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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寵物屍體?對不起馬總統先!

2009-04-10 15:53迴響:6點閱:2551

和和 和和和 和和和 大眾塔位就是一起攪和  
佛佛 佛佛佛 佛佛佛
人類慈悲從來不屬於我  
過過 過過過 過過過 寵物殯葬政府牛步在做  
火火
火火火 火火火 死後可以肥沃不可齷齪  

..............................................................................

 

嘉義縣中埔鄉那個把大塑膠桶當大眾塔位的寵物靈骨塔,讓我哼起周董的霍元甲,只是歌詞自動給它不太一樣。

 

那個寵物靈骨塔的業者把人家狗寶貝的骨灰倒入一個大塑膠桶,和別人家的寶貝骨灰攪和在一起,說這就是他認定的大眾塔位。飼主發現後報警處理,老阿伯說他的作法就是這樣,是飼主當初聽錯,他很阿沙力地表示,不滿意的話可以去大塑膠桶裡抓一把骨灰,擲個筊,只要神明說OK,就讓你帶回去。後來消保官出面瞭解狀況,他才摸摸鼻子賠錢和解。

 

很多飼主看到這個新聞都覺得太扯,怎麼會這樣?花了錢卻一點保障都沒有!

 

我也覺得滿扯的,但是,扯的倒不是大塑膠桶塔位或盤裝骨灰,畢竟,法律也沒有規定說寵物的塔位一定要長什麼樣子。扯的是,飼主既然這麼愛狗,愛到要花四千元買單獨塔位,怎麼沒想到先去靈骨塔瞭解環境、確認狗寶貝到底要「住」進什麼地方?如果狗狗親如家人要照家人身後事辦理,牠要納塔時應該在場呀,怎麼會在幾個月後才發現代誌大條?

 

其實,塔位糾紛不算新鮮事。寵物靈骨塔的糾紛和人類靈骨塔的糾紛一樣,多半出在違建和產權,這是民事契約可以預防的,出事時消保官出面處理,消費者權益受損,民法可以處理。真正難的是,要去哪裡火化動物家人的遺體,取得牠的骨灰

 

不管是納塔,或漸漸流行起來的灑葬、樹葬、海葬,都必須先經過火化這個程序。就算靈骨塔是合法的建築,產權清楚,契約也訂得嚴謹,你還是得對不起要求大家守法的馬總統在先,因為,目前絕大多數的寵物殯葬業者的焚化爐都是私設的,都不合法。

 

在台灣,人類屍體歸內政部管,而動物屍體歸環保署(當廢棄物處理,也就是垃圾啦),管理保護同伴動物(活的)則是各地方的動物檢疫所,靈骨塔糾紛歸消保官和民事法庭管。他們依據不同的法律,各管各的,至於寵物殯葬業的管理,一直都是管不著、不想管、不知道要怎麼管,要嘛管一半,或者,乾脆不管。

 

馬英九還在當台北市長的時候,台北市殯葬管理處在富德公墓設置國內首座樹葬區「富德生命紀念園」及「詠愛園」,為了加強宣導樹灑葬觀念,後來又在人的樹葬區旁設了一個「秘密花園」,號稱全國第一個合法的寵物灑葬區,200711月啟用。

 

這個秘密花園只管骨灰灑葬,不辦遺體焚化。而會想要灑葬的,通常會希望單獨焚化。縣市政府相關單位依廢棄物清理法只辦理集體火化你得自己想辦法。而可以辦理個別火化的寵物遺體焚化爐,大多是非法的。

 

意思就是,秘密花園頂著環保光環,服務了認同樹灑葬理念的飼主,是馬英九的德政,但是他做的是半手環保,不管問題重重的前段,只管美美的、討喜的後段,至於寵物遺體焚化所衍生的問題、寵物殯葬業的管理問題,ㄟ,這種無關緊要的燙手山芋,有空再說吧。

 

私設焚化爐的寵物殯葬業者,有的強調他的是環保焚化爐,無煙無臭,但依然有許多煙囪會排放出惡臭,製造空氣污染,另外有些飼主還是會要求土葬,導致土地有污染之虞,使防疫出現漏洞,更衝撞了社會習俗(誰希望埋屍體的墓穴、燒屍體的爐子就在我家旁邊)。許多業者不具備相關的專業知識,或者說,他們根本不知道燒寵物屍體有所謂的專業知識和道德,不就丟進去燒一燒或找個洞埋一埋咩?反正法律又沒規定一定要公開火化過程,有燒有錢收。

 

眼見寵物殯葬業務日益興隆,相關業者急得跳腳,他們也受不了同行良莠不齊,形成社會不良觀感,希望一切有法可循,但就是不見政府積極作為,立委質詢一下、議員質詢一下,了不起就是以「會回去好好研究」收尾。一研究就是一年又過一年。到底要研究到什麼程度才要開始明確對寵物殯葬業者有所規範?沒人知道。總之,未見相關部門有積極作為。

