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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性, 對象

2006-02-09 12:32迴響:30點閱:22092

現在單身的人越來越多,尤其女性。女人到了一定年紀,如果還不結婚,往往有也是獨身的姊妹或姨或母同住(像張愛玲當年那樣),兄弟的話就是住隔鄰附近,以便有個照應。這樣一面享有獨身的自由,同時也不至於孤單。這真是個滿理想的方式,有時連我都會感到羨慕。但實際上能找到相濡以沫的家人或親戚作為室友可能並不那麼容易。我們看到的,只是幾個幸運的人,也或者,是我們為他們編織的幸福的想像。  

           

    我的觀察是:這個世界無論發展得再怎麼新奇巧妙,婚姻、性、對象,還是人生最重要的課題之一。人成年了,一成不變地要談戀愛、找對象、結婚。然後建立一個安適的家,互為親密伴侶,生養小孩,即使日子過得再普通,這種婚姻和家庭生活,本身的安定力量就是一種幸福。婚姻和工作一樣重要,不,婚姻更重要起工作。因為大部分人工作的目的為賺錢,而賺錢是為養家活口,過幸福快樂的日子。很多人都這麼說:「無論如何都得結個婚,寧可日後離婚,也不能不結。」不知道從甚麼時候起,婚姻變成一個人人該具備的基本條件了,就像現在的大學教育和大學文憑,大部份的人都有,大家也都要有,得到的人不覺得怎麼樣,沒有則失落。

 

    而現在的趨勢卻是:人人要自我,要事業,要自己的空間、時間、房間;要操控自己的感情、經濟、性;還要容許個性的舒展,要維護一切自我既有的習性與習慣,要生活伴侶能配合、同步調。尤有甚者,還要對方接納(或容忍)個人欲求(包括浪漫和性幻想)的實現。

 

      人需要婚姻,又要求婚姻容納最大的自我,到最後,被整得亂七八糟的,還是婚姻。

      Hillary Clinton 在她出版的自傳(註一)中饒富技巧地說:「…叫我怎麼去解釋一種持續了幾十年的愛,它在我們分享為人父母的經驗裡成長;一起埋葬彼此的老人,照料兩家的親族,一圈值得一輩子交往的朋友,還有共同的命運。…」她的意思講白了其實就是:婚姻裡的愛是世故和複雜的,不忠雖然難以忍受,但因此便結束婚姻卻更困難。到頭來,往往維繫婚姻的不是甚麼愛情,而是家庭經濟共同體、事業上的伙伴關係、共同的孩子以及雙方的家庭和親友。

 

    我認識的一個女人自己有極好的婚姻,她曾經說過這樣的話:婚姻不是為每對伴侶打造的,它必須是兩個永久真心相愛的人才合適。有人聽了可能當場會氣得吐血:「那叫我們怎麼辦?統統去離婚嗎?」婚姻當然不是為愛情設計的(只有年幼無知的小男女生或許才那樣想),但只要問問有過幾年婚姻經驗的人,如果摸著良心,他們大概很難不同意這個女人的觀點。婚姻裡哪怕只有一點不對勁,都可能釀成大災禍。對方一點點的自私,一點點不忠,一點點猜忌,一點點彆扭,一點點不負責,一點點報復,一點點小性子,一點點冷漠,一點點醜陋…,便足以搗亂生活,甚至讓它跌到谷底。很多人離婚其實為的只是擺脫對方的個性。離婚的固然是有問題,沒離的十之八九也都有問題。大部分婚姻都不理想,卻也都照常維持著。就是因為婚姻的極端功能性,才能夠在人類社會裡永久常存。

 

