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電影的語言
電影和語言
究竟有沒有所謂電影的「語言」?
「語言」這個詞,在語言學上的說法,是指各種言辭字句,無論以書寫或口說方式進行的一種溝通方式,例如英文、法文、日文或者是中文。
大體說來,兩種不同語文之間的差別,主要在於它們表達思想內容的象徵符號,其形成與文句排列的規則均不相同,例如英文和中文,英文單字的形成和我們的國字相去甚遠,英文文法與中文文法也有不小的差異;至於書寫的語言跟口說語言之間的分別則是:前者運用視覺符號排列在空間裡,後者使用聽覺符碼組合於時間之中。然而當我們談到所謂「電影的語言」、「肢體的語言」,或者更抽象的「愛的語言」時,所謂「語言」的概念,便跟上述有關語言的種種分析相去甚遠了![1]
過去數十年來,語言學在電影研究上的重要性可以說日益顯著。電影學者克里斯汀‧梅茲(Christian Metz)在1964年發表的論文〈電影:語言或語言體系?〉(The Cinema: Language or Language-system?),是第一篇有關「電影語言」的學術文獻,作者以深厚的語言學素養,率先把電影定義成「語言」的一種,[2]不過隨後越來越多的研究發現,將電影和語言學的模式互相套用有諸多困難,因為要做為一種「語言」,其實電影缺乏了一套正式的,或者所謂標準的「語言體系」。於是梅茲在他數年後所出版的代表作《電影語言》(Film Language)書中,對自己先前的見解做了修正,表示:「我們了解電影,並非由於我們有了關於它『體系』的知識(例如結構、文法、字彙等);相反的,我們是先了解電影,然後才對它獨特的『體系』產生了認識。」[3]換句話說,並非由於電影是一種語言,所以它能訴說精彩的故事,而是因為它能精彩地訴說故事,所以電影被視為一種語言。
但是歸根結底,電影畢竟不是「語言」。就人類的語言來說,你必須先進入那套體系,接受其運用規則之後,才能明白個中涵意,然而我們對電影訊息的接收和解讀,卻不是透過相同的模式。舉剛出生不久的嬰兒為例,當他們顯然還無法理解人們用「語言」在說些什麼的時候,他們卻已經能夠接受電視(影)傳達的某些訊息了!電視畫面可以逗得他們哭或笑(亦即「反應」),甚至很明顯的,還有他們特別喜歡或特別討厭的節目。由此可見,就最粗淺的層面而言,看電影(視)似乎沒有什麼智力方面的嚴格要求,任何人都可以看得懂電影到某種程度,最起碼花就是花,房子就是房子──這點特性,跟真正的「語言」之間確然有不小的差距。[4]
不過電影還是非常像「語言」,那些對其「體系」越熟悉、掌握能力越強的人,亦即具有高度電影經驗或電影解析力(一般所謂「電影感」的人),比起那些很少看電影或對電影沒什麼興趣的人來,通常對電影體會得多些、也深入些。也因此,一般我們用來學習「語言」的某些方法,拿來用在電影的研習上,往往會產生不少助益,例如許多電影導演所喜愛的手法之一,便是以文學隱喻來暗示觀眾某些事件或事物的意義。於是從這個角度來看,將電影比擬為「語言」,好像也不見得有太大的不妥了!那麼在電影的「語言」當中,包含了哪些特殊的元素呢?
