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要再談王馬之爭嗎?這應該是最後一次了。我的感想是國民黨和民進黨並沒有兩樣。台灣距離真正的民主化,還很遙遠。在國民黨號召他的支持者為總統大選經過漫長的抗爭,一起走過台灣民主史上漆黑的一段路程之後,國民黨沒有任何理由把黨主席選舉搞成上次總統大選的翻版。
完全是上次總統大選的翻版。黑函、耳語,買票、人頭、硬拗…。作弊的主委被捉包之後兩手一攤說:「都是我的錯。」他知道反正黨中央也不能拿他怎樣。還有的主委特別提醒地方黨工:「黨主席選舉,選罷法管不到。不會犯法。」有些偏遠地區的投開票所,某個陣營老是派不出監票人員,因為一派出人來就被「挖腳」。講「挖腳」是好聽,其實就是「恐嚇」:「這事很麻煩的啦,你最好不要管啦!」
一個議員當面告訴我,他的鄉裡誰誰誰送禮物賄選。黨工私下透露,他們大多數人都選邊了,幫忙「拉票」,幫忙拿一點感謝,也是人之常情。我問基層黨工,傳聞這麼多,為什麼沒有人站出來檢舉?他們說,開玩笑,那我們還要不要在地方上做人?他們知道誰是人頭黨員,人頭黨員的老闆也知道他們是誰。國民黨以前就是這樣 幹的。不然,所謂的「組織動員能量」是什麼?一個南部的里長說,他不好意思不拿,所以他會支持甲的黨代表,乙的黨主席。
一位高層黨工苦笑說,他也聽到很多傳聞,但是沒有証據,又能怎麼?調查?能調查出什麼來呢?更何況,還有人大聲痛罵指控的人破壞國民黨團結形象。上次總統大選也是這樣,對於國民黨所有的指控,民進黨都是這樣大聲反駁的:拿出証據來!沒有証據就不要亂講!這樣會把國家搞垮!
「沒有証據就不要亂講」,竟然可以變成一種護身符。
雲林縣的六千多人頭到底是不是人頭黨員一事,因為基層黨工反彈,流出各種文件,所以內情較為外人所知,但國民黨從上到下竟都可以對外否認這些人是人頭黨員。 我試圖根據檢舉進行調查,但是除了連黨工都搞不清楚的內部規定和翻來覆去的說詞之外,沒有任何公開的資訊可供查核。感覺和司法檢調都控制在執政黨手中沒有 兩樣。
人頭黨員並沒有法律問題,頂多有道德爭議。這六千多人若是因行政疏失而被註銷黨籍,就應該無條件恢復之;若註銷有理,則他們恢復黨籍時就應繳交五百元黨費,而且四個月之內不能投票。但這些已經三年沒繳黨費的人頭黨員,卻在繳交二百五十元黨費之後,恢復黨籍取得投票權。到底根據什麼規定,不是矛盾的很嗎?
彰化縣四月中也註銷了二萬多黨員的黨籍。按理也會出現像雲林地黨部的狀況,但是並沒有。彰化縣僅恢復了一百多人的黨籍,全縣各鄉鎮分配人數的還算合理。基層黨工都知道誰是人頭,據說彰化就是大筆一刪,最離譜的狀況竟可以刪掉「一整本畢業紀念冊」的人頭黨員。這些人頭都是地方黨部當時為了衝業績而找來充數的。重點是,人頭黨員註銷就註銷了,還能恢復黨籍嗎?彰化沒有,雲林怎麼敢?為什麼要這樣做?
許多人連自已是國民黨員都不知道,為什麼要恢復他們的黨籍?他們若連自已是國民黨員都不知道,還會去投票嗎?也許要等到有人拿著他們的黨証和偽造身分証去代投票才算作弊,才叫犯法。那就靜待選監人員的「收獲」吧。
國民黨在三二0大選時,為了防止對手作票特別訓練了一支「藍鷹部隊」。藍鷹部隊的成員配備有各種電子設備:手機、錄音機、數位相機或錄影機。國民黨當時增購這些設備還花了不少錢。結果呢?竟有上百個投開票所沒有國民黨的選監人員,以致於在大選訴訟的蒐證過程中,左支右絀。更何況,這一次黨主席選舉,國民黨除了讓王馬兩陣營各派三名選監人員之外,並不打算、也不允許他們自備錄影監視器。兩陣營的選監人員屆時只能口說無憑,各說各話。
更重要的是,僅管有這麼多傳聞,但是,卻沒有任何法律或公權力可以用來正本清源,查明真相。某陣營揚言告訴,卻沒有採取行動。否則的話,這可能是唯一的辦法。用賄選指控來興訟,請求司法介入。
與政黨有關的法律是人團法,但其中有關黨主席選舉的規定只有行政命令。選監委員會雖說有權管理選風,但是此一委員表面上是黨中央和兩陣營三分天下的組合,實際上「家醜不可外揚」派才是主流。
如果你想參選國民黨主席,但你不可能得到既有體系包括派系和山頭的支持,你當然是黨中央權力核心的非主流,因此大部分的黨工不會支持你,縱使你知道有人買票 作弊你也不能怎麼辦,因為黨內封閉型的選舉,在綿密的人際關係網絡中,很難有人站出來作証。這是為何國民黨買票買了四十年才被輪替。「沒有証據不能亂說」。選國民黨主席又不是選農會總幹事,警察和檢察官都不會幫你查賄。因此你只要抗議,就會揹上破壞黨的形象的罪名。
我想了半天,決定不要參選國民黨主席。
法律不能制裁民主騙子,只有選票可以進行道德制裁。如果國民黨員不自已動手,毀黨造黨,二千零八年的大選,台灣選民會幫忙的。我對台灣選民充滿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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