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發生在台中縣大里市的箱型車拖虐白狗案,相關後續~~
關於箱型車駕駛的下落:從失蹤人口名單取消。
警方終於找到箱型車曾姓駕駛,據警方轉述,該駕駛說他老婆把狗綁在車後,他不知道,才會拖著狗開車。
關於那隻被拖行的白狗:據說還活著,有待進一步確認。
曾姓駕駛跟警方說,事發後他帶狗去治療,目前傷口已痊癒。
關於辱罵報案民眾的崔課長:被記申誡一次。
關於「大里廂型車拖行虐狗事件」記者會:
8月20日,台中市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召開「大里廂型車拖行虐狗事件」記者會,希望「針對台中縣處理虐待動物案件的盲點與主管單位面對報案民眾時的溝通態度,邀請相關主管單位與會,共商有效的解決之道。」
報案人湯小姐、台中縣警察局代表和台中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所長和崔代課長受邀出席。據說整個記者會過程,未見崔宗科代課長對他辱罵報案民眾的行為有深刻的反省與歉意,只聞他「妙語如珠」,最經典的一句是:「動物保護法是保護人的。」
(我不在記者會現場,關於記者會內容,有興趣的人可以上豬生狗養貓帶大的部落格去看。)
動物保護法第一條寫得再清楚不過──「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農委會編列預算對動物保護法做宣導,現在卻連執法的公僕都搞不清楚動物保護法是保護動物的,難怪越來越多人認為動物保護法一點屁用都沒有。
助印佛經的人很多。現在迫切需要的,或許是助印「動物保護法」給全國各相關單位吧,相關執法人員人手一卷,不懂的時候就趕快翻查,該受理報案就好好受理報案,腦筋打結的時候就少說話,不要因為自己沒有能力日理萬機就拿報案人出氣。
不管是辱罵報案人、無知獻醜,這樣的公務員領的是納稅人的錢,浪費的是國家資源。崔宗科情緒管理大有問題,又死不認錯,加上對於自己的職掌有謬誤認知,是否適任代理課長一職,有待商榷,這應該不是台中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所長以為的,記一個申誡,然後,辱罵者與受辱罵者「互相尊重」,就可以結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