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先生/外籍配偶
跟台灣姑娘結婚後,村裡的人就覺得我發了大財。每次回老家,大家都會圍過來說「台灣老闆回來了」,弄得我哭笑不得。他們不知道,我在台灣其實是個無業遊民,每天都窩在書店打發時間。
過去我在家鄉是個醫師,收入不算太好,但大家都會對你很敬重,更重要的是,在湖南鄉間當醫師,至少不用為了家人健康的問題發愁。我家那裡的醫院水平很低,常弄出人命;如果不想冒險,就得花大錢上大醫院。過去還沒來台灣,父母兄弟的身體都由我親自照顧。可是現在,我連自己都養不活,只能靠岳父每個月給我的5仟塊過活。
來台灣3年,工廠、餐廳、醫院,我都去應徵過,每次他們都叫我回去等通知就沒消息了。我很清楚,人家是因為我的口音,再加上沒有身分證而拒絕我。我實在搞不懂,明明都是很簡單的工作,怎麼限制這麼多?想到每天都得這樣混下去,我就想回家。如果不是我的太太很在乎我、對我很好,我也沒有繼續待在台灣的理由了。
「為什麼要跟一個輕度智障的女生結婚?你們有感情基礎嗎?」我知道移民署官員問的,是很多人都想問的問題。或許他們想問的是:「你們是不是假結婚?」我承認,因為第一次婚姻失敗的經驗,我不想再找一個太強勢的女生,只要她能真正在乎我就好。
我知道有很多大陸人都是為了錢才結婚到台灣來,可是這不代表每個人都是這樣,而且我也不會說這就叫假結婚,畢竟她們都是正當合法結婚來的,也都付出了代價:她們把最寶貴的時光都放在照顧伴侶身上,而且還不被對方信任。我的一個朋友結婚7年,到現在還不能獨自進她先生的房間。為了避嫌,我每天也儘量出門,不要獨自待在家裡,免得岳父老是懷疑我偷走他的東西。
我也不怪岳父提防我,畢竟我們到現在都還沒小孩。我沒辦法把心掏出來給人看,也許只要那天我們有了小孩,情況就會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