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交叉口(EW Cross 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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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第二城

2008-07-08 20:22迴響:1點閱:1717

我愛第二城(10/11/1998

文/蔡明燁

 

前言(07/2008):

 

這篇文章是10年前寫的,有兩個版本,一個版本刊登在《台灣時報》上,另一個版本刊登在芝加哥當地的《美中新聞》上。

 

芝加哥是我所到過的第一個美國城市,其時乃1997年,好友琪雯正在《美中新聞》擔任編輯,另一位大學時代的死黨大楨也在芝加哥讀博士,所以那一趟去芝加哥的主要目的,固然是去找這兩位多年不見的老朋友,但背後的推手則是University of Illinois Urbana-Champaign 所召開的一個關於台灣研究的學術會議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在國際會議上發表論文,與會者的反應出奇地好,為我增添了很大的勇氣與信心,此外,那次出席的幾位大名鼎鼎的台灣學專家都顯得很平易近人,更埋下了吸引我日後走進台灣學殿堂的伏筆

 

Chicago 97 15 Urbana.jpg

 

現在回想起來,當初之所以會對芝加哥一見鍾情,無疑是上述的天時、地利、人和等因素全部到位所致。數年之後,我和格雷又去了一趟芝加哥,目的也是開會,會議結束後同樣又在芝加哥待了好幾天。琪雯當時仍住在芝加哥,不過不僅搬了家,也換了工作,面臨很大的業績壓力,大楨則在芝加哥大學繼續他尚未完成的博士學位,但已進入最後緊鑼密鼓的階段,因此當我第二次造訪芝城時,感覺上芝加哥的光環好像已經開始褪了一點顏色……

 

摘下了有色眼鏡之後,城市當然會退色,但如果退了色的城市仍能牽動你的神經線,好比早已各奔前程的朋友們仍能讓你牽腸掛肚一般,那麼那份感情可能才稱得上是真實、持久的吧?

 

沒有方向感的人能寫得出好的旅遊文字嗎?我不知道。然而我對芝加哥的熱愛,使我忍不住要提筆一試。

 

芝加哥號稱美國第二大都市,跟很多其他的「第二城」一樣,因受到「第一城」萬丈光芒的掩蓋,在外人心目中往往身價大跌,反而比具有地方風情的小鄉小鎮更缺乏吸引力似的!猶如公路網四通八達的伯明翰,分明是英格蘭僅次於倫敦的大都會,但來到英倫觀光的遊客,除非有個人特殊的因素,一般很少會有到此一遊的計畫;又如美麗寶島的第二城──位於南台灣的高雄,多少年來一直背負著「文化沙漠」的惡名,但事實上高雄的悠閒與熱情,卻又怎是首府台北所能望其項背的呢?

 

出了歐亥爾(O’Hare)機場,好友琪雯開車載我往她位於芝加哥南區的公寓走。那時正是九月時節,天氣依然晴朗得讓人忍不住想要歡唱,從車窗裡望出去,儘是寬大的柏油路面,一陣風吹來,便揚起不少灰塵,再加上車子是靠右邊走,對才剛從英國搭了八、九個小時飛機抵達的我來說,有一種莫名的熟悉,不禁隨口嘆道:「芝加哥怎麼跟高雄這麼像啊?」孰料引來琪雯簡單地表態:「就是嘛,好醜喔!」

 

於是我才忽然理解,原來我的意思並不是在貶低芝加哥,因為我從來也不覺得高雄「醜」過,而是驚喜地在芝加哥身上發現了一絲故鄉的親切感,便在初來乍到的一刻對它產生了一些疼愛的感情了

 

其實,很多人不喜歡芝加哥,現代詩人瘂弦便曾說芝加哥是一個「粗糙的,不識字的城市」,他的筆下描述「在芝加哥我們將用按鈕戀愛,乘機器鳥踏青,自廣告牌上採雛菊,在鐵路橋下鋪設悽涼的文化」,是一幅怎樣蒼白的畫面啊?只是在我個人的經驗裡,芝加哥卻有豐富的色彩:在萬里無雲的日子裡,浩瀚的密西根湖是美麗的蔚藍,與晴空綿密相接如兩位巨大的戀人,藍成湖天一色,藍得可以沾來寫詩、醮來做畫;芝加哥的黃昏也是藍色的,非常深、非常精緻的綻藍,再加上幾筆夕陽的霞光,瑰麗又神秘的顏色簡直可以把人感動得流下淚來……

 

