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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個人@東南亞
    他的文章有種特別的味道,好像幾個男人湊在一起時,才會說的那種言語;乍聽只是閒扯淡,再聽卻透著骨子裡的心聲,帶點世故老辣,又有種頑皮慧黠。他很少正經八百,也懶得慷慨激昂,縱有驚滔駭浪,也不過輕描淡寫,讓人不禁想像,他是否習慣吞雲吐霧,喜歡半瞇著眼、朦朧地去瞧這世界? ──夏瑞紅(中國時報『浮世繪』主編)

  • 閒走@東南亞
    在永珍,你聽不到像胡志明市吵死人的汽車喇叭聲,沒有雅加達混亂的車陣,不需要像在馬尼拉一樣擔心被搶,或者是在金邊被乞丐糾纏,也不會像在吉隆坡一樣被捷運弄得昏頭轉向,甚至於無須「享受」如新加坡般的井井有條。在永珍,你可以擁有的是無所事事的閒適,早上自然醒起來後什麼事也不做,走到旅館對面的小店,點一個法國麵包三明治,一杯咖啡,閒閒地吃,慢慢地喝。街上,偶爾駛過一輛車。

  • 「搖滾--狂飆的年代」Rock n' Roll--Down on Flaming Road
    胡士托音樂節40週年,你一定要回味的無限自由青春! 裝上搖滾的心臟,拾起反叛的靈魂,重返狂飆的年代 人氣部落客獨鶴飛lonecrane繼兩本東南亞地理誌後,立志成為曼谷街頭藝人,以筆彈奏之音樂生命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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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褲

2009-03-11 01:47迴響:0點閱:3007

            破褲子.blog.jpg  

 

 

 

   起床,抄起短褲正要套上,Mmmmmmm...後面裂了一道口子,正好是口袋部位,看到裡面口袋的白布。還好,這意味著昨天在街上亂走,嘻,嘻,沒走光。

   感覺挺好。又一條褲子鞠躬盡瘁退場。

   前後應該至少有十五年了,這條褲子。

   原先是長褲,三年前穿到褲腳磨損,於是拿到市場比手劃腳,請裁縫老太太改成短褲。二十五塊泰銖,一條應該報廢的褲子又變成新褲子,有什麼不好?

       一九九六年到巴拿馬採訪,朋友送了件超棒的「My Name Is Panama」襯衫,全棉的料子,中南美風味設計,工極細、極講究,又好又耐穿,去年,衣領終於破損,我就把它交給老太太,花了三十泰銖把領子拿掉,當場變成件教士領襯衫,還是繼續穿。

       兒子來曼谷看我,很喜歡那件襯衫,根本不知已是十二年的「老東西」,就送給他。他今年暑假和女友到古巴當背包客,寄了些照片來,穿的就是那件襯衫。

       一件今年已經十三歲的襯衫,服務了兩代,真是物超所值。

   裁縫老太太每次看到我都笑得很開心,然後跟左右店家嘰嘰咕咕,大家也都開心地望著我笑,因此多半是在說我吧。我猜是因為從來沒有「法蘭」(泰語『外國人』)會這麼頻繁地拿衣物給她修補、修改,甚至是因為也沒有泰國人會這樣做。

   先前的泰國女友就曾經取笑過我很多次,「哎呀,麥拗撩(泰語『不要了啦,丟掉了啦』)」。她覺得已經這麼破舊的東西還要去補,實在很丟臉、沒面子。

   有次她看到我穿兩隻不一樣的人字拖,有點大惑不解。我跟她說,「肥遜(泰語『Fashion』之意)啦」。

   後來實在ㄠ不過,就老實承認有一雙左腳的那一隻壞了,於是跟另一雙的右腳配成一對,「一樣可以走路啊」。

   她那表情好像我是火星人。

   這也難怪她,普通的人字拖一雙泰銖一、兩百就有,壞了一隻居然還要留另一隻,簡直孤寒到結冰,害她一直搖頭,「昆呆丸(台灣人),唉」。

   不好意思囉,給台灣人丟臉了。

   可是我就是沒法把它就這樣丟掉,明明是好的啊,兩隻不一樣,So What? 穿起來多特別、多有個性,而且舊鞋才舒服啊。

   到東南亞十一年,總共只買過三條長褲、一件 T 恤。兩條長褲是因為大減價,加上也有需要,第三條是因為忘帶雨褲騎車遇雨淋濕,又要參加聚會不能失禮,只好臨時買一條,一件 T 恤是採訪時贊助示威群眾而買。

 

              破褲子.2.blog.jpg

 

   其他的衣服全是從美國帶來的舊衣。長褲穿破改成短褲的有四條。短褲幾乎都已經穿成頗流行的鬚鬚褲。現在有不少褲子故意「作舊」,抽鬚剪洞,我的,可都是渾然天成的唷。

   有次送修隨身背包拉鍊,那個老闆說,「不值得修啦」,只好騙他說有感情的因素。其實哪有什麼感情,就是換個拉鍊才一百五十泰銖嘛,總好過再買個新的吧。

   修好到現在又已經用大半年了,還在每天繼續服務,真划得來。

       更重要的是,東西能夠用到盡,無論是用的人、被用的東西,應該都沒有遺憾了吧。

       住在相對落後的地方有個好處,就是什麼都能修。

       女兒上個暑假來,有雙鞋的跟壞了,想丟。這很自然,美國人工貴,誰修東西啊?都是丟了換新。

        我要她暫時別丟,第二天帶她去找我熟悉的修鞋老師父,果然能修,才泰銖二十。她樂壞了,那是雙她最喜歡的鞋。

    我的惜物羅馬,也不是一天造成的,這一路走來,其實也浪費了很多東西,現在就當作是贖債。

   「惜物」是不是美德其實也因人而異。

   我從小就會把還沒用完又不好抓在手裡的肥皂黏在新的上面繼續使用,從來沒人讚美過我,甚至還可能有人認為我是小氣、吝嗇。王永慶這樣做,報紙也登、雜誌也寫、電視也播,都說他這麼有錢還這麼節儉。

   能夠惜物的重要覺悟之一,是必須切實把任何東西都回歸到實用面,刀子就只是刀子,褲子就只是褲子,非關身份、無涉品味,只要還能用,為什麼要丟掉?為什麼要換掉?

      「惜物」的養成跟「慎買」很有關係,買得小心自然會愛惜,因此我從小就教孩子要慎買,教給他們三句真言,「想清楚,該買的一毛都不省,不該買的一分都不花」。去年帶他們在美國公路旅行,一路觀察,很有成果,我很安慰,至少他們已經省掉了我經歷過的「買垃圾」過程。  

   我自己呢,到了東南亞的購物天堂----曼谷,卻幾乎沒有添購任何衣物,許多人覺得匪夷所思。

 

   我到了東南亞的購物天堂--曼谷,卻幾乎沒有添購任何衣物,許多人覺得匪夷所思。

       嘻,嘻, 其實他們有所不知,到了這個年齡,我靠的是氣質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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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lonecrane/archive/2009/03/11/383610.html
2009-03-11 01:47作者:梁東屏分類:生命中的點點滴滴迴響:0點閱: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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