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媽咪幸福花園
幸福,是一種感覺,也是一種生活態度。我們可以透過學習,發現幸福,讓生活更美好。  
關於汪詠黛
│訂閱汪詠黛 RSS 2.0 Feed
文章 - 465, 迴響 - 1651, 引用 - 4, 本格總瀏覽人次 - 1502700
部落格首頁 › 作家部落格總覽 › 汪詠黛

文章分類

相簿

最新文章

最新迴響

從「舌吻」和《我的酷兒婚禮》開始,親子共學尊重……

2008-10-04 23:49迴響:0點閱:2628

才剛剛填單、繳費,加入《台灣防暴聯盟》招募的「社區防暴之友」,希望能為台灣「打造有真愛、無暴力的家園,推動暴力防治社區化與在地化」的理想,盡一點棉薄之力;就看到報上刊登「舌吻五秒,一審無罪二審重判」的報導,心中頗感欣慰,覺得台灣社會對「尊重」一個人的身體自主權這檔事,畢竟是有在進步的。

人權的最基本概念

這件「舌吻」案件的原委是這樣的:

彰化縣四十七歲的廖姓男子,被控舌吻前妻的十三歲女兒五秒鐘,一審法官以被害少女未感受到「性自主決定權」遭侵害而判無罪。此判決一出,立刻遭到婦女團體的強烈抗議;經檢方上訴,台中高分院查出少女遭猥褻時曾推開廖,顯示廖違反少女意願,遂依加重強制猥褻罪,改判他三年四月的重刑。

一件舌吻案例,暴露出有關人權、自主權、人身安全等諸多問題,看起來嚴肅,其實這都攸關著我們是否注重人與人相處時,該具備最基本的「尊重」觀念與態度。

尊重,是人權的最基本概念,這是屬於品格教育的範疇,孩子需要一點一滴的學習和耳濡目染;與其指望學校和社會負擔起教化的責任,不如從家庭開始做起。

問題是,父母的身教如何?真的可以當孩子的好榜樣嗎?

就如上述廖姓男子是被害少女母親的前夫,身為長輩,卻趁機強制猥褻,完全不知尊重孩子為何物,因此在二審時被合議庭認為,被害人的性自主決定權被侵犯,非屬性騷擾,而從重判刑。

父母當得有點窩囊

有人在親職講座上對我訴苦:「我們這一代的父母可是最尊重孩子、也最身體力行『愛的教育』了,別說不敢耍權威,簡直是父母當得有點窩囊呢!」

但也有老師對我直言:「我覺得現在孩子被父母寵得沒大沒小,實在是『太超過了』!」

更有孩子悄悄抱怨:「黛媽咪,我的把鼻和媽咪都跟別人講他們很開明,可是我不管做什麼、學什麼,都要照他們的意思,一點都不尊重我!」

看來,父母對「尊重」的認知,和老師、孩子都有不小的差距,該如何拿捏呢?真是傷腦筋,讓人大嘆父母難為啊!

前衛與保守的拉扯

日前看了一部西班牙年度風雲喜劇《我的酷兒婚禮》,頗值得為人父母者從中深思何謂「尊重」。

劇情大意是:西班牙將首度舉辦大型的「同志」婚禮,婚禮嘛,應該是喜氣洋洋、備受祝福的,但同志的父母都能真心接受嗎?表面上看來是一團和氣、尊重選擇,然而背後的親情與愛情鬥法、前衛作風與保守思想之間的拉扯,在在考驗著親子之間的愛與尊重,是否禁不起這場婚禮的挑戰。

我的一位朋友,兩年前曾經痛哭失聲地對我說,她那一路栽培到念博士的優秀獨子,「居然」是同性戀,叫她和先生如何接受?但經過真誠的溝通,他們夫妻倆想通了:愛孩子,就尊重他的選擇。因為孩子的人生之路我們無法幫忙走,如果我們愛他,就慢慢接受,並深深祝福他吧!

尊重,是需要運用智慧與時間,好好和孩子共修的一門功課……

★本文刊登於2008. 10.1人間福報家庭版【黛媽咪新視界】專欄(標題:和孩子共修尊重這堂課)

★汪詠黛部落格:

http://blog.yam.com/melodywang101

 

加入書籤:         
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melodywang101/archive/2008/10/04/330431.html
2008-10-04 23:49作者:汪詠黛分類:家庭親子教育迴響:0點閱:2628

回應這篇文章

*者為必填欄位

*回應標題:
*姓名 / 暱稱:
*E-Mail:
您的網站:
*回應內容:  
*驗證:
請輸入上圖六位數字驗證碼:

 
2008年10月
2829301234
567891011
12131415161718
19202122232425
2627282930311
2345678

編輯部落格最新文章

作家部落格最新文章

來賓部落格最新文章

旅遊部落格最新文章

財經部落格最新文章

電影部落格最新文章

體育部落格最新文章

音樂部落格最新文章

美食部落格最新文章

公益部落格最新文章

數位部落格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