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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雞!哀台灣人民‧‧‧

2007-12-25 10:32迴響:25點閱:3579

怎麼啦!台灣當家作主的,不是人民。選舉,選民的權益不是重點,而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鬥爭、綠藍陣營的算計,才是主軸!

 

一階段、二階段投票,搞了好幾個月,紛紛擾擾擺不平,這本就是一個選舉實務的技術性問題,卻看到蠻幹到底的行政獨裁、量身訂作行政規章的霸道、「接管」地方選務的專斷、還有行政院竟然已經取代了司法院,立法院的決議,是不是「違憲」,不需要大法官來認定,行政院秘書長開個記者會,說了就算。

 

這正是典型的「看門狗變主人」,選務機關的使命,就是窮盡一切努力,確保人民能夠公平、順暢的行使投票權,選務機關的工作,就是把好關、看好門。怎麼現在卻變成了選務機關的面子最重要,人民選舉的核心權益,竟然可以視如枉顧!

 

在政治爭鬥上,毫無疑問地,中央與地方,目前正如「賽局理論」中的「囚徒困境」,誰都不能退讓,先退讓的一方,就是「懦雞」。本來在國家體制上,這種情境該是由立法院出來「協商」,但行政院已經表明不甩。

 

那就該由司法院的大法官出面來處理了,抱歉!藍與綠、中央和地方誰是「懦雞」還有得吵,但大法官的顢頇無為、好官自為之尸位素餐,不需要再辯論了,大法官自居是「閹雞」,已是藍綠共識,中央與地方都毫無疑義。

 

那就讓兩列火車真的對撞嗎?搞到選舉夜不安寧,遍地烽火,一萬四千個投票所都像「不定時炸彈」,隨時把選民燒到焦頭爛額,成了無辜受驚的「烤雞」、「炸雞」嗎?

 

離選舉只剩下十幾天了,藍、綠雙方該思考的是,不該再是「面子問題」,而是誰真的把「選民利益」擺在第一位。

 

那種一朝權在手,便把令濫行的中選會與行政院(當然包含幕後操弄的陳水扁),當然是整場紛爭的「元凶」,本來是一場中央與地方的憲政課題,已被搞成是憲政無效、行政獨裁,絕對該被嚴厲譴責。

 

但有些人,如果是「正常人」,會「千夫所指,無疾而死」,偏偏有些人臉皮厚到比核生化防護門還厚,無動於衷!罵百句、千句也就沒有用。教訓這些人,就是靠人民來好好教訓他們,就是讓選票來說話,當公道主。

 

此情此景,地方政府該思考的,不是會不會變成「懦雞」的小格局層次,而是該以「選民權益」為最大考量。

 

地方政府的退讓,不是因為「怯懦」,而是另一種型式之「大勇」,是為了讓選舉平順的「堅持百忍」!多數人民眼睛是雪亮的,該下車就下車吧。

 

但地方政府也不能就摸摸鼻子,無聲無息就退讓。幾件事情需要全心全力去完成。

 

第一、窮盡一切宣導手段,把「一階段」可能造成的弊端,以及選務機關可以從中舞弊的手段,講清楚、說明白。讓選民看清楚那種行政獨斷後的陰謀,並要求中央承諾負擔起所有責任,中央要是不負責任,選舉出了事,也冤有頭、債有主。

 

第二、要換就讓中央換吧,反正抗爭也無效,但準備好打「行政程序法」的官司、提請大法官釋憲。這兩樁事情,都不是十幾天內就可以完成,但該走完的體制機制,能作的還是要努力完成,如果十八個縣市長沒有當年孫中山的「護法」與「護憲」的意志力,甚至如美國林肯總統捍衛憲法精神之決心,搞場「二次革命」的不惜一戰之決斷,至少,讓人民看到,十八縣市長對目前的憲政體制,比起那個自居是「神」、「我說了就算」的中央政府,仍然尊重與謙卑。

 

至於選民,自己的國家自己救、自己的權益自己顧,就學學三十年前的「中壢事件」吧。當時的政府,也是用盡一切手段,想要在選舉中操弄,作票、關燈‧‧‧哪件事不敢幹!

