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己經成為一門獨的藝術,而任何藝術作品的功能在反映人生、刻劃人生,進而批判人生;文學家運用文字呈現他們的內在世界,音樂家運用音符和聲音抒發情感,畫家用線條和色杉呈現世界,而電影導演,則用活動影像呈現。雖然這些藝術家所運用的表現媒介各自不同,但目的和作用並沒有兩樣,都在於宣洩情緒,提供人生見解(劉森堯譯,1991)。
而電影,和其他藝術創作一樣,與社會文化環境有關。電影,本來就不只是創作與觀賞這麼簡單,即使是最具個人的整體性的創作,都無法和文化背景與創作背景完全割裂(聞天祥,1999)。由上可知,電影的創作與呈現,和社會環境息息相關,甚至可以由電影中,窺知當時的時代背景。
也因此,一個社會有代表性的電影,可以視為文化的傳承與延續,甚至是力量的延伸。以好萊塢的電影來說,透過簡單清楚的敘事結構,精緻的製作,強大的行銷能力,襲捲全球,幾乎所向無敵;而好萊塢的電影,帶給全球觀眾的不僅是娛樂而己,還有美國式的思考模式與生活型態,以「文化霸權論」觀點來說,這就是傳播帝國主義,透過電影強迫全球都接受美國文化。
以台灣為例,台灣的電影市場幾乎被好萊塢電影霸佔。根據新聞局的資料,近十年來,台灣的電場市場,票房收入百分之九十七都是外國影片的天下,而國片的市場佔有率,由民國八十五年至今,都在百分之一上下浮動,穩定而持續低迷。
如果進一步看待票房數字,就會發現看國片的人真的很少。以民國九十五年一到九月國片的整體票房來看,總計有一千五百四十一萬四千七百六十五元。如果以每張電影票二百元計算,約有七萬七千多人買電影票進電影院看國片,也就是說,在二千三百萬人口中,每二百九十八人中才有一人,在今年一到九月曾花了二百元進電影院看國片。
如果電影是反映社會現實,傳承文化的工具,一個國家是不是應該要有自己的電影?不過,由數字來看,台灣顯然沒有國片生存的空間。台灣觀眾為什麼不喜歡看國片?為什麼寧可多花五十元,甚至一百元,看一部聽不懂語言,沒有文化關聯,與相同社會脈絡的外片?或許由閱聽眾身上,可以找到答案,也希望藉由這個答案,提供國片業者拍片時的考量,讓電影可以更親近觀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