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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挺扁謬論

2008-12-08 08:18迴響:35點閱:4344

《野武士周報試刊35號》每周評論1

前言:約束司法公僕的要求,並不能因此就約束社會對於正在審理的司法案件,不能評論、不能質疑。刑事訴訟法約束的是檢調法警公職,不是對社會與民間的綑綁!

 

灣人很悲哀,許許多多民主憲政的基本概念,在政客的操弄下,都成了政客推諉的遁詞。

 

為了挺扁,「無罪推定」原則,也在挺扁人士的扭曲中,成了挺扁的「遮羞布」。

 

這個「遮羞布」的最大扭曲,就是扭曲「依法行政」的憲政意義。

 

民主憲政概念下,公務機關受到最嚴格約束,所有的一切,都必需依法有據。法律沒規定的,政府都不能幹;民間與社會呢,則是最寬鬆自由,法律沒限制的,人民都可以幹!

 

請那些挺扁人士,看清楚刑事訴訟法,約束的是檢調法警公職,不是對社會與民間的綑綁!

 

更請不要再用「無罪推論」恫嚇社會對陳水扁貪腐的評斷!

 

沒錯,無罪推定原則可說是刑事訴訟制度最為重要的指導原則。

 

基於此一原則,被告在刑事程序中毋須主動證明自己無罪,因為被告本由法律推定為無罪;若要推翻這個法律效果,必須使審判者獲致的心證達到「毫無合理懷疑」的程度。

 

無罪推定原則在我國實定法上的落實是刑事訴訟法第一五四條。台灣早期的判例見解卻有認為「審理事實之法院,對於被告之犯罪證據,應從各方面詳予調查,以期發現真實,苟非調查之途徑已窮,而被告之犯罪嫌疑仍屬不能證明,要難遽為無罪之判斷,顯然採取了「有罪推定原則」!

 

晚近的判例則更絃易轍,主張凡法院對於被告被起訴的犯罪事實尚有合理的懷疑時,即應維持由法律推定的被告無罪效力,判決被告無罪。上下半世紀的見解分歧,在民國九十年九月最高法院決議廢止使用有罪推定的三則判例之後已告終結。

回到實務上,這是「法律程序」上對審判程序的約束原則,是對法官、檢察官的要求原則。以免產生冤、假、錯獄。

 

但是,這是約束司法公僕的要求,並不能因此就約束社會對於正在審理的司法案件,不能評論、不能質疑。事實上,民間與社會根本沒能力去判誰要被關多久,他們,頂多就是評論。

 

同樣的概念,「偵查不公開」也是約束檢調司法人員的準則,但是,對於被告和相關人士,他們若不具公務人身分,或是有律師規範在約束,被告和當事人都有喊冤與為自己陳述的權利與權力。

 

法條上,對司法人員有罰則,並沒有對民間與社會的罰則,所以,挺扁鐵衛隊也別用「偵查不公開」恫嚇人民。

 

再回到扁珍貪腐案件中,目前,起訴書尚未寫就、法院根本尚未審理。在司法單位中,誰判了陳水扁有罪?根本沒有。誰違反了「無罪推定」?一個根本還未發生的事,挺扁可以挺到猛批「違反無罪推定」,真是夠了!

 

一個有權力的人,濫權、有不合理的鉅款在海外。社會上,當然能有自己的判斷,對於扁珍所行所言,表達看法,與找出更多的貪腐故事。

 

不敢面對A錢的事實,卻誤把對法官的約束加到社會與媒體身上,挺扁的那些政客、及所謂「司改人士」與「律師」,處心積慮、假借名目,到底想要遮掩什麼呢?

扁沉淪錄.JPG

 

--------------

《野武士周報新主站》

 

    《野武士周報新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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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karl6406/archive/2008/12/08/357032.html
2008-12-08 08:18作者:黃創夏分類:每周評論迴響:35點閱:4344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無罪推定?挺扁謬論

網八蛋問:「阿我素在哪裏受孕成形的?」
土地公:「台南允頌汽車旅館啦!」

結果吳淑珍尿了他一頭騷尿 。《網八蛋福音66》

2008-12-23 02:21 copy

回應: 無罪推定?挺扁謬論

公務員貪污應該判死刑!
如不嚴刑峻法無法治理亂糟糟的台灣官員惡習﹏貪污!
阿扁早該槍弊十次啦!
不正人心,社會無一標準。

2008-12-10 12:34 Roger

回應: 無罪推定?挺扁謬論

周玉蔻這一說的可能性大不大?

