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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王清峰之偽善

2010-03-11 12:11迴響:75點閱:4145

《野武士周報Beta---No12》時事焦點

前言:如果王清峰只是剛上任的法務部長,她馬上大張旗鼓宣揚「理性和寬容」,令人敬佩;但是,六百多天在位了,以拖待變,就是偽善!

 

贊成順應進步,支持廢除死刑,所以,我更看不起王清峰的「沽名釣譽」的偽善。

 

王清峰是用她的「慈悲」,掩飾她的怯懦、鄉愿、無為與虛偽。

 

一個「社會上」的公益人士,可以鼓吹人權、可以鼓吹「理性和寬容」。那是一種理念的宣揚。

 

一個「政府」的政務官,她該做的,絕不是「說出想法」,她的義務就是「解決問題」。

 

會不會有冤假錯案?很可能!解決的方法是撤底整頓檢調檢的種種弊端。

 

這段日子以來,王清峰在檢調警的品質與弊端,有什麼大改革?沒有!

 

死刑犯有沒醒悟反悔?當然有這樣的可能存在。問題是誰來評斷?王清峰一個人的「自由心證」嗎?誰給了王清峰這樣和上帝一般的「終極審判權」?沒有!

 

如果,王清峰改革制度,會推動改革,設立一個有「公信力」,更容納「受害者代表」的法定委員會,設定一些可供社會「重覆檢驗」的程序,嚴密檢視,讓迷途者有重生機會,很好!但是,王清峰並沒有!

 

人權不能開倒車,對極!

 

問題是,王清峰身為主管官署,怯懦、鄉愿、無為與虛偽,只是一味的「沽名釣譽」的偽善。

 

王清峰不適任,絕不是因為「死刑存廢」的爭議,而是因為她的「尸位素餐」、「估名釣譽」,可千萬不要和謝長廷一樣,扯東扯西,切記!「轉移焦點不能改變偽善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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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karl6406/archive/2010/03/11/477842.html
2010-03-11 12:11作者:黃創夏分類:時事焦點迴響:75點閱:4145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再論王清峰之偽善

這麼說,就有兩個人給你參考。
一個是明宰相張居正,他說:
「使吾為劊子手,吾亦不離法場而證菩提。」
另一位是地藏王菩薩,當然,這位是虛構人物。我引用的是他的故事,他進了地獄,他來自地獄。

2010-03-12 13:55 Roger

回應: 再論王清峰之偽善

to Roger:
其實,我原本只是在對這些廢死刑論者,驗證一個很簡單的道理:
Practice What You Preach

不過,您的論述,也的確是讓我覺得有另一個層次的思考.謝謝.

2010-03-12 13:01 e

回應: 再論王清峰之偽善

Dirty Chinese pig: amlink,
Come over, I can fuck you all night long!

2010-03-12 12:14 王清峰

回應: 再論王清峰之偽善

e所指陳的,是一種自我感覺良好的行為,缺點在於自我反省能力不足,這樣的人往往都在要求別人反省。
一個人如果具有良好的自我反省能力,又能夠自我感覺良好,也應該會是一個有風度有信心的人。

2010-03-12 10:00 Roger

回應: 再論王清峰之偽善

常看到許多廢死刑論者,一方面,無法忍受與他們意見不同的人,但另一方面,又認為受害者家屬應該寬恕/包容(甚至愛護)加害者.

2010-03-12 06:45 e

回應: 再論王清峰之偽善



日本人民支持死刑制度的民眾將近8成6!
日本人民支持死刑制度的民眾將近8成6!
日本人民支持死刑制度的民眾將近8成6!

王清峰早點滾吧


2010-03-11 23:05 王偽善

回應: 再論王清峰之偽善

Hi, well:
謝謝支持,到周星星部落格去看看吧。
我是個自由主義人道信仰者,無法容忍極權法西斯,受不了偽善社會文化。
努力實踐自己的價值信仰,如此而已。
我支持廢除死刑,但從來沒有禁止任何人反對廢除死刑或不准發言。
每個人都有發言論自由(不是謾罵)和思想自由。
倒是廢除死刑辯論,樓下有人可以扯到族群關係衝突,真是令人無言。

2010-03-11 22:06 Sophie Lin

回應: 再論王清峰之偽善

To Sophie Lin

您第一篇寫得真好呀!
論述有理,不慍不火。
很讓人欣賞。

不知您和其他人在爭論什麼就是。
其實這個問題,本就尖銳對立,容易讓人動肝火。
可是,有的人偏扯東扯西,帶進太多情緒。
算了吧。

畢竟,罪大惡極的犯人,都可寬宥,何況網友呢?