      很多夫妻到了後來,不僅不相愛,甚至談不上親密,感情麼,有的話也只是像家人--那種雖同住一個屋簷下但各過各的家人。有的還彼此仇視,把對方當成絆腳石。有的雖然相愛,但也互憎,親密歸親密,矛盾起來的時候跟仇敵沒甚麼兩樣。若能把婚姻當成一種信仰,再怎麼跌跌碰碰,好好壞壞,都在過一種精神堅定的生活,便足以稱得上是恩愛夫妻了。無論怎樣的婚姻,生活的慣性還是照樣要維持。上班的上班,上學的上學,該渡假該休息一樣也少不了,婚姻和家庭照舊挺立,如此日復一日,婚姻持續一輩子。那些吵架時老把離婚掛在嘴上的傢伙,真到了節骨眼上,卻打死都不願意。很多人情願不快樂或者空白的婚姻,也沒法過沒有婚姻的生活;更沒法想像沒有婚姻,沒有伴侶,沒有家,沒有孩子的種種空洞無著和不具意義。Hillary Clinton說:「…為甚麼兩個人會彼此吸引、為甚麼他們相愛,為甚麼他們結婚,為甚麼他們繼續維持婚姻--這都是很神秘的事。」(註二)。神秘嗎?聽起來倒像是公眾人物為擋掉外界窮追他們婚姻內幕的說辭。除卻所謂「神秘」的面紗,兩個人妥協在婚姻裡頭的理由,恐怕出於習慣、多年建立起來的牽絆與枝節、依賴,以及實際的需要才更真實吧。

 

      有幾對逢年過節總要聚到一起的夫妻檔,除夕夜大家照例一起喝酒聊天直到午夜,跟著電視螢幕上的人潮起鬨,倒數計時,然後關燈,歡呼,相互親吻,這樣一晃若干年。

    某日,幾個太太聚在一起聊天,講起來才發現幾乎每家都有打架的經驗,還都叫過警察。

   

    我認識的人裡頭,好些個在「後中年期」離婚的,過去是因為共同養育子女,有一致成家立業的目標,如今一雙舊鞋穿了大半輩子還在磨腳,那又何必呢。離婚或許是此生最後一個找回快樂的機會,於是決定賭一賭。

 

    還有一個在各方面都很不錯的男人,一輩子只管衝事業,除了自己的事業,跟太太也共同創立了一份事業。夫妻倆生活規律,也都顧家愛孩子,可是婚姻關係卻幾十年不見起色。他刻意在外地找了一份差事,離家飛程大約一小時,每星期固定回家一次,搭飛機像是坐公車。其他時間窩在自己的洞穴,真是安全又幸福。他說:「我們維持婚姻的辦法就是分住兩地。連電話上都吵架。不出門還好,出去旅行更糟糕。應酬當然兩人一塊去,面子總是要的,朋友那麼多,離婚談何容易,又有孩子。那,現在孫子都有了。」

 

我又要提到托爾斯泰的中篇小說「家庭幸福」,其中寫一個年輕少女和一成熟男子從交往到新婚的過渡,以及婚後的低潮和焦慮;兩人個性與欲求的差異,直到最後穩定成長的婚姻歷程。除了「浮生六記」之外,這大概是我所讀過最為細膩、優美、動人的婚姻小說了。踟躕在婚姻門口或跨進門檻的人當該去讀,可讀過了的人,僅可以此為理想的指標,萬萬不能作為真實婚姻的借鏡。只有托爾斯泰那樣一個浪漫的理想主義者與一生物質精神都豐富的貴族,才描繪得出那等浪漫、理想、幸福的圖像。出現在小說裡的種種問題,在當代真實的婚姻裡面,卻可能以品質粗劣、不光彩和慘澹的面容出現。

 

托爾斯泰在【安娜‧卡列寧那】一書中開頭便說︰「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誠然,不幸福的婚姻確有如隔離的荒島或荊棘的深淵,豈是逃遁無門,那簡直就是特為你量身打造的地獄。世間幸福的婚姻當然存在,其或然率卻如同樂透中獎。但是,不甚美滿的婚姻也並非都是垃圾。特別是具備堅實基礎、多年的依賴和踏實感,包括予人安全感的諸多例行事物,使人特別能夠覺出它的可貴來。也因此,不幸福的夫妻可能比幸福的夫婦更清楚婚姻存在的價值。或許,這才是許多人能夠繼續在婚姻中沈浮的祕訣吧。

 

 

 

                              性與對象

 

 

    性是人生中最隱秘,神秘,不可理喻,無法破除的一道蠱惑。

    在一套解構生物性行為的紀錄片中,這樣問道:生物為何要有性?

