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威麟 (http://mr6.cc)
最近我在想一個主題:出名。不知為什麼,只要報上有我的作品或新聞,友人就來:「你要紅了。」我笑笑的說,上次你不就已經這樣講過嗎?看,我有比從前紅一點嗎?
台灣一個月出版一千本書,書市卻在下墜的狀態,就算大家讀了以後叫讚,說我這本《搶先佈局十年後》很是精深,但我終究是那一千本中的其中一本。蘇芮的老公也叫劉威麟,他沒寫半本書,但已經三十年了我想他還是比我紅。
人紅是非多,是非也是豐富的一部份,只要不要被誨謗得太嚴重,我覺得紅基本上還是不錯的,所以我喜歡紅,可是我又不喜歡紅,因為太紅的話就沒辦法過更好的人生,有一天我會以為我是為了紅而過人生,而不是為了過人生才紅。
有天我若出名,至少有件事我再也不能做,那就是一邊走一邊吃東西。
回國兩年至今,還沒改掉邊走邊吃的習慣,我並不急著一定要馬上吃完,只是邊走邊吃真是一種無法取代的享受,這些都是旅外十餘年天天朝思暮想的絕地美食,一邊吃著這些,一邊望向擦身而過的路人;望向他們就免不了要四眼相對,他們偶爾會有異樣的眼神,但我倒不以為意,我又不是在新加坡,而且正在我口裡慢慢散發的香味實在太美好。
今晚叫了一支潤餅,我一口一口咬。前面半段是最好吃的,吃到中段,習慣速度,讓它將嘴巴塞得更滿,所有的料子精華盡在口裡,到了後末端,漸漸開始難以掌握,但我嘴饞未解,所以一定要慢慢吃完,就算高麗菜的湯汁已經流了滿手都是,還要堅持把最後一口吃完。
一邊吃,一邊在另一個手卷攤位前排隊。三個女生已經買完她們的手卷,老闆望向我,「你要什麼?」我的嘴巴還被潤餅塞得鼓鼓的,伊伊呀呀指著招牌,伊伊呀呀伊伊呀呀,老闆滿臉都是問號。
「好,」我終於嚥下,「我要鮮蝦手卷。」
「在這邊吃嗎?」老闆瞄了我剛剛手上空的潤餅塑膠袋一眼,顯然對於我今晚的食量有點疑問。
我猶豫了一下,還是點了頭。
我若真的紅了的話,肯定是不能吃這第二個晚餐了,我要節食,不然,上電視會臃腫。
可是,我的右手此刻仍沾了高麗菜湯汁,我只好用左手,去拿右邊褲子口袋裡的零錢,這姿勢…簡直是無法形容的其醜無比。
不過,沒人看我,我繼續大口大口的邊走邊吃。邊走邊吃,一路走回家去。
台灣人不到三十歲的名人往往無法接受,尤其我長得一副娃娃臉,但我不以為意,就像高麗菜湯一樣,我知道我的人生在哪裡,我並不想受人尊敬,也不想得到掌聲;我不想要清高,我只要豐富的人生。
豐富的人生,包括邊走邊吃,還有,紅得發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