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鶴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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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的文章有種特別的味道,好像幾個男人湊在一起時,才會說的那種言語;乍聽只是閒扯淡,再聽卻透著骨子裡的心聲,帶點世故老辣,又有種頑皮慧黠。他很少正經八百,也懶得慷慨激昂,縱有驚滔駭浪,也不過輕描淡寫,讓人不禁想像,他是否習慣吞雲吐霧,喜歡半瞇著眼、朦朧地去瞧這世界?----夏瑞紅(中國時報『浮世繪』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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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文章有種特別的味道,好像幾個男人湊在一起時,才會說的那種言語;乍聽只是閒扯淡,再聽卻透著骨子裡的心聲,帶點世故老辣,又有種頑皮慧黠。他很少正經八百,也懶得慷慨激昂,縱有驚滔駭浪,也不過輕描淡寫,讓人不禁想像,他是否習慣吞雲吐霧,喜歡半瞇著眼、朦朧地去瞧這世界? ──夏瑞紅(中國時報『浮世繪』主編) http://blog.chinatimes.com/lonecrane/archive/2006/08/19/91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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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搖滾嗎?嫌老了一點。偏偏還太年輕?也死不了。

2008-05-04 18:50迴響:0點閱:2329

          anderson.perform.pop.blog.jpg

 

  Too Old To Rock & Roll Too Young Too Die」。傑瑟羅。陶爾(Jethro Tull)」樂團的主唱嚴恩。安德森(Ian Anderson)寫這首歌的時候才二十九歲,他現在已經六十一歲了,非但沒掛掉,還在繼續搖滾呢。

    說他是主唱,未免太簡化這個人了。他還吹長笛、彈吉他、吹口琴、玩曼陀鈴、口哨、薩斯風。。等等還有許多根本搞不清楚名稱的奇奇怪怪樂器。

    開演唱會時,有時要推著一個裝滿各種樂器的推車出場。

    那麼,他是奇才了?沒錯,他是搖滾史上獨一無二的怪卡,而且只有「一卡」,因為他吹長笛時是單腳金雞獨立,在舞臺上搞怪,更是隨心所欲、無人能及。

    可是這一切,又抵不過他的音樂引人入勝。怪啊。

 

Too old to rock & Roll Too Young To Die

 

 

      

 

    安德森一九四七年八月十日出生於蘇格蘭小鎮登楓林,從小就對音樂有興趣,十一歲時死纏著父親獲得第一把吉他,可是怎麼玩,就是玩不出像樣的成績,到十五歲還只會三個基本和弦而已。

   不過這並不影響他要組團的雄心壯志。特別是他住家附近那時有個叫做「大西洋」的團,每次表演都吸引一大堆女孩,更是讓安德森心養難熬,下決心一定要組團。

    結果他找到一位長得「很音樂家」、名叫傑佛瑞。哈蒙德的同學,兩人一拍即合,又找到會彈鋼琴的強。伊凡斯。

    但是只有安德森會彈三個和弦,怎麼辦?

    三個人想到一旦組團成功,就有一大堆女孩子圍繞,「雖千萬人、吾往矣」的精神立刻就來了。於是傑佛瑞去學貝斯、伊凡斯去學打鼓,安德森呢?當然去想辦法多練幾個和弦。

    就這樣稀裡糊塗,居然就組成了名叫「Blades」的團。安德森事後說,「剛開始學玩音樂的時候,真的是只想賺錢及追女孩,真正對音樂的興趣是後來才在職訓練發展出來的」。

    很快的,這幾位小夥子發現理想與現實確實是有差距。首先,來他們演唱會的聽眾(觀眾)確實女性佔大多數,可是都是些啥都不懂的少女。更重要的是,上台之後,安德森發現自己吉他實在彈得很爛。

    也幸好有這個認識,我們後來才得到了一位獨一無二的長笛搖滾巨星。

    關於安德森那支「賽爾莫金璽」長笛的由來,前後有兩種說法。一是他們那時實在窮得一塌糊塗,安德森想起一位欠他債的朋友,於是登門討債,可是對方還是沒錢還,就給了支長笛作抵債。