通常有兩種方式可以描述「語言」的形貌:一種是定義性的解釋,另一種昰功能性的說明。舉個例子:定義一條「線」,我們可以說那是「持續運動中的點所形成的軌跡。」──簡明扼要,但是很抽象;那麼如果用功能性的說明呢?則我們可以說「線,是一種在平面藝術中,用以分割面積的設計,藉以創造流動性及律動感,使空白做更有效的利用。」──雖然失之繁複,但是具體得多,也更具有實用上的意義。[5]所以,就複雜的電影語言而論,筆者寧取功能性的探討,以免流於形式及術語的堆積,同時也因為電影的語言牽涉過廣(包括影像、聲音、剪輯、蒙太奇、表演、情節、題材、敘事手法…等諸多元素),限於篇幅,逐一分析有其窒礙之處,因此本文僅取剪輯(Editing)和蒙太奇(Montage)──兩種最能使電影稱之為電影,而有別於小說、戲劇或其他任何表達形式的電影要素[6]──嘗試做淺易的功能性分析。
剪輯與蒙太奇
在電影被發明出來之前,聲音(譬如音樂)和影像(例如攝影)一直是藝術領域中極為重要的兩大元素,但卻彼此獨立;然而當電影問世之後,藝術家們卻終於發現,原來「聲音」和「影像」這兩個互不相干的元素,竟能夠以非常特別的方法結合起來訴說故事,達到一種前所未見的效果!而這個所謂「非常特別的方法」,就是剪輯與蒙太奇。
一般人總喜歡把剪輯和蒙太奇放在一起來談,不過誠如美國電影學者懷特克(Rod Whitaker)所指出的:「許多電影把影像拼湊在一塊兒(也就是所謂的『蒙太奇』),但是沒有一丁點兒剪輯的修養或設計;另外也有些電影把剪輯做得盡善盡美,卻絲毫沒有蒙太奇的創意與安排。」[7]可見「剪輯」和「蒙太奇」就算關係再如何密切,事實上還是不能混為一談,因為它們的「目的」和「方法」都是有差異的:剪輯,是對電影的聲音和影像做剪接上的處理,例如切(cut)、溶(dissolve)等技巧和手法;蒙太奇,則是透過鏡頭的並列,對內容進行再創造,呈現出原始畫面以外嶄新的意義。
一、剪輯
如果以接力賽來做比喻的話,「剪輯」毋寧就是完成影片的最後一棒了!剪輯師不僅要承傳影片的前提、時間、空間、感情和目標,在影片的連續性(continuity)、修正(correction)和節奏(tempo)上,也都有非常重要的貢獻。
首先來看「連續性」的問題。
剪輯的連續性可以分兩個層面來談。就較簡單的層次來說,在一組連續的鏡頭裡,動作應該保持連貫,所以剪輯時必須注意動作的連續性,這是最基本的;但是如果就較為複雜的層面來看,那麼整部影片的邏輯和藝術風格也都應該保持完整,因此對畫面和聲音的匯集與安排等細節,在剪輯的時候顯然也都應納入做通盤的考慮。
使動作得以連續的剪輯,需要技術上的知識和經驗,也需要有視聽方面的敏感度,才能讓觀眾覺得動作銜接得很自然、順暢,不會拖泥帶水,或者有任何的勉強。不過在一個寫實的段落裡,再好的剪輯其實也只能讓故事說得很流俐,卻不能「創造」新的語言內涵。
談及此,法國新浪潮導演高達(Jean-Luc Godard)所創的跳切(jump cut)風格,倒是值得一提。所謂「跳切」,就是指鏡頭和鏡頭之間,動作在空間的流動上,以及在時間的連續性上均不配合。在高達之前,跳切比較常用於段落和段落之間,例如從早晨到黃昏、室內到室外等。如果沒有用溶或淡入淡出(fade),而是以跳切來交代時、空與人物的變化的話,一般便是意味著前一事件結束,下一事件開始。但是在高達1959年的作品《斷了氣》(A Bout De Souffle)當中,卻出現了令人驚艷的跳切手法,於是觀眾和電影工作者們才恍然大悟,原來跳切也可以用在同一個時空和段落裡,另有一種瀟灑不羈的魅力。

(A Bout De Souffle poster, taken from AllPosters.com)
至於影片邏輯和藝術風格的連續性,則涉及全片的節奏、聲音與畫面的配合等。舉某人的一天為例:從他早上起床、去礦場工作、跟同僚喝酒、與太太吵架、打罵小孩,再到上床睡覺、隔天起床…等等影像和聲音的資料,經過不同的剪輯方式,可能就變成了一部紀錄片、一部宣導片,或者是一部劇情片,但是如果邏輯和風格失去了連貫性,那麼整部影片可能就變得不之所云,教觀眾看得一頭霧水了!也所以一個好的剪輯師,可以用簡潔的幾個鏡頭來交代完整的連續性,並保持影片的張力,對電影最後的形貌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力。難怪許多電影導演都會參與後製的剪輯工作,或至少必須跟剪輯師保持非常密切的溝通,否則影片最後的結局與成果,說不定根本就和導演原先的設想南轅北轍呢!