此外,芝加哥的人文精神也是多采多姿的,對空間和美感都頗有造詣的大楨帶我做過一趟建築之旅,萊特(Frank Lloyd Wright、范德洛(Ludwig Mies van der Rohe Helmut Jahn Philip Johnson等大師,都在芝城遠近留有傲人的作品;芝加哥市中心由摩天大樓所構成的天空線也美極了,帶著新大陸所特有的一種自信與自尊,把後現代主義、功能主義和復古的質素融合得恰到好處,令人在登上舉世聞名的兩棟高高在上的大樓──John Hancock Center Sears Tower──遠眺時,禁不住要同時感慨於人類的偉大與渺小,以及美國文化勇往直前的充沛活力了!

 

Chicago 97 4.jpg

 

Chicago 97 9 from Sears.jpg

 

Chicago 97 6.jpg

 

Chicago 97 14.jpg

 

但對我來說,更動人的體驗更源自於在大眾空間裡的自由冥想:芝加哥藝術學院(The Art Institute of Chicago)有著類似於古希臘巴特儂神殿(Parthenon)的人性化外觀,裡面收藏的法國印象派畫作令人流連忘返;如果你有興趣,也可以搭乘稱做Loop空中輕軌火車在市中心裡追尋藝術家的足跡,杭特(Richard Hunt)、米羅(Joan Miro)、摩爾(Henry Moore)和畢卡索(Pablo Picasso),都有雕塑作品把芝加哥點綴成一座五彩繽紛的戶外藝術公園;沿著與市中心快道平行的密西根湖岸走,是一種在鬧區裡遺世獨立的奇妙感受,而你身邊也總不乏沉浸在這種亦城亦鄉、亦湖亦海的灰色地帶與醉人氛圍的夥伴,慢跑的、散步的、滑輪鞋的、溜滑板的、騎自行車的、或是靜靜坐在湖邊佇立不動的……。琪雯說整個密西根湖的面積比台灣還大,我雖然不知道這個數據正不正確,倒也就這麼一廂情願地望湖編織起鄉愁來了。

 

Chicago 97 8.jpg

 

但你如果沒有鄉愁,又何妨乘船出遊?密西根湖的日景是繁華中帶著寧謐,夜景則是浪漫中帶著神秘的,教人想起香江。又或者你連船也不坐,那麼就在海軍碼頭(Navy Pier)上隨意瀏覽,搭搭摩天輪、喝喝冷啤酒、舔舔冰淇淋、吃吃厚披薩、逛逛小攤販、看看露天表演……,不管做什麼,總之實在是真不錯,而且聽說夏天裡,就在密西根湖畔的大公園裡,還有免費的夜間音樂會可以任君欣賞呢!只可惜我這次來得太晚,錯過了著名的藍調音樂節,也無緣親臨耳聞已久的爵士音樂節,只好在腦海中讓想像力盡情馳騁,期許將來能有機會再加品評了。

 

Chicago 97 7 Navy.jpg

 

Chicago 97 13 midnight.jpg

 

或許正因為芝加哥自知有如此豐碩的文化資產,對於屈居紐約之後的「第二城」地位,好像也就顯出了一種「無所謂」的坦蕩與磊落,一個單刀直入取名「第二城(The Second City)」的喜劇俱樂部內,提供的是西方世界裡數一數二的喜劇表演,培養的是國際影壇上第一流的喜劇人才:邪典電影爵士兄弟(The Blues Brothers》的John Belushi就是從The Second City起家的喜劇異數;美國紅遍半邊天的卡通影片辛普森家庭(The Simpsons》,在幕後為Homer及其他十多個角色配音的Dan Castellaneta,同樣是The Second City所捧紅的天才;另外像風流醫生俏護士(MASH》的Alan Alda魔鬼剋星(Ghostbusters》的Bill MurrayDan Aykroyd叔叔當家(Uncle Buck》的John CandyCheers》的Shelley Long,以及外星人報到(3rd Rock from the Sun》的Jane Curtin……等一眾男女喜劇紅星,全都是The Second City三、四十年來調教出師的名家要角,因此如果我們把The Second City當成是美國喜劇演藝圈的大觀園,可真絲毫也不為過

 

