,壓低聲音。「可是我真的擔心,大夫。我真的相信我們有生命危險。」
「我可以吃那個嗎?」他問,手指向我媽開冰箱放萵苣時他瞥見的熱狗。
她有點搞不清楚了。「喔,你要吃熱狗,不吃我剛做的三明治嗎?」
他手伸進冰箱,抽出一根生的奧斯卡美耶熱狗,咬了一口。「不,就像這樣,當開胃菜。」他微微一笑,因此白鬍鬚在他咬東西時扭曲著。
我喜歡他,還有他快樂的紅色臉頰和輕鬆的微笑,讓他看起來真的很像聖誕老人。雖然很難相信他鑽得進煙囪,不過他穿白色醫生袍的模樣也讓人無法想像。他看來不像真的醫生(那種我很崇拜的醫生),比較像是在某家百貨公司讓孩子們尿在他大腿上,並在他耳畔對他低語要名牌腳踏車的人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