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經
紀念李國銘
關於江世芳
│訂閱江世芳 RSS 2.0 Feed
文章 - 55, 迴響 - 1049, 引用 - 0, 本格總瀏覽人次 - 443555
中時電子報 › 中時部落格 › 編輯部落格總覽 › 江世芳

文章分類

相簿

小說家網站連結

最新文章

最新迴響

閱讀排行榜

道歉啟事

2005-11-15 22:57迴響:37點閱:17544

 

 

受人之託,忠人之事。中國時報體育中心主任吳清和,因其部落格已關閉,囑我向自十月二十三日以來指正並持續關心〈美職棒終結者的痛誰最知道?〉一文的所有網友,代為致達歉意。

 

吳清和說:

     「我承認錯誤,在該文中我引用了McAdam所寫的部分文章,並添加了他沒有寫的利吉說I can’t‧‧‧部分。我個人已去信向McAdam解釋。我謹向讀者表達最大歉意。」

 

     由於該文亦於十月二十二日登於中國時報A20「運動天地」,中時亦於十一月十六日於A20「運動天地」同版面另以「更正啟事」向報紙讀者正式致歉。

 

 許多讀者認為本報未善加處理此一事件,事實上從第一時間接到網友反映後本報高層即進行了解,並以審慎的態度多方查證,徹底釐清原由後,高層於編輯會議中指示明快處理以對讀者交代,並在進行下一步的行政程序之前,立即向讀者道歉為首要之務。報社內部信件中,亦有人建議將此一事件及其他記者曾犯之重大錯失列入社內編採規範教案,避免重蹈覆轍。 

 

  我個人則感謝網友及讀者,在這個事件上所發揮的督促力量,讓媒體朝更正確更負責的方向改進,同時也期勉包括個人在內的所有報社媒體同仁更加兢兢業業,在新聞寫作上務必再三謹慎求證,遵循底線。這是台灣媒體史上,網友讀者與媒體一次良性互動的絕佳範例。

加入書籤:         
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kingkong/archive/2005/11/15/25726.html
2005-11-15 22:57作者:江世芳分類:秋春迴響:37點閱:17544

迴響與引用列表

re: 道歉啟事

網誌上說著「道歉」
卻被民眾拍下紙本的「更正」
謊言 被赤裸裸地戳破
這媒體的誠信 像失速的瓷器
在地上 摔個粉碎

中時 是股東們的財產
你們要戰戰兢兢 或是千金一擲
讀者 無從置喙

為一個錯誤 生造更多謊言
損失的 不可能是讀者
中國時報
只是把數十年辛苦建立的信用、聲望
如同現任的總統
毀於自己之手

2006-11-07 21:28 鄉民

re: 道歉啟事

記者可能是太忙而理解錯誤了外文文章吧?很奇怪這些棒球網友啥一定要認為記者蓄意在「說故事」(這個情節也有可能是記憶中的錯誤吧),我寧願寬容一點。
有趣的是,有錯便有錯,我卻看到一堆自以為高人一等的傢伙,躲在網路當中向明處放箭。
領一份薪水製造出文章讓這些傢伙消費,你們鐵定很沮喪吧中時的記者,你們也可能真的是熱愛體育而留下來繼續工作的吧。想到每天自己的文章都要被這些人再三檢視,要是我早就氣爆啦。
看不看中時是其次,以這些人的標準根本沒有任何一個媒體從不犯錯,是夠格的。
你們自己出來槁一個媒體如何?記得千萬不要通知我,因為你們也沒有能力通知我。

2005-12-23 21:46 棒球迷好認真喔

re: 道歉啟事

的確是有點失望…

雖然這很自然 因為我自己犯錯而要認錯時 總也會把錯誤講得稍微婉轉一點 改正的行為講得高尚一點(很多人都會愛面子吧…)

可以理解 但是失望總是難免

九印一章兄講出了我的感受:
「終究是將一個洗心革面的機會
 白白錯失成踉踉蹌蹌的狼狽」

2005-11-20 23:52 maxchen

re: 道歉啟事

承認吧,吳清和從頭到尾根本不想道歉,套句邱毅的話,如果吳清和真的有擔當,有誠意道歉,我出去給車撞死。

2005-11-18 03:33 小楊

re: 道歉啟事

To版主:

刪文是你的權力,我絕對尊重!

但我不想再貼了。

我以後也不會再貼了。

更不會來這裡瀏覽了。

因為我要去做些更有意義的事。

我只是不想看到中國時報越做越小,到後來收攤。

實在可惜了。

我想,事情已經過了三個禮拜,大多數還願意在這裡留言的人,心情跟我應該是一樣的。

我們都曾經如此這般愛過中國時報!

還有,如果我先前發言對貴報長官有任何不敬之處,對不起,我道歉!但是,江先生,我是人,不是老鼠,請尊重!

