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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名釣譽之王清峰

2010-03-11 07:31迴響:36點閱:4229

《野武士周報Beta---N012》封面主文

前言:政務官理念不被長官認同,或是無法推動,那就掛冠求去,王清峰呢?不作為!以拖待變,自居是「終審的上帝」,一個人的意志,否決了三審定讞的司法制度。

 

任快兩年了,法務部長王清峰為了「死刑執行」,終於大聲站出來說話了。

 

王清峰說的好悲壯,卻掩飾不了王清峰沽名釣譽的本質。

 

王清峰忘了,她早就不是一個「社會公益人士」,她是一位政務官,她有權力、她更有義務將她的理念,以及世界廢除死刑的潮流,「領導」台灣社會。

 

絕不是像王清峰一樣,什麼都不作為,說的很悲壯,做的很空洞!

 

「領導」是一種影響力的展現,南非精神領袖曼德拉曾說:「作為一個領導者,不是要告訴人們應該做什麼,而是要讓大家形成共識。」

 

一九九三年,曼德拉參加在暴力事件頻傳之凱托洪﹝Catlehong﹞群眾聚會。數萬萬基本教義群眾簇擁中,麥克風旁,曼德拉發現了主辦單位給他的小紙條。寫著:「別再提和平,拜託,我們受夠和平了!」

 

曼德拉怎麼做?他上台就說:「停止暴力報復,和平是我們惟一的道路。如果你們任何人要用暴力傷害他人,我告訴你們,你們沒有資格參加非洲國家議會!」

 

群眾憤怒了,高台上的曼德拉顯得很孤立,四處響起了反對的叫囂,有人高聲要曼德拉下台,鼓噪不安。

 

在台灣,政客們一定是「屈從」壓力,馬上改口,曼德拉卻提高噪音,堅決地說:「你們聽著!你們聽著!祇要一天我帶領這個黨,我就負起領導的責任...祇要一天負起領導的責任,我就會一再反覆地告訴你們:你們錯了!」

 

這就是曼德拉為什麼被稱為是政治家,而不是政客的核心特質。他知道什麼是「領導的責任」:堅持是非原則,無畏無懼地擔起說服的責任 

 

一個擁有權力和追逐權力的人,他很容易可以堅持主見,他可以覺得自己什麼都對,也就可以到處看到別人的錯。所以,極權獨裁者從來不會錯,都是別人的錯。極權領導下,指責別人錯,堅持自己對,一點都不稀奇。

 

民主時代呢?做為一個依靠選票支持才能取得權力的人,最簡單的做法,反而是什麼都聽選民的,選民要什麼就給什麼,這樣最輕鬆,也最容易追求權力。

 

曼德拉了不起!他不惜得罪自己的支持者,伸張他相信的是非原則。當他大喊:「你們錯了!」時,對象不是他的政敵,不是戴克拉克的白人選民,而是那些把他拱上政壇的群眾。難道曼德拉不知道,水能載舟,也能覆舟,這些群眾當然也能夠把曼德拉踢下權力舞台,將他掃地出門,但在是非原則面前,曼德拉顧不了那麼多。

 

就是是民主時代的領導特質,敢於堅持自己的是非想法,敢於對自己的群眾說:「你們錯了!」敢於利用自己做為一個政治領袖的地位與影響力,去改變去矯正自己的選民、支持者。

 

只有態度,並不夠!領導者必需有作為!

 

在『打不倒的勇者』此部電影中,曼德拉相信透過國際語言的「運動」能使人民團結,於是他決定重整不受看好的南非橄欖球隊,並在看似無望的1995年世界盃比賽中奪下冠軍。而他是如何達成這不可能的任務?

 

黑白種族問題要消除,就得先從自己的貼身護衛開始融合做起。白人統治者將曼德拉關在荒涼的小島上長達27年,當他出獄當選總統候,不僅邀請總統府內的白人職員持續留任,更讓當初企圖要奪取他性命的白人保鑣當他的貼身護衛。

 

當曼德拉當選總統之際,南非體委會打算趁此將由白人成立的橄欖球隊汰換隊名、隊服。曼德拉一得知此訊息,立即親身前往制止,向民眾說明為何他要這樣做,他告訴大家:「忘記過去,黑人已經站起來了,白人已不再是敵人,而是我們的同胞。」曼德拉認為,擁抱對手也是控制它們的一種方式。

 

堅定的態度、有計畫的作為,這才叫做「領導」!

 

有媒體解析,王清峰也許是「下一個楊志良」,更是大錯特錯,污辱了楊志良。

 

「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至少為了他的理念,對健保態度從頭到尾很一致,而且,公開多次表態外,楊志良至少送了十幾次的方案,被吳敦義打回票!

