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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的美國醫術

2006-07-03 00:23迴響:33點閱:7725

  美國,一個先進國家,醫療科技稱霸全球的地方,國內許多醫療技術以及臨床治療,大多跟隨美國的腳步,部分商界大老遭遇難醫的病症,都轉向美國尋求治療。前陣子因為張家三兄弟(罹患腎上腺腦白質退化症ALD)捨棄台灣醫療赴美就醫卻無功而返,再加上最近看了幾本探討美國醫療制度的書籍,我很慶幸自己是台灣人,健保雖有令人不滿的地方,但是比起美國,真是好太多了。不過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的情況,又讓我對於美國的醫療技術大嘆「傑克!這實在太神奇了!」

 

  最近看了《別讓醫院殺了你》的新書,作者是時代(Times)雜誌獲得普立茲獎的兩位優秀的記者,他們指出,美國有44百萬人沒有保險,因此而延誤治療或是無法接受治療而死亡的人數,每年有18千人;他們的平均餘命不到70歲,嬰兒死亡率也很高;許多美國人被迫前往加拿大買藥;類似邱小妹妹的人球事件早就是美國很常見的問題;醫療錯誤(mistakeerror)致死每年約有44千至98千人,單就用藥錯誤(吃錯處方藥)致死者,比使用毒品還高出5倍。看完這本書,覺得台灣醫療真的很不錯,大家應該要好好珍惜這樣的資源。

 

  然而黃芳彥又改變了我的看法,因為罹患攝護腺癌向檢調單位請假不克應訊的黃芳彥,赴美住進醫師友人家之後,就被媒體24小時盯梢,看不到黃芳彥的記者們,還挖掘出美麗女主人鮑嘉麗,當時的她,比林志玲曝光度更高,不論記者如何守候,都不見黃芳彥出面,或是接受任何治療的情況。

 

  為了迫使黃芳彥回國,李敖大師不惜秀出自己攝護腺癌開刀的部位,並且說手術後幾天就可以出院了,黃芳彥不需要在美國滯留這麼久,也玩笑似的說自己的陰莖因此短了許多。

 

  最後,黃芳彥在民進黨團的喊話下,終於返國了,前天如期接受檢調單位以證人的身分約談,最神奇的事情發生了,黃芳彥的攝護腺癌不見了。由於媒體幾乎拍不到黃芳彥在友人家的情況,不知道他是否接受治療?但可以確定的是,他沒有動手術,如果不必動手術,也不用化學治療、放射線治療,癌症就會消失,這肯定是史上最偉大的發現。

 

  事實上,美國為了對抗癌症,政府確實編製大筆經費,而只要是癌症用藥,都可以快速審查通過。而台灣也在昨天發表了最新的國人十大死因,癌症蟬連24屆冠軍,平均每14分又7秒就有人死於惡性腫瘤,如果黃芳彥的醫師有如此神奇的醫術,應該公諸於世,讓所有癌症患者都能受惠。

 

  當然還有另外一個如果,那就是如果黃芳彥請假的藉口是假的,那就太令人失望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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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lilynice/archive/2006/07/03/75871.html
2006-07-03 00:23作者:全嘉莉分類:白色巨塔的省思迴響:33點閱:7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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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zing cap ???????????? -????????????"amazing cap ????????????"[TrackBack]

amazing cap ???????????? -????????????"amazing cap ????????????"
引用了該文章,地址:http://wikiblog.hk/amazing-cap-%e5%b8%bd%e5%b0%88%e9%96%80%e5%ba%97/

2011-07-16 02:27

re: 神奇的美國醫術

To KJI:
『我真正想到的是,這樣的訴訟並未懲罰到醫事人員,甚至對保險公司也沒有太大的影響,倘若今年賠了,明年調高保費又撈回來了,而且調高了保費->調高了醫藥費,應該都不會再往下調。道理很簡單,醫療在古今中外永遠都是供不應求的商品,到最後只會懲罰到大眾,你們必須負起這 100 億元的成本。我不是說被誤診的人不該得到這筆錢,我只是懷疑這其中的公平性。』