【阿扁是十一月十二日進入台北看守所的,加減算一算,一審大約還要待在牢獄裡十二個月.到時候,有必要,搞不好還可以再關一段時間,直到三審定讞,出了看守所,直接進監獄.律師出身的阿扁,應該早認知到他見不到自由天日的下場.他會束手就範嗎?

外圍的聲援已經沒有動力,阿珍會不會為了救兒子陳致中犠牲掉DEAR WATER(吳淑珍暱稱阿扁),恐怕連阿扁自己都沒準.台灣之子的最終命運,可能是遭到自家妻兒親人遺棄,這也才會是這一樁世紀大貪案的最高峰高潮!】

2008-12-09 08:01 Jack

回應: 無罪推定?挺扁謬論

黃先生,
According to your “無罪推定?挺扁謬論”,
May I say that dirty jack is fucking your wife, so, other people do not fuck you wife.
Or Dirty jack did not fuck your wife and other people fuck your wife.
Please explain to us about what the logics of your “無罪推定?挺扁謬論”.

2008-12-09 03:05 much

回應: 無罪推定?挺扁謬論

【簡林娘的草雞歪】
【簡林娘的草雞歪】法律的精神,本就是【無罪推定論】。
沒有被起訴或証据在法律上就是【無罪】。
【馬無能】的特別費不也是這樣【有罪玩到無罪】,
【媒體監督】都能被你玩成【媒體辦案】。
【簡林娘的草雞歪】這世界上有什麼你不可以玩的。
=====================================
野武士, please do not mention that you were major in engineering field.
Please!
【簡林娘的草雞歪】這世界上有什麼你不可以玩的。
You can play either let your wife to fuck dirty Jack or dirty jack fuck your wife! Either way is fine to me.

2008-12-09 03:01 簡野武士林娘的草雞歪

回應: 無罪推定?挺扁謬論

阿扁在97年8月14日召開記者會!當眾宣示他做了一件對不起國人的事,他太太將選舉結餘款匯到國外銀行;但事後他自己稱海外帳戶存款為:機密外交之用...預備獨立建國用...選舉政治獻金....到最後定調為台獨建國基金......。「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犯錯原本是可以原諒的,但事後的言行舉止,與其8月14日所言判若兩人,套用其常用的口頭禪:「台灣民眾用膝蓋想,嘛也會知道這是不是叫貪污?」。
台灣人只要背離善良同情、理性和平、理解寬容的台灣本土教養文化時,無論你是何種身分、何種地位、嘴巴再能說!文筆再流暢!是不會得到尊敬的!
2008-12-08 12:59 | tiger
=====================================
Yes, this is it.
[台灣人只要背離善良同情、理性和平、理解寬容的台灣本土教養文化時,無論你是何種身分、何種地位、嘴巴再能說!文筆再流暢!是不會得到尊敬的!]

2008-12-09 02:55 agree

回應: 無罪推定?挺扁謬論

As soon as my pocket is fulled with money, I can suck as much as I want it.
You're a poor sucker!
-------------------------------
【還有,麻煩您在節目上跟濤哥講一下,打從322開始濤哥講了很多次「我們監督馬政府,沒有蜜月期,絕不手軟」,害在下期待了很久。結果現在天天還是照三餐問候陳水扁。到底什麼時候才會不手軟地監督馬政府啦~~】

2008-12-09 02:51 a pig insider

回應: 無罪推定?挺扁謬論

黃先生,

第一,二分法是一種危險的邏輯。關注扁案偵辦過程的種種,並且關注媒體報導的角度,並不等於挺扁。如果會讓您好過一點的話,事實上在下相當反扁,不過理由可能跟您不一樣。除了「可能」貪污之外,還有他一個人就毀掉了民進黨。當然,您不喜歡,甚至痛恨,陳水扁的理由可能跟我不一樣。只是請您注意,並不是跟您抱持不同意見的人就屬於「挺扁」。

