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的時候,有時突發奇想,竟會帶來意想不到的驚喜。
這是第二次帶以芃、以忠到史特吉斯(Sturgis)。前次已是十四年前,那時他們還小,純粹看熱鬧。這次在史特吉斯待了三天,看了三天的熱鬧,姊弟倆很努力地回憶當年的印象,竟然也想起很多我已不記得的情節。
臨走的那天,自習攝影不久的以芃說還想補拍些鏡頭,所以我們又去了趟史特吉斯,拍完之後準備上路往下一站 ,我突發奇想,「為什麼我們不去租一輛哈雷,半小時也好,也在史特吉斯的緬街(Main Street)上巡它一遍呢?」。
以芃很興奮,「好呀」。以忠有些猶疑,「可以這樣租嗎?」。我說,「不問不知道,走吧」。
找到一家出租公司,居然租到了,哇靠,在史特吉斯參加全世界最出名的哈雷機車大會耶!!! 以芃、以忠簡直 High 翻了。

這世界上有許多具有特色的城市,位於美國南達科達州的史特吉斯就是其中之一。
根據美國兩千年的人口普查,史特吉斯的人口是六千四百四十二人,典型的美國鄉間小鎮,保守、無聊到當地報紙常常把「這個週末誰又去拜訪誰…」當作新聞刊登。
但是每年八月份的第一個星期,史特吉斯及周邊幾個小鎮的人口會膨脹成五十萬人左右,商販早在一星期前就開始雲集,教堂的地下室搖身一變為自助餐廳,史特吉斯當地的商店更是摩拳擦掌,準備在這一年中唯一賺錢的機會狠撈一筆。當地的居民也都出外度假,把自己的住宅乃至於庭院租出去,賺一筆外快。
租給誰呢?
原來,這個星期裡會有來自全美及世界各地,身穿黑皮衣、黑皮褲,頭戴黑頭巾的哈雷騎士,到史特吉斯來進行一場全世界規模最大的哈雷機車集會。
史特吉斯及附近地區的旅館價格在這段時間裡倍增,還得及早預訂。由於旅館房間當然不夠,史特吉斯當地居民的院子裡全擠滿了帳篷,也有更多標榜隨遇而安的哈雷騎士就在公路邊、野地裡紮營埋鍋造飯,那真是滿山遍野、炊煙四起,壯觀得很。

這麼多人聚在方圓十幾二十公里的範圍,每天都有各式各樣的節目在進行,搖滾音樂會、飆車、刺青比賽乃至於幾乎等於沒穿衣服的「哈雷小姐」選美,不一而足,保證絕無冷場。
但是對所有參加盛會者而言,有個節目卻是絕對而且必須至少要參加一次,那就是「騎車進史特吉斯市區」。
每天從天還未亮開始,哈雷特有的引擎「動。動。動。動」聲就開始搖晃史特吉斯的緬街,進城的騎士一定會從緬街的兩端進入,時速二十公里「動、動、動、動」緩緩進城。
為什麼要緩緩進城?因為要讓聚在路兩旁的人看仔細自己的「坐騎」。

這是一場哈雷機車爭奇鬥豔選美大會。
那真是很奇特的畫面。看得出來經過努力打扮的每位騎士都面容嚴肅、目不斜視,可是每一位又很明顯地都在偷偷估量別人對他胯下「坐騎」的評價,只要看到街旁有人舉起相機,摩托騎士就會裝作並不在意,但是很刻意自動停下來讓你拍個夠,如果後座載有女郎,那更是搔首弄姿,無所不用其極地猛擺 Pose。
不到中午,整條緬街上都已停滿了四排機車,少說也有四、五千輛,不過卻留有兩條車道,後來者即使找不到停車位,也依然可以「動、動、動、動」魚貫繞場一周,裝作不在意地接受別人注目,更有不少人一繞再繞卻「老是」找不到停車位。
不過,如果你以為哈雷大會上全是帥哥、辣妹,那就會大錯特錯。
其實絕大多數的哈雷騎士都是超過五十歲以上,頭髮花白、肚腩奇大的「老頭」,後座的女伴也很多都是身材早已變形的辣媽、辣婆。很可能的原因是,騎摩托車在美國實際上是種昂貴的消遣,一台陽春哈雷機車的價格至少一萬五千美金以上,要改得更為花俏,配置完整的配件,總價很容易就超過三萬美元。
這,就不是一般人玩得起的。因此哈雷集會基本上是「白人俱樂部」,整個史特吉斯緬街上見不到幾個黑人,更別說是亞裔、西裔人士了。
史特吉斯的哈雷摩托車大集會始自一九三八年,除去中斷兩次,至今已是第六十九屆。由於在哈雷大集會的這一星期當中,喝酒鬧事、交通違規的事情太多,史特吉斯也有座在區域內規模最大的監獄,當地的警察罰款時也接受信用卡,而且罰款高得嚇人,酒醉駕摩托車可以罰一千五百美元,簡直就是連警察都參加搶錢。
但是哈雷騎士每年還是如潮一樣湧到史特吉斯來朝聖,理由是5B ,亦即啤酒(Beer)、機車(Bike)、現場演唱(Band)、賭博(Bets)和女人(Babes)。

史特吉斯本身並無賭場,但是二十英哩外的死木鎮(Deadwood),卻是有名的賭鎮,短短的一條街上都是賭場。
哈雷機車當年之所以出名,跟美國飛車黨「地獄天使」和一九七六年那部電影「逍遙騎士(Easy Rider)」大有關係。不過時至今日,哈雷騎士已不復當年那種亡命之徒的刻板形象,現在的哈雷騎士中,有很多都是醫生、律師之類的高收入專業人士。
絕大多數人聽說我騎摩托車,再抬眼打量我的「德行」之後都會問,「你是騎哈雷吧?」。足見美國人行銷功夫確實一流,就好像走到世界的任何角落,都會無可遁逃碰到可口可樂廣告。
台灣曾經很自豪到處都有台商,可是我就曾經在一個台商都沒有的國家---- 非洲查德----喝過可口可樂。
摩托車也同樣,提起來就是哈雷,好像就沒別的車了。
偏偏我從來沒喜歡過哈雷。於我而言,哈雷是一種過度的招搖,如果少了黑皮衣、黑皮褲、黑頭巾,我會懷疑,哈雷還會是哈雷嗎?換句話說,哈雷,已經遠遠超出機車之外了。
這當然很主觀,哈雷迷恐怕會有意見,但是我確實如此認為。

我想,這就是為什麼自己偏好沈穩、內斂,頗有「紳士」況味的寶馬(BMW)機車的最大原因。對我來說,騎車的「基本盤」就是「騎」而不是「秀」。
只不過這是變成「老頭」以後的事,年輕的我,嘿,嘿,嘿,也是頗[愛現]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