我想你將醫療保險與醫師的保險搞混了,醫師發生醫療疏失時保險公司賠償患者損失的錢是另外一種保險,在美國醫師會參加保險,每年繳交保費,如果發生醫療糾紛需要金錢賠償時則由保險公司出錢(當然這個醫師下一年度的保費就會被提高,不同科別的醫師也會因為不同的醫療糾紛風險而有不同的保險費率),這就像你買汽車保險一樣,這種保險跟健保費率是無關的!他也不是像你認為的『並未懲罰到醫事人員』 ,因為他的保險費率會被提高,如果今天他沒有參加保險(或者可稱之為執業保險),那這些賠償金額就要他自己負擔了。

2006-07-09 13:37 Justin

re: 神奇的美國醫術

What would happen in next 10 years about medicine?
http://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mikkyhan&f_ART_ID=343883

2006-07-09 01:18 Fair

re: 神奇的美國醫術

"我真正想到的是,這樣的訴訟並未懲罰到醫事人員,甚至對保險公司也沒有太大的影響,倘若今年賠了,明年調高保費又撈回來了,而且調高了保費->調高了醫藥費"

如果市場機能運作正常 最常出錯的醫事人員會買不到保險 或是保費比可能的收入高 被迫退出醫療市場 提升整體醫療品質 最終減少醫療糾紛賠償的總額 可是那不是對保險公司利潤最好的情況

可是如果保險公司與醫生團體聯手 對醫療糾紛賠償設立上限 擾亂市場機能 讓本來應該被淘汰的不良醫療人員留下來 對減少醫療糾紛賠償沒有幫助
HHC 在德州的經驗 以及加州七十年代開始對某些賠償有上限 很多研究都發現 對減少醫藥費沒有幫助

"我不是說被誤診的人不該得到這筆錢,我只是懷疑這其中的公平性。 "

Tom Baker again, see above link.

"The Power of the Tort Litigation Myth ... No one says that all the lawsuits are frivolous. But everyone “knows” that most of them are. Even a regular drumbeat of contrary examples does not call the myth into question, because the myth provides the context in which we understand the examples, not the reverse. It is time to change that context."

"(上面的計算只是給大家一個數字上的概念而已,並非事實。)"

Tom Baker 把他的書的頭十四頁 都放在網上 其中有些數據對 我們的討論提供context 很有幫助

美國在2003 保險費加起來
企業汽車責任險 兩百七十億
工傷險 五百七十億
產品責任險 五十億
醫療糾紛責任險 一百一十億
私人汽車責任險 一千一百一十五億

美國當年醫療費用的總數是一兆五千億

責任險只佔醫療費用的百分之一而以 大家每年付的保費佔收入的比例是多少

2006-07-04 14:53 無責任館長

re: 神奇的美國醫術

其實,我本來不太想再多說什麼了,一來我確實是外行人,二來跟版主的原文題意有了偏差,不太好意思。不過,心中有些話,還是要把它擠出來,不然也是很難受的。:P

HCC 及無責任館長給了我一個的觀點,說那些是保險公司餵給大眾錯誤資訊。這當然是非常有可能,乃至於理所當然的(以其政商媒關係來看)。但是以這種觀點來看,相對的, HCC 及無責任館長的話,也有可能是錯誤資訊。

以我的想法,這件事在美國已被研究多年,關係民生至鉅,各種數據「應該」被各界檢驗了好幾遍。我是還算相信美國社會的公正性,特別如 tainanese 所說美國人帳目很清楚,各界要查,特別是政府機關,不是什麼難事,一個州政府擺爛不想查,兩個州政府擺爛不想查...五十個州政府都擺爛不想查清楚,來否定保險公司的說法,那是蠻奇怪的。

就算是的話,那也是另外的話題了。我們先將事情單純化,把陰謀論先排除掉。

我不知道那個 H.B.4 的內容為何,我無法評論。我就用手頭上的數據隨便算算。就版主給的數據:4萬4千至9萬8千人醫療錯誤,倘若1萬人訴訟成功,且「只」賠 100 萬美元。就得花上 100 億美金。以保險公司觀點來看,要不賠本,他們一年要準備多少預備金才合理呢?