第二,並不是您口中的憲政理論才是「唯一真理」,所以只要沒有跟您一樣有這樣憲法理解的人都是「可憐的台灣人」。我相信真正憲法學者,至少我認識的,不會像您這樣居高臨下,抱著一套理論就以為別人都是錯的。更何況您這篇文章的論理過程並不嚴謹。無罪推定是基本人權。檢察官要起訴、法官要定罪,證據程度要超越合理懷疑才行。您接下說什麼?一般人「頂多也只是評論?」那上週的那一篇「媒體辦案?理所當為」到底是「評論」還是「辦案」還是「未審先判」?
有偏見沒有關係,大方承認,論理也會爽快許多。最麻煩的就是明明有偏見,還自己舉著一堆似是而非的理論邏輯,強調「我是中立客觀理性的中間選民」。光是會上2100(或是大話)的這些人說老實話就是有偏見了,還不敢承認,是怎樣?陳揮文都比您痛快多了。

第三,就算法官定罪了,那也不過就是個人所做的事情被法律制裁,天經地義。您等所謂「記者大人」,仗著一枝筆,自以為正義討伐,今天放在頭版大字寫「某某某貪污」,結果過幾天發現弄錯了,只敢放個小小方塊說「道歉啟事」,請問一下當事人名譽被回復了嗎?沒有被回復的部分怎麼沒見您「檢討媒體」?還是說媒體這個用來監督政府的「第四權」本身很有良知,不需要被監督?舉兩個我比較喜歡的例子,都跟李慶安委員有關。李慶安委員痛打涂醒哲舔耳案,繪聲繪影、炒作多大?結果搞錯了之後,道歉篇幅又是多大?李慶安痛罵陳思孟雙重國籍,報得多大?然後李慶安自己雙重國籍這麼多年,被問到說不出話支支吾吾,又怎沒見您這正義之聲口誅筆伐呢?真的,有偏見沒關係,痛快承認。在下私底下痛罵民進黨的程度不會輸給罵國民黨的程度,但您身為媒體,單一方面檢討一個下台總統,還舉著「如果不徹底挖清,怎麼知道馬英九會不會重蹈覆轍」這種莫名其妙的大旗,怎麼不想想去監督一下看起來還沒貪污的馬政府現在已經破落到怎麼程度了?上台半年幾千幾百億在灑,現在看樣子好不容易打消的金融呆帳又要增加了,怎麼不監督?還是說那不是您的專業?

拜託,要幹剿追殺陳水扁沒問題,一週一篇也沒關係,我陪你一起罵。但是也麻煩注意一下比例原則,現在誰執政?陳水扁貪污算了不起幾十億好了,現在政府隨便一個政策都舉債幾百億,難道公共政策都不值得您關心嗎?還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完全執政喔!結果勒?從上說到下就是馬總統說的都是對的。您這個「第四權」到底是要監督誰?

還是說,我自己時空錯亂,現在總統還是陳水扁?

還有,麻煩您在節目上跟濤哥講一下,打從322開始濤哥講了很多次「我們監督馬政府,沒有蜜月期,絕不手軟」,害在下期待了很久。結果現在天天還是照三餐問候陳水扁。到底什麼時候才會不手軟地監督馬政府啦~~
2008-12-08 14:45 | HMT
黃先生’s answer
第一: I’m a person who has only my way or high way, but I will do both ways when I do not have food to feed my pig family.
第二: Are you kidding me? I was major in engineering field and was lazy so that I got into this complicated field (Media reporter). I am so confused that I cannot walk with talk and see the line. So, I do whatever I want. Do you have any problem? Can you not ask me the truth since reporting the truth to me is so difficult for me to figure it out? Furthermore, to identify a truth needs a lot of time and gathering a lot of material, then go thru many steps. By the time I figure it out, my family will not have food. My piglets need my income to feed them. I only talk to my pig group. You know nothing. I am the best pig in my group, any question about this?
第三: Who cares? I could get away with what I had done before. I am going to do it by my own way.
What can you do to me?
Thing comes around and goes around.
God bless everybody!

2008-12-09 02:46 echo

回應: 無罪推定?挺扁謬論

要貪幾億要拿多少東西去交換?他的幾億又是他所賤賣的國產中的幾%?

不當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但貪污又執行不當政策,哪一個可怕?