 

選民如何對付?當時許信良喊出一句口號:「投完票不要走」,全民監票之下,黨外得到四席縣市長、還有二十幾席省議員。

 

現在的陳水扁,總讓許多人擔憂,想要製造選舉動亂,造成「選舉無效」、「延後選舉」或是「中選會認定」等等紛擾,甚至「思考戒嚴」的陰霾仍揮之不去,連美國都擔憂出面喊話勸告了。

 

所以,選民不能上了當,一月十二日,踴躍出來投票,這一票,不再是挺藍還挺綠,而是要「教訓濫權者,然後辛苦點,大家待久一點非暴力全民監票,投完票就不要走」有點耐心,看這些中央想要指派的「愛國裁判」還能搞什麼鬼!

            

放心啦!惡人無膽,全民非暴力監票,想舞弊搞三捻四的「中央偏愛的選務人員」,也不敢囂張啦!

 

也只有在一月十二日,全民出面教訓濫權者,三月二十二日,那場更關鍵的總統大選,才有機會制止更多的「奧步」操弄的想像空間。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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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karl6406/archive/2007/12/25/229834.html
2007-12-25 10:32作者:黃創夏分類:憤怒之愛迴響:25點閱:3579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烤雞!哀台灣人民‧‧‧

<我不希望到時候見到公投票箱裡有立委票,立委票箱裡有公投票,
==>
幾十年來,不都是投到另外票箱、還是可以清楚開好票?
哪一次是不同票箱的算無效?!
===========================
這你說的倒也對,幾十年來,除了2004的公投外,從來沒有人那麼不要臉,把兩種票混在一起過。所以也算是創舉。




<混在一起投我最討厭。到時候灌票了誰知道?
==>
你是三十年前睡了到現在才醒來?國民黨執政時代才有灌票的事呀!

這幾年已有幾次全面驗票的記錄,有誰還說開票作業有弊端?!
=======================
那些灌票的記錄,就是這幾次全面驗票時發現的呀-->死人到底可不可以領票?


選務人員可是藍營的人佔大多數呀!
=============================
先知,麻煩你告訴我:"藍營的人佔大多數"的統計基礎吧。

2007-12-27 10:59 alex

回應: 烤雞!哀台灣人民‧‧‧

兩種選舉相隔一個星期, 既可避免一階段兩階段的衝突, 又可以多放假一天, 還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去投, 一舉三得.

2007-12-26 22:03 123456789

回應: 烤雞!哀台灣人民‧‧‧

(1) 搞到選舉夜不安寧,遍地烽火,一萬四千個投票所都像「不定時炸彈」, 才有理由戒嚴.

(2) 其實最好的方法是: 公投延到下一個星期. 以前曾經有過兩種選舉相隔一個星期的前例.

2007-12-26 21:58 123456789

回應: 烤雞!哀台灣人民‧‧‧

黃先生曾說過: 把台灣最聰明的十個人找來, 都說不出投國民黨票的理由. 在您這篇文章中, 您終於提出了一個觀點 - 不是支持國民黨, 而是讓這些濫權的混蛋下臺是目前的首要目標.
民主政治原本就該是責任政治, 遑論當權者如此惡質. 人民若不能以價值與理念取向來穿透所有選舉的花招, 就只能等著被政客耍著玩. 但另一方面, 國民黨的顢頇與無能也無法讓人有太多的期待. 只是目前國家已快被名為"民主進步"的政黨玩完了, 我們也只能先求止血, 再另圖後計.
我也不以為閩南人的所謂政治菁英就是如此水準.

2007-12-26 17:32 林文淵

回應: 烤雞!哀台灣人民‧‧‧

楊文衡> 因為行政院和民進黨的目的便是提高投票率讓
楊文衡> 公投有效。 所以民進黨不用在乎別人的公投
楊文衡> 過不過,它只在乎自己的公投過不過。
向內找> 講一些常識來作為批評對手的根據,不怕被
向內找> 笑掉大牙!?

我知道你嘴裏不會笑出象牙的 :)

楊文衡> 因為行政院和民進黨的目的便是提高投票率讓
楊文衡> 公投有效。
向內找> 推出公投案的人,有不在乎過不過的嗎?!
向內找> 當然是希望公投案能有效過關!