至於修正影音錄製時所產生的失誤,則無疑也是剪輯的基本功能之一,把不好的部份「修」掉。在這裡比較值得注意的問題是:演員是人,他們的表演無法每次都一模一樣,在好幾個反覆拍攝的同一場戲的鏡頭當中,有時候這個角色演得好一點,有時候那個角色變得出色一些,有時候連演員自己都不自覺地調整了些微的情緒或表演方式,尤其當戲不連拍的時候,演員視線的位置都可能出現一些細微的改變。
這些拍片上的實際問題,會直接影響到剪輯師選擇鏡頭的標準,如何取捨合適的畫面才能避免顧此失彼,又不使鏡頭在銜接時產生視線不對、情緒或表演不相連貫…等各方面的困擾,都是剪輯師在修正時所關注的課題。
最後再來看影片的「節奏」。
一部電影的節奏會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包括剪接的速率、音樂和對白的韻律、鏡頭裡面動作的快慢多寡、攝影機的移動,以及影片中節奏的調配等。其中,剪接速率(cutting rate)和剪輯是直接相關的。
剪接速率可以說是一個簡單的數學問題,也就是每單位時間(或者單位膠捲長度)內的鏡頭數。舉個例子來說,成龍動作片的剪接速率,通常都會比瓊瑤文藝片的剪接速率來得快。不過憑良心說,一般人大概很少會真的去在意剪接速率的「值」,只有當這個速率很明顯影響到影片的節奏時,才會引起注意,並被看成是一個問題而認真考慮。換句話說,剪輯速率在剪輯的時候,多半只被視為「節奏」中的一環做整體性的考量和處理而已。
大體而言,同樣的時間(或膠捲)長度裡,一系列類似動作的剪接鏡頭,其節奏感會比一系列不同動作的鏡頭來得低;此外,一連串近景和特寫鏡頭的組合,也會比相同長度的一組遠景或寬景鏡頭更富有節奏感。[8]
節奏掌握得恰當,會使電影生動不少,就像一場徐緩有致的演說,會使人聽來覺得比平平板板唸演講稿更活潑得多一樣。但是如果要問,什麼才是一部電影恰如其份的節奏呢?可就沒那麼容易了!因為很顯然的,過於緩慢的節奏,很可能會讓一部電影變得單調、枯燥、乏味,可是如果一味追求快節奏,也可能讓電影的氣氛與情調盡失,結果觀眾稀哩呼嚕、劈哩啪啦地看完了,卻什麼也沒看到!所以說節奏的快、慢、急、緩,應該看劇情和導演的要求而做調節,就像成功的演說者會根據演說的內容、場合、對象等不同的情境,調整自己說話的速度與抑揚頓挫一樣。
不過歸根結底,電影節奏的調節尺度畢竟是很主觀的事,就像不喜歡侯孝賢電影的人,通常都覺得他的作品步調太慢,很沉悶;但是喜歡他作品的人,卻往往認為他的作品特別有味道。可見剪接速率和節奏的調配(好比文法和小說佈局)可以只是一種技巧,但是拿捏的分寸和掌握的功力,卻牽涉到一種藝術和美學上的判斷,跟評論文學創作的優劣一樣困難,怪不得人言言殊,並無單一的公式或定律可循。
二、蒙太奇
偉大的義大利藝術家米開朗基羅(Michelangelo Buonarroti, 1475–1564)曾經形容雕刻是「將石頭內的靈魂釋放出來」,他說雕刻家的工作,只要「把覆蓋在蓄藏於石頭內之自然形體上的石塊移開」就好了![9]──在我看來,蒙太奇和影片原始資料之間的關係,其實頗有異曲同工之妙。
影片資料經過不同的組合、並列等安排(即蒙太奇)之後,一個蓄藏於影音之間的新訊息、新意像,很可能就被創造(釋放)出來了!這個未曾被鏡頭明白言說的訊息或意像,比起未經處理而僅單純呈現各個畫面時所給予觀眾的印象,可能更加豐富、更具震撼力,甚至可能使觀眾感受到與鏡頭陳述者截然不同的效果。