中正紀念堂,非法改名,中正國際機場,非法改名,有人去請哪些做決策的人負責嗎?更不要提民進黨剛上台的時候的核四案了,幾百億就這樣賠給外國廠商,支持陳前總統的你們又有甚麼論點?

我贊成政黨輪替後,就去追殺先前的政府,違法亂紀的全部抓去關.陳前總統不去追殺李登輝時代的不法貪污,甚至他自己最在意的拉法葉案也沒一個交代,為的是甚麼?我可以合理懷疑是李登輝跟他講好的條件嗎?為什麼不行?

別在那邊耍嘴皮子,挺誰都好,重點是,當你決定要挺一個政客的時候,別忘了你自己的價值觀已經扭曲
對於政治人物,我誰都不挺,就用最嚴厲的角度辦到底,否則每次上來一個就亂來一個,憑甚麼我要繳稅給這樣的政府?

馬英九下台後,如果民進黨上台了,請不要手軟,徹底揭發他的內幕,如同民進黨先前追殺特別費般的用力.

管他是誰,貪污的人該抓就抓,該關就關

他馬的,我就是不爽辛辛苦苦工作還要看一堆狗官吃香喝辣,亂搞一通.
2008-12-08 18:17 | 他馬的一群狗官
===========================
他馬的,我就是不爽辛辛苦苦工作還要看一堆(豬頭)吃香喝辣making money from 2100 and wrote BS to make a living,亂搞一通.
If 一堆(豬頭) can bring truth, who will not support them?
一堆(豬頭) are so smart that they know everything. Even they know Dirty Jack are not flirting with these 一堆(豬頭) 's wife.
一堆(豬頭) just shot from hip!


2008-12-09 02:20 unfair

回應: 無罪推定?挺扁謬論

無罪推定原則,是法官要遵守的!

有罪推定是檢察官的職責,不然檢察官吃飽沒事幹?

2008-12-09 02:19 Jane

回應: 無罪推定?挺扁謬論

Jack啊,
你壞!
什麼是美國所有【色情犯者】?
我們嘴炮事兒, 是色情犯者嗎?

2008-12-09 02:10 吳陳彩雀

回應: 無罪推定?挺扁謬論

台灣人很悲哀,許許多多小豬 needs make a living.的基本原則下,在小豬的操弄下,都成了小豬的推諉的遁詞。

為了” make a living”,「許許多多」原則,也在小豬人士的扭曲中,成了”make a living”的「遮羞布」。

這個「遮羞布」的最大扭曲,就是扭曲「媒體辦案, 理所當為」的common sense。

“豬 cannot produce his own food”概念下,media industry受到最嚴格coverage,所有的一切truth,都必需依法有據 under 豬人士的扭曲的基本原則下。cannot benefit 豬人士的,政府都不能幹;民間與社會呢,則是follow me (豬人士),法律沒限制的,人民都可以幹 (everybody can fuck 豬’s wife)!

請那些人士,看清楚” 豬人士的make a living”法,約束的是your opponent,不是對社會與民間的綑綁!

更請不要再用「野武士/reporter」恫嚇社會對”people needs a real reporter”的評斷!


不敢面對”豬 needs make a living”錢的事實,卻誤把對people needs a news reporter的約束加到社會與媒體身上,” 豬 needs make a living”的那些 pigs、及所謂「野武士」與「reporter」,處心積慮、假借名目,到底想要遮掩什麼呢?


BTW, 24x7, I have seen this 野武士 are talking about “陳水扁貪腐”.
Yes, “陳水扁貪腐” needs have a justice. But 24X7 are talking about “陳水扁貪腐” is out of portion. Furthermore, if 陳水扁貪腐 is true and also has evidence, then this accusation is done. We will not see this pig wrote so many articles and 24x7 are talking about this.
I am not against to put “陳水扁貪腐”into justice. I am talking about
this pig mind has only “陳水扁貪腐”,but Nothing else. I wonder that this pig’s wife was flirting with dirty Jack.
Won’t you think so?
If a person put all his effort 24x7 into one thing, I bet that his wife will flirt with other guy.

This is a common sense.