 

政務官理念不被長官認同,或是無法推動,那就掛冠求去,楊志良表現了基本的風骨,也表現了起碼在健保議題上的「領導」。

 

王清峰呢?不作為!以拖待變,自居是「終審的上帝」,她竟以一個人的意志,僭越了制度,否決了三審定讞的司法制度。

 

王清峰更差勁的是,上任兩年了,有積極向社會遊說嗎?沒有!

 

王清峰有緊迫盯人,拿出法案在國會推動嗎?沒有!

 

王清峰有過不間斷地表達堅定立場,積極向總統與閣揆報告嗎?沒有!

 

基本職權都沒作到,王清峰只有態度,沒有作為,不是沽名釣譽是什麼?

 

這種態度,不也是發生在「前」檢察總長陳聰明去留問題嗎?王清峰的態度,路人皆知,但王清峰的沒輒,也是路人皆知!

 

只有態度,不敢作為,王清峰早就該掛冠求去了,她,是個優秀的「在野的人權鬥士」,但不是一個稱職的當朝政務官,還在扯什麼地獄不地獄?

 

不過,也不要太苛責王清峰啦!只有態度,沒有作為,只有說法,沒有作法,這樣的怯懦風格與沽名釣譽文化,到從馬英九以降的當朝官員中,個個如此,豈止王清峰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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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karl6406/archive/2010/03/11/477656.html
2010-03-11 07:31作者:黃創夏分類:封面故事迴響:36點閱: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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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沽名釣譽之王清峰


公共議題.劉兆玄行政院長及王清峰部長逐步強力肅貪下考選部林光基主秘索賄後交代考選部 政風室主任于建國偽造公文書醜行.紙包不住火 (1) 94年12月5日選政字第0940008087號 密等:密 承辦人于建國02-22369188#3251 受文者:陳重光.

陳重光寫於 2011年5月15日 13:26
.

謹呈 行政院政風處 處長親啟鈞鑒

懇請行政院政風處 處長依政風條例

貪污治罪條例 執行正己專案 懇請 正式回函

檢舉

依據行政院政風室94.11.10處室政3字第0940093378號

考選部 政風室主任于建國.包庇考選部公務人員.行文副本欺騙行政院政風室



檢舉

91.8.13以選專字第0910004548號內容是一貪汙案(依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五項)經手或承辦過該份公函的 、政風室之考選部公務人員 貪瀆狀

明知調查局收公該文(貪污案)後6 年11月後未處置.該考選部公務人員卻不聞不問



主旨:

91.8.13以選專字第0910004548號函將歷年來以巴拉圭華僑身份申請中醫師檢覈准予筆試之有關資料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偵辦

(1)考選部亦於91.8.13以選專字第0910004548號函 公文書副本是不是寄行政院政風室留存

(2)真的有91.8.13以選專字第0910004548號函 公文一事?或是杜撰?

爭執點1.

聲請調閱證物.聲請刑事勘驗鑑定

(1) 考選部調閱77年至89年間以巴拉圭華僑身分申請中醫師檢覈准予筆試清冊

爭執點2.

聲請刑事勘驗鑑定聲請調閱證物

法務部調查局資訊室於91年12月12日調資貳字第09114014310號函明確函復;僅周文瓊.林坤生等2人. 有雙重國籍

爭執點 3.

考選部於91年12月12日就知道江獻嘉. 黃珀姈、 林坤生、周文瓊.許婷貽 等5人確有雙重國籍卻故意陷害告訴人陳南谷

壹 、告發 事實

. 94年12月5日選政字第0940008087號

密等:密 承辦人于建國02-22369188#3251

受文者:陳重光

(1) 依據事實

94年12月5日選政字第0940008087號第一頁

說明.
1.
依據行政院政風室94.11.10處室政3字第0940093378號函轉台端596號存證信函辦理 。


(2)依據事實

94年12月5日選政字第0940008087號第二頁第四點第11行另為慎重,本部亦於91.8.13以選專字第0910004548號函將歷年來以巴拉圭華僑身份申請中醫師檢覈准予筆試之有關資料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偵辦,惟迄未發現其他不法情事

