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那人蹲下來把一張我所見過印刷最精美、鮮亮無比、婀娜多姿、透著清香、幾乎要拍著翅膀飛起來的一百泰銖鈔票放進我故意敞開得很大很大的吉他袋裡時,這個世界突然明亮起來,枝頭的小鳥也忽然如夢初醒雀躍歡唱,昨晚已經開過又謝掉的曇花,也再度展姿怒放。
我仰望蒼天。終於,終於.........有識貨的人了。
其實,Mmmmmm......沒有啦。
那天,第一個被丟進我那故意敞開得很大很大的吉他袋裡的,只是一枚兩泰銖的銅板,而且是在我剛開始開口唱沒有多久,自己都還未進入狀況的時候,這位從對面銀行裡出來的老兄就直接走到我面前,毫不考慮地把那枚捏在手中的銅板丟進我那故意敞開得很大很大的吉他袋。
我下意識也有點驚惶失措地想謝謝他,但還來不及開口,他就頭也不回地走了。顯然,他看見我的時候,立即發現是丟掉那枚根本無法做什麼事的銅板的大好機會,於是他就丟了。就這麼單純,絕對沒錯。

那天早上起床之後,就決定一定要幹了。
收拾好所有需要的東西,吉他、調音器、口琴架、四支口琴、移調夾......。時間到了,我開始向窗外張望,下雨了嗎?沒有。颳風了嗎?沒有。太陽有很大嗎?沒有。太陽有很小嗎?也沒有。
只好揹起吉他袋出門了。
不是第一次這樣出門,但每次都是原封不動回來,總有各種理由讓我的吉他一直躺在袋子裡。
到了前一天其實已經勘查過的地方,「咦,怎麼人看起來沒昨天多?再往前面走走吧」。走到一段比較熱鬧的地方,「嗯,人好像太多,有點吵雜,為什麼不到對面去瞧瞧?」。
對面人流適中,也不吵雜,但是「太陽很大呢,這樣站十分鐘恐怕就會受不了,也許會昏倒唷」。

走著,走著,就到天鐵站了,「也許是天意吧,那就到『勝利紀念碑』瞧瞧,聽說很多街頭藝人都在那裡表演」。
「勝利紀念碑」是曼谷市內最主要的公車集散地,開往各處的公車都從這裡輻射出去,圓環周圍有許多小商店,也有讓人休息的小廣場,應該很適合。
我繞了一圈,找了個小廣場的椅子坐下,開始努力培養「上場」的情緒,唉,是勇氣啦。
就在這時候,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個酷得不得了、很難以形容的「野人」。
他的頭髮很長、很髒、很亂,而且重點是「很髒、很亂」,一大虯散在右後腦、像張飛鬍子的僨張怒髮,左前額則是另一大虯同樣很亂的留海像原子小飛俠遮住半邊臉,只露出右邊堅毅、黝黑、看起來很久沒洗的下巴。
他的衣服更難形容,很襤褸破爛有補釘的藍色粗布衣,曼谷的四月是最熱的時候,他卻鶉衣百結穿了好幾層,右腿上還綁了條藍布蠟染、很髒的大方巾。他的吉他袋隨意丟在地上,看過去就是一堆爛布,沒人會認為那是個吉他袋。吉他背帶則是用色彩斑爛原住民風味髒舊破布搓成的一條不知是什麼東西的布繩。
然而當他的吉他聲從這麼一個組合傳出來的時候,我當場就呆住了。
那是一種毫無章法卻很好聽的吉他,他按和弦的幾個手指不停亂動,完全顛覆了我認知和弦必須「按住」的概念。而當他的聲音終於出來的時候,我就知道我應該揹著吉他回家了。
那是像野獸在低吼或是呻吟的聲音,十分孤獨、有點蒼涼,卻有難以言說的野性、不羈,配合著他那身打扮,真讓我著迷。
我在那邊靜靜地聽,心裡有些悸動,可是他周邊的人似乎沒把他當一回事,僅有一些人乍然見到他而露出「『嘩,這傢伙是什麼玩意兒?』的表情」。因為如果把他的吉他減掉,他就完全像是個很久沒有討到錢的骯髒乞丐。

坐了一會兒,我揹起吉他袋準備回家。這也沒什麼,我已經很有經驗。
記不太清楚了,反正是超過五十歲才開始學吉他,那也有八年了。開始有上街的衝動則是從四年多前到曼谷以後的事。
有次,「中國時報」同事呂昭隆到曼谷採訪,知道我的「宏願」之後,還相約我一旦真要上街,他會專程再來,好好幫我寫一篇吹牛的報導,一舉把我擠入「搖滾名人堂」 。
這,也是三年前的事了,三年來,始終沒通知過他。
我也上網找過台灣、新加坡報考街頭藝人執照的資料、報名表,可是就是有各種理由沒報名。其實我自己知道,真正的理由只有一個,就是沒把握、提不起勇氣。
這一年多以來,揹著吉他出門的衝動與次數愈來愈多,但每次還是以「勘查地形」收場。
「而現在,你又要回家了嗎?」,坐在往回家方向天鐵上的我這樣思量著,「馬的,今天是這麼特別的日子,你真的就要這樣回家了嗎?你對得起全國父老兄弟姐妹軍民同胞們嗎?」。
於是,我在兩個小時前已經去過的「沙拉甸」天鐵站下了車,走到天鐵和地鐵站之間的地段,對面是幾間銀行的自動提款機,旁邊已經有幾個地攤擺開。
我裝作若無其事把吉他袋靠在路樹上,取出水瓶喝了一口水,行人匆匆打我面前經過,沒人理我。我悄悄把吉他袋打開,沒人理我。我開始蹲在那裡調音,沒人理我。我低頭把口琴架好,沒人理我。我站起來的時候突然想起,趕快把頂在頭上的墨鏡移下,擋住我的心虛,依然沒人理我。
我開始彈琴,還是沒人理我,然後......我開口唱了。
就在那個時候,那個人走過來把兩銖銅板丟到我那故意敞開得很大很大的吉他袋裡。
我剛才是騙你們的,曇花沒有開,小鳥沒有歡唱,我戴著墨鏡,世界怎麼會變得更明亮?但是我的心花朵朵開,我正在歡唱,我的世界確實變得更明亮.......
我,終。於。辦。到。了。

我站在那裡唱了將近一個半小時,這段時間裡,另外有位女士放了張二十銖的鈔票,兩位男子扔了一小把銅板。我不好意思去看究竟有多少,只是想「今天的晚餐只好吃粿條了」。時間已經近七點,我還要趕去店裡。
我記得當時是在唱最喜歡的「Sara」,然後就準備去附近小店吃粿條。
泰國的粿條很好吃,一碗只要三十五銖,袋子裡的那些錢應該夠了,雖然日子特別,但我不能奢想要吃更好的東西,因為今天只有這麼多錢,這是我自己要選擇的生活,我要先適應。
就在這時候,一個高高瘦瘦的白人男子走到我跟前,掏出皮夾,取出一張我所見過印刷最精美、鮮亮無比、婀娜多姿、透著清香、幾乎要拍著翅膀飛起來的一百泰銖鈔票。他蹲下來,把那張鈔票放進我故意敞開得很大很大的吉他袋裡。
Sara oh Sara, Don't ever leave me Don't ever go
我很認真地把最後一段口琴吹完,蹲下來收拾吉他袋,袋子裡有一百三十六泰銖,已足夠到旁邊的席隆中央百貨商場裡吃些好東西了。
啊,流浪的感覺真好。
這天是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我的五十八歲生日,我要記住這一天。
這一天,我為自己的人生又開了一扇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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