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寫了一篇「有必要這樣醜化韓國人嗎?」引起網友的熱烈討論。為此﹐特別再寫這篇短文﹐說明韓國情勢對台海兩岸的深遠影響﹐希望大家在哈韓、恨韓與懼韓之外﹐也能增進對韓半島的了解。
歷史上﹐中國和朝鮮半島有著斬不斷理還亂的複雜關係。一五九二年﹐日本關白(輔政大臣)豐臣秀吉率兵廿萬入侵朝鮮﹐朝鮮王向明廷求救。明神宗派遣遼東總兵李如松率兵入援朝鮮﹐最後獲得勝利﹐是為中國首次的「援朝戰爭」。但此役也使明王朝元氣大傷﹐無力再經略遼東(今中國東北)﹐不久後金興起﹐一六三六年皇太極改國號為大清﹐遷都盛京(今瀋楊)﹐一六四四年明朝覆亡。
十九世紀末﹐朝鮮王國內亂頻仍﹐清廷兩次出兵平亂。一八八二年清軍平亂之後,袁世凱以「朝鲜總督」身份駐藩屬國朝鮮,協助朝鮮訓練新軍。一八八四年朝鮮內亂再起﹐駐朝日軍趁機挾制王室﹐國王李熙奔赴清營求助,袁世凱指揮清軍擊退日軍,維繫清廷在朝鮮的宗主權。但廿八年後(一九一二年)﹐清朝宣告覆亡﹐此時朝鮮已成日本殖民地。
一九四五年八月日本宣佈投降﹐蔣介石委員長支持韓國獨立建國。一九五○年六月廿五日﹐朝鮮人民軍在蘇聯支持下發動戰爭侵襲韓國﹐兩天後聯合國安理會應韓國的控訴,決派遣聯合國軍支援。同一天美國第七艦隊駛進台灣海峽。戰爭爆發後﹐朝鮮人民軍很快攻克韓國首都漢城(今首爾),並繼續向南進攻,將聯合國軍壓縮至釜山環形防禦圈內。聯合國軍於九月十五日在仁川登陸﹐扭轉了戰爭的態勢,不久後攻克漢城,並越過三八度線進入朝鮮半島北部,於十月十九日攻克朝鮮首都平壤﹐並逐步推進到鴨綠江畔。
在此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朝鮮的請求,在蘇聯允諾幫助的情況下,派遣中國人民志願軍進入朝鮮參戰﹐是中國又一次的「援朝戰爭」。中國軍隊和聯合國軍歷經三次大戰役﹐分別攻克平壤和漢城,並迫使聯軍撤退至三八線以南。之後聯合國軍發動夏季和秋季攻勢,攻克漢城,戰線重新回到三八線。一九五一年七月﹐朝鮮中國方面和韓國美國方面開始停戰談判,終於在一九五三年七月廿七日簽署停戰協定,結束韓戰。
韓戰對東北亞局勢影響重大﹐戰後不但朝鮮半島分裂成為北韓與南韓兩個國家﹐退守台灣的中華民國也因為韓戰的爆發﹐美國改變遠東戰略派軍協防﹐局勢得以轉危為安。至今朝鮮半島與海峽兩岸仍維持分裂局面﹐是二次大戰以後﹐全球四個分裂國家(divided states)僅剩的兩個。(一九七六年北越經由武力統一南越﹐一九九○年西德花下大錢統一東德。)
韓戰後至今數十年﹐朝鮮半島和海峽兩岸的關係依然十分微妙。在南韓方面﹐原和中華民國有著「兄弟之邦」的情誼﹐但自一九七九年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後﹐南韓也亟思和中國發展關係﹐因當時中俄兩國交惡﹐北京顧慮北韓反應﹐擔心北韓靠向蘇聯﹐因此遲遲未有進展。直到冷戰結束﹐中俄關係改善﹐一九九一年南北韓同時加入聯合國,雙方的建交這才水到渠成。
一九九二年南韓和中國建交後﹐即堅定貫徹「一個中國」政策﹐積極發展與中國關係﹐雙方政經關係日益密切。二○○六年中國支持前南韓外長潘基文出任聯合國秘書長﹐南韓也相對回報以反對台灣加入WHO等國際組織﹐以及不同意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訪問首爾。南韓是亞洲民主國家中﹐唯一不讓達賴入境的國家。
另一方面﹐北韓則因不滿中韓關係正常化後﹐受到北京的冷落﹐九○年代中期一度打出「台灣牌」抗衡。平壤暗中與台灣方面接觸﹐希望雙方從發展商務與旅遊關係開始。當時台灣已與南韓斷交﹐但仍須顧慮美國的反應﹐因此態度不甚積極。倒是中國十分在意﹐立即增加對北韓的援助﹐以穩住雙方關係。此後十餘年﹐平壤大抵與北京維持友善關係﹐中國也在「朝核問題」六方會談中扮演重要角色。
正如同目前兩岸分立的情勢一樣﹐南北韓的分裂也符合美國、中國、日本等相關國家的利益﹐因此包括中國在內﹐都不希望太早看到朝鮮半島出現統一。南韓人口超過五千萬﹐北韓人口與台灣相當﹐兩韓如果統一﹐人口將達到七千三百萬。根據一項各國綜合國力分析﹐中國排名全球第六﹐南韓排名第九﹐南韓絕對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國家。特別是如果統一後的韓國仍擁有核武﹐對世界局勢的影響更難以估計﹐因此各國對朝鮮半島的統一都抱持戒慎態度。
除了對國際局勢的影響外﹐兩韓的互動模式也與兩岸情勢有著微妙關係。南北韓儘管處於分裂﹐在國際上卻是兩個獨立國家。一九九一年南北韓加入聯合國時,有八十七個國家同時承認南北韓為國家﹐所以南北韓都是以獨立國家的身分參加聯合國。這點對兩岸關係有著啟發意義。相對地﹐中國藉助台港資金的挹注﹐大幅開展經濟改革﹐也讓北韓有心仿效﹐因此去年十月的兩韓高峰會﹐才會決定共同合作在朝鮮半島西海岸及軍事分界線發展經濟特區。
在可預見的一段時間裡﹐南北韓和海峽兩岸走向統一的機率並不大﹐但只要任何一方出現具體進展﹐勢必也將對另一方造成漣漪效應。基於上述可知﹐朝鮮半島與兩岸的關係十分密切﹐特別是對台灣的未來影響重大。任何在朝鮮半島發生的重大事件﹐餘波都會直接擴散到台灣並產生化學變化。所以正確了解韓國﹐完整認識朝鮮半島局勢﹐對兩岸、對台灣都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