(普道夫金, taken from Answers.com)
有關蒙太奇的理論頗為複雜,普道夫金(Vsevolod Pudovkin)、愛森斯坦(Sergei Mikhailovich Eisenstein)、巴贊(André Bazin)和形式主義(Formalism)者們都有各有一套自己的見解,不過總括起來,以下是四種最常見的蒙太奇:

(愛森斯坦, taken from Sergei Mikhailovich Eisenstein)
第一、藉著一系列局部鏡頭的編排,鋪陳出整個大局的氣氛和背景,其中最強而有力的例子之一,便是愛森斯坦1925年的代表作《波坦金戰艦》(Battleship Potemkin),片中最出名的即為「奧德賽台階(Odessa Steps)」那60個鏡頭的剪接:觀眾在畫面上看到了推著嬰兒車的母親被射殺;嬰兒車順著台階滑落;漫長的台階上一片兵荒馬亂;台階下的青年奔向嬰兒車想搶救無辜的小生命;嬰兒兀自沉睡著;面孔猙獰的士兵出現;青年的眼鏡被擊碎;鮮血…。在這短暫而緊湊的蒙太奇中,觀眾的情緒一下就被推上了最高點,對那亂局有一種無可名狀的了解和投入。
數十載後,好萊塢影星凱文‧科斯納(Kevin Costner)在1987年所主演的一部警匪片佳作《Untouchables》當中,也出現了一段仿效「奧德賽台階」的蒙太奇,片中警方以平民裝束部署就緒,正看著廳上大鐘焦灼等待歹徒現身的一刻,一名少婦無巧不成書地推著一輛嬰兒車出現在樓梯口,一邊很艱苦地推車下樓,一邊似乎納悶著四周的彪形大漢怎麼竟沒人願意幫她一把,結果科斯納終於忍不住伸出援手,推不到一半歹徒赫然出現,警匪雙方展開了一場浴血之戰,慌亂中嬰兒車直落下台階,槍聲伴隨著少婦驚呼「我的寶貝!我的寶貝!」…,觀眾的神經在那段時鐘、少婦、台階、科斯納、嬰兒車的蒙太奇中,簡直像是被繃得緊緊的弦,直到嬰兒車在最後一瞬間獲得搶救(同時激烈的槍戰也在此告一段落),大家才像受到解放似的鬆了一大口氣!嫻熟的蒙太奇效果真是運用得唯妙唯肖。

第二、先給觀眾一些訊息,之後再在某個特別的時機裡,放給觀眾第二組訊息,此時觀眾因已先得到過之前的暗示,對這第二組訊息自然會以不同於平常的角度去解讀。以這類蒙太奇的手法來說,亞倫‧雷奈(Alan Resnais)1959年的《廣島之戀》(Hiroshima mon Amour)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示範。

這部影片是敘述一個到廣島拍攝反戰電影的法國女演員,認識了當地一位日本青年,兩人墜入情網,但是女演員卻對自己慘痛的過往無法忘懷,不斷回憶起大戰期間,自己與一名德國士兵發生的戀情,這段戀情不僅導致她的愛人遭到槍殺,也使自己在戰後被憤怒的同胞當成賣國賊,強行剃去她的頭髮做為羞辱。片中女主角從前的記憶、對戰時遭受原爆的廣島的想像,以及此刻發生的事件三者不斷交錯,因此銀幕上常有女主角從日本青年身上,聯想到昔日德國愛人被殺害的動作的鏡頭。這些屬於女主角個人斷斷續續的記憶,還有她所想像的,由飛機投下原子彈那一剎那間到爆炸的情景,雖然使觀眾一開始感覺迷惘,但在其後反覆的過程中,當女主角向日本青年訴說傷心往事時,觀眾們不僅漸漸明白這段聯想鏡頭的意義,對女主角錐心刺骨的傷痛,也產生了深刻的共鳴,而鏡頭上所呈現的廣島今貌,也不再只是美麗整齊的街道,而更像是活生生的反戰示威隊伍了!
