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開卷 RSS 2.0 Feed
文章 - 1689, 迴響 - 2452, 引用 - 170, 本格總瀏覽人次 - 6074658
部落格首頁 › 編輯部落格總覽 › 開卷

文章分類

線上看報紙

最新文章

最新迴響

小說試讀本:禿鷹律師

2006-07-27 19:58迴響:0點閱:2905

禿鷹律師

從來就沒人認為公設辯護局是年輕有為的訴訟律師最佳的磨練之地。克萊‧卡特待在那裡太久了,心裡跟他大部分的同事一樣,渴望在真正的律師事務所有一份更好的工作。一天,他無奈接下一名年輕人臨時起意犯下的凶殺案,還以為不過又是華府每個禮拜司空見慣無謂殺人案而已。

只是,他這委託人的案情他挖得愈深入,裡面糾雜的陰謀就愈恐怖得難以置信。到最後赫然發現自己已然捲入一件複雜的案件,面對全球有數的大藥廠,還可能求得巨額賠償,而扭轉他的人生──一夕間,使他加冕成為法律界最新一任的「侵權訴訟王」……。

禿鷹律師
The King of Torts
作者:約翰‧葛里遜(John Grisham)
譯者:宋偉航
出版:遠流出版公司
定價:350元
出版日期:2006年8月7日

作者簡介:約翰‧葛里遜(John Grisham)
1955年生於美國阿肯色州,曾任執業律師、州議員。從小家貧的葛里遜曾夢想成為職棒球員,爾後興趣漸漸轉向文學。在近乎10年的法界生涯中,葛里遜看遍形形色色的人物和案件,並利用公餘將其轉化為小說養分。1987年寫完第一本小說《殺戮時刻》(A Time to Kill)後,出版社反應冷淡,他並未放棄,繼續寫第二本小說《黑色豪門企業》(The Firm),結果一炮而紅。走紅之後,葛里遜辭去法界工作,成為專職作家,平日仍醉心於棒球運動。

 葛里遜擅長描寫法庭與人性,迄今著有18本小說,本本暢銷,堪稱排行榜上的常勝軍,其中7部小說曾改編為電影。他的作品已被翻譯成29種語言,全球的銷售量超過7000萬冊,曾被《出版人週刊》譽為「90年代最暢銷的小說家」,與史蒂芬‧金(Stephen King)、麥可‧克萊頓(Michael Crichton)、湯姆‧克蘭西(Tom Clancy)並稱美國「暢銷書四大天王」,也創造了「小說還在寫,電影就決定開拍」這一「好萊塢影視出版」生產模式。官方網站:http://www.jgrisham.com

 
 幾聲槍響傳來,幾顆子彈射進了「膨皮」的腦袋。聽見的人,不少於八個。其中的三個憑本能反應,馬上關窗,檢查門鎖,再找安全的地點躲起來。要不也至少在他們的小公寓裡,找一個隱蔽的地方,待著不出來。另兩個,對這類的事都有過經驗,聞聲拔腳就跑,遠離這一帶,跑得沒比槍手快也絕對不會慢。再另一個,是在這一帶專門回收廢棄物的環保瘋子,正在挖垃圾筒找他的鋁罐,也聽見了這幾記尖銳的槍響;雖是司空見慣的小搏火,但那麼近,便也倏地一跳,躲到一堆硬紙箱的後面去了。一直躲到槍聲完全靜了下來,才慢慢朝巷子裡磨蹭進去。這就看見槍響後的「膨皮」成了什麼模樣。

 再有兩個人,幾乎算是全程目擊。他們那時就坐在塑膠的牛奶板條箱上面,地點在喬治亞街(Georgia)轉拉蒙特街(Lamont)的轉角,正對著一家酒類專賣店。有一部分的人,擋在一輛停在路邊的車輛後面。所以,槍手在尾隨「膨皮」走進小巷子前,雖然四下飛快看過一眼,還是沒看見他們倆兒。這兩個是都可以跟警方說,他們看見開槍的小子伸手到口袋裡面掏出槍來;那槍,他們看得千真萬確,一把小小的黑色手槍。才一秒,他們就聽見了一連幾聲的槍響。不過,他們也沒真的看見「膨皮」的頭挨了那幾槍。再過一秒,那帶槍的小子就從巷子裡衝了出來,而且,還不知為什麼,是直衝著他們的方向跑過來的。他跑的時候,彎著腰,像嚇得要死的狗,所以,不是他開的槍才有鬼!他穿了一雙紅、黃二色的籃球鞋,看起來像是大了五號的樣子;跑的時候,噼噼啪啪打在人行道上。

