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婦女同胞定期接受婦科檢查,從公共衛生的角度來看,可以達到預防勝於治療的效果,不過要女性卸下私密的衣褲,躺在冰冷的婦科診療台上,對於從小被教育要保護身體隱私的女性,是極為不舒服的一件事,看看接連兩則婦產科醫師因內診導致患者處女膜破裂的案例,真不知道往後該如何推動與勸說女性要定期接受檢查?然而更重要的是,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只要沒有性經驗,或是宣稱自己沒有性經驗的女性,婦產科醫師都應該避免從陰道進入做內診的動作,除非有特殊需要。「詢問有無性經驗?」決定檢查的方式,是最基本的訓練,這裡想要釐清的是,究竟是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
兩年多前的案例,合議庭最後裁定,醫師是在病患的同意下進行內診,惟內診前,沒有詳盡說明內診方式及使用的器械,只能說與患者溝通不良,醫師未盡說明義務,與其醫療行為結果導致的傷害,沒有直接關係,且內診造成患者處女膜破裂,也屬業務上正當作為,縱然有未盡告知義務的疏失,仍不算執行醫療業務的過失。
對於沒有性經驗的女性進行內診,醫師沒有疏失?拜託,這是婦產科醫師基本的訓練,內診前的詢問動作都沒有做,這怎能說是單純的醫病溝通不良?
最近的這個案例如出一轍,醫師沒有詢問病人,就做內診,而醫師表示,她先以手指觸摸患者的外陰部,由於病人並沒有退縮,她以為病患有過性經驗,所以進一步用內診器,沒想到,竟演變成糾紛。就這樣,這名守身如玉38年的女性,把第一次給了內診器械。
第一個重點是,有多少婦產科醫師替患者進行內診的時候,曾詳細解釋過何謂「內診」?可能的傷害或是副作用為何?國人的健康教育課程中,從來沒有告訴女性,婦產科的內診會有什麼樣的動作,平時就羞於啟齒詢問生殖器官問題的女性,多半都是「接受內診之後,才知道什麼是內診」。不要說女性同胞不知道,就連醫學院的學生當了實習醫師之後,才「見識」到內診的過程。
內診區分為兩類,沒有性經驗的,從肛門進入做檢查,為的就是避免造成女性處女膜的損害,稱之為肛診,但超音波盛行之後,這項檢查逐漸減少;而有性經驗的女性,則從陰道進入,稱之為骨盆腔檢查,醫師會使用俗稱鴨嘴的擴陰器撐開陰道,去觀看子宮頸和陰道壁的狀況;然後用一指或兩指伸入陰道,放在子宮頸後方,將子宮向前頂,另一手放在下腹部向下壓,如此可檢查子宮頸、子宮、卵巢等骨盆腔狀況。
醫師示意病患躺上診療台的時候,可曾向從未內診過的病人說清楚?為何這種不清不楚就進行的侵入性檢查,女性同胞從不抱怨?
美國女性接受內診之前,護士會花上5到10分鐘的時間解釋檢查過程,並回答所有疑問,之後才上婦科內診台。
反觀台灣,醫師總是以病患太多,醫師或是護士根本沒時間為由,告訴我們不可能向病患解釋清楚內診的過程,換個方式,是不是可以在診間放置內診的衛教單張?需要內診的女性,先了解何謂內診。
第二個值得觀察的是,這兩個案例都是女醫師,許多女性都想要找同性的婦產科醫師,可以避免尷尬,但因同為女性,是否也忽略了婦產科應該有的「基本訓練」,男醫師做內診時,害怕被控告性騷擾,會有護士在一旁「佐證」,女醫師可以獨當一面,缺少護士多一道關卡的提醒,這也可能導致醫師忙中有錯。或是她們都犯了「同性的忽視」?佔了同性的優勢,卻忘了婦產科醫師該有的謹慎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