其實王家衛也是非常擅於使用這類蒙太奇的導演,在他大幅改編自金庸小說的1994年武俠電影《東邪西毒》中,黃藥師和歐陽峰原屬舊識,歐陽峰在情人決定嫁給哥哥的當天遠離白駝山,在沙漠中開了一家客棧,仲介殺人的生意,這期間黃藥師每年都會來客棧看他一次,因為黃藥師暗戀著歐陽峰的嫂嫂,希望藉著報告故友的近況以便探望佳人,不過當嫂嫂染上絕症之後,黃藥師終於喝下名為「醉生夢死」的酒而喪失記憶,隱居桃花島。

此外,歐陽峰的客棧裡也不時有形形色色的過客來落腳,包括患有精神分裂症並愛上黃藥師而不可得的慕容嫣(慕容燕),慕容燕想找人殺了黃藥師,慕容嫣又想找人殺了慕容燕;一名想為弟弟報仇的貧窮女子,因為不願賣身籌款,付不起歐陽峰的開價,就在客棧外面日夜守候,盼能遇見仗義的俠士;梁朝偉所飾演患有眼疾的劍客,因妻子愛上自己最好的朋友黃藥師,悲憤中離家出走,卻又對愛妻念念不忘,最後決定在即將失明之前回家看她,為籌旅費接下歐陽峰手中殺馬賊的生意,不幸命喪黃泉;還有初出道的洪七,被歐陽峰收攬為殺手,妻子從鄉下一路找來,洪七怎麼也趕她不走,形成僵持不下的局面,後來洪七頓悟了自己已在無形中改變本性,遂寧可僅以一只雞蛋為代價,為貧女出面殺了多位大內高手,並在戰鬥中失去一根手指,從此決定棄刀劍學拳掌,並帶著妻子離開歐陽峰浪跡天涯,因為他相信事在人為,到底是誰規定不能攜伴闖江湖的?……
對於上述人物和故事的來龍去脈,王家衛並非採取平鋪直敘的方式,而是以許多前後交錯的蒙太奇剪輯娓娓道來,使本片成為一部高度風格化的電影,而王家衛本人之所以會被視為當今世界影壇高度風格化的導演之一,他在各部作品中所習於使用的這類蒙太奇手法,應屬其中相當重要的因素。
第三、文學典故當然可能被電影創作者借用而成為片中的一種隱射,然而透過蒙太奇的安排,電影工作者其實還有更大的發揮空間,可以自由創造獨特的象徵或暗喻,例如普道夫金1925年的名片《母親》(Mother),便提供了極佳的佐證。

《母親》片中有一組和「奧德賽台階」同樣著名的蒙太奇鏡頭,藉著冰河的溶解來象徵被壓迫群眾的覺醒:當群眾心中的憤怒逐漸昇高,對照的是冰河正在溶化的畫面;當群眾蜂擁到街頭為曾經遭受的壓制展開報復行動之際,對照的則是冰層下的河水爆出,巨大的冰塊被更猛烈的河水攪沖的下游。事實上在本片問世之前,並沒有一般所熟知的文化象徵或文學作品,曾經把河水與冰塊間的關係拿來比喻群眾革命,但是經過了這一段令人印象深刻的蒙太奇之後,普道夫金不僅為他自己,也為世人創造出了一組清晰、有力的意像,從此這組象徵性的暗喻也就成了日常生活中新增的辭彙,豐富了人類語言的世界。
