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張楊乾(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數位媒體企劃專員)
台灣已於今年六月宣佈減碳目標,政府決心要在2020年前,把溫室氣體排放量減至2008年的排放標準,2025年更是要減至2000年的排放量兩億一千四百萬噸(行政院 2007)。官員指這是除了《京都議定書》附件一所列國家外,全球對減碳宣誓最積極的國家之一,而若和前陣子八大工業國會議裏通過的減量五成宣言《Hokkaido Toyako Summit Leaders Declaration》相比,減碳量企圖心也是不遑多論。
不過,減量目標出來了,但是減量的手段在哪裏呢?
能耗標準提高 仍難達成目標
環保署空污處處長蕭慧娟,上周五在一場關於減碳政策的演講裏指出,目前政府的手段包括像是在未來八年裏,每年提高能源效率2%以上,使2025年的能源密集度較05年下降50%以上;此外像核能、天然氣等政府認定的低碳能源發電系統,也將由現有比例40%提升至55%;而其中像風力、水力等可再生能源,更要由現今的3%提升至8%。
在與民眾更息息相關的的運輸及住商活動上,政府則是要在2015年前,將新車耗能水準提高25%,家用電器更要在三年內提高10%-70%。政府機關及學校在未來的一年,油電消耗更是只能負成長,並朝總體能耗減量7%的方向前進。
但光是這樣,就能達成目標了嗎?
根據2005年第二次能源會議的資料,當政府即使在再生能源、能源密集度、電價調整、推動LNG等施政措施都作了,依現行排放量成長趨勢,台灣在2025年的二氧化碳排放,仍較去年兩億六千萬噸要再多排一億噸。若是比較現在行政院的目標,則還要多減一億四千萬噸,才能兌現台灣對國際社會所作的宣誓。
碳交易與CDM也非減碳萬靈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