 他跑過他們身邊時,手上還拿著槍;可能是點三八吧。他看見他們時,縮了一下,知道這兩個人看到的事情太多了。有那麼要命的一刻,他像是要舉起手上的槍,除掉這兩個目擊證人算了。兩人便趕忙從藏身的塑膠板條箱後面往後一彈,手腳並用,在地上連滾帶爬,急著要躲。但那人就這樣跑了。

 兩人中的一個,打開酒類專賣店的門,大喊,報警,發生槍擊案了。

 三十分鐘過後,警方接到線報,說有個小子,符合做掉「膨皮」的嫌犯模樣,在第九街被人看到過兩次,而且,兩次都在眾目睽睽之下拿著槍,那樣子比第九街的人都還要怪。至少有一個人差一點被他騙進一處廢棄的停車場裡;但這位可能受害人逃過一劫,跟警方報了案。

 警方一小時後,找到了他們要找的那傢伙。他叫龍舌蘭‧華生,黑人,男性,二十歲,在警方那邊有常見的毒癮前科。沒有親屬。沒有地址。他最後過夜的地方,是開在W街的一家戒毒中心。他已經不知把槍丟到哪裡去了。若他搶了「膨皮」,那他也已經把錢或毒品或其他什麼戰利品,也全都丟光了。他的口袋空空如也;眼神空洞恍惚。警方確信,這叫龍舌蘭的小子被抓時,絕對沒嗑藥。當街做過快速、簡略的盤查後,他就被銬上手銬,推進一輛華府的警車後座。

 他們載他回拉蒙特街,安排那兩位目擊證人和他擦身而過。再把龍舌蘭帶進他扔下「膨皮」不管的巷子裡去。「來過這裡吧?」一個警察問他。

 龍舌蘭沒吭聲,只是呆呆看著髒水泥地上的那一大灘血。那兩個目擊證人,也被慢慢帶進巷子裡來,悄悄帶到龍舌蘭附近。

 「是他沒錯,」兩人異口同聲。

 「他還穿著那同一套衣服,同一雙籃球鞋;全都一樣,只是沒拿槍。」

 「就是他。」

 「確定是他。」

 龍舌蘭再被推進警車裡,送進大牢。他是以殺人的罪名收押,一時無法保釋。不管是因為有過經驗還是因為害怕,龍舌蘭自始至終一直不說一句話,不管警方是刺探,還是哄騙,甚至威脅,都不說話。找不出犯案動機,找不出有用的線索。看不出來他為什麼要殺了「膨皮」。從他們的過去,找不到一絲線索──若他們還真有過去的話。一個辦案老鳥在檔案裡寫下短短一行字,說這件命案看起來像是臨時起意的案子,不太像慣犯做的。

 他沒要求打電話。沒說要找律師或保釋代理人。龍舌蘭好像嚇呆了,枯坐在擁擠的牢房裡瞪著地板看,別無所求。

 
***

 「膨皮」的生父不知所蹤,但母親倒是在紐約大道的一家辦公大樓的地下室裡當保全。警方花了三小時,才搞定她兒子到底叫什麼──拉蒙‧彭福瑞──也才弄清楚他的住址,找到一個鄰居,願意跟警方說他還有母親。

 婀黛華‧彭福瑞那時正坐在一張辦公桌後面,就在地下室入口一進門的地方,應該是在監看一排監視器吧。她長得很魁梧,很壯,卡其制服在身上繃得很緊,腰間插著一把槍,臉上全是滿不在乎的神氣。來通知她噩耗的警察,這種事做過不知幾百回了。他們先把消息跟她說了,再去找她的主管。

 在現在古惑仔習慣你殺我、我殺你的大城市裡,「遇害」這一件事,只磨得人的皮愈來愈厚,心愈來愈硬。每一個當母親的,都認得很多喪子的母親。每死一個孩子,就把死亡再拉近身邊一點。每一個當母親的都知道,不管哪一天,都可能是孩子在世的最後一天。這些當母親的看別人熬過喪子的至慟。婀黛華‧彭福瑞坐在辦公桌邊,雙手掩面,想到了自己的兒子,想到他已經斷氣的軀體現在躺在這座城市裡的某處地方,任由陌生人翻檢。

 她發誓,一定要找凶手報仇。

 她罵孩子的爸,扔下孩子不管。

 她哭,為她心愛的孩子。

 她也知道,她熬得過去。不管怎樣,她就是熬得過去。

 
***

 婀黛華到法庭旁聽提審。警方跟她說,殺了她兒子的那個混混小太保,預訂要初次聆訊了。一次很快、很平常的例行程序,他可以辯稱無罪,或要找律師。她坐在後排,一邊是她哥哥,另一邊是一個鄰居。她雙眼的淚始終沒有停過,不停掉在一條濕透的手絹上面。她想來看看這小子。她也想問他為什麼。但她知道,她永遠沒有機會知道。