2010-03-11 21:28 well

回應: 再論王清峰之偽善

別忘了王大部長名言:"要是我早就走人了".部長,現在換妳啦.

2010-03-11 21:26 雅斤

回應: 再論王清峰之偽善

剛看來的新聞說,法務部認為死刑定讞未執行並未違法。
我知道那個沒違法,但是,有玩法是事實吧?
你部長帶頭玩法,這頂烏紗帽還戴嗎?或是學陳聰明,賴著不走?你們這些法律人教壞老百姓,難怪壞人那麼多。好的也被你們教壞了。

2010-03-11 20:50 Roger

回應: 再論王清峰之偽善

廢死刑論者很愛高唱『寬恕/原諒』之論,但對於反對廢死刑者,又顯得異常憤恨.

2010-03-11 20:42 e

廢除死刑後,進行下面這種大屠殺就沒有顧忌了!

228事件目擊者 - 蕭玉珍口述:
本人親身經歷二二八事件,為免歷史被扭曲,請各位大德將此文廣為轉載,複製,流傳,併存檔,以便在以後若有歪曲二二八,惡意分化,挑撥,散佈不實言論時,貼此文以為反制,但求告慰這些冤死者在天之靈。
台灣光復初期,因著蔣總統的以德報怨號召,從大陸及南洋平安遣返的台籍日軍有數十萬人之多,他們當中有不少人已被完全日化,以講日語為榮,自認為大日本帝國台灣國之子民,無法接受日本戰敗之事實,仍緬懷昔日的皇軍威風,無視於儘管當時百廢待舉,而政府仍儘力照顧,遣返,醫療之苦心,而心懷不滿,待機生事。
同時,在光復兩年後,亦有不少昔日皇民 化的公務員,因仍習講日語,不講國語,而被替換,一下子無法適應從大人降為老百姓的心態,也就不滿政府而推波助瀾。再加上共產黨的伺機而動,幾個爆炸性的因素聚合在一起,因著二二八的導火線而一發不可收拾。

我是廣東人,當時在廈門高等法院作個小職員。與同事朋友十餘人一起赴台觀光﹝當時大陸局面尚未惡化) ,在基隆,台北遊玩後,再獨自至高雄探望叔伯。我們一行人坐著朋友借來的車子到四處遊玩。228當日及後兩?天高雄平安無事,大概就在第四五天時,我們在外面玩到一半時,高雄就變成了個恐怖城。