正本:陳重光 副本.行政院政風室


謹呈. 行政院政風處 處長 鈞鑒

檢舉人:陳南谷

中 華 民 國 99 年 2 月2日

2011-06-01 01:02 陳南谷

回應: 沽名釣譽之王清峰

amlink
你鼓動東區民眾殺台灣人
你呼籲政府趕快請外國傭兵殺台灣人
你常常製造本省外省人的仇恨 你居心何在
台灣現在和平安祥 你居心不良 時時想破壞
你混蛋

2010-03-12 13:22 bnbc

醬缸

王部長說要是我早就辭職了
她是以Ethic的角度提忠告
昨日說反死刑是以人的角度提意見
兩者皆非依法行政的作為
也非沽名釣譽操弄法律
只是馬吳無力也無能如曼德拉般
匡正風氣
王部長一人無力對抗法匠及一缸子醬缸
更別說馬英九昔日的歷史共業

2010-03-12 12:24 John

回應: 沽名釣譽之王清峰

敬告 amlink
閣下無聊且無釐頭的外省人恐慌,請不要再在本板貼文,莫名其妙的外省人沙文主義,本人看了噁心!
黃創夏

2010-03-12 07:48 黃創夏

回應: 沽名釣譽之王清峰

請問王部長,如果易位而處,那些被綁架勒贖,給了錢又被撕票,先強姦後殺人滅口的受害者是您的家屬至親,不曉的您對被判刑確定要執行槍決的該罪犯,是否仍如此寬厚。將執行公權力譬喻成[政府殺人],真是不倫不類!

如果依王部長高見,警察根本不能佩槍,為何警察可以將拒捕的小偷直接開槍打死,難道小偷沒有人權嗎?

國家根本不能有槍砲軍隊,因為槍砲軍隊是要拿來殺[敵人]的,難道[敵人]就沒有活著的人權嗎?為什麼死刑犯不能殺,[敵人]可以殺?殺人擄掠的罪犯難道不是善良老百姓的[敵人]嗎?

如果依王部長理論,那些遊民無處可去,為了擁有一個長期飯票,就到處去強盜強姦,讓政府抓去,可以供他吃穿一輩子,何[樂]不為?不會這樣做的遊民真是傻瓜啊!何必辛苦餐風露宿,有這麼好的法務部長,應該額手稱慶啊!

請問王部長,劉邦友血案的兇嫌如果抓到破案並被判死刑,您要不要執行?

[死刑犯]有[罪大惡極]或[情有可憫]之分嗎?

2010-03-11 22:20 麻辣上匠

要當心王部長廢死刑的言論是給綠暴民殺外省人開了綠燈

在藍綠尖銳對立,並且有著外省良民在全省被大量屠殺記錄的台灣,你法務部長這樣高調的宣佈反對死刑、不執行死刑,這不是給綠暴民團夥們開了大屠殺的綠燈嗎?我們倒要嚴肅質問王部長,妳還讓不讓我們外省人在台灣活命了?!我們希望有「免於恐懼」的在台生活權利,這樣卑微的希望不過份吧?

2010-03-11 18:12 amlink

回應: 沽名釣譽之王清峰



王清峰說:"希望有一天這個美麗的島嶼能驕傲的說,我們沒有死刑?"

================================

王XX驕傲的讓更多的惡人殺更多的好人,王XX就可赦免更多的死刑犯!好偉大的女人!

以後惡人可以大開殺戒,不須償命,好馬政。


2010-03-11 14:58 殺人者不死

回應: 沽名釣譽之王清峰

請不要忘記當年說過的話, 做過的事.

2010-03-11 14:34 CSH

回應: 沽名釣譽之王清峰

十七年前,朝野十幾名立委拜會法務部長馬英九,要求暫緩執行「冷面殺手」劉煥榮的死刑。當年的馬部長說:「身為法務部長,我必須遵守法律,除非法律上的死刑規定有所修改,否則我必須依法行事。」

馬英九表示,法務部對執行死刑扮演的角色,僅是最後一道手續,不能就實質改變,這是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除非有再審或非常上訴的情形。

一九九五年,立委陳婉真為一名死刑犯向馬部長陳情,請求槍下留人,停止執行。馬部長表示,死刑案件人命關天,要經過層層審核才批准執行,「我不能因為一己同情心,就下令停止執行,否則司法便無公信力,死刑無異虛設。」

2010-03-11 14:31 CSH

回應: 沽名釣譽之王清峰

王清峰?
等到她家人被"虐殺"之後,親眼看過他們的屍體
她依然說廢除死刑這種話
我就信

2010-03-11 13:28 haha

回應: 沽名釣譽之王清峰

樓下小民這種牽拖方式,擺明只是想把馬英九擋在[王清峰事件]的防火牆外而已.
依照樓下小民的觀點,看來四野人說馬英九沒做事,還真的是蠻中肯的.
又想馬英九不沾鍋,又想要馬英九榮譽歸於一身?
再掰嘛~

2010-03-11 12:44 edward

回應: 沽名釣譽之王清峰

世界上有所謂"正確"但卻不能做的事。

在台灣,指的就是"廢死刑"。
在大陸,指的就是"民主化"...