Oh! Forgot to you one thing. There is a natural rule. The more you push/suppress, the bigger that bounce force does. This is what DOA theory about you do nothing when you are a leader.
I was not much care about whether pig accuses “陳水扁貪腐”or put “陳水扁貪腐” into justice. After saw this pig on 2100 show and wrote article here 24x7,
So, I speak out what I believe.


2008-12-09 01:56 hgf

回應: 無罪推定?挺扁謬論

趕兄,謝謝你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誤解法治」的範例,你當然有權、可以舉發我。

實際上美國民間是「推定有罪」的,執法單位才會決定下一步,在審判時才有「推定無罪」的考慮。美國所有色情犯者出獄後都受社區民衆監管,他們的住處及記錄在網上可查,這只是一例。

我剛搬進現在住處時,一頭長髮、長鬚,晚上就有警察來查我証件及所有權文件,多談兩句之後才知道是對門鄰居報警說「看到不該在此區出沒的人半裸進入對門」,警察就要來查,如果我不配合,我就會被捕,只有見到法官,他才會假設我是無罪的。這是法治社會的常識!

要求民衆放棄常識判斷,人人以法官的謹慎來看明顯的犯行是鄉愿、縱容犯罪、混淆是非。

++++++++++++++++++++++++++++++++++++++++++
【檢舉】與【定罪】是兩回事,Jack客兄,你不要在這裡混淆視聽。如果被【檢舉】就是有罪,那我明天也寫一封【破爛的英文信】去IRS舉發你【洗錢】和【逃稅】。

2008-12-08 21:26 Jack

回應: 無罪推定?挺扁謬論

"無罪推定原則"是當代法治國家的刑事訴訟原則,
它並不"因為特定人或特定的罪名而有例外",
因此,因為扁案而質疑"無罪推定原則",
是反當代刑事訴訟"普遍採取的主義"(無罪推定原則作為一種進步精神),應屬對當代刑事訴訟制度的不瞭解所致,個人認版主不會是要走"倒退的路"吧?
(被起訴這件事有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

*對任何人,還是要透過"經過判決確定的形式"而成立"他是有罪的".

2008-12-08 20:04 什麼是玩政治

回應: 無罪推定?挺扁謬論

要貪幾億要拿多少東西去交換?他的幾億又是他所賤賣的國產中的幾%?

不當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但貪污又執行不當政策,哪一個可怕?

中正紀念堂,非法改名,中正國際機場,非法改名,有人去請哪些做決策的人負責嗎?更不要提民進黨剛上台的時候的核四案了,幾百億就這樣賠給外國廠商,支持陳前總統的你們又有甚麼論點?

我贊成政黨輪替後,就去追殺先前的政府,違法亂紀的全部抓去關.陳前總統不去追殺李登輝時代的不法貪污,甚至他自己最在意的拉法葉案也沒一個交代,為的是甚麼?我可以合理懷疑是李登輝跟他講好的條件嗎?為什麼不行?

別在那邊耍嘴皮子,挺誰都好,重點是,當你決定要挺一個政客的時候,別忘了你自己的價值觀已經扭曲
對於政治人物,我誰都不挺,就用最嚴厲的角度辦到底,否則每次上來一個就亂來一個,憑甚麼我要繳稅給這樣的政府?

馬英九下台後,如果民進黨上台了,請不要手軟,徹底揭發他的內幕,如同民進黨先前追殺特別費般的用力.

管他是誰,貪污的人該抓就抓,該關就關

他馬的,我就是不爽辛辛苦苦工作還要看一堆狗官吃香喝辣,亂搞一通.

2008-12-08 18:17 他馬的一群狗官

回應: 無罪推定?挺扁謬論



為啥米民進黨的狗奴才特別多?
為啥米民進黨的狗奴才特別多?誰能講出來?

為什麼貪扁的狗奴才這麼忠心死挺?
為什麼貪扁的狗奴才這麼忠心死挺?why?

為什麼菜蝗狼甘願當屎扁的狗奴才?誰能告訴我?