    相信誰都會說:性當然是為繁衍啦。

    其實並不盡然。

    因為繁衍一樣可以由無性生殖來完成。比如細菌或一些低等單細胞生物,由細胞的分裂和再造,有效、無痛、快速地完成個體拷貝,達到等比級數式的繁衍。只是這樣的繁衍無法淘汰劣性,不能進化品種,還會有滅種的危險。

    有性生殖的目的和最大的優惠,便在於能夠讓染色體經過精卵的結合自由配對,繁殖出不同的生命個體。這就是為甚麼你和我和他,各具不同的特質,各為獨立生命個體的原由。更要緊的是,有性生殖的生物在逐漸淘汰劣性與進化的過程中,走向優生。所以惟其有性,才有生物的進化。性的終極目的並非只在繁衍而更在於進化的生存。這,才是性的終極目的。

    愛情、享樂、完成婚姻的神聖使命...等等,其實都是人為的附加意義。

 

    有一項調查顯示,人在選擇婚姻伴侶時,往往挑選的要件是聰明的頭腦,健康的身體、有競爭能力者,其次才是外貌、性格、口才、性感、幽默與否等。至於外貌、性格等這些條件也都還是圍繞著聰明、健康、競爭的原則。

    人會有婚姻對象條件說,是很本能和自然的。為了更理想的生存和競爭,婚姻挑選優秀者。

    再來,人對自己先天缺乏的東西,往往會到伴侶身上尋找。以至於誰挑選了誰,又沒挑選誰,背後真正作主的可能並非他們的理性和感性,而是本能和本能的求償作用。把它解釋成神秘和緣份,是因為以普通人的目光,哪裡能夠掃描到別人23對染色體的祕密和奧妙?

    有性生殖的進化過程使我們變得比祖宗們更聰明健康、美麗,但是也繁殖得更多和更難競爭,以至於人要不斷把自己推向優秀條件的頂端。選擇對象越來越像考試,變得嚴格又殘酷。本來自然浪漫的求愛擇偶過程,在後資本主義時代,已經異化得快要與商品、市場、推銷等商業流程無異了。

 

    美國人做過一項調查:婚姻中的性生活滿意度比較高。婚外情、沒有婚姻的性、一夜情等,在滿足感上,反倒不如婚姻裡的性愛。

    這使得一批外遇的慣犯們聽了大大不以為然:那大概指的是互動和技巧的嫻熟,以及敦倫有助促進夫妻的親密而言吧。有個傢伙昭告得更乾脆:婚姻的性是功能的性,比如生育啦,生理需求的便給啦,充其量,只是維繫夫妻感情的交通工具。我們當然少不了功能性的東西,但可不喜歡所有的東西都為了功能,尤其是性。那多沒意思!誰願意老是一成不變機械式的新陳代謝?還是永遠當一匹種馬、母豬或母雞?不過話說回來,能做條豬哥倒是挺不錯的,哈哈。擇偶既然針對的是染色體的最佳配對和進化。完成終身大事之後,總該可以輕鬆一下了吧?這跟讀書為了考試,一旦考上大學,哪裡還需要K書的道理是一樣的。因此越是合理的配對,越被看好的郎才女貌,越可能會出問題,而且大半出的問題都是外遇。

 

    常常聽到女人如何不齒男人的「不挑」,男人可以隨便跟一個差不多的女人(甚至差很多的女人)go out,根本不把性當回事。即使各方面都還滿像樣的男人,性的品味行為照樣sleazy。而女人呢,即便極其平凡的女子,對待一個普通約會的男人,往往也挑揀得十分仔細。在性的本能裡,為了繁衍,雄性目的是求多。雌性只有少數的卵子,所以大意不得。這就是為甚麼男人往往顧不得品質,先播種再說。因此,男人的花心應當說是正常的,那不過說明了他是一個不能也不願抗拒本能的傢伙。這使得忠誠的男子變得極其可貴。只是大部分男人的忠誠,其實卻是壓抑、不自然、受管束、沒有想像力的表現。女人反倒把這樣的忠誠一概解讀為對她們至死不渝的愛情。並不是說女人不應該要求男人忠誠。相反,女人要求男人忠誠絕對有其正當性,惟其忠誠,才能一心不二守護著家,才得以庇護養育幼小。這是女子的本能,也是她們的使命。至於女人的忠誠,也不必看得太過神聖,或解釋成對愛情的堅貞。事實上,女人的忠誠,更可能是務實、維護切身利益,壓抑和自虐的結合。在古時封建宗法社會裡,女人的貞節是血統純正的保證,只有血統純正才具繼承權。歐洲人發明貞操帶的用意,正在於此。