對呀,這個入聯公投案是民進黨由上而下動用沒有通過
的預算推動的,民進黨政府當然希望它能過關了。

向內找> 主辦選舉的單位,設法讓投票率提高,不是
向內找> 天經地義的事嗎?!

對呀,不過提高投票率應該讓選民參與,而不是用
一階段二階段的方法。

向內找> 所以,公投綁大選,是執政黨的『陽謀』;
向內找> 能振振有詞的,當然是全世界的公投幾乎都是
向內找> 跟一般選舉同時舉行,有哪個國家刻意禁止合併的嗎?!

話是沒有錯,不過也只有民進黨統治的台灣,會發生
執政黨自己不做可以做的事,非要由上而下推動公投來給自己壯膽。

向內找> 國民黨也推出公投案,卻又不希望過關,那不是
向內找> 在自打嘴巴?!
向內找> 當然這也是陽謀。可是他又不敢承認!
向內找> 習慣睁眼說瞎話的人就會這樣子,只要有人呼應,
向內找> 也不在乎是否更多的人嗤之以鼻!

國民黨的公投案,過了或不過,必須算數,所以國民黨
必須考慮過了有甚麼結果,不過又有甚麼結果,國際
情勢時時在變。

民進黨的公投案,過了就是自己的武器,不過可以假裝
沒看到,所以阿扁可以說甚麼都不會發生。 當然向內找
君只會挑中時和國民黨的毛病,對民進黨的這個無賴
作法就向內向外都找不到。

楊文衡> 所以民進黨不用在乎別人的公投過不過,它
楊文衡> 只在乎自己的公投過不過。
向內找> 這句話不也是廢話嗎?!
向內找> 三歲小孩也知道要在乎自己的要求,但別人的
向內找> 要求,他何必在乎?!

對呀,三歲小孩知道別人答應他的事,一定得做到。
他答應別人的事,一下子就忘光光了,就和民進黨處理
公投結果一樣。

向內找> 這位網友真是退化到家了!!可笑可憐!

我還沒有退化到要向內找呢!


2007-12-26 13:02 楊文衡

回應: 烤雞!哀台灣人民‧‧‧

<因為行政院和民進黨的目的便是提高投票率讓公投有效。
<所以民進黨不用在乎別人的公投過不過,它只在乎自己的公投過不過。

講一些常識來作為批評對手的根據,不怕被笑掉大牙!?

<因為行政院和民進黨的目的便是提高投票率讓公投有效。
==>
推出公投案的人,有不在乎過不過的嗎?!
當然是希望公投案能有效過關!
主辦選舉的單位,設法讓投票率提高,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
所以,公投綁大選,是執政黨的『陽謀』;
能振振有詞的,當然是全世界的公投幾乎都是跟一般選舉同時舉行,有哪個國家刻意禁止合併的嗎?!

國民黨也推出公投案,卻又不希望過關,那不是在自打嘴巴?!
當然這也是陽謀。可是他又不敢承認!
習慣睁眼說瞎話的人就會這樣子,只要有人呼應,也不在乎是否更多的人嗤之以鼻!

<所以民進黨不用在乎別人的公投過不過,它只在乎自己的公投過不過。
==>
這句話不也是廢話嗎?!
三歲小孩也知道要在乎自己的要求,但別人的要求,他何必在乎?!

這位網友真是退化到家了!!可笑可憐!

2007-12-26 10:02 向內找

回應: 烤雞!哀台灣人民‧‧‧

向內找> 這一段顛三倒四,到底在說啥?!自己再
向內找> 理一理吧!

你和民進黨的做法完全相同。 自己胡說八道的部分就
避而不談,(好比你聲稱選務人員都是泛藍居多)。
當你以為抓到別人的問題,就一再只講那個問題。

向內找> 既然行政院強力要所有人(不管傾藍或傾綠)
向內找> 都去投公投票;
向內找> 若大家都投立委與公投票,就無法從投票過程
向內找> 看出傾藍或傾綠,那麼綠營哪有確認賣票的
向內找> 能力及動機?!