另外像國片經典《小城之春》(費穆導演,1948年),也巧妙運用了許多暗喻性的蒙太奇,因此畫面中的雕花窗台、紗帳、病榻、蘭花、吊燈、蠟燭、房門…等,都和劇中人物的心理有一種微妙的烘托,而使幾場對白不多、表面上看來平淡無奇的戲,感情強度竟能產生撼人心弦的效果。又如台灣新電影開幕之作《光陰的故事》(1982年),其中柯一正所導演的第三個片段〈跳蛙〉,藉一隻被養在玻璃瓶中的青蛙來反映劇中人有志不能伸的鬰悶,隨著劇情的發展,鏡頭每多帶到瓶中蛙一次,觀眾對於青蛙(和男主角)所受束縛的那種感受不禁也逐漸加深,直到男主角終於獲得機會一展長才,觀眾心中那隻被關的蛙彷彿也才獲得釋放,跳向了海闊天空。

第四、藉著蒙太奇的相互對照,加強一種特別的效果。譬如一組有錢人的鏡頭,如果能和一組窮人的鏡頭搭配在一起做對比的話,有錢的人感覺上好像會變得更有錢,而窮人在觀眾眼中也會顯得益發窮苦!此外,這種對比的方式,也可以讓電影內部的世界和觀眾所處的現實世界加以隔絕,建立起一種影片內部獨特的基點(例如何為貧富、美醜、善惡的標準…等)。比方說,以稍早所使用的貧富差別為例,現實世界的經濟條件會因時、因地而產生頗大的價值差距,但如果能藉由蒙太奇讓觀眾明瞭、進而接受片中世界的貧富標準的話,那麼影片的訴求自然就會比較具有說服力。[10]
從白景瑞早期的作品《家在台北》(1970年)中,可以清楚見到這類對比性的例子。這部片子主要是描寫一群坐包機從美國返台渡假的留學生,原本預定兩個月之後就要回美國,但是當他們回到台北之後,卻發現親情與友情的溫暖使他們割捨不下,更重要的是,他們發現國內比國外更需要自己的貢獻,結果在假期結束之後,許多人紛紛決定留在台灣生根,不再去異域受外人冷落了。

和這群覺醒的歸國留學生做為對比的,是張小燕和江明所飾演的角色。江明是這批留學生裡最不學無術的一個,回國的原因只為了交女朋友;張小燕則是一名崇洋的少女,當她發現從美國回來的兄嫂並無意帶她返美之後,立刻拋棄自己的男友,和剛剛認識的江明結婚。新婚當天,張小燕忽然感到相當後悔,張開嘴大叫,畫面旋即跳切到一隻綿羊身上,然後隨著鏡頭拉遠,觀眾看到原來正是她的兄嫂倘佯在一片綠草如茵的原野上,羊隻遍佈,學畜牧的哥哥受到妻子的鼓勵,兩人決心留在家鄉,為美麗的願景共同奮鬥。在這個對比之下,張小燕千方百計想去美國的心意好像顯得格外淺薄,嫁給江明以求出國的計畫也顯得格外草率,而兄嫂希望留在老家陪伴父母、發揮所長的決定,卻似乎顯得格外有意義並深具人性的內涵了!