 

婚姻在某層意義上來說是庇護和休憩。青春期性的勃發早早便趕走了童年的無辜,單純和美麗。開始一連串浮躁、不安、壓抑和碰撞的過程。其後所有的競爭與競技,使得人生更忙碌,甚至於無謂和棘手。婚姻是人生中的休憩站,避難所,剩餘感情的寄託處,另一個歷程的起點,可以美妙亦可能如深淵。體認個人不同的角色、意義和層次,家的單純與龐雜,組織家庭和維持它的鍛鍊,養兒育女的甘苦但卻無異於賞賜,以及繼續攙扶行過漫長的歲月。

到今天,這還是一條大多數人要走的道路,甚至連同性戀都嚷著要結婚了。至於選擇繞道而行的人,或許他們才是真正的雋智,但或許像沒有吃過巧克力,也就無所謂巧克力的甘苦了。

 

 

原載 中國時報

 

 

 

註一   美國前第一夫人希拉蕊‧克林頓的自傳:Living History   2003/6月出版。

註二   Time magazine 2003六月號希拉蕊的訪談。

註三   本譯名為上海譯文出版社所出版托爾斯泰文集,中短篇小說。草嬰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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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nuonuo/archive/2006/02/09/38365.html
2006-02-09 12:32作者:裴在美分類:婚姻和它的周邊迴響:30點閱:22092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婚姻, 性, 對象

Hello
不知怎麼搞的
我沒法在留言板留言
因為驗證碼跳不出來~~Orz
(不是您的板的問題,我的板也一樣)


總之
那隻小貓真的很可愛唷
胖嘟嘟的
在關渡的一家咖啡店
改日也許可以一起去

2008-01-17 17:02 耀小張

回應: 婚姻, 性, 對象

文章寫得的確不錯,頗多一針見血的觀察與評論,我只對其中談到性的「進化」功能一節,有點意見。

Evolution 大陸固定譯成「進化」,台灣多譯成「演化」,那不只是譯法不同,其中還隱含了不同的價值取向,導致一般人對 evolution 的運作機制有所誤解。

格主說得不錯,有性生殖之所以取代無性生殖,成為多數生物的繁殖方式 (以數量而言,還比不過細菌),是因為藉有性生殖,基因得以重組,也才造就出繽紛的世界。但重點是:Evolution 本身並沒有既定方向,不會汰蕪存精,後者是環境的力量,也就是所謂的天擇 (natural selection),造成「適者生存」。

因此,evolution 譯成「演化」是比較正確的,譯為「進化」常造成誤導,讓人以為生物一定是越來越好,是不對的。

2007-10-11 19:44 潘震澤

回應: 婚姻, 性, 對象

When talking about sex in human society, the author confuses its cultural-evolution part and its biological-evolution part. Such confusion is extremely common even in Euro-american evolutionary biologists and thus the knowledge foundation of the general educated people in this regard is as a rule pretty awkward. The result is: discussion is skin-deep and not convincing at all. ^_^

2007-09-16 20:40 SCFtw2

re: 婚姻, 性, 對象

「蘿蔔青菜,各有所愛」。不管是你「燒香禮拜」竟娶到了「滅絕師太」,還是她「天真可愛」卻嫁給了「星宿老怪」,既然木已成舟也只有見招拆招,祈望其怪自敗。

「婚姻, 性, 對象」的觀念和思維每個世代都不一樣。不能說那一個世代的想法才是對的。我個人覺得裴小姐的論述是很精闢的。

最好的婚姻對象未必就是最好的性對象。最好的性對象未必就是最好的談情說愛對象。

每個人婚姻的目的未必相同,就各取所需吧!

至於結婚後,夫妻之間要戰、要和、要獨、要統、要分裂、要反分裂,就都看著辦吧!

2007-03-09 19:29 竹林過客

re: 婚姻, 性, 對象

“God gave men both a penis and a brain, but unfortunately not enough blood supply to run both at the same time.”

***************************************

" There are easier things in life than trying to find a nice guy...
like nailing jelly to a tree for example”

******************************************

"Nowadays, all the married men live like bachelors, and all the bachelors like married men.”