因為行政院和民進黨的目的便是提高投票率讓公投有效。 民進黨的王牌是公投通過了,它就可以聲稱民意支持,它非做不可。 但是公投不過,它可以假裝不知道,照常做它想做的事。 台灣人民在四年前的反飛彈公投已經看過這一招王牌。

所以民進黨不用在乎別人的公投過不過,它只在乎自己
的公投過不過。

所以只要能提高投票率就好。 當然,民進黨的真正
目的是從去蔣到一階段兩階段,持續不停的製造藍綠
之間的衝突爭執。 只要人民不會想到經濟,只要馬英九
沒有機會提到經濟,對執政七年一事無成的民進黨就是
勝利。

向內找> 總不能說,候選人跟你拜託投他一票,而你
向內找> 的確去投票了,就證明你接受他的買票了?!
向內找> 好了,楊文衡這樣也能拗,真的隨你去了!

謝謝啦,你要在中時部落格專門挑幾個版主的毛病,我就只好站在你後面做黃雀了。


2007-12-26 04:03 楊文衡

回應: 烤雞!哀台灣人民‧‧‧

不管怎麼換, 只要搞到地方選舉沒人舉辦或是結果有爭議, 造成新任立委難產與憲法危機, 就是主管機關中選會及行政院的責任. 行政院不擔起責任下台, 明年三月前(剛好總統大選前60天內)現任立委就應該倒閣. 有了有品質的立委, 再來選總統. 立法院長也可以組看守政府啊! 台灣又不是沒阿扁不行.

阿扁經濟搞不好, 連一個平靜和諧的民主選舉環境也無法給人民, 還有臉說自己是民選總統, 簡直丟盡台灣人的臉.

2007-12-25 21:12 nqm

回應: 烤雞!哀台灣人民‧‧‧

楊文衡> 是嗎? 只有買你票,要求你不投公投票的如此才得到
楊文衡> 證明。 今天如果陳X龍要買你的票,你不投公投票和立委
楊文衡> 投了誰的票有關係嗎? 反過來說,你領了公投票,他
楊文衡> 能得到證明你立委的票的確投給他嗎?

這一段顛三倒四,到底在說啥?!自己再理一理吧!

既然行政院強力要所有人(不管傾藍或傾綠)都去投公投票;
若大家都投立委與公投票,就無法從投票過程看出傾藍或傾綠,那麼綠營哪有確認賣票的能力及動機?!

總不能說,候選人跟你拜託投他一票,而你的確去投票了,就證明你接受他的買票了?!

好了,楊文衡這樣也能拗,真的隨你去了!

2007-12-25 19:31 向內找

回應: 烤雞!哀台灣人民‧‧‧

Dear Mr. 黃創夏,

Sorry to bother you again, but I think mine previous suggestion is still the only feasible solution to resolve this issue of 1-stop vs. 2-stop ..

If you can, please still try to get a civil-right group to file the case against the Central Election Committee in the Supreme Court, asking the court to completely separate referendum votes from general elections. When these two elections are combined, voter's intention will be expoused as soon as he or she picks up one of the two referendum ballots. This is in violation of voter's constitutional right. Under the Constitution, I think, the citizens have the fundamental right to vote in complete secret, before and after physically casting the vote, without voting intention being expoused.

Let's say that you decide to take the referendum ballot for DPP's proposal on January 12, isn't your voting intention pretty clear to the people around you, including the election workers who you take that ballot from? The only way to protect this basic civil right is for the CEC to sechedule referendum votes and general elections on different days, or one the same day but at different locations to vote.

Isn't the Supreme Court the final institution to settle all legal disputes in a "democratic" country? Regardless of how the High Court would rule on this case, this filing can provide a fair platform for both sides to make their cases in front of all Supreme Court judges for all citizens to watch. This filing can also educate citizens that they can, and should, fight to show that they are the real owners of this republic, not any given political parties nor the government. This filing, hopefully, can also set up a precedent that all future legal disputers should be resolved through the judiciary systems, as opposed to keep arguring without a quick and final resolution.

2007-12-25 17:49 James

回應: 烤雞!哀台灣人民‧‧‧

向內找>或許還會有人拗:綠營可以要賣票的人以去投
向內找>公投票來證明接受買票!
向內找>若要這麼說,也由你了!