2008-12-08 15:27 納稅者

回應: 無罪推定?挺扁謬論

黃先生,

第一,二分法是一種危險的邏輯。關注扁案偵辦過程的種種,並且關注媒體報導的角度,並不等於挺扁。如果會讓您好過一點的話,事實上在下相當反扁,不過理由可能跟您不一樣。除了「可能」貪污之外,還有他一個人就毀掉了民進黨。當然,您不喜歡,甚至痛恨,陳水扁的理由可能跟我不一樣。只是請您注意,並不是跟您抱持不同意見的人就屬於「挺扁」。

第二,並不是您口中的憲政理論才是「唯一真理」,所以只要沒有跟您一樣有這樣憲法理解的人都是「可憐的台灣人」。我相信真正憲法學者,至少我認識的,不會像您這樣居高臨下,抱著一套理論就以為別人都是錯的。更何況您這篇文章的論理過程並不嚴謹。無罪推定是基本人權。檢察官要起訴、法官要定罪,證據程度要超越合理懷疑才行。您接下說什麼?一般人「頂多也只是評論?」那上週的那一篇「媒體辦案?理所當為」到底是「評論」還是「辦案」還是「未審先判」?
有偏見沒有關係,大方承認,論理也會爽快許多。最麻煩的就是明明有偏見,還自己舉著一堆似是而非的理論邏輯,強調「我是中立客觀理性的中間選民」。光是會上2100(或是大話)的這些人說老實話就是有偏見了,還不敢承認,是怎樣?陳揮文都比您痛快多了。

第三,就算法官定罪了,那也不過就是個人所做的事情被法律制裁,天經地義。您等所謂「記者大人」,仗著一枝筆,自以為正義討伐,今天放在頭版大字寫「某某某貪污」,結果過幾天發現弄錯了,只敢放個小小方塊說「道歉啟事」,請問一下當事人名譽被回復了嗎?沒有被回復的部分怎麼沒見您「檢討媒體」?還是說媒體這個用來監督政府的「第四權」本身很有良知,不需要被監督?舉兩個我比較喜歡的例子,都跟李慶安委員有關。李慶安委員痛打涂醒哲舔耳案,繪聲繪影、炒作多大?結果搞錯了之後,道歉篇幅又是多大?李慶安痛罵陳思孟雙重國籍,報得多大?然後李慶安自己雙重國籍這麼多年,被問到說不出話支支吾吾,又怎沒見您這正義之聲口誅筆伐呢?真的,有偏見沒關係,痛快承認。在下私底下痛罵民進黨的程度不會輸給罵國民黨的程度,但您身為媒體,單一方面檢討一個下台總統,還舉著「如果不徹底挖清,怎麼知道馬英九會不會重蹈覆轍」這種莫名其妙的大旗,怎麼不想想去監督一下看起來還沒貪污的馬政府現在已經破落到怎麼程度了?上台半年幾千幾百億在灑,現在看樣子好不容易打消的金融呆帳又要增加了,怎麼不監督?還是說那不是您的專業?

拜託,要幹剿追殺陳水扁沒問題,一週一篇也沒關係,我陪你一起罵。但是也麻煩注意一下比例原則,現在誰執政?陳水扁貪污算了不起幾十億好了,現在政府隨便一個政策都舉債幾百億,難道公共政策都不值得您關心嗎?還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完全執政喔!結果勒?從上說到下就是馬總統說的都是對的。您這個「第四權」到底是要監督誰?

還是說,我自己時空錯亂,現在總統還是陳水扁?

還有,麻煩您在節目上跟濤哥講一下,打從322開始濤哥講了很多次「我們監督馬政府,沒有蜜月期,絕不手軟」,害在下期待了很久。結果現在天天還是照三餐問候陳水扁。到底什麼時候才會不手軟地監督馬政府啦~~

2008-12-08 14:45 H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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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

第一,二分法是一種危險的邏輯。關注扁案偵辦過程的種種,並且關注媒體報導的角度,並不等於挺扁。如果會讓您好過一點的話,事實上在下相當反扁,不過理由可能跟您不一樣。除了「可能」貪污之外,還有他一個人就毀掉了民進黨。當然,您不喜歡,甚至痛恨,陳水扁的理由可能跟我不一樣。只是請您注意,並不是跟您抱持不同意見的人就屬於「挺扁」。