    第二個說法是安德森成名之後接受採訪時所透露,他說深覺自己再怎麼練,也不可能超越好友、後來被稱為「吉他之神」的艾瑞克。克萊普敦,沮喪之餘決定把吉他當掉,結果到當鋪時,一眼瞥到掛在牆上被安德森形容為「一支銀光閃閃、堅定優美的長笛」,就在「為什麼不試試這個?」的心理下,用吉他交換了長笛。

    事後證明安德森的這個決定是對的,他自己多年後也在接受訪問時說,「當時根本沒人用長笛玩搖滾,所以沒得比,最好、最壞,都是我」。

    不過話雖這麼說,安德森的吉他功力也並不差,他是少數在古典吉他領域

外,可以用吉他表現旋律而非僅僅是節奏的音樂家。

 

Song from the wood

 

 

 

 

    當時安德森興沖沖地帶著長笛回去給兩位團友鑑賞,他們拿起來試吹,都可以吹出幾個音符,「但是我(安德森)什麼音都吹不出來,只有『呼呼呼』的空氣聲」。

    這位吹不出聲音的安德森,日後卻成為唯一用長笛表現搖滾樂的人,而且成功到很多人以為  Jethro Tull  是安德森的名字,而不知道那其實只是團名。

    Jethro Tull   這個團名的來歷也頗有意思。        

    安德森他們那時決定從蘇格蘭小鎮南下「進城」到倫敦發展。當時正值嚴冬,安德森的爸爸也沒能力給他們什麼實際上的支持,於是給了他一件舊大衣,「你最好帶著,今年冬天會很冷」。

    幾乎身無分文的安德森就帶著這件深色、有些破舊、寬大不合身的大衣上路。這件大衣後來就是他上場表演的行頭,成為他早期最與眾不同的標簽之一。

    根據安德森的說法,他們那時連吃飯的錢都沒有,有次還在租住的地窖找到一些馬鈴薯,大夥興奮地生火烤著吃,「弄得一屋子人差點都一氧化碳中毒」。安德森後來找到份在戲院打掃清潔的工作,一星期可賺剛剛夠付房租的十五美元。

    他們那時在倫敦近郊表演,那個俱樂部的老闆也頗欣賞他們,但是幾個小夥子也確實是名氣不夠,不足以「進場候教」作定期演出。老闆想出的點子則是每天用不同的名字,讓聽眾誤以為是不同的團在表演,買票進場。

 

                       ian anderson.1.1.blog.jpg     ian.anderson.6.blog.jpg

 

    所以,那段時間他們用了很多奇奇怪怪的名字,  Jethro Tull  就是其中之一。

    Jethro Tull  不是憑空生出而是確有其人。此人是位在一八零零年代發明播種機的農業專家,而安德森他們的經紀人曾經在大學讀過歷史,知道  Jethro Tull  這號人物,有天就莫名其妙把這個名字丟給他們作團名。

    巧的是,用這個名字的當天,倫敦著名的  Marquee Club  經理跑來看他們表演,一看之下對安德森又吹、又唱、又演,髮鬚怒飛穿著一件破舊大衣的形象大為激賞。那時正值  Marquee Club  想要從專崇爵士樂轉型之際,於是立刻邀請安德森等人每週五固定在  Marquee Club  表演。

    於是他們就順水推舟開始固定用  Jethro Tull  作為團名,直到今天。

    而這個名字確實也很特別。這段 Marquee Club  駐唱時期,即是 Jethro Tull  發跡的起始點。

    一九六八年二月,他們出了第一張唱片。結果唱片公司在聯絡時把他們的名字聽錯成諧音的「 Jethro Toe(傑瑟羅腳趾頭)」,封套上就大字大墨地印著「 Jethro Toe」,以至於這張唱片像變體郵票一樣成為收藏珍品,在他們成名之後更是身價百倍。