唉! 你先拗了一次,要把他扳直,只好反方向再拗
一次了。


2007-12-25 17:46 楊文衡

回應: 烤雞!哀台灣人民‧‧‧

向內找> 選民還是可以很輕鬆地略過公投領投票,
向內找> 如我的前述:。
向內找> 不是已經明定分兩桌領票了?完全沒有被塞到
向內找> 手上的可能!
向內找> 不領票時就直接快走過去,不就得了?!
向內找> 發票的人通常是不敢多講話(非要你來領)的!

問題是你知我知民進黨知大家都知,台灣選舉的規則是
要為每一個人定的,包括聰明的留德博士和鄉下不識字
的老農民。 天才如你可以輕鬆地略過的東西,阿嬤
一個不小心就領了票了。

這是民進黨處心積慮要用一階段提高投票率的原因,
這也是國民黨堅持二階段的原因。 哪一邊有理? 對我
都一樣。 不過上一次是二階段沒有出問題,這一點
每個人都該記得。

楊文衡> 你的錯誤是如果一個選民的行動呼應了藍營,
楊文衡> 你就認定他收了買票的錢,不明白這是甚麼樣
楊文衡> 的阿扁邏輯。
==>
向內找> 一個選民以行動呼應了藍營,就可用來驗證
向內找> (如果對他買票的人有此要求的話);
向內找> 但我沒說可以表態的人就必定有賣票!
向內找> 你的邏輯才是錯誤的吧!

老哥你這次加上了一個括弧,上一次你可沒有這一句,
所以你上一次的邏輯是錯誤的。 這次比較正確一些,
雖然還是錯的。

你說一個選民不領公投票,呼應了藍營的要求,如果
對他買票的人有要求的話,就可以來驗證。 換個說法,
可不可以說一個選民領公投票增加投票率,呼應了綠營
的要求,如果對他買票的人有要求的話,就可以來驗證?

向內找> 賣票的,除了亮票之外,只有如此表明身分,
向內找> 才能證明,不是嗎?!

是嗎? 只有買你票,要求你不投公投票的如此才得到
證明。 今天如果陳X龍要買你的票,你不投公投票和立委
投了誰的票有關係嗎? 反過來說,你領了公投票,他
能得到證明你立委的票的確投給他嗎?

向內找> 這樣簡單的邏輯都會有問題,顯然不是可以
向內找> 講理的人,隨你自己去"想當然耳"吧!

提不出"選務人員可是藍營的人佔大多數呀"的理論基礎,
趕快把話題岔開,......你不像莊國榮的勇敢做法。
他和老杜至少有勇氣和機智繼續掰下去。

2007-12-25 17:42 楊文衡

回應: 烤雞!哀台灣人民‧‧‧

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笨還有救,愚蠢沒藥醫!

在乎的是,DPP這些人會不會有報應,
不過想來,以台灣人的水準,可能性大概是微乎其微。

2007-12-25 17:41 vl

回應: 烤雞!哀台灣人民‧‧‧

天啊!我們這部是什麼憲法?選出的總統可以任他玩四年,這憲法是那些該死傢伙修訂的?可憐的無知人民,憲政知識如此匱乏,竟毫不警覺政治人物的無恥而讓其通過,現在終嚐苦果。希望馬謝宣示當選後降低罷免門檻(說什麼政治易動盪而不宜,根本是在放屁),應可增加當選機率,就叫做陳水扁條款吧,以為後世之人警惕,給人民有一個重新選擇的機會,不然一個只剩少數支持的人仍可為所欲為。依我看來,在我們現在還活著的律師全死光前,不能再選一個律師總統,因律師公會還不肯出手清理門戶,劃清界限,可見其道德高度絕不足一國之尊,而且科學家也最好不要幹什麼院長校長,因這些人很難有風骨,李遠哲之流可以為鑑(於今觀之,他最高只能幹個化學研究員),這使我們不得不懷念胡適傅思年等人,學文的人還是比較容易出現高風亮節,而有總統道德高度的人物,但這些人又過於浪漫而昧於現實,我雖學財務但我也不贊成韓國選一個商人總統,因這些人相對比較自私(當然,軍人幹總統那更恐怖),很難有承認失敗的勇氣,於困境時傾向犧牲別人保全自己,甚而喪心病狂,看來總統制不是人民所會想要的(政客最想要),誰能給我們內閣制?

