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餘年的記者生涯中,其實也碰到過幾次「搞笑」的採訪經驗,例如一九九七年在美國德州嘉蘭市採訪「飛碟會」集體自殺昇天疑案,以及一九九九年在巴布亞。紐幾內亞(巴紐)採訪「台、巴建交案」,都是典型的例子。
這兩個案例都是新聞事件「搞笑」,與新聞記者本身並無多大相干。

陳啟禮(左)在金邊法庭受審。
但是二00一年七月二十五日及九月八日兩度赴柬埔寨金邊市採訪「竹聯幫精神領袖」陳啟禮庭審、獲釋的新聞,才真正領略到台灣記者的「神通廣大」,不得不說聲「佩服、佩服」。
台灣媒體競爭激烈,記者個個如出柙猛虎能跑善寫,早已如雷貫耳,但是真正親身體驗其「功夫」,那次的採訪經驗倒還真是「大姑娘上花轎」頭一遭呢。
陳啟禮的案子要開庭之事,事先已經與聞,所以就在前一天趕往金邊,不料當天下午抵達之後就接獲消息,說是第二天的庭訊改期。
我當時就傻了眼,不知該如何是好?千里迢迢跑來金邊,竟然沒新聞?從台灣趕來的「華視」記者薄征宇以及「三立電視」的黃文良也同樣不知所措。不過他們表示由於台灣當時經濟情況大壞,所以他們兩人是代表台灣八家電視台出馬。薄征宇說,「還好,不然大家都來了,豈不是更慘?」。
當天晚上由於實在無事,所以我只勉強發了一則純交差的新聞,大致內容是當地台商對陳啟禮一直被羈押的看法。
哪裡知道次日一早就被電話鈴聲吵醒,一聽之下是薄征宇略帶「驚恐」的聲音。他說,「這是怎麼一回事啊,陳啟禮今天要被遞解出境了嗎」;我當時聽了也當場被「嚇」醒,立刻請他把資料送過來看看。
我定睛一看,是台北「聯合報」記者發出的報導,大字大墨地寫著,「陳啟禮的案子已經在前天開庭宣判,陳啟禮本人則將在今天清晨被柬方釋放,然後在下午就將被遞解出境」。
老實說,我真的被嚇出一身冷汗,這麼大條的新聞給漏掉了,我們人還在現場呢!這個臉豈不丟大了。當時心裡的第一個反應就是「難道被柬埔寨政府『晃點』」了。更讓我心情沈重的是,那篇報導的寫法,除了沒有明確的消息來源之外,行文、語氣都十分篤定,可說是「鏗鏘有力,擲地有聲」,簡直就是「如假包換」。
裡面那個陳啟禮是假的?
完了,完了。我們三個被嚇得面無人色的記者哪裡還敢賴床,立即惶惶如喪家之犬趕往陳啟禮在金邊市開設的「承安旅行社」去求證。到了那裡,被告知總經理吳子平已經去了法院。
我們一聽,更是如五雷轟頂。因為吳子平昨天才信誓旦旦地對我們說庭期確定取消,他的傳票也獲通知延期。那麼,他今天一大早趕去法院幹什麼?
我們十萬火急趕到法院,看不到陳啟禮,找不到法官,也見不到吳子平,再掛電話,吳子平的手機居然關掉了。這下真的完了,難道他去「送機」了。
情急之下,我於是提議去陳啟禮的家裡探探究竟。半路上,「三立電視台」從台北掛電話給黃文良,說是TVBS新聞播出確定是今天開庭、放人,陳啟禮將搭下午的班機到泰國。
大家聽到這個「連班機都確定了」的消息,心裡豈止是發了一缸子的毛,我看連豆芽都長出來了!