"正確"而不能做。這是因為社會的腳步還沒有跟上來。

而早結果的樹一定早凋。有時因此產生反效果,導致社會倒退。延遲了社會既定的腳步...

2010-03-11 12:32 123@456.789

回應: 沽名釣譽之王清峰

金融海嘯時,政府幾乎第一時間發布百分百保障存款戶,台灣算是有驚無險,但掌聲全給了彭淮南,為什麼沒人說馬政府支持彭總?是站在同一陣線的?

王清峰戀不戀棧又如何?一個月二十幾萬的薪水大律師不在意的,為政者可以不看人民臉色,勇敢做對的事,問題是,甚麼是對的事?不是王清峰說了算,王部長好人也會做錯事,三思啊!

2010-03-11 12:25 小民

回應: 沽名釣譽之王清峰

王清峰,你請下台吧,夠了。司法治安這麼爛,我第一次看扁馬英九用了你。竟然用沒有死刑去國際上炫耀,你他媽的國內一堆治安貪腐亂象視而不見,你是豬呀。你這講法跟馬英九對於把打流感預防針的功勞往自己身上攬,有什麼差別?混帳東西,給我下台!

我也第一次說,馬英九兵敗如山倒是活該,國民黨撿到的便宜終於又還給了民進黨。

2010-03-11 12:24 Roger

回應: 沽名釣譽之王清峰

您這一篇是"我個人認為"最近寫得最好的一篇!!!

2010-03-11 12:17 jess111

王清峰知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王清峰說:"希望有一天這個美麗的島嶼能驕傲的說,我們沒有死刑?"

真是士大夫無恥?身為法務部長,如果能讓台灣"沒有犯罪"才值得驕傲,沒有死刑有什麼好驕傲的?
沒有死型代表,犯罪的人沒有得到懲罰,受害者沒有得到公義!除非是受害者的家屬,沒有人有權利"替他們"原諒加害者,是法務部長也不行!

王清峰以不作為企圖替被害人家屬"原諒"加害者,就是濫權瀆職,愧對其位!如果她不願意當"劊子手",她可以掛冠下台,以一個素人、和被害者家屬"平等"、"平權"的身分,去演講、去宣揚、去傳播她的理念,而不是以一個"在位者"的權勢去二度加害受害者家屬!!

2010-03-11 11:53 有甚麼好驕傲的?

回應: 沽名釣譽之王清峰

再補一篇,這樣應該夠清楚了:
馬政府和王清峰,的確是站同一陣線.

【聯合報╱記者李志德/即時報導】 2010.03.11 12:24 am

新聞局長江啟臣晚間發出新聞稿,坦承目前沒有定論。
江啟臣表示,人權是普世價值,目前多數國家雖已廢除死刑,但此議題極為複雜,政府鼓勵各界充分討論,凝聚社會共識,作為擬定未來相關政策的參考依據。

2010-03-11 11:36 edward

回應: 沽名釣譽之王清峰

說王清峰沽名釣譽 是苛責了

毋寧說她始終懷抱著關懷人權的理念而坐上法務部長這個位子 堅持她的理念直到現在

已引爆的話題 難道不能視為是形成社會共識的一個發端?
要不要廢除死刑絕對可以從現在開始討論

若從這個觀點看 下不下台真是個無足輕重的問題


以政務官的身份衝撞現行與既行的律法 確有不妥
不過 做出寧擔受萬人所指 也不願退讓半步的這個選擇 所需的勇氣和毅力 亦非常人所能為

2010-03-11 11:27 偶不是老金

回應: 沽名釣譽之王清峰

>>看馬政府的態度再說不遲,何必見縫插針?
>>只是看樣子打馬已是全民運動
王清峰跟著馬英九上任至今差不多兩年了.
而王清峰現在放了這麼多砲,總統府也沒任何積極反應,總統府發言人還跟發言:

【中央社╱台北10日電】 2010.03.10 11:08 pm
羅智強晚間指出,廢除死刑議題相當複雜,社會也還沒有達成共識,需要更多的教育與更多的法律修正。

思考一下,馬政府的態度,已經夠清楚了:
馬政府就是和王清峰站同一陣線.

2010-03-11 11:26 edward

回應: 沽名釣譽之王清峰

馬系立委吳育昇要求執行死刑最力,馬的態度到底如何不免讓人質疑。
到底要不要執行,確實有必要說清楚講明白,不要又躲起來當宅男!!

2010-03-11 11:15 同學
共2頁: 1 2 ,目前在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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