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與惠子有篇關於感知的辯論,許多人都耳熟能詳。莊子與惠子遊於濠梁之上。莊子曰:「儵魚出遊從容,是魚之樂也。」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莊子曰:「請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魚樂』,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
莊子認為魚兒很快樂,惠子則反駁莊子又不是魚,怎麼知道魚很快樂?而莊子不干示弱,反問惠子,「你又不是我,怎麼知道我不知道魚很快樂!」事實上,最後莊子也說了:「這是因為他很快樂,所以覺得魚兒也很快樂!」
記得去年全球矚目的美國佛州植物人泰莉‧契亞弗的安樂死纏訟了15年,美國國會更針對此案特別成立的「泰莉法」對於她的生命究竟要不要尋求安樂死而結束?持正反意見的人各有其看法。
實際情況是,永遠沒有人能夠知道泰莉本人的意見,因為她已經無法為她自己表示態度了,就像「莊子篇」中,水中的魚究竟快不快樂?見仁見智,魚兒無法與人類溝通,覺得魚兒快樂的莊子,則是本身於濠梁上優遊,覺得很快樂,才覺得魚兒很快樂。
同樣的,認為泰莉應該拔除餵食管的人,包括她的先生、法官、六成民意調查的民眾,都以自己的想法,「替」泰莉決定她的生命型態,而反對拔管的,包括泰莉的父母親、國會議員甚至布希總統,也以「泰莉也應該享有人權」為由,堅持讓泰莉繼續活下去。
就像莊子自以為魚兒很快樂一樣,泰莉的生命,決定在一大堆「莊子」手中,才導致她兩度被拔除又重新插上餵食管,最後泰莉沒有再插上餵食管,自然離去。
不論正反意見,大家都說是為了泰莉,已經是植物人的泰莉究竟想不想過這樣的生活,沒有人知道?
日本醫師川崎章郎在他所著的《一起面對生死》書中這樣曾經寫著:「在這和死神抗爭的復甦術中,真正需要參與鬥爭的主人是誰呢?毫無疑問地,應該是那位刻正瀕臨死亡的病人。可是,在進行復甦術的過程中,拚命在和死亡搏鬥的,只是醫生和護士…對一個回天乏術的病人施行復甦術,無異於強行阻撓病人走向安息之路。」
因此為了避免泰莉事件發生,已經有關心重症與癌末病患的團體,基於尊重生命與生命的品質,呼籲政府應如同「器官捐贈同意」加註健保IC卡,「預立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於健保IC卡中註記。
泰莉的生命引爆了全球性的討論,針對人權、生命與生命的價值,縱然醫學可以插手參與其中,但是真正的生命價值,絕對不是醫學所能賦予的,更重要的省思是,植物人的生命該由誰來決定?是家屬?醫師?或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