到了陳啟禮的家,房子還貼著封條,游泳池內池水只剩一半,長滿了青苔,我們跟門外的小販打聽,他們都表示沒見到「陳先生」回來過。
可是我們無法放心,立即轉往憲兵總部,騙過門口警衛進到裡面,一面遠遠地遙望陳啟禮等人被拘押處,一面與負責看管他們的人臭聊、拉關係。
黃文良趁著我們纏住警衛時走向陳啟禮等人被拘留的屋子張望了一下,回來之後說他們都還在,我們心裡的一塊大石頭才放下來。不久之後,陳啟禮過去家裡的保鏢、阿嬤來幫他們送午飯,就更確定他們還在裡面了。
可是這段時間裡,台北的電話卻沒有停過。我們回報陳啟禮還在憲兵總部拘留所內,可是好像沒人相信,搞到最後,我們都開始懷疑「裡面」的那個陳啟禮是不是「假的」。
最後實在是餓昏頭了,我們才離開憲兵總部,可是大家都已經不由自主的開始擔心,會不會我們前腳一走,陳啟禮他們後腳就跟著去機場了。
到了下午,更精彩的新聞從台北傳來,晚報刊出報導,言之鑿鑿地說刑事局、竹聯幫(幫主黃少岑「么么」、張安樂「白狼」等人)、陳啟禮家屬甚至中國大陸都已派出人馬抵達曼谷(另個類似的新聞說是越南胡志明市),準備「搶人」。
老實說,我們當時真恨不得能進憲兵隊與陳啟禮等人關在一起,只求能掌握他們的行蹤。
五時左右,台北的新聞「又來了」,說是現在正在開秘密庭,我們幾個人又翻了天,十萬火急趕到法院,鳥都沒有,連工友都下班了。但我們還是不敢放心,又轉往憲兵總部,這次騙不進去了,還好見到幫陳啟禮等人送飯的那位阿嬤又來送飯,證明他們還在。
慢著,難道這位阿嬤就不可能是假的?不可能騙我們嗎?
決定夜審大陸妹
好不容易等到天黑,我們才鬆下一口氣。法院下班了,飛曼谷的班機也沒有了。陳啟禮,你插翅也難飛了吧。
可是我們高興得太早了。
晚餐時,文良的台北長官又來電話,不知道台灣哪一家電視台報導,柬方正在對陳啟禮進行「夜間審訊」,審完之後可能會「夜間飛行」遞解出境。所以要文良查證一下。
我聽到文良轉述之後,真是又好氣又好笑,於是決定把本來準備當作飯後點心的「勁爆好料」提早貢獻出來。
我跟他們說我曾在半個小時前掛電話給被報導已經趕到曼谷但是目前還在深圳的「白狼」,原本只是想探聽一點消息,沒想到「白狼」在那一頭興奮莫名地說,「電視新聞已經報了,董事長(指陳啟禮)已經到台北,被警車從機場接走了」。
這麼說,拘留所內的那位「陳啟禮」還真的是「假的」囉?
我們幾個立即決定集體關機,不再接聽台北的電話,同時飯後立即前往金邊市「歡樂宮」「夜審大陸妹」。

陳啟禮被控持有非法槍械
順便要提的是,金邊市「星洲日報」顯然也是轉述台北的報導,指稱台灣「刑事局國際科」表示長年持續通過駐外單位等管道瞭解、掌握陳啟禮的狀況,知道陳啟禮其實並未被羈押,頂多只被限制活動範圍,行動上相當自由,常出入自己的住宅。
如果這是事實的話,「刑事局國際科」和所謂的「駐外單位」都可以撤除了,情況掌握的這樣不確實,「搶人」會搶輸的喔。另一方面,陳啟禮被關得已經夠嘔了,這樣的消息不是吃他豆腐嘛。
重罪輕判? 輕罪重判?