拜熱愛喜劇的格雷之賜,硬拉著我和琪雯到The Second City去消磨了一個晚上,在歡聲雷動的滿堂笑語中,我想我似乎體會出了一點兒美式與英式幽默的微妙差異「幽默感」毋寧是一種文化社會的活產物,因此很難甚至可以說沒有辦法直接用語言文字去翻譯,必須仰賴很多的「心領神會」,不過如果要很簡單、很概括地說,我覺得美式趣味是比較直接、比較樂天的,讓人開懷大笑得忘了一切的憂愁和煩惱;英式趣味則是比較冷、比較間接的,有很多的自嘲和諷刺,不斷誇大著你在人世所面對的憂愁和煩惱,讓你先是哭笑不得,然後因為箇中的矛盾而又忍不住覺得好笑,是一種對人生與人性的嘲弄

 

Chicago 97 5 programme.jpg

 

Chicago 97 12 second.jpg

 

女作家珍˙莫里斯(Jan Morris)曾在1970年代發表了一篇文章,把芝加哥和維也納相提並論,稱芝城為「一個沒有國家或民族的偉大首都(a great capital without a nation)」,可見她也曾為芝加哥的風采而心醉神迷,不過隨著時間的流逝,後來莫里斯卻開始抱怨起芝加哥「言語無味」,可見要真心愛上一個城市,跟愛上一個人大概頗有異曲同工之妙,光只憑著令人目眩神馳的外貌並不夠,更重要的,畢竟還是需要有能夠彼此協調的內涵

 

那麼一個城市的內涵從何而來呢?我想它所留下的歷史軌跡、人文底蘊,以及一個人以自己為中心所逐漸搭建起來的有形無形的人脈網絡等,可能都有重要的影響我發現至少對我個人而言,「人」的因子往往才是旅遊過程最生動的質素,無論自然的景色再怎麼優美,缺乏了人煙,便少了生氣;無論都市的景觀再怎麼宏偉,沒有了人鮮活跳脫的事蹟與生活,也便失去了持久的魅力和意義

 

琪雯與大楨繪聲繪影地向我形容著入冬以後,芝加哥的天氣可以變得多麼嚴峻,印證了歐森˙威爾斯(Orson Welles)在《大國民(Citizen Kane》裡對芝城寒冬的描述,但這個聯想卻反而增添了我心中芝加哥耐人咀嚼的韻味。在人與人的互動中,我學著採碩知性的樂趣,也品嘗感性的滋味,芝加哥之行反映出了我對生活多元的期待,以及對生命熱切的嚮往,法蘭克˙辛納屈(Frank Sinatra)讚嘆芝加哥為「與我深相契合的城(My kind of town)」,此時此刻當真是與我心有戚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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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mingyeh/archive/2008/07/08/297050.html
2008-07-08 20:22作者:蔡明燁 (Ming-Yeh T. Rawnsley)分類:旅人之歌迴響:1點閱: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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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有全美最偉大的建築群.現代玻璃維幕的鋼結構大樓是在芝加哥誕生 ( IIT的建築系館,美國國定地標),最高的磚建築在芝加哥,Sears Tower曾是世界第一高樓.芝加哥建築學派執世界牛耳.走在芝加哥downtown,隨手一指,那一棟建築就會有一個美麗的故事.

芝加哥也有最好的博物館群,第一張熊貓皮就是由當地的Field Museum收集的,我在這博物館還看到三個由中美洲土人用古法(無人可知了)縮小成拳頭般大的人頭,其中一白二黃,面貌如生,頭髮還繼續生長.

芝加哥是波蘭以外最大的波蘭人都市(一度號稱百萬人).芝城的義大利區乾淨保守,黑手党的傳奇不斷,區內的Conny Pizza,獨步全美,個大"肉"厚,吃一角已經太多了,它是我到美後吃的第一個pizza.義大利還有一大特色,黑人不能踏進一步.我就看過,黑義二族在區口大打群架的事.

夏天的芝加哥是全美最美的大都市.它的英文是美國的標準英文.可惜冬天太冷.芝加哥又叫windycity
和新竹叫風城一樣.我在這兩個地方讀書從沒覺的風有多大,不過它們兩地的學風卻是一致的.芝加哥大學是核分裂的產生地,校園裡有小小的記念碑.不過芝大學生對此成就,不覺了了,反成了反戰的先鋒地.

芝加哥自有其驕傲之處.現在也不再是第二大,甚至也不是第三大的美國都市,但市民似乎不再乎.因為他們的山水秀麗,人文發達,貧富雖有差距,黑白問題仍然不斷,但他們仍然有自信的看世界,這是NY,LA或其他大都市裡感受不到的.離開它二十年了,它仍是我的都市.

2008-07-09 06:16 fel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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