(上面的計算只是給大家一個數字上的概念而已,並非事實。)

我真正想到的是,這樣的訴訟並未懲罰到醫事人員,甚至對保險公司也沒有太大的影響,倘若今年賠了,明年調高保費又撈回來了,而且調高了保費->調高了醫藥費,應該都不會再往下調。道理很簡單,醫療在古今中外永遠都是供不應求的商品,到最後只會懲罰到大眾,你們必須負起這 100 億元的成本。我不是說被誤診的人不該得到這筆錢,我只是懷疑這其中的公平性。

其次,那對於「治好」這個行為,付出多少的代價才合理呢?我們真的就用 200 萬為一個人定價好了,以破傷風為例,那我們要算算它自然致死率為何,再乘以 200 萬,以這樣來看你會發現,花 300 元打一隻破傷風針實在是太便宜了。

呵~這不是故意要抬槓,我只覺得什麼合情合理,本來就很難說。謀殺罪及故失致人於死罪,都是殺了人,但是刑度就差很多,這合理嗎?就算謀殺,可能判個十幾二十年,就出來了,受害者又得到了什麼?這合理嗎?存乎一心吧!只要還能找到一個副作用小,大家都有利的方案,我們就該慶幸了。

我個人是這樣想的,我們必須了解,這世界是有風險的。醫療行為不用我特別強調,那更是如此。所以,醫療行為的風險,應該要和我們每個人生病的機率脫勾。健保是健保,在進行醫療時,我們可以另外加保意外險,就像我們去旅遊一樣的臨時保險(我們不能確定我們會不會遇到一個酒醉的司機來害我們這一輩子賺不到兩百萬,那是一樣的道理)。

我想,這樣,至少受害者也不用進行太多的法律程序就能獲得賠償。

不然的話,就規定一個標準的醫療費及保險費吧!嗯,以美國人的價值(市場決定一切)而言,難度更高吧!

這只是我的粗糙想法而已,而且被接受的可能性很小,所以我單純地只是想把它說出來而已,也不用也不想再多討論了。我們還是會繼續看見這樣的循環持續在進行著 - 這世界的運作實在太複雜了,所以慣性很大。

2006-07-04 13:17 KJI

re: 神奇的美國醫術

邱小妹妹事件到最後誰獲勝,當時值班醫師的能力,還沒辦法開刀是主因。
出事後醫生一直被攻擊,加害人是乎沒事。
等著看吧!困難的複雜的沒人有興趣當那門的醫師,以後如果發生類似事故,萬一沒醫師能處置看該怎麼辦!

2006-07-04 12:10 hsin

我的書單

其實美國有打官司還很不容易 要請律師也不是很容易的事

以我最熟的加州法院為例 一半的民事官司 至少有一方沒有律師代表
http://www.courtinfo.ca.gov/reference/documents/factsheets/selfhelpqa.pdf


最近讀到一本Tom Baker 寫的Medical Malpractice Myth

http://www.press.uchicago.edu/Misc/Chicago/036480.html

'What the medical societies did not tell ... was that their own research showed that the real problem was too much medical malpractice, not too much litigation. ... the study showed hat medical malpractice injured tens of thousands of people every year—more than automobile and workplace accidents. The study also showed that, despite the rhetoric, most of the victims did not sue. '

基本上在美國推行 Class Action reform, Tort reform, Medical litigation reform, 所謂的改革的都是大財團 保險公司 經由財團控制的 Corporate Media 推波助瀾 來推銷

詳情可以讀
William Haltom and Michael McCann,
"Distorting the Law : Politics, Media, and the Litigation Crisis"

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226314642/


這兩本書所描寫的情況 更我在基層觀察到的情況很吻合

律師太多 官司太多 賠償太高等 媒體喧嚷的情形 與實既的情況有 很大的落差

http://www.courtinfo.ca.gov/reference/documents/csr2006.pdf
四十八頁

過去 十年加州人口由 二千八百萬爬到三千五百萬 民事訴訟的案件由 每年一百八十萬掉到一百四十萬 為何大家還是覺的美國人很喜歡打官司 案子一直在增加 為何媒體不報導 讀了以上兩本書後就沒有甚奇怪了

2006-07-04 11:10 無責任館長

re: 神奇的美國醫術

Latest news, The World News tonight (ABC) reportting
a miracle recovery after 19 years sleephttp:
//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mikkyhan&f_ART_ID=337659

2006-07-04 10:30 Fair

re: 神奇的美國醫術

昨天還看到報上說,美國非法移民每年用掉的急診費愈來愈多.每年的成長率都很高. 很多非法移民,沒有保險(他們也不想多付保險費,也許也沒多的錢付). 當他們生了病到醫院去急診,醫院為了人道不能拒絕. 他們看了病付不起醫療費,這些費用誰來承擔ㄋ? 當然是由有保險的人和政府(交稅者)負擔啦. 聽說有保險的人付的費用比沒保險的人多19%.

2006-07-04 00:12 taina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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