陳啟禮在當年九月十日遭判刑,以及十二日釋放離開憲兵總部拘留所的新聞也是一樣,來自台北的消息比真實發生的事情「精彩」多了。
譬如說台北的報導指出,陳啟禮被金邊市法院以「持有非法武器」罪名判刑三年,是因為雙方(指陳啟禮方面與柬國當局)早有默契,所以才故意重罪輕判,讓陳啟禮在判決之後能夠「找機會潛逃」離開柬國。
其實這又是完全不瞭解柬國法律與現況,自以為是的以訛傳訛的胡說八道報導。
因為依照柬國的法律,「持有非法槍械」罪名成立的話,量刑標準是六個月到三年。但是在法律上的實際操作,鮮少有判刑超過六個月者,而且即使判刑,也都會以緩刑或罰款的方式作結。
尤有甚者,「持有非法槍械」在柬埔寨是很罕見的罪名。事實上,直到今天為止,柬埔寨警方還時常在路旁臨檢,抓到違法槍械,也不過就是沒收或罰款,鮮有控上法院者。
造成這個現象的原因其實也很諷刺,質言之,其實就是因為柬國槍枝十分氾濫,擁有槍械(其中當然很多是非法槍械)根本就是很普通的事,甚至普通到沒法把它當成一項「罪名」來處理。
我在陳啟禮被判刑後,立即採訪金邊市的一名律師,他就証實柬國雖然有「持有非法槍械」的罪名,但是從來沒有人因此被判刑坐牢過。
從這個角度來看。第一,陳啟禮之所以被捕,不會是表面上「持有非法槍械」這麼件單純的事;第二,陳啟禮被判的刑罰,實際上是最重的量刑。
換句話說,陳啟禮被控的「持有非法武器」、「武裝非法組織」以及「非法使用外交牌照」等罪名,不是過於勉強就是存心羅織,目的只是要坐實逮捕他並且檢控他的事實。
這裡面牽扯到的問題十分複雜,也很難證實。問題是,逮捕了陳啟禮之後的調查,並無法強有力支持對陳啟禮的指控,乃至於最後只有「持有非法武器」一項罪名成立。甚至於主控官成吉瓦都很不悅地在審訊當天,當庭指責負責調查的情報單位過於草率。
但是陳啟禮等人已經被羈押超過一年,法庭一旦輕判,很難作出交代以服眾人悠悠之口,也很難對陳啟禮等人已被羈押的時間作出處理。
因此,法院對陳啟禮作出重判,但是餘下刑期改以緩刑處理,就這個特殊的案子而言,當然是個兩全其美的作法。因此陳啟禮的案件根本就是輕罪重判,台北的媒體以「重罪輕判」為基礎來推論,當然就與事實完全背道而馳。
提早一天吃豬腳麵線
陳啟禮當年被柬方逮捕,表面上的原因是台商會長李志鑫遇刺後,陳啟禮在台灣電視台訪談時擺出槍械,讓柬國當局甚為惱火因此予以逮捕。
然而根據我的瞭解,整件事情遠比表面所見到的複雜,其中有幾個疑點至今還困擾著我。
首先,李志鑫雖是當時的柬國台商會長,但是他本身其實並無特別事業,甚至可以說他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為陳啟禮辦事,這也是為什麼事情發生之後,一向沈穩的陳啟禮會反常地在電視鏡頭前亮槍的原因。
其次,事件發生之後,陳啟禮這邊其實早已知道事情是台商之間的紛爭,但是卻全力將焦點導向柬國軍方牽涉其中,終至導致軍方惱火進行逮捕。陳啟禮究竟有何苦衷?
大概在陳啟禮被釋放後近兩年時,我有次私下將前述的疑問請教當時營救陳啟禮甚力,也知道頗多內情的王新。他的答覆是,「你是問到了重點,但是我不能說」。
所以對我而言,那個案件還是個未完成的新聞。不過我也因此更確信陳啟禮是百分之百受到輕罪重判。
台北的報紙讓陳啟禮早一天吃豬腳麵線
陳啟禮獲得自由的當天,曾經在友人的安排下吃豬腳麵線、過火,以去除霉氣。好笑的是,陳啟禮的朋友當場拿出前一天刊登在台北媒體的報導,內容已經很清楚地記述了他吃麵線、過火的過程與細節。
陳啟禮讀了報導之後,自己都忍不住大笑。捧著豬腳麵線對身旁的友人說道,「小白,你看,這些記者真有一套,我的這碗豬腳麵線,昨天就吃完啦」。
我當時坐在陳啟禮的旁邊,他當然不是說我,可是我雖然不算是駐在台灣的記者,畢竟還是為台灣報社服務,真覺得尷尬得想鑽地洞。
香港「壹週刊」二00一年初在台灣創刊,引起媒體界軒然大波,群起而攻「狗仔隊」。其實,撇開他們選材的適當與否不談,「狗仔隊」再可惡,最起碼他們的報導或照片還是「真的」。
相形之下,台灣記者這種天馬行空的「創意」,我只得 Qrz、恭恭敬敬說聲,「 I 服了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