***********************************

“Speech both conceals and reveals the thoughts of men”

******************************************

More people saw me than saw Napoleon, Lincoln and Cleopatra. I was better known than Einstein and Picasso. ... I changed the fashion of two continents. The style of the Gay Nineties became the rage ... women were trying to walk and talk like me. Women became more sex-conscious — sex was out in the open and fun.
— Mae West, Goodness Had Nothing To Do With It




2006-08-22 23:35 OBSERVER

re: 婚姻, 性, 對象

許久以前
買了「異鄉女子」散文集
十分地喜愛~
找到這個部落格時吸了一口氣
什麼?那個小寶寶已經十五歲了?

我覺得談到這個主題時是沒有真理或聖經的
每個人都會在特定的背景和條件下展開自己的人生
但是好的散文卻愈來愈稀有
(美女作家一向是稀有的)
總之~又找到文章知己心裡是說不出的高興!

2006-07-09 19:50 Amanda

re: 婚姻, 性, 對象

對於五年級前段班的我來說
這個文章非常有深度
我並不是說它可以貫穿各世代對於婚姻、愛情、性的主流看法或觀念
可是 卻照顧了我這個年齡層的我

其中關於女性之於男性的性對象取捨
在Jared Diamond "性趣何來?"一書有相互呼應的論調
主要以是"生殖經濟效率"為基夲原理
其實是有其生物道理在其中
當然 它不該是男性隨地播種的合理化藉口

anyway, 這個文章很棒, 值得一讀

2006-05-23 23:34 老毛

re: 婚姻, 性, 對象

原來有那麼高比率的人婚姻跟我一樣沒有幸福的婚姻, 我也是在等小孩長大後離婚, 那時我已接近60了, 作者對婚姻的了解另人佩服.

2006-05-10 10:24 Peter

re: 婚姻, 性, 對象




婚姻, 沒有愛, 別結了.

性, 沒有愛, 別交了.

對象, 沒有愛, 別看了.

2006-04-10 19:36 mku

re: 婚姻, 性, 對象

說的真好。是個有歷練、有智慧的魅力女人。

2006-02-16 15:13

re: 婚姻, 性, 對象

I remember a 1994 Japanese movie, "Angel Dust", when the leading lady, a smart, strong, working-with-police woman's husband was killed, the police found his male part has complete withered.
Or in Kublick's "Eyes Wide Shut", Tom Cruise comes across several younsters on the street, they yell to Cruise, " Hey you f--king gay!"...
Marriage did do great damage to a man, when wife dominates. The wife will never realized until the husband died.
When I watch "Angel Dust", a cold chill running thru my spine.
Salmon do not need love, after they spawn while returning to their birth creek, they all died. Now that's beauty.

2006-02-11 08:55 Taipei Moviehouse

re: 婚姻, 性, 對象

  看到作者的名字,就讓我年輕時看的”巴黎機場”連續劇的女主角。其實,名字怎不叫”裴在法”呢?

  我想每個人的體會,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吧。每個人生命的經驗,所遇到的對象都是不一樣的。

  

2006-02-10 21:40 天平羊男

re: 婚姻, 性, 對象

完全反對 5s 的說法,偷點術語來說:

取樣不足!偏差值過大!
我不會否定您個人的經驗與觀察,但請勿因此而推到「整個」七年級…

愛情和婚姻本來就是兩件事,維護的方法也各不相同:愛情要求的是十足的動態、新鮮,而婚姻卻要求穩定、可預測、可規劃…為什麼它們會被攪在一起?

因為你所在的團體社會也要競爭,要進化;而婚姻制度保障了這個國家會有下一代,可以當兵、納稅…

性是本能
愛情有思想上的意義
婚姻有團體上的意義

推薦兩本書請各位參考:
愛情:超完美的基因騙局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266363

以及
不斷幸福論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255242

我覺得作者寫的很好,不過會踩到別人的痛腳就是了。請加油!

2006-02-10 17:01 老豬

re: 婚姻, 性, 對象

I feel like that I am reading the book report.