 他們帶嫌犯出庭,像在拍賣場裡面趕牛一樣。這一批,全都是黑人,全都穿著橘色的連身服,戴著手銬,也全都很年輕。真是可惜。

 而龍舌蘭這一位,除了手銬之外,腰際和腳踝也都繫了鐵鍊,因為,他的罪行特別兇殘。雖然他和下一批嫌犯一起被帶進來時,看起來不像會傷害人的樣子。他的眼神曾經朝人群這邊掃過來,看是不是有他認得的人,看是不是有人會為他出席。他被帶到一排椅子那邊坐下。一個武裝法警為了保險起見,彎腰跟他說,「你不是殺了一個年輕人嗎?他母親就坐在後面,穿藍洋裝的那一位。」

 龍舌蘭低著頭,慢慢朝他說的方向轉過去,直看進「膨皮」母親含淚、腫脹的眼眸。也只一秒而已。婀黛華瞪著這個男孩看;骨瘦如柴,穿了一身過大的連身服。她心想,他母親人在哪裡?她是怎麼教孩子的?這孩子有父親嗎?不過,最重要還是在這孩子的人生道路是怎麼會和她兒子撞在一起的?這兩個孩子年紀差不多,法庭裡的其他被告也是,都才十幾、二十而已。警方跟她說,這件殺人案看起來應該跟毒品沒關係,至少,一開始看不出來有關係。但她心裡清楚。在道上混日子,哪裡會跟毒品沒關係?婀黛華怎麼會不清楚!「膨皮」吸大麻,也吃「快克」1,被抓過一次,罪名是持有毒品。但他從來不用暴力。警方說案子看起來像是臨時起意。但她哥哥說,街頭殺人案全都是臨時起意,但也都找得到理由。

 註1:快克(crack),古柯鹼毒品的一種。

 法庭這一頭有一張桌子,桌邊圍了幾個司法單位的人。警方壓低了聲音在跟檢方說話,檢方忙著翻檔案、報告,奮勇要讓公文旅行跑在被告前面。法庭另一頭的那一張桌子旁邊,就是被告的律師來來去去的,跟著「被告裝配線」噼哩啪啦往前推進。法官連珠砲似的飛快唸出幾件吸毒案的罪狀,一件持械搶劫,幾件模糊的性侵害案,又再是幾件吸毒案,後面跟著一堆違反假釋的案例。被告在叫到名字的時候,由法警帶到法官面前,靜靜站著。文件推過來再送過去,之後,被告就再被法警拽回去原位,送回大牢。

 「龍舌蘭‧華生,」一個法警唱出了這名字。

 另一個法警拉他站起來。他用小碎步踉踉蹌蹌朝前走去,身上的鐵鍊嘩啦啦響。

 「華生先生,你被控殺人,」法官大聲宣讀,「你今年幾歲?」

 「二十,」龍舌蘭回答,眼睛看著地板。

 殺人的罪名響遍了法庭;一時間,法庭裡鴉雀無聲。其他也穿著橘色囚衣的被告,聽了眼神都往他那兒飄過去,傳達崇敬之意。其他的律師和警察,也覺得好奇。

 「你請得起律師嗎?」

 「請不起。」

 「想也知道,」法官咕噥一聲,瞥了被告那邊的桌子一眼。華府高等法院的「刑事科」、「重案組」,是一塊大肥田,由「公設辯護局」負責耕耘,全年無休,為沒錢的被告架起法律的保護網。法庭裡的待審案件,有百分之七十都是由法庭指派的律師出面扛起。法庭裡一般還隨時看得到五、六個公共辯護律師像沒頭蒼蠅似的在無事忙,身上是廉價西裝,腳上是破破的懶人鞋,檔案資料還會從公事包裡伸出頭來。不過,現在這一刻,卻只有一個公共辯護律師在場,也就是克萊‧卡特二世閣下。他原只是進來問兩件比較輕的重案一下,沒想到,卻這樣成了法庭裡僅此唯一的一位公共辯護律師,嚇得他登時只想咻一下從法庭裡飛出去。他看一下左邊,再看一下右邊,知道這下子法官大人看的就正是他。其他那幾個公共辯護律師是都死到哪裡去了?