第二,並不是您口中的憲政理論才是「唯一真理」,所以只要沒有跟您一樣有這樣憲法理解的人都是「可憐的台灣人」。我相信真正憲法學者,至少我認識的,不會像您這樣居高臨下,抱著一套理論就以為別人都是錯的。更何況您這篇文章的論理過程並不嚴謹。無罪推定是基本人權。檢察官要起訴、法官要定罪,證據程度要超越合理懷疑才行。您接下說什麼?一般人「頂多也只是評論?」那上週的那一篇「媒體辦案?理所當為」到底是「評論」還是「辦案」還是「未審先判」?
有偏見沒有關係,大方承認,論理也會爽快許多。最麻煩的就是明明有偏見,還自己舉著一堆似是而非的理論邏輯,強調「我是中立客觀理性的中間選民」。光是會上2100(或是大話)的這些人說老實話就是有偏見了,還不敢承認,是怎樣?陳揮文都比您痛快多了。

第三,就算法官定罪了,那也不過就是個人所做的事情被法律制裁,天經地義。您等所謂「記者大人」,仗著一枝筆,自以為正義討伐,今天放在頭版大字寫「某某某貪污」,結果過幾天發現弄錯了,只敢放個小小方塊說「道歉啟事」,請問一下當事人名譽被回復了嗎?沒有被回復的部分怎麼沒見您「檢討媒體」?還是說媒體這個用來監督政府的「第四權」本身很有良知,不需要被監督?舉兩個我比較喜歡的例子,都跟李慶安委員有關。李慶安委員痛打涂醒哲舔耳案,繪聲繪影、炒作多大?結果搞錯了之後,道歉篇幅又是多大?李慶安痛罵陳思孟雙重國籍,報得多大?然後李慶安自己雙重國籍這麼多年,被問到說不出話支支吾吾,又怎沒見您這正義之聲口誅筆伐呢?真的,有偏見沒關係,痛快承認。在下私底下痛罵民進黨的程度不會輸給罵國民黨的程度,但您身為媒體,單一方面檢討一個下台總統,還舉著「如果不徹底挖清,怎麼知道馬英九會不會重蹈覆轍」這種莫名其妙的大旗,怎麼不想想去監督一下看起來還沒貪污的馬政府現在已經破落到怎麼程度了?上台半年幾千幾百億在灑,現在看樣子好不容易打消的金融呆帳又要增加了,怎麼不監督?還是說那不是您的專業?

拜託,要幹剿追殺陳水扁沒問題,一週一篇也沒關係,我陪你一起罵。但是也麻煩注意一下比例原則,現在誰執政?陳水扁貪污算了不起幾十億好了,現在政府隨便一個政策都舉債幾百億,難道公共政策都不值得您關心嗎?還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完全執政喔!結果勒?從上說到下就是馬總統說的都是對的。您這個「第四權」到底是要監督誰?

還是說,我自己時空錯亂,現在總統還是陳水扁?

還有,麻煩您在節目上跟濤哥講一下,打從322開始濤哥講了很多次「我們監督馬政府,沒有蜜月期,絕不手軟」,害在下期待了很久。結果現在天天還是照三餐問候陳水扁。到底什麼時候才會不手軟地監督馬政府啦~~

2008-12-08 14:44 HMT

回應: 無罪推定?挺扁謬論

版主晚了117天,在特偵組查出扁家弊案大部份的罪證,使得「阿扁有罪」已經成為社會上大多數人的共識之後,才來發表這篇大作,大談特談「無罪推定」。
無論怎麼看,給人的感覺就是不對勁。

依然是那句老話,版主專挑軟柿子來捏。

如果版主提早在2008/8/14阿扁的記者會之後,立刻發表這篇大作,或許還會贏得不少的掌聲。而現在呢!對於版主這種似是而非的論述,令人嘆息。

2008-12-08 13:59 納悶

回應: 無罪推定?挺扁謬論

版主晚了117天,在特偵組查出扁家弊案大部份的罪證,使得「阿扁有罪」已經成為社會上大多數人的共識之後,才來發表這篇大作,大談特談「無罪推定」。
無論怎麼看,給人的感覺就是不對勁。

依然是那句老話,版主專挑軟柿子來捏。

如果版主提早在2008/8/14阿扁的記者會之後,立刻發表這篇大作,或許還會贏得不少的掌聲。而現在呢!對於版主這種似是而非的論述,令人嘆息。

2008-12-08 13:59 納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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