2005-11-17 17:38 還是很熱之中時再見

re: 道歉啟事

>它並不是免費的
>它是每位閱報人掏錢所貢獻出來的

別說得這麼偉大
你們的網頁有廣告啊
任何點進來的人都可以說說意見
不一定要肯定你們吧

中時近幾年來水準的確急轉直下
大家絕非空口說白話

閻紀宇事件是一
吳清和事件是二

2005-11-17 17:00

re: 道歉啟事

有件事一直很疑惑:為什麼從「瞭解」、「多方查證」一直到刊登「更正啟事」要三個禮拜?

中時編輯部到底有多龐大?查證瞭解到底有多困難?拖這麼久,原因到底是行政作業效率太低,還是各位從頭到尾就是漫不經心,不當回事?

如果「第一時間」就進行瞭解,怎麼還會有吳清和先生那篇進一步引發眾怒的「感謝文」?能躲就躲,能拖就拖,現在場面弄到無法收拾,唯一能回應讀者的,只剩「這是我的地盤你要尊重我不要謾罵我」,危機管理、損害管制做成這樣,要氣急敗壞的讀者如何「尊重」?「質報」的招牌會成為笑話,那是因為貴報放任自己的記者將它一塊一塊支解。

讀了二十幾年中時,也好幾次去函更正不實報導(插個話:貴報某位寫國際新聞的駐外「特派員」「創作」新聞的功夫絕不在吳清和先生之下),我承認我很雞婆,也承認身為老讀者對這份報紙有感情,不忍心看它就這樣倒下去。會花時間來這裡寫個三言兩語的少數人多是「愛之深、責之切」,貴報最該擔心的,恐怕是那些靜靜離開、根本從此不回頭的多數人吧。

2005-11-17 16:36 路過的

請某些讀者

請某些讀者
在到這邊恣意批評中國時報甚至大聲嚷嚷不看中國時報甚至要在這邊發起拒訂拒看中國時報的同時

先記得一件事:

你們批評之時腳下所站的地基
是中時電子報編輯部落格
換言之
就是中國時報所提供的
它並不是免費的
它是每位閱報人掏錢所貢獻出來的

我請那些只想謾罵中國時報的讀者
耐心等候蘋果日報或自由時報成立電子報網路部落格
或是願意到聯合報部落格上暢抒己見

但是如果到中時電子報部落格來留言
請對中國時報維持起碼的尊重
因為這是對每一位掏錢出來買中國時報、貢獻電子部落格的讀者的尊重

正面的批評,對中時,對此一事件,對我個人都歡迎
謾罵,鬼扯,不知所云,還有一些不可查證的「內幕」消息的,
請省下彼此時間去作有用社會的事
貓抓老鼠你寫我刪,何必呢

To還是很熱:
我必須移除你的文章
你寫到我無法證實的中時某高官評論蘋果事件
如果你去掉那一段
其他部分仍歡迎貼出

2005-11-17 14:35 江世芳

re: 道歉啟事

造假就是造假,自詡為台灣質報的你們,連基本的坦承造假

道歉和懲處捏造新聞的記者都做不到嗎?

當報社面子和記者去留榮辱凌駕於真偽基本道德價值 之上時。

我對這家報紙已無任何期待。

2005-11-17 12:58 chang j.h

re: 道歉啟事

Mr Chiang,

You might be a Knight of China Times, but you are a hawk as well. There's really nothing more than the stuff in journalistic ethics 101. Read: Correction is not Apology. Madeup is not Misinterpretation. Period.

2005-11-17 12:11 ctsox

re: 道歉啟事

紙版多了八個字: "引用外文資料理解". 就是這八個字的問題.
要是沒有這八個字, 就過關了.


看了中時25年的人

2005-11-17 09:10 Lukacs

re: 道歉啟事

哈,抱歉,

鍵錯了一個重要的字,特此更正:

【振衰起蔽】有誤,應為【振衰起敝】才對。

希望沒人被我誤導!

2005-11-16 21:13 向內找

re: 道歉啟事

雖然一開始多數網友的回應以不滿意為主,我倒是覺得蠻感動、蠻欣慰的--雖然我在CT的貼文大多是在罵中時的編輯!

<接到網友反映後本報高層即進行了解,並以審慎的態度多方查證,徹底釐清原由後,高層於編輯會議中指示明快處理以對讀者交代,並在進行下一步的行政程序之前,立即向讀者道歉為首要之務。>

我發覺,11/4早晨江記貼出[note],應表示吳清和主任的錯誤已在內部開始檢討;
雖然拖了十餘日,至今才做出道歉與更正;本《啟事》所謂『 高層 指示明快處理』,也可能有兩種相反的情境,但對【中時】來說,我覺得已是十分難得了!

希望今後中時上上下下都能記取這次錯誤的教訓,更希望能擴及所有範疇,包括社會新聞、政治新聞、甚至是部落格,下筆之前都能省察是否將來會心不安;有疏忽經人指出之後更能虛心察納,勇於認錯。那麼,中時要振衰起蔽,還是有機會的!

