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種選擇在那裡?
過去政府對於居住問題,曾經推出系列的國民住宅,也提過興建勞工住宅的構想,但近10年來已經全面棄守,僅剩下象徵性租金補貼的殘補性政策。如今,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無家可歸」的人民,若想擁有一塊安生立命的小小空間,只能在扭曲的房地產市場上隨波逐流。
難道市場真是唯一的出路?從國外的經驗看來,顯然不是如此。以資本主義高度發達的香港、新加坡為例,當地政府仍提供相當大比例的土地,讓人民以相對合理的價格,覓得一塊遮風蔽雨之所。
對香港人來說,要解決居住的問題,不外「沒錢的找政府,有錢的進市場」,而這個比例不多不少,恰恰一半:1/3的居民跟政府承租公屋,1/6的人住在政府出售的居屋裡,剩下的人則是到地產市場去買房子。而為了維持公共房屋制度的運作,香港特區政府歷年也都支出約年度預算的6%(即158億港元,約新台幣640億元)來保障低收入階層的居住。
在新加坡,這個數字更可觀。從1964年的「居者有其屋」計畫開始至今,目前有高達8成的新加坡人,住進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組屋)。為了規範土地的使用,新加坡政府對由開發商提供的高價住宅,收取高額土地出讓金,而富人在入住後也必須支付高額的物業稅;占住戶總數80%的中低收入者,則可購置由政府控制戶型和房價的房屋,或是接受政府補貼,以相當廉宜的價格承租房屋。總之,人民的生活不致被高房價所拖垮。
朱門酒肉臭 路有凍死骨
「何先生:你已經欠二個月房租並且避不見面,手機、家裡電話也不通,請你在二日內與我連絡。」
當時在門外貼下這張紙條的房東並不知道,她的房客一家三口其實就在門內,只是已經無法出來應門。這是發生在今(2008)年6月間的一則社會事件。郭姓女房東在房客無法支付房租、又遲遲聯絡不上他們的情況下,找來里長跟警察破門而入。然而他們所目睹的卻是一幕台灣社會近幾年來常見的悲劇:何姓房客一家三口躺在床上已成乾屍,床邊有一個用來自殺的殘留炭燼的鐵臉盆。
就在這樁悲劇發生的前3天(6/13),台北市住宅區標地案出現新「地王」,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標售新生南路一段一百五十一巷內的100坪土地,以近三億元標出,每坪單價高達288萬元,刷新兩年前信義聯勤俱樂部的285萬元紀錄。根據代銷業者推估,這塊地未來若推案,開價每坪至少從120萬元到130萬元起跳。
這兩則新聞的相互對照,再加上近半年來在平面、電子、廣播媒體不斷強力轟炸的房產廣告,看在、聽在所有「無家可歸」的人民眼中,又竟是諷刺、悲哀這些詞彙可以形容?
土地,作為無法再生產的資源,理當以保障人民居住權作為最優先的價值,而不是成為財團藉以套利的商品。然而長期偏低、失真的土地稅率(地價稅、土增稅),已經實質圖利許多買賣土地的財團與富人;不當的房地產政策,更讓人民長期擔負不合理的高房價;理當屬於全民資產的國有土地,也被輕率地被當成幫國庫支血的短期藥方。
可以這麼說,今天在台灣這塊土地上不斷流浪的人們,被政府的怪手驅趕、被負擔不起的房價驅趕的人們,都是政府無能的土地政策下的受害者--為什麼政府可以用上百億的資金補貼財團,卻只願意拿幾乎像是騙小孩子般的補貼政策(註),來應付弱勢者的居住問題?
要拉抬房市,可以;要販賣祖產給財團、要開放外資炒地皮,也行;但在政府還未檢討過去長期偏袒財團、富人的土地稅制,無法真正回應,並解決弱勢者的居住問題之前,作為台灣這塊土地上「無家可歸」的一分子,我們當然有權利對所有錯誤的土地政策說:
「我反對!」
(本文完)
*********************
註:馬英九當選總統後,委由內政部提出「青年安心成家專案」,適用對象是廿歲至四十歲的青年,新婚首次購屋及生育子女換屋,可以享受一生兩次、一次兩年,最高兩百萬貸款免利息的優惠。如果不想購屋而租屋者,每戶每月可獲得三千六百元租金補貼,時間兩年。兩項政策初估1年將支出15億元。(聯合報20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