    其實把「Jethro Tull」弄成「Jethro Toe」並不讓人意外,因為那時搖滾樂團各出奇兵爭奇鬥豔,名字也是花樣百出,就怕不能一鳴驚人,「傑瑟羅腳趾頭」雖然有點臭,畢竟比沒什麼特殊意義的 Jethro Tull 「驚悚」得多。

    開始在  Marquee Club  駐唱之後,  Jethro Tull  很自然漸漸發展出一批「粉絲」,名氣也愈來愈大,。為了滿足粉絲的期待,安德森才真正開始下決心苦練長笛。

    安德森的笛子吹得真是隨心所欲,揮灑自如,笛聲、喘氣、舌擋、直接唱進笛子裡,什麼技巧都有,在那首炫極的 My God 裡,還有打噴嚏的「啊啾」聲呢。

 

My  god

 

 

 

 

    至於安德森為什麼單腳金雞獨立演奏?其實也是另個巧合。實際上安德森本來並沒有單腳演奏長笛的習慣,而是在湊著麥克風吹口琴時,有時忘我地不自覺抬起一腳而已。

    沒想到有些樂評卻就此大作文章,說是安德森一副中世紀吟遊詩人打扮(其實是沒衣服穿,一直穿著老爸臨別給的大衣),活像從古畫裡走出的人物,而且還學王貞治(這個嘛,我也是評論家呀,不過好像還是有點太扯了喔)金雞獨立,真是太 Cool 了。

    安德森讀到這一段,一口咖啡差點沒噴出來。然而轉念一想,咦,這個想法也不錯哩,表演,不就是要突出、要特別、要引人注目嗎?

    所以,安德森就開始認真苦練金雞獨立。從早期的  Jethro Tull  演唱會影片裡,可以看出他真的很「努力」,他那時的金雞獨立明顯的不靈光,不但搖搖晃晃而且每次大體撐不到幾秒鐘。但是此人就是有毅力,終於修成正果,金雞獨立於焉成為安德森的正字標記。

    安德森後來也發現,其實金雞獨立並非他的專利,很多印度神早就單腳站立吹笛了,甚至他去印度開演唱會時,還有印度記者質疑他怎麼可以任意模仿,冒犯神明呢?

    亂髮、怒鬚、破舊長大衣、高統靴、一支橫笛,這個時期的安德森常被媒體形容為「吹笛子的老瘋漢」。其實他才二十一歲。

    不過他在舞臺上真是個十足的瘋漢,這一點都不假。此人全身的細胞沒有一粒是安份的,唱起歌來手舞足蹈、吹鬍子、瞪眼睛,瞻之在前、忽焉在後,輪到吉他手或鼓手獨奏時,他也不甘閒著,一直在旁邊亂,不是像隻長毛猴子貼在旁邊彈空氣吉他,就是拿出相機來拍照。我如果是吉他手,會一腳把他踢下臺,「麥擱亂啦!」。

 

                                                     ian anderson.4.blog.jpg

 

          

    對了,安德森酷好收藏相機裡的勞斯萊斯----萊卡。萊卡相機的品質當然沒話說,但是最好的部份其實是,「那。是。一。件。藝。術。品」。這個瘋子會欣賞萊卡相機,表示還有救的哩。

    一九九零年,我曾經在紐約市的藝術劇院「Beacon Theater」聽過一次 Jethro Tull 演唱會,那家劇院跟他真配,吟遊詩人在古意昂然的劇院演唱,多美。

    可是安德森就是愛不停搞怪。老實說,初時覺得頗新鮮,久了之後是有點煩,而且有些橋段並不怎麼,ㄟ,人家吉他手聚精會神地在演奏,你頂個大氣球在台上走來走去搶鏡頭,煩不煩呢?