 

我們家有四隻貓兩隻狗,希望將來牠們往生後都能個別火化,但是,萬一到時候還是找不到合法的焚化爐,該怎麼辦?總不能不顧衛生隨便挖個洞埋吧,遵循古法「貓死吊樹頭,狗死放水流」?那怎麼可以!牠們可都是我們家的孩子呀,誰捨得把自己家的孩子遺體這樣處理?而且這樣完全沒有環保觀念,也太不顧別人的觀感,搞不好還造成水源污染。

 

如果馬政府繼續牛步下去,天有不測風雲,狗有旦夕禍福,難保馬小九不會也只能去參加集體火化(把拔說要守法咩)。如果想將牠灑葬在「秘密花園」,那是要去哪裡進行個別火化?也許馬麻已經找到了?那還真得拜託她好康倒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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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mixedhouse/archive/2009/04/10/393816.html
2009-04-10 15:53作者:陳斐雯分類:哈拉動物新聞迴響:6點閱: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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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火化寵物屍體?對不起馬總統先!

關於寵物殯葬業者的良心問題(兼回「氣」網友)~

一般和動物醫院合作的寵物殯葬業者,應該是得到動物醫院的認可。
也就是說,通常飼主會交給信得過的醫院,由它來幫忙把關。

以前我有個朋友把狗狗的遺體交給動物醫院,
他要讓狗狗集體火化,動物醫院說會幫他送到寵物安樂園去焚化。
後來他才知道狗狗是被扔進垃圾車,隨著少女的祈禱遠去。
那是一年後醫院離職員工在路上遇到他時,告訴他的。

另外,也有人發現,殯葬業者將集體火化的小動物骨灰倒進海裡,
也算是海葬吧。飼主知道後很生氣,因為事前不知道是這樣做。
不知道飼主原本想像的是怎樣?或許有各種想像想像,也或許沒有想像。
我認為這屬於契約糾紛(寵物遺體屬於垃圾,但火化後骨灰卻是飼主擁有物)。
我比較關心的是:
業者的作法牽涉到海葬的標準程序問題,是否污染海域?
當然,在台灣,寵物海葬的標準程序,並不存在;
集體火化後應該如何處理骨灰?沒有法律上的規範,一樣可以當成垃圾處理。

請先不要擔心,也不要自責,因為,對方有沒有良心,你不知道。
怎樣做才算是有良心,很難說,在目前這麼混亂的狀況之下,
雙方達成共識,以契約為憑,就算有良心了吧。

重要的是,你認為有良心的處理方式和沒良心的處理方式,差別在哪裡?
如果妳對「良心」有明確的標準,那就好辦了;
親自走訪那家殯葬業者吧,或許你會找到答案。

2009-04-13 13:59 陳斐雯

回應: 火化寵物屍體?對不起馬總統先!

驚.....那我之前送去的那些,
委請動物醫院代為處理火化
還要付一千五百元,
到底是是什麼樣的結局啊?
不會是我白花了那些錢,
又讓那些可憐的貓狗被沒良心的人亂處理了吧?

2009-04-13 01:29

回應: 火化寵物屍體?對不起馬總統先!

to 瑞紅

正想到妳咧
妳就來啦
這是有默契還是怎樣!

2009-04-11 23:29 陳斐雯

回應: 火化寵物屍體?對不起馬總統先!

To 123

對貓狗來說,牠們發情純粹是為了傳宗交代。
不像人類有妓院這種需求,請不要誤解貓狗。

我家的狗和我家的貓不發情。
早在牠們還沒發情時,我就已經帶牠們去結紮(節育手術)。
牠們是我的動物家人,我負責即可。
不關馬政府或任何政府的事。

飼主有飼主的責任。政府有政府的責任。

當飼主不負責任或不知該負什麼責任,
政府有責任來規範飼主和協助飼主瞭解,
因為這關係到同伴動物的安全與生命尊嚴,
也關係到一個國家對待生命的態度(文明程度)。

當飼主遵守動物保護法,對他所養的小動物負責(從生到死),
最後卻苦無管道去依法行事時,
政府有責任面對他們的需求,把對公民的生命教育做得更徹底。

如此而已。

2009-04-11 22:45 陳斐雯

回應: 火化寵物屍體?對不起馬總統先!

照版主的意思,半夜你家的狗發情,貓叫春,該不會也要叫馬政府開家貓妓院、狗妓館來應付你們家寶貝的需要!

2009-04-11 17:46 123

回應: 火化寵物屍體?對不起馬總統先!

斐雯出發了
好讚!

2009-04-11 16:48 瑞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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