2006-02-10 00:15 對象

re: 婚姻, 性, 對象

作者是幾年級生?
這些說法馬上要用不上了。
我是七年級女生,也同樣是雙文化背景,周圍的女性朋友鮮少把婚姻看得太重,都相信”如果婚姻不能讓我生活得更好,那我結婚做啥?自找苦吃?”並且不覺得對性對象需要那麼挑。
女性卵子絕對不會少到需要我們小心翼翼地挑對象,記得金氏世界記錄上生最多的女人生了五十還是七十個孩子(十年前讀到的資料,實在不記得,總之是五十以上),所以就算生一個不滿意,還可以換一個繼續生,總有五十次以上的機會。
所以我不認為在性欲上面男女有多少差距,女性也沒有卵子不足的顧慮,會小心挑"性=結婚"對象其實和過去女子必需靠男性生活有關,現在性對象和結婚對象可以分開,所以比較沒那麼多煩惱,也不需要找一大堆理由來讓自己接受男性花心。
新一代女性根本不用接受男性花心,而是直接以同理心體諒。
女性之前不花心是被千年傳統教導,現在越來越開放,男女平等,很快就能聽到男性抱怨女性太花了......相信我,我已經見過許多被女朋友性需求嚇壞的男性,也見到許多不能滿足女友而被甩或劈腿的男性,我很少再看到癡情的女孩(我的背景很西化,所以可能看不到東方文化中的純真女)。
總之,我覺得作者應該多接觸年輕人,瞭解新一代女性的想法,才能有比較符合時代的論述。

2006-02-09 23:17 5s

re: 婚姻, 性, 對象

1) 哥林多前書中談到的「愛」,不只是(甚至根本不是)男女之間的愛,當然要套用亦無不可。

2) 男女對性的態度不同,有人說因為男性很快便會生產一大堆精子,而女性一個月才有一粒卵子,從生物基因繁殖的角度看,女性的「機會成本」比男性高許多。

2006-02-09 23:16 foolcat

re: 婚姻, 性, 對象

在美阿

你在打什麼主意我還不知道嗎?(笑)
我可是很厲害的解讀者

2006-02-09 21:50 笑著騎馬

re: 婚姻, 性, 對象

當兩顆心相知,相愛、相歡甚久且已到難以分離片刻時,勢必對步上紅毯充滿渴望與熱切,因為,愛的濃情蜜意已深濃的緊緊的裹住他們。
尤是,在花前月下兩情繾綣恩愛無比那刻,女方卻依然堅持不隨興獻身,除了拿到了婚姻契約書,什麼都有道德與法律的依護後,始願作最後的以身相許。如此一來,男方急了,便在不甚明晰什麼叫責任的開始下,順女方所求也順理成章的譜出一曲讓人欣然祝福的結婚進行曲。
豈知,小兩口在一段不長的所謂婚姻蜜月期後,突然發現原來一切都不是如當初所編織的那麼旂妮,那麼美滿炫麗;於是平常生活中便時生咀唔,進而吵嚷不休,滋生分離糾紛,最平凡也最常見聞的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之明顯事例,亦是時下高離婚率的源由。
至於時下正留行試婚或一夜情,皆非典型的受傳統禮制所允許的婚姻觀,自不宜作過多偏離正軌的探討,否則,兩性間的交往勢將更行複雜與紛亂,連帶的,無辜受傷害、棄養的嬰幼兒也將直線增多。

2006-02-09 21:25 楊康竹

re: 婚姻, 性, 對象

歌 林 多 前 書 1 Corinthians
13:4 愛 是 恆 久 忍 耐 、 又 有 恩 慈 . 愛 是 不 嫉 妒 . 愛 是 不 自 誇 . 不 張 狂 .
13:5 不 作 害 羞 的 事 . 不 求 自 己 的 益 處 . 不 輕 易 發 怒 . 不 計 算 人 的 惡 .
13:6 不 喜 歡 不 義 . 只 喜 歡 真 理 .
13:7 凡 事 包 容 . 凡 事 相 信 . 凡 事 盼 望 . 凡 事 忍 耐 。
13:8 愛 是 永 不 止 息 .

婚姻中得有愛,才能持久.性是延續.
中國的古語是有道理的.君子之交淡於水,愛是細水長流.
愛情小說讓女人認為愛是轟轟烈烈的.
其實看看那些金婚者, 家是一個親情的地方.
智者把年輕時的互相吸引轉為親情.

2006-02-09 20:52 tainanese

re: 婚姻, 性, 對象

Neutral, 謝謝, 很好的建議。 在美

2006-02-09 17:17 裴在美
共2頁: 1 2 ,目前在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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