    不過這並不影響 Jethro Tull 的好聽,頂多閉起眼睛就是。

    最神奇的就是,不管安德森如何搞怪,有時甚至從舞臺消失無蹤,但是他總有本事在大家都擔心「他要怎麼接啊?」的那一刻,突然不知從哪裡冒出來一步竄到麥克風前面,準確無誤地接上。

    其實也許也不是真的接得那麼準,只是觀眾聽不出來罷了。

    安德森自己也承認,他的演唱會沒有「完美」的,每次總會演奏或唱錯一些音,但是「只要不是同樣的錯誤,我就覺得『這次還不錯啦』」。

    很多人見到安德森的那副德行,第一個想法就是「此人一定是個嗑藥大王」。那個時代的搖滾歌手,不管名氣大小,絕大多數都嗑藥,很多天才歌手如 Door Jim Morrison, 以及搖滾吉他第一把好手 Jimi Hendrix , 唱起歌來掏心掏肺的靈魂搖滾歌手 Janis Joplin 都年紀輕輕就嗑藥嗑上了天堂。

    但是安德森卻是個異數,他從不碰任何迷幻藥之類的東西,也直接破解了必須嗑藥才能創作的迷思。他有次就說,「我的靈感來源是。。。嘿,嘿,啤酒」。

    一九六八年八月十一日, Jethro Tull 獲邀在倫敦坎普敦公園的「聖柏利爵士及藍調音樂節」演出, 觀眾人數高達八萬, 經那次一役,Jethro Tull 算是在英國流行樂壇已佔有一席之地。

    Jethro Tull y 早期的音樂含有較多爵士、藍調成分,特別是現場即興演奏,是同時期其他樂團所沒有的特點,也使得 Jethro Tull 很早就獨樹一幟。當年十月出版的第一張「真正的」 Jethro Tull 專輯「 This Was」就具有十足代表性。其中My Sunday feeling    A song for Jeffery 都是佳作。

 

 

Wondering Aloud

 

 

 

 

    不久之後, Jethro Tull 開始了巡迴演唱,也就是在這個時候,增加了一位吉他好手馬丁。巴瑞(Martin Barre)。

    馬丁第一次試音時在眾人皺眉環視之下,緊張得連一個音符都彈不出來,當場尷尬槓龜。但是他不放棄,第二天又去,結果卻忘了帶電吉他的電纜,彈了一遍啞吉他,當然又不行。他還是不放棄,終於在第三次過關。到今天馬丁早已頭禿肚肥,還一直在團裡,是除了安德森之外最老的團員。

    馬丁是那種一看就知是老好人的類型,但是他的吉他絕不含糊,是搖滾樂界數一數二的高手,有「不出聲的 Jethro Tull」之稱。他當年被「錄取」之後,兩天之後就要上場,他就在兩天之內練會所有要彈奏的曲子。單單這一點,就可看出以常常開除人而聲名遠播的安德森還確有識人之明。

 

                    ian.anderson.7.blog.jpg

 

     Jethro tull 那次的巡迴演唱跨過大西洋到了美國,一路引起驚豔的讚美,因為從沒人聽過這種曲高又不和寡的搖滾樂, Jethro Tull 自此也隨著評論家們的不同「靈感」,被冠上諸如藍調搖滾、爵士搖滾、民謠搖滾、前衛搖滾、藝術搖滾乃至古典搖滾等他們自己都弄不清楚意義的稱號。

   一九六九年,Jethro Tull 出了一張叫好又叫座的專輯「Stand Up」,裡面就有一曲取材自巴哈作品的「Bouree」。

 

 

Bouree

 

 

 

 

 

    此時的 Jethro Tull 已搖身變為為大西洋兩岸的超級樂團,在北歐也甚受歡迎。

    然後,然後就到了一九七一年。

    Jethro Tull在那一年 推出了橫掃全球的專輯 Aqualung 。這張唱片標誌著 Jethro Tull 開始從最初始藍調的基地出發,舉步邁向包括民謠、劇場、古典乃至於中世紀音樂在內的未知浩瀚領域。這張唱片的主曲 Aqualung 也成為 Jethro Tull 最出名的代表作,他們的知名度也自此廣及全球。

 

Aqualung

 

 

 

 

 

               Aqualung

Sitting on a park bench

eyeing little girls with bad intent.

Snot running down his nose

greasy fingers smearing shabby clothes.