2007-12-25 17:08 abel

回應: 烤雞!哀台灣人民‧‧‧

或許還會有人拗:綠營可以要賣票的人以去投公投票來證明接受買票!
若要這麼說,也由你了!

2007-12-25 16:56 向內找

回應: 烤雞!哀台灣人民‧‧‧

楊文衡> 那要問一問為甚麼投票率也被列在公投成立與否的條件之一了。
楊文衡> 這三種投法都會被列在投票率裏。
==>
選民還是可以很輕鬆地略過公投領投票,如我的前述:。
<不是已經明定分兩桌領票了?完全沒有被塞到手上的可能!
<不領票時就直接快走過去,不就得了?!
<發票的人通常是不敢多講話(非要你來領)的!

楊文衡> 你的錯誤是如果一個選民的行動呼應了藍營,你就認定他收了買票的錢,
楊文衡> 不明白這是甚麼樣的阿扁邏輯。
==>
一個選民以行動呼應了藍營,就可用來驗證(如果對他買票的人有此要求的話);
但我沒說可以表態的人就必定有賣票!
你的邏輯才是錯誤的吧!
<不領票的,才正是呼應藍營,表明身分了呢!(這不才是賣票的證明嗎?!)
賣票的,除了亮票之外,只有如此表明身分,才能證明,不是嗎?!

這樣簡單的邏輯都會有問題,顯然不是可以講理的人,
隨你自己去"想當然耳"吧!

2007-12-25 16:50 向內找

回應: 烤雞!哀台灣人民‧‧‧

向內找> 選務人員可是藍營的人佔大多數呀!

這句話和謝長廷說的二二八時國民黨殺了上百萬人
一樣。

"想當然耳"。



2007-12-25 16:05 楊文衡

回應: 烤雞!哀台灣人民‧‧‧

向內找> 就算領了票,還可有贊成或反對的選擇,甚至
向內找> 空白也是不參與的表態;
向內找> 三種投法沒人知,才能是秘密呀!

那要問一問為甚麼投票率也被列在公投成立與否的條件
之一了。 這三種投法都會被列在投票率裏。

向內找> 領票的,未必就是贊成,藍營也有提出公投案呀;
向內找> 不領票的,才正是呼應藍營,表明身分了呢!
向內找> (這不才是賣票的證明嗎?!)

你的錯誤是如果一個選民的行動呼應了藍營,你就認定
他收了買票的錢,不明白這是甚麼樣的阿扁邏輯。

建議台灣學學美國,公投和其他選舉可以分開辦。
這樣一來公投綁不了大選,二來也沒有什麼一階段
二階段好吵了。

順便一提,在美國選總統,各州有自己的總統候選人
名單,不是每一個候選人都名列五十州的選票上。
再者,各州的縣自辦選舉,可能這個州甲縣全面採用
通訊投票,乙縣投票用打孔機,丙縣用類似台灣在選票
上蓋印的方法。 這樣一國百制,沒聽過有甚麼問題。
倒是在台灣,小小一個島,兩制就不行。

個人較同意黃版主的第二點建議。 中央撤換地方選委會
主委,地方選委會繼續做自己的事。 當初為了真調會,
民進黨大小官員都主張有抵抗權,現在地方選委會也可以
用民進黨官員為大家爭取得到的抵抗權。 你法辦我,
我也法辦你。 你派警察坦克包圍地方選委會抓人,
我要求法源基礎。 你宣布戒嚴,我把影像上網傳到全
世界。 要上法院,大家一起上。

2007-12-25 16:02 楊文衡

回應: 烤雞!哀台灣人民‧‧‧

唉,

喜歡睁眼說瞎話,很有成就感嗎?

2007-12-25 15:56 向內找

回應: 烤雞!哀台灣人民‧‧‧

<我不希望到時候見到公投票箱裡有立委票,立委票箱裡有公投票,
==>
幾十年來,不都是投到另外票箱、還是可以清楚開好票?
哪一次是不同票箱的算無效?!

<混在一起投我最討厭。到時候灌票了誰知道?
==>
你是三十年前睡了到現在才醒來?國民黨執政時代才有灌票的事呀!

這幾年已有幾次全面驗票的記錄,有誰還說開票作業有弊端?!
選務人員可是藍營的人佔大多數呀!

2007-12-25 15:54 向內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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