另外,我認為:中時的文化,要能如此認錯道歉,已是踏出難得的第一步;相關的過程細節或誠意是否足夠等等,我覺得大家也不必繼續追究了;畢竟,當事人的吳主任,說不定正在面臨人生中一個衝擊、關頭與轉捩點;
大家或者可以原諒、放下,甚至是祝福他吧!

最後,也十分敬佩九印一章等人求眞精神與正義感,大家都來拍拍手吧;

也給江記跟中時拍拍手!

2005-11-16 20:45 向內找

re: 道歉啟事

九兄,
盡在不言中。


Anthony Chang,
謝謝你的指正,文已改。
你說得對,希望Wu能向Lidge致歉。

2005-11-16 16:59 江世芳

re: 道歉啟事

另外 小小建議 (剛忘了寫)
您文中寫到” 囑我向自十月二十三日以來指正並持續關心〈美職棒終結者的痛誰最知道?〉一文的所有網友,致達歉意。”

這樣看起來,會錯以為是吳囑咐你,要你向網友致歉。
我覺得應該是”代為”吧!

若覺多事,尚請見諒

2005-11-16 16:46 Anthony Chang

30%

Dear 世芳

我很感激你為這裡的讀者(中時的 或者是你的blog的)所做的一切。
那超出了我個人的期待,設身處地 我會這樣想,若我是你,我能不能為心中信服的、為我所執著的 做出一樣的努力?

在一系列的字裡行間,我以為 我常常可以看見你的謹慎用字與努力來呈現原貌。
事情的發展,當然離我的理想有一段距離。(我甚至為了這件事,以無名同鄉晚輩的身份寫了一封信給黃總經理)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我個人以為),中時的處理卻也恰如其分的符合了一些讀者的期待。

30%的改革,是不是改革?
可不可以帶來30%的進步?還是會只有10%的進步卻被更大的下滑頹勢拖垮?
又或者可以發生化學連鎖反應的影響,帶來100%的成果?

這都是中時的選擇。
做為一個日漸疏離又未曾謀面的讀者,我只有選擇閱讀或者遠去而已。

吳清和已經為著自己的行為在網路贏得了一定的評價。我想 中時也是如此。
我不知道 選擇不同的”啟示內容”來更正或者道歉,究竟是吳 還是報社的堅持?
但是,一旦選擇了一種態度(或者說選擇了一種兩式不同的回應)在報刊刊頭,報社的決定,終究會在所有讀者的心中為報社贏得應有的評價。

我會繼續閱讀您的文字,還有其他(我認為)認真的記者的文字。
不過,若說起台灣最好的報紙,我只能說,蘋果還比較值得期待。

最後,可以的話,請幫我提醒貴社與吳,對這篇”添加的報導”,除了對讀者與McAdam致歉/說明外,更應該對利吉致上最誠懇的歉意,這是他應得的。

2005-11-16 16:35 Anthony Chang

re: 道歉啟事

忠恕之道
用於真誠知錯能改者

讀者的不能苟同
應是來自舉國上下瀰漫不安
政客違法刻意製造欺騙
說謊已成為生活的必需品
而且萬夫所指仍然面不改色強詞奪理
痛心的是
毀了人我之間最可貴的誠信


九印一章先生
您在部落格的話語讓我學習良多

2005-11-16 15:34 擺盪者

re: 道歉啟事

或許應該感謝部落格
這陣子讓我體認到:媒體內有像吳清和這樣的記者
也有像江世芳、夏瑞紅這樣的工作者

我珍惜,也希望反省的正面力量
在媒體內部醞釀發聲
除了你們自己,沒有人能夠打敗你們~~

2005-11-16 15:09 豆殼

re: 道歉啟事

江先生:

因為此事確實有牽涉友誼的私人面向
我願意為你放手
但是此事仍有其公共的面向
所以此事並沒有結束
一如我之前所說的

我以此取得一個公私間的平衡點
並非輕易
也必遭非議
我承擔下來

只願在日後重生的中時
見到沒有折扣的擔當

2005-11-16 14:25 九印一章

re: 道歉啟事

To high standard.........

謝謝你叫我江大哥,
可是你把我的話斷章取義
我那段話的意思並不是說第四權可以雙重標準。
新聞工作者也沒有言論免責權。

2005-11-16 14:18 江世芳
共2頁: 1 2 ,目前在第 1

回應這篇文章

*者為必填欄位

*回應標題:
*姓名 / 暱稱:
*E-Mail:
您的網站:
*回應內容:  
*驗證:
請輸入上圖六位數字驗證碼:

 
2005年11月
303112345
6789101112
13141516171819
20212223242526
27282930123
45678910

banner14657_03.gifbanner135135_ecash.jpgfree146x57.jpg

編輯部落格最新文章

作家部落格最新文章

來賓部落格最新文章

旅遊部落格最新文章

財經部落格最新文章

電影部落格最新文章

體育部落格最新文章

音樂部落格最新文章

美食部落格最新文章

公益部落格最新文章

數位部落格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