Drying in the cold sun

Watching as the frilly panties run.

Feeling like a dead duck

spitting out pieces of his broken luck.

Sun streaking cold

an old man wandering lonely.

Taking time

the only way he knows.

Leg hurting bad,

as he bends to pick a dog-end

he goes down to the bog

and warms his feet.

Feeling alone

the army's up the rode

salvation a la mode and

a cup of tea.

Aqualung my friend

don't start away uneasy

you poor old sod, you see, it's only me.

Do you still remember

December's foggy freeze

when the ice that

clings on to your beard is

screaming agony.

And you snatch your rattling last breaths

with deep-sea-diver sounds,

and the flowers bloom like

madness in the spring.

 

 

    這首歌很巧妙地融合木吉他及電吉他的效果,歌詞頗哲學,出自安德森那時的老婆 Jennie Frank 之手。 Jennie 本人是為攝影家,為了拍照經常到公園溜達找題材,就看到這個「坐在公園椅子上,色瞇瞇瞧著小女孩的怪叔叔」,歌詞就這樣一點一滴出來了。

    有趣的是,唱片封面畫的那個怪叔叔,簡直就是當時安德森的翻版。

    而意外的是,這首像五指山般壓住四方的經典名曲,裡面竟然,ㄟ。。,沒有安德森的招牌長笛聲。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錄製專輯中另外一首「Locomotive Breath」時,由於安德森無法統一其他團員的想法,一怒之下,他居然單幹起來,包括樂器及聲音的部份都自己來,創下一人錄音的先例。

 

Locomotive breath

 

 

 

 

    這麼多年來,安德森堅持每年要出一張唱片,所以 Jethro Tull 也是搖滾樂界出名的多產團,但是在量的堅持下,不免也出了不少垃圾,但是間或還是有令人耳目一新的佳作。

    一九七二年時, Jethro Tull 出了張整張唱片只有一首長達四十三分鐘二十八秒歌的「概念唱片」 Thick As A Brick,最主要的原因是當時媒體都把 Aqualung 評為「概念唱片」,但是偏偏作為作者的 Jethro Tull 很不以為然,所以出一張「真的」讓那些評論家閉上鳥嘴。

    這張唱片一出也是轟動武林、驚動萬教,一道激光電閃讓大家都傻眼了,「原來唱片可以這樣搞啊?」。

    其實這就是安德森乃至於 Jethro Tull 可貴的地方,他們永遠不吝於搞怪,也因此永遠有創新的勇氣與點子。至今為止,Jethro Tull 出了超過四十張唱片,總銷量是嚇人的六千萬張,前後去過四十個國家,舉辦了超過兩千五百場演唱會。而且,還沒停呢。

 

                       ian anderson.2.blog.jpg

 

   一九八九年時, Jethro Tull 擊敗名字就是重金屬、大熱門的 Metallica 樂團,奪得葛萊美獎「最佳硬搖滾/重金屬演出團體獎」,結果引起相當爭議,因為許多人根本不認為 Jethro Tull 是一個硬搖滾團,更無論「重金屬」了。

   其實他們自己也不認為會得獎,所以頒獎那天都不在場。只不過現在得獎了卻又被批評,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們於是在英國一份音樂期刊上登了幅廣告,一支閃亮的橫笛躺在一堆鐵條上,標題是「橫笛就是一個重金屬樂器!!!」。說的,也沒錯呀。

   三年之後 Metallica 終於獲獎,鼓手 Lars Ulrich 上台致詞時說,「我們首先要感謝 Jethro Tull 今年沒有參賽」。哈,哈。

   安德森除了音樂之外,其實還是位十分成功的企業家。他擁有數個經營得相當成功的鮭魚養殖場,身家有幾千萬英鎊,不過他永遠的興趣始終是音樂。

   這個,才是我們這些樂迷最大的福份。

 

       Thick As A br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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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lonecrane/archive/2008/05/04/275441.html
2008-05-04 18:50作者:梁東屏分類:搖滾年代迴響:0點閱: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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