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在部落客之間經常被拿出來討論的問題,我也不時被問到。老實說,答案沒有絕對Yes或No,甚至一個月前、半年前、一年前、兩年前的說法也跟現在的想法不盡相同(譬如我在2007年5月寫過這篇「
部落失格之很難賺錢篇」)。部落格生態逐漸變化,有時候朝著我們無法控制的方向爆走,不在其中,根本不知道其微妙的稜角,再加上某些不熟悉部落格生態的主流媒體對於這區塊有過多的疏離,以及因為疏離而產生過度的遐想,有時候誇大了部落格的經濟效益,或膨脹部落客的影響力,或者把部落格平台經營者與部落格作者混為一談,多數報導也未免把部落格「神格化」了,所以,很多人問我,部落格都這麼好賺嗎?
我一直認為,部落格其實有類似那種
「戀床」「圈養」與「小團體」的地域特質,如果往外擴大一圈,包括
Twitter或
Buboo,或類似
黑米與
推推王funP都可以加進來一起討論,某些只是小圈圈關注的話題,往往自動誇張成全部的人都應該知道,但離開網路之後,會發現這種集體發酵的熱情,其實很脆弱,根本無法與主流媒體炒作的事件相提並論。就算在部落界很紅,出了網路,也不免變成沒人熟識的小薯條。除非像彎彎、女王、史丹利這種「全國性的A喀」,否則每一個圈圈裡的部落客或讀者大概不太容易瞭解另一個圈圈的「夯」,也許小部分跟其他圈圈有所交集,這也跟部落格書寫議題的類別有關,但沒有絕對的硬規則。譬如經常去點閱格主清涼露乳照的讀者,可能沒有耐心來讀
HOW與
阿潑關於公平貿易或NGO的長文,但或許看
酥餅與
年糕的讀者也會抽空去看無名相簿的正妹照(我是舉例而已啦~~),不過大抵而言,除了我前面提到的全國性A喀之外,要通吃部落格市場是很困難的,這也就是為何電視媒體每次邀來的「知名部落客」都會讓我「哦!」一驚,或趕緊問問熟識的部落界朋友,確認他們也不熟之後,我更加確定,原來不同掛的,是很難瞭解彼此的影響力,但他們確實很紅,只是每個人每天要擔心的事情太多了,沒有辦法通盤知曉。
講太多了,有點離題。那麼,部落客可不可以靠部落格賺錢呢?會不會很「可恥」?(「可恥」是我一個朋友的用詞,我聽到的時候,也嚇一跳!)
不難發現讀者之間有類似的牢騷,抱怨某某某近來的文章多數是置入性行銷,簡直像電視購物台;或者數落某某某利用讀者的熱情跟廣告商收錢,真是可恥,再也不去看他的文章了。
這問題非常有趣,網友會因為部落格作者進行置入性行銷而有了「被欺騙」的違和感;對於部落客靠經營部落格賺錢,感覺很銅臭或不屑;因為部落格掛很多邊欄廣告而覺得討厭……
往往某個部落格的作者,又是另一個部落格的讀者,有趣的地方在於,閱讀者難免有脾氣,但書寫者也有堅持。我聽過一個更妙的說法,認為網路閱讀也不盡然全是免費,因為讀者也是要花錢支付上網費用啊,也要花時間來閱讀啊,這邏輯,有點奇怪,但確實有人這麼想。
這麼說好了,網路書寫一開始可能靠熱情,一方掏心掏肺生產內容,另一方準時守候給予回應,這是非常「柏拉圖」的互動,在一般經濟模式之下,先不要講太複雜的,譬如「閱讀」好了,以前要花錢去買書、訂雜誌、買報紙,才有辦法讀到好的文章、報導與消息,但是部落格踢翻了這個鐵律,免費閱讀與無償書寫顛覆了閱讀的供需關係,但是網路書寫的熱情耗盡之後,總是要找出一個彼此都可以天長地久繼續纏綿下去的養分,明日報實驗過,但失敗了,那時的環境條件與現在不同,或許晚幾年,明日報可以大賺也不一定。當然主流媒體諸如中時與聯合、自由、蘋果也搞電子版,但他們也要靠廣告收入,否則這些免費內容一直免費下去,最終也是掛點。
所以,讀者在閱讀非商業性質的個人部落格時,相對也會產生一種「潔癖」,一旦部落格作者做起生意來,難免會有「被利用」的厭惡感(這說不定是商業部落格一直沒辦法成氣候的原因)。但是對於部落格作者來說,他們也許因為大量投入時間在部落格書寫,把部落格當成事業在經營,當然需要收入,尤其對pageview驚人的部落格來說,往往都是廣告商與公關公司亟欲拉攏合作的對象,也就被迫必須去考慮這類問題。我想,這是以部落格作者為廣告合作對象的轉型陣痛期,當讀者抱怨作者不應該靠pageveiw來賺錢,不可以把雙方的感情拿去當廣告談判的籌碼時,作者是不是也有權利決定他要用何種方式經營自己的部落格,畢竟靠pageview的虛榮,是無法拿來過活的,但如果部落格經營者已經有很穩定的收入,書寫部落格不至於造成額外負擔,因為抒發己見獲得認同的滿足感已經很幸福了,當然可以拒絕廣告,維持乾淨整潔,這也沒什麼不對。
這純粹是一種「気持ち」(ki-mo-chi)。我自己也經常去讀別人的部落格,有時候讀完一篇文章,輾轉聽說背後有某某廠商付錢支持,會有那種「靠,被騙了!」的直覺反應,但仔細想想,為什麼不行呢?但也知道有些部落客是很坦蕩的,他們覺得這種方式不偷不搶,有何不可。說真的,我很佩服這種坦蕩,我也希望有一天,自己可以練就這種氣魄(手插腰,對天一指,老娘就是要賺錢,怎樣~~),畢竟靠部落格賺錢,一點都不可恥啊!
