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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GOOGLE之手」探詢伯朗咖啡原創的部落文,似乎引起大家的重視,我必須再一次強調,錯不在GOOGLE或YAHOO等搜尋引擎,而是使用搜尋引擎探索事實真相的USER。我自己也犯過錯誤,吃過苦頭,但無可避免的是,藉由網路搜尋引擎來勾勒真相的全貌或半張臉,已經變成未來不可避免的趨勢了。
所以,我最近一直在思考另一個問題,關於部落格之間的整篇COPY,似乎也該建立一些規矩。
我經常收到e-mail或看到部落格留言,讀者因為喜歡或認同我寫的某些篇章,希望可以整篇COPY到他們自己的部落格張貼,並願意註明出處,對於這類轉載要求,如果是基於公益或弱勢主題的理由,我都會爽快允諾,可是後續還是產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困擾,處理起來非常棘手,畢竟部落格生態已經跟草創初期的百廢待舉不同了,許多制度必須被確立,必須寫下規則,有幾個面向,我想提出自己的想法。
當部落格書寫從單純的心情抒發分享,變成大眾媒體的新聞來源時,已經不像以往那般隨意了。細心一點的人應該已經發現,某網路新聞媒體有幾位記者,習慣在PTT或部落格找新聞,有了黑米與funP、MyShare等書籤功能之後,他們找新聞的管道更便利了。經由網路媒體報導,再被Pchome與Yahoo的新聞頻道收編,接著引起傳統平面報紙或電視新聞重建現場,有時候似乎更貼近真相,但也有「以訛傳訛」不加求證的草率。反正一概將新聞來源歸類為「網友」,譬如「網友熱烈討論」「網友指證歷歷」,他們往往只擷取最聳動的字眼或片段,對長篇大論的觀點沒有興趣,最可怕的是,某些文章不斷被整篇copy轉載,或斷章取義,很難找到原創書寫的消息來源,甚至變成記者「無法求證」的理由,這種現象確實很討厭。
另外,有很多研究報告論文,也在網路以關鍵字搜尋資訊,當熱門文章不斷被拷貝轉載,原本是部落格作者的主觀見解,因為重複在不同的網頁出現,就被擴大解釋成普遍現象,甚至有論文引用了錯誤出處,再因為論文的錯誤訊息,重複被其他研究報告引用,這也就跟伯朗咖啡的原創迷思一樣,又是另一種討厭的結果。
我知道很多人希望擁有自己的部落格,但還未考慮清楚部落格到底要做什麼,所以看到喜歡的文章,精彩的觀點,希望得到原創者的同意,或根本未曾徵詢,就整篇COPY貼在自己的部落格發表。我曾經在瀏覽網頁的時候,發現幾個部落格張貼為數不少的文章,全部都是我在智邦電子報發表的篇章,或是過去在明日報個人新聞台發表過的舊文,甚至是樂多一貼文,就整篇COPY過去。或許該部落格主人是基於想要分享的理由才這麼做,但是我希望大家都可以仔細閱讀成立部落格當時跟各平台提供者所簽訂的合約內容,當你點選了「同意」,進行到下一步的時候,代表你已經清楚著作權的相關規定,有很多條文,必須先弄清楚,否則一旦觸及法律問題,還是要面對的,不是一句「我不知道」就可以閃躲。
許多文章在部落格之間不斷被COPY,被張貼,到了後來完全無法辨識出處,這也就造成了前陣子名作家引用網路說法,卻不慎踩到地雷的事件。其實多數部落格平台都提供了「引用」功能,而日劇「破案天才伽利略」也有一句台詞這麼說,「上天賦與人類最美好的事物,就是思考的能力」,我希望許多讀者在讀了精彩好文之後,與其整篇COPY回自己的部落格張貼,還不如在自己部落格寫下自己的想法,再經由「引用」功能連結成同類話題閱讀與討論的網絡,或經由文章末端標示出「延伸閱讀」連結,等同於分享了好文,即使擷取部分片段,也要記得將原文出處做連結,這是網路書寫的強項,也是網路書寫必須學習的課題,如果真得想要不斷重新回味好文,也可以經由黑米與funP的書籤功能收藏,這些方法都比整篇COPY到自己部落格來得妥當。
這是我的想法,也一併回答許多讀者希望「整篇COPY」的要求,我很感謝大家對我的淺薄觀點有所認同與喜愛,但真得不要整篇「複製」「貼上」,我很希望藉由部落格的引用功能,針對同樣主題,讀到大家不同的觀點,藉由部落格書寫不斷複習人類最美好的思考天賦,那應該是部落格集體書寫最大的快樂吧!
所以,請不要「整篇COPY」,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