依稀記得當日該是個周末吧,街上遊人甚多,在下午一兩點,我們欲轉往屏東遊覽時,暴亂開始發生。在十字路口,我們被一群浪人攔車盤查,為什麼稱他們為浪人呢?因為他們都是一副日本打扮 - 頭綁日本巾,手持武士刀。都是五十歲以下之壯丁,二十人一夥,攔人攔車查問。我們廈門也講台語,因此未遭毒手,但當時我親見車外兩位男子被盤問砍殺的整個過程。
他們當時被攔下,被用台語盤問,供日語沒?不會。供台語沒?不會。供客話沒?不會。當場,巴格野魯,干XX ,武士刀就砍下來。一人當場罹難,另一人想逃跑,亦被追上用武士刀砍死,身上噴出的血濺了幾尺高。
當時只以為是局部的,偶發的事件,只想逃離現場,結果越走越不對勁,幾乎每個大路口,都有這類浪人成群的在把關,街上的屍體也越來越多,慘不忍睹。在車上眼見對穿旗袍者就連問都不問,持刀就砍,男女老少全都不放過,有的甚至全家罹難。小的有至襁褓中的一兩歲小兒及大至十來歲的小孩,都無一幸免,更有的頭被完全砍掉,身首異處,不把人當人,只要非我認同族類,一律消滅,與南京大屠殺軍民不分的同樣獸行。
我們深受驚駭,決定繞路返回,結果是愈見愈慘,尤其是高雄火車站,前鎮一帶及往高雄工職的大馬路上,體堆積如山。就我粗略估計,應有上千人之多。僅高雄一地,我所見者就如此,全省死難者更不知有多少。
你無法相信這是因為單純的查私煙風波而起,也不可能像大陸上荒年欠收,民不聊生的暴動。要說對當時施政不滿,為何要以血淋淋的百姓生命為祭品?為何要以族類劃分生死?其實,真正的台灣人是很善良的,在暴動時也都躲在家裡,更有的對逃難者施以援手。今碑文定稿,對屠殺不交代,公益何在?
當時在台的除軍人外,外省人大部份就是公務員,及沿海省份來台經商人士,以溫州人居多,浙江人也不少,這些人是無辜冤死的大多數。在街頭屠殺還不夠,這些浪人開始逐屋尋人殺戮,於是外省百姓開始逃向要塞尋求保護。在一些善良百姓幫忙下,假借日本裝扮,惡補些日語,台語,以逃避浪人之盤查捕殺。姑不論所謂之定稿評論,柯遠芬,彭孟輯,史宏喜,張慕陶等人,在當時的避難百姓眼中都成了保生大帝,救苦救難的觀世音菩薩。
我法院一客家同事,先生在新竹當軍需處長,住在客家村,亦被暴民入村點名要 人。先生雖有兩只槍,卻不敢用,怕子彈用完仍救不了全家,只好個人躲入糞坑躲藏,還因此得病,但勉強幸免。
當時外省人戶籍資料根本不全,所以被屠殺多少,根本無法統計,遺留在大陸之親戚家人根本無從得知,超渡無門,亦為人間一大慘事。
228在如此悲慘,屠殺多日的局面下,你說政府怎能不派兵?而軍隊上岸後,所見遍地死,及街頭上耀武揚威拿著武士刀濫殺無辜的浪人,又怎會不開槍呢?
沒等到戒嚴,我就提前返廈門了。現雖已事隔半甲子,但當時之慘狀。猶歷歷在目,難以忘懷,我若不替他們說出來,我心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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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佛教授對於「228」本已不願多談,但對於碑文寫當年的行政長官陳儀「歧視台民」,則深感難過。胡佛說,他研究過有關陳儀的史料,陳儀是日本軍官學校畢業,妻子也是日本人,日文造詣極佳。到臺灣時只帶少數留學日本的參謀和官員,怎會有「歧視台民」,何況,當時外省人還沒有大批來。
陳儀條件適合才被派來接收已受日本統治50年的臺灣。但是,當時臺灣有幾十萬戰敗回台的台籍「日本兵」,經濟資源又早被日軍運到前線,全島設施則被美軍炸掉,經濟可說已經破産----------,因此「228」背後其實有很多因素。
但是最令人噴飯的是,當初取締私煙販售的大陸外省老芋仔,後來居然娶了這位 當初被他取締的本地賣私煙的老太太林江邁的女兒,而且現在是兒孫滿堂好不幸福呢 ! 老太太口中對女婿只有讚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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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親身經歷二二八事件……,現在講228整件始末全貌:
1.228時,全臺灣的警察局被佔領了﹒火車站被佔領了﹝祇剩高雄柴山彈藥庫沒被佔領)----。…
2.外省人被殺了﹒連續殺了10天﹒死了很多外省人----,甚至把外省嬰兒活生生的摔死的一連串暴民暴動----。……
3.10 天後軍艦在基隆港上岸時,被慫恿的天真的百姓想要阻擋軍艦上岸,軍隊當他們是暴民﹒下令射殺強登陸。
這些是二二八真正的始末……,政客掩蓋了真相原因...,數十年來故意燃燒228的仇恨 ,我不是為外省人說話…,祇是這些外省人戰亂流離在外﹒死了很冤﹒沒人替他們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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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擔任中華民國總統時下令,就行政院所出之“228調查報告” ,主要根據之書“台灣事變內幕記,記者唐賢龍著”中,強調所有本省死傷細節,而凡外省人被辱殺,凌虐部份,全被省略或淡化掉。
同樣一本書,怎麼 可以說這部份有效,那部份無效?為何選擇性採用?現引述原書部份“原文記錄”如下:
1.228日早上十一點,台北新公園,除了打死十幾個外省 人,毆傷二十幾個公務員外,更有一個年輕少婦,攙了她一個?歲多的小孩子,正想由偏僻的小道回家時,卻被幾個流氓攔住了,他們對她儘情的調戲後,一刀將她的嘴巴剖開,一直割裂到耳朵邊,然後將她的衣服剝的精光,橫加毆打,打的半死半活的時候,便將她的手腳綁起來,拋到陰濕的水溝中,該婦人慘叫良久後即身死。當該小孩正在旁邊哭喊媽媽時,另一殘暴的台灣人,變用手抓住該小孩的頭,用力一扭,即將該小孩之頭倒轉背後,登時氣絕。
2.又在萬華附近, 一小孩被民眾將雙腳綁捆起,將頭倒置地上,用力猛擊,直至腦漿流出時方將其拋於路旁。
3.又在台北橋附近,有兩個小學生,路遇民眾,因逃跑不及,即被民眾捉住,民眾一手執一學生,將他們兩個人的頭猛力互撞,等到該兩小學生撞得腦血橫流時,旁觀之民眾猶拍手叫好。
4.當天下午,在台北 太平丁,有一開旅館之孕婦,被民眾將其衣服剝光,迫令其赤裸裸地遊街示眾,該孕婦羞憤無已,堅不答允,便被一手持日本軍刀之台灣人,從頭部一刀下去,將該孕婦暨一個即將臨盆之嬰孩,劈為兩段,血流如註,當場身死。
5.又在台灣銀行門前,有一個小職員,當他剛從辦公室裡走出來,即被一個台灣人當頭一棒,打的他腦漿併流,隨即隕命。
6.這時,適有一對青年夫婦路過此地,又被群眾圍住,吆喝喊打,嚇得他們跪在地上求饒,時有很多的台灣小學生 擠進人群中,一看原來是阿山,便連忙你一腳,他一腳,將他們兩人踢在地上,滾成一團,這時民眾更拳腳交加,棍棒其飛,不一會,他們變被打得血肉模糊,成了兩具破爛的孤獨魂。
7.在新竹縣政府的桃園,被羈囚於大廟,警察局官舍與忠烈祠後山坡地之外省人,內有五個女眷,被台灣一群流氓浪人強行奸污後,那五位女眷於羞憤之餘,均憤極自縊殉難。
8.而該縣大溪鎮國民小學女教員林兆煦被流氓呂春鬆等輪奸後,衣服儘被剝去,裸體徹夜,凍得要死,後被高山族女縣參議員救護始脫險。

