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怵目驚心的數據,根據衛生署的統計,去年一整年,自殺死亡超過3800多人,平均每2~3小時就有人自殺死亡,其中近千人選擇燒炭自殺,有學者指出,這是因為燒炭自殺的死狀過度被美化,事實上,關於自殺的新聞報導,確實有檢討的必要。
美國「流行病學與社區衛生期刊」(Journal of Epidemiology and Community Health)於2003年4月號發表一篇論文,作者偉恩大學犯罪刑事系(Wayne State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Criminal Justice)Stack教授 (Dr.S.Stack)根據實證研究結論指出:真實的自殺故事比小說戲劇中的自殺故事多4.03倍的機會產生自殺模仿效應;而有關影劇界或政治界的偶像型人物自殺事件的報導,比一般人自殺事件引發自殺模仿效應的可能性大14.3倍。去年藝人倪敏然自殺死亡事件發生後,媒體猶如連續劇般的播報,根據調查,5月4日一天,全台灣共發生14起自殺事件,其中11件死亡,其結果與Stack的研究不謀而合。
國內電視台處理新聞的主要原則之一就是要快,「這是很現實而殘酷的戰場,一旦新聞播報速度比其他新聞台慢,Rating(收視率)一定會下降,新聞台就等著挨罵!」一位有線新聞台的主管很無奈的表示,「雖然許多新聞的處理顯現出忙中有錯的情況,但是比起搶先報導的時效性,新聞台可以容忍小小的瑕疵,卻無法接受慢一拍的新聞!」
對於自殺新聞的報導,搶快的結果,記者只能掌握手邊僅有的資料,不加斟酌修改的,完全呈現在閱聽人面前。
世界衛生組織(WHO)2000年時對自殺新聞報導公佈「六不、六要」原則,列舉如下:
六不:
1. 不要刊登出照片或自殺遺書。
2. 不要報導自殺方式細節。
3. 不要簡化自殺的原因。
4. 不要將自殺過度的美化或聳動化。
5. 不要使用宗教或文化的刻板印象。
6. 不要過度責備。
六要:
1. 當報導事件時,要與醫療衛生專家密切討論。
2. 不要用自殺成功這樣的字眼,而要用自殺身亡。
3. 要將報導的相關資訊登在內頁而非頭版。
4. 要突顯不用自殺的其他解決方法。
5. 要提供與自殺防治有關的諮詢專線與社區資源。
6. 要報導危險指標與可能警訊。
觀察有線電視新聞台報導倪敏然自殺事件的內容,前述七項類型的錯誤無一不犯,而世衛組織的「六不」,幾乎未見媒體落實,搶快的結果,媒體間接成為自殺的勸誘者及傳播者。
我個人觀察了平面媒體,關於自殺新聞的報導尚有把關的動作,中國時報上周也以專題報導的方式,突顯此一社會問題,不過想要阻擋自殺潮,恐怕需要各方的努力。
我記得有一位資深的中醫師告訴我,「全小姐,妳們媒體要做功德,兩大事件要提醒,第一就是發生在夏天的溺水事件,第二是好發在冬天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其實關於這兩大不幸的事件,媒體(包括我自己跑線時)都不斷提醒,但是悲劇仍然持續發生。有一次我針對一氧化碳中毒的事件,製作了一整版的報導,跟醫師採訪時,很無奈的說,「為什麼這樣的情況不斷重複?每年冬天都要提醒好幾次,寫一整版究竟有沒有效果?」醫師很樂觀的告訴我「能救一個人,就已經發揮作用了,千萬不要因此氣餒!」
我想,對於自殺的防治工作亦然,每個人都能發揮一些功能,與其期待政府找出好方法,不如多關心週遭的朋友,也許一個陪伴、一句安慰,就能挽回這些不幸的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