每一個部落格都有其人格特質,相當程度反映了作者與讀者群的脾氣,困難的是,作者無法清楚知道讀者群究竟在哪裡,但隱約可以嗅到大方塊的屬性,譬如,我大約知道來我部落格的人,部分喜歡棒球,喜歡閱讀推理小說,喜歡懷舊氣味的東西,看電影聽音樂也愛日劇,有點小左派性格,某部分哭點很低,不是什麼追逐名牌奢華的人,但號召做善事的身手都很矯健。因此,當我接到某些行銷合作提案的時候,捍衛部落格的臭脾氣就浮現了,我其實應該開高價跟他們畫餅,偏偏臭脾氣作梗,我反倒跟他們說,這個產品我實在用不到(譬如隱形眼鏡藥水),寫出來的文章沒什麼說服力;或我不會開車,很難寫一篇新車勸敗文;或我的讀者好像不看某類型的讀物,在部落格促銷的效果應該不大,所以就很委婉的拒絕了,希望他們不要花冤枉錢。(但相對的,我幫廣告業主寫廣編稿,因為不掛名,拿錢就得努力歌功頌德,感覺起來就沒有那麼多扭捏牽掛了!)
但廣告代理商或公關公司對網路行銷畢竟還是陌生,有時候純粹是因為對方提出來的條件讓我很「為難」,譬如,希望我寫800到1000字的文章,參加他們的徵文,一旦被挑上,會有50元的酬勞,或者贈送某某試用品,等等,這些我都拒絕了,因為我覺得這種提案太費時費力,我應該用同樣的時間去關注拉丁美洲基金或新能源基金。
或者有某些廣告晝伏夜出、畏畏縮縮貼在留言版,文案寫得不好,也不懂得尊重部落格作者,這種垃圾廣告非常討人厭,也只能耐著性子一筆一筆刪掉,在此要規勸這類廣告主,此舉不會招來生意,只會惹人嫌。
更慘的是,很多是基於人情請託,或源自要命的正義感,所以部落圈才會有「我是部落客,我很忙,可是我很窮」的哀嚎,每個人除了工作之外,還背負一堆稿債,當然多數時候是因為「面皮太薄」,很怕跟對方談價錢,或者顧忌因為開口問價錢,被對方私底下數落,「什麼嘛,原來是個愛錢的傢伙!」
所以,即使對某些部落客靠經營部落格博得人氣,每月可賺取20萬的「榮景」十分垂涎,但是自己小左派的臭脾氣作梗,也只能流口水了。但,部落格作者花時間書寫,提供給讀者免費的閱讀內容,倘若靠部落格賺錢很可恥,那廣大上班族每個月領薪水是不是也該來討論一下呢?
就好像聽眾再多的電台,也要靠賣藥,或跟後火車站的指定藥房異業結盟,才有辦法撐得下去,如果,部落格作者也能坦蕩蕩掛起「工商服務」的廣告看板,因此支撐他每日書寫的經濟養分,雖然按照目前的狀況看來,平均兩萬個部落客當中,也許只有兩個部落格才有辦法賺錢,好像也沒必要苛責了吧!
其實,我還有些話想對那些向部落客提案合作的廣告商說說,但今天寫太多了,下次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