2010-03-11 20:31 amlink

回應: 再論王清峰之偽善

速審速決、嚴打快打
雖或有不公
但保障社會大眾在一定秩序裡
台灣夠亂了,玩法亂法事情夠多了
司法貞操已早失去
如果再要廣開閘門
會成什麼社會哪

2010-03-11 20:08 跑吧

殺人償命,此乃天經地義!

現在法務部長公開高調宣佈殺人者可以不償命,那麼一旦日後發生台灣人大規模屠殺外省人的事件,部長的今日的言論是否就是給日後的殺人者事先打了免死針,發了免死牌?是否就鼓勵了台灣人可以殺外省人而且不會犯死罪?英國往中國賣毒品都能振振有詞,還能信啥!

2010-03-11 19:59 amlink

回應: 再論王清峰之偽善

人權議題在台灣盡都是偽善者保障惡人的說詞,殺雞儆猴,道理那麼簡單清楚,可這些偽善者就是故意漠視,結果賠上多少善良無辜百姓全家人永遠無法彌補的痛
要保障大多數人家過好一點的公平日子,請不要再偽善(特別是法務部長)看看新加坡、馬來西亞...甚至中國大陸

2010-03-11 19:58 老汪

回應: 再論王清峰之偽善

路人甲:
我沒有罵人,是你和Amlink都應該想法辦面對心中的無名恐懼,仇恨和怨懟。
It is not what you are afriad of, it is the fear itself.

2010-03-11 19:56 Sophie Lin

回應: 再論王清峰之偽善

「主人沒發言表示沒有意見。
主人有意見,他自己會刪除趕人。」

行走江湖,碰到這樣的,我也不想當狗了。


2010-03-11 19:49 Roger

回應: 再論王清峰之偽善

王清峰沒有說出來的是, 日本自民黨政府執政末期, 由於社會狀況逐漸惡化, 民怨沸騰, 不得不恢復死刑執行, 且執行頻率達近30年來最高點, 並改變過去秘密處決原則, 改由法務部長開記者會宣布. 直到政黨輪替, 聯合政府內部相當多左派勢力, 死刑執行才再度停止.
國情不同, 民族性也不同, 我根本不認為"人權, 文明"應該由單一種族(也就是白種人)來定義. 因此, 我國實不應倣效歐洲國家, 仍應以東方國家為倣效對象才是.

2010-03-11 19:45 shouri

回應: 再論王清峰之偽善

Sophie Lin
心胸真窄啊!這樣就罵人啦?
算我不小心惹到狗
不會理你啦

2010-03-11 19:22 路人甲

回應: 再論王清峰之偽善

路人甲:
我今晚是很閒。
但你顯然有病。

2010-03-11 19:17 Sophie Lin
共4頁: 1 2 3 4 ,目前在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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