 一個禮拜前,這位卡特先生才剛辦完一件殺人案。這件案子辦了他近三年的時間,才終於定讞,委託他作辯護律師的犯人也關進了大牢,此後終身不會再出來──至少沒辦法光明正大的出來。克萊‧卡特相當高興他這委託人被關,也慶幸他現在在辦公桌上,沒看見有命案的檔案。

 這情況,顯然即將有變。

 「卡特先生,」法官說了。這不是命令,而是邀請──請他出面扛下公共辯護律師理當承擔的責任──為弱勢民眾辯護,不計罪行如何深重。卡特先生這時可不能怯場,尤其是在警方、檢方虎視眈眈的面前。他深吸一口氣,擋下退縮的反射動作,朝法官走去,一副要當庭要求當時、當場就進行陪審團審判的樣子。他從法官手裡接下檔案,飛快瞄一下這一份薄薄的檔案裡的內容,但就是不去看龍舌蘭‧華生哀求的眼神。然後說,「我們要提起無罪的抗辯,庭上。」

 「謝謝你,卡特先生,那我們就把你登記作他的委任律師囉?」

 「目前是可以。」這位卡特先生已經在心裡盤算要找怎樣的藉口,把這案子丟給公設辯護局裡的別的律師去辦。

 「那很好,謝謝你,」法官說時,一隻手也開始一邊去拿下一份檔案。

 這位律師就和他的委託人在被告桌的那一邊,交頭接耳了幾分鐘。龍舌蘭能給什麼資料,卡特都盡量吸收。只是,龍舌蘭能給的資訊,少之又少。他跟龍舌蘭說他下一天會到牢裡去看他,作長一點的訪談。兩人正在喁喁低語的時候,桌邊忽然擠過來幾個年輕律師,都是公設辯護局的人,卡特的同事;怎麼神不知、鬼不覺就冒了出來!

 會不會是中了他們的計?卡特在心裡自問。他們不見人影,會不會是因為知道這間法庭裡面正好有命案的被告?過去這五年來,他自己就常用這一招。麻煩的案子能躲就躲;這是公設辯護局裡人人練得出神入化的本事。

 他抓起公事包,快步離開,走過中間的走道,穿過一排又一排擔憂的家屬,走過婀黛華‧彭福瑞和她小小親友團的身邊,竄進法庭外的走廊。走廊裡擠得都是人,一個個嫌犯加老媽加女友加律師的。公設辯護局裡是有一些人,會信誓旦旦的說「卡爾莫垂紀念法院」愈亂,他們忙得愈是帶勁兒──開審理庭會有壓力;和那麼多暴力分子共處一室,時時刻刻都嗅得到危險的氣味;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間難堪的對陣;待審案件堆積如山,教人望而興嘆!保護弱勢民眾的使命!代他們向警方和司法制度爭取公平的審判!等等,等等。

 克萊‧卡特當初若真是因為什麼感召而進入公設辯護局做事的話,那他現在也記不得了。再過一個禮拜,他進公設辯護局就五週年了。這週年紀念日隨它來也隨它去,不會去慶祝的,也最好沒人知道。克萊覺得自己已經油盡燈枯──雖然他才三十一歲。卡在這裡,帶朋友來他都不好意思。想找出口,卻不知何去何從。現在,又扛上了另一件沒頭沒腦的命案。這案子之沉重,每過一分鐘就再多增加一分。

 他在電梯裡不禁罵自己,居然任人把命案給釘在自己身上!這是新手會犯的錯!他在這裡混得夠久了,不該這樣一腳踏進陷阱;尤其是這陷阱還就在他最熟悉的地盤裡。我一定要辭職,他在心裡發誓。過去這一年,他幾乎天天都要這樣發誓一次。

 電梯裡還另有兩個人。一個像是書記一類的法院職員,手上滿滿都是檔案。另一個是年約四十多歲的紳士,一身黑,都是名牌貨──牛仔褲,T恤,外套,鱷魚皮靴。他手上拿的是一份報紙,擺的樣子也像是在讀報。略長但又優雅的鼻尖上面,架了一副小小的眼鏡。但其實,這男子正在打量克萊,只是克萊自己渾然不覺。怎麼會有人在這大樓的電梯裡面打量別人?

 克萊‧卡特這時若不要自顧自的想事情,警覺性高一點,就應該會注意到這男子若是被告,穿得也未免太華貴了一點,若是律師,就太輕便了。他身上什麼也沒帶,就那麼一份報紙而已。這樣有一點怪。因為,沒人知道這莫垂紀念法院居然還是給人讀書報雜誌的地方。他也不像是法官,不像書記,不像受害人,不像被告。但克萊始終沒多看他一眼。

 

加入書籤:         
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openbook/archive/2006/07/27/82460.html
2006-07-27 19:58作者:開卷分類:小說試讀迴響:0點閱:2905

回應這篇文章

*者為必填欄位

*回應標題:
*姓名 / 暱稱:
*E-Mail:
您的網站:
*回應內容:  
*驗證:
請輸入上圖六位數字驗證碼:

 
2006年7月
2526272829301
2345678
9101112131415
16171819202122
23242526272829
303112345

編輯部落格最新文章

作家部落格最新文章

來賓部落格最新文章

旅遊部落格最新文章

財經部落格最新文章

電影部落格最新文章

體育部落格最新文章

音樂部落格最新文章

美食部落格最新文章

公益部落格最新文章

數位部落格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