不過我個人覺得,對比固然是十分有效的蒙太奇手法之一,運用不慎的話,卻很可能造成過度誇張、造作的反效果,變得像是黑白過於分明的通俗劇,因此印象中在比較細膩且比較具有現代感的電影作品裡,極端式的強烈對比或許倒是比較少見的,通常是「對照」多過「對比」,例如在李安1993年的《飲食男女》片中,一開始時雖然點出了大女兒對「性」的保守態度,幾乎和性開放的二女兒成為對比,但隨著劇情的鋪陳,觀眾卻逐漸發現,三個女兒的性格和際遇固然皆不相同,但她們的差異畢竟是有層次性的,而非對立般地一正一反,因此導演在隨後的處理手法上也就比較常用對照性的襯托,而不完全是對比的方式。

結語
以上對剪輯與蒙太奇的淺易分析,是筆者將電影暫時當成「語言」的一種之後,抽取箇中元素所做的粗疏整理,或許有助於對電影的研究或賞析,卻絕非電影工作者在創作電影時奉為圭臬的文法規則。事實上,即使是重量級電影語言學者如梅茲之流,至今都未能歸納出一套電影語言的公式或文法呢!因為電影的結構比起語言學定義中的「語言」來,畢竟還是複雜得太多了。
舉侯孝賢1989年的傑作《悲情城市》為例,在序場的處理中,先是黑畫面淡入調整收音機頻道的聲音,之後是昭和戰敗書;黃昏近夜時分,基隆市停電,文雄妾使勁地哀嚎與掙扎,產婆和另一名中年婦女汗水淋漓地從旁協助,兩人巨大的身影都投射在妾的身上,燭光人影幢幢之中,妾終於產下一子,乍時電來了,遂取名為「光明」。──直到觀畢全片之後,觀眾可能才在驀然回首中醒覺,原來這段序場是在不動聲色之下暗埋伏筆並染上隱喻色彩,令人感覺當時的侯孝賢對台灣的前途應是抱持樂觀信念的。可是如果要就這段序場的電影語言詳加剖析的話,卻又該從何處著手呢?

「語言」分析到最後,最基本的單位是一個一個的字,但是電影卻無法化約出最小的單位。也許有人會說,一個一個的「鏡頭」,便是電影最基本的單位,然而從剛才舉證的序場當中就可以發現,每一個電影鏡頭裡又都包含了多種元素,例如對白或旁白、音效和音樂、攝影、燈光、配樂、表演、劇情…等。更遑論某些影片的一個鏡頭甚至可以長達一整捲膠捲,像驚悚大師希區考克(Alfred Hitchcock)1948年的實驗電影《奪魂索》(Rope),每個鏡頭就都是一口氣拍到膠捲結束,只在最後一刻將攝影機移(pan)到劇中人身上的黑西裝,利用那短暫的瞬間換成第二捲膠捲開始拍攝下一個鏡頭,而在這種情況下,一個鏡頭裡所包含的東西顯然就更龐雜了!

不過,無論一個電影的鏡頭有多長或多短,真正的問題還是在於把鏡頭一個個分別拆開、各自獨立之後,每個鏡頭都仍然會具有本身豐富的完整性,使其中所呈現的意像都仍是那麼清楚,又那麼簡單,例如一名產婦就是一名產婦,一名在兩位婦人協助中掙扎著分娩的產婦。──觀眾一眼就可以看到銀幕上的這一切,沒有更多,也沒有更少。換句話說,電影的「語言體系」之所以複雜,電影的「語言」之所以難以定義,很可能正是由於電影本身的這種完整性和簡單性,難怪梅茲終其一生研究電影的語言,到頭來卻忍不住下了個結論說:「電影其實是一門『簡單』的藝術,儘管它常會遭到人們對這種『簡單性』的誤解或誤用之害…,但是無疑的,我們太難對電影的語言體系做更為精確的闡述了,因為它是那麼容易被人了解。」[11]梅茲的心得看似吊詭,深思下實則不無道理吧?
蔡明燁©
2006
注釋:
[1] Rod Whitaker, The Language of Film (New Jersey: Pretice-Hall, 1970), pp.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