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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神通真廣大!

2008-03-07 15:57迴響:36點閱:6032

我們都錯了!

 

什麼馬英九是「不沾鍋」、什麼馬英九的「能力」與「魄力」可能需加強、什麼馬英九只是之「小白兔」‧‧‧大錯特錯啦!

 

所有的戰史告訴我們說,最瞭解一個人的人,就是他的對手。最瞭解馬英九的,應該就是謝長廷與民進黨等泛綠囉!

 

看看謝長廷與綠營方面是怎麼說的?

 

馬英九簡直是「神通廣大」,他可以操控調查局幾十年,且所有人都不知道。馬英九「心機深沉」,20002004年,連戰、宋楚瑜會一再敗選,都是馬英九在幕後「操控」,原來,陳水扁最大的盟友,叫做馬英九。

 

在「全球化」的時代裡,馬英九更是個「世界公民」,可能有「綠卡」、也許有人們所不知的「美國護照」;馬英九也是個「中國人」;對了,最新的說法,馬英九還可能也是個「英國人」,全世界強國和大國,馬英九都牽得上邊,這樣的人物,一定可以幫台灣在世界上「左右逢源」囉?

 

馬英九還「既詐且狠」,「台灣週報」可能是馬陣營或藍營「自導自演」的,辱及妻子,抨擊副手,更可能連亡父都可以拿出來作文章,這樣的馬英九,是天下梟雄,和漢高祖劉邦面對項羽要烹父親時,一樣能夠面不改色。謝陣營的這個故事,正是在告訴我們,馬英九這位「梟雄」,將來一定可以和劉邦一樣,安漢家天下400年囉!

 

這樣的「神通廣大」的馬英九,台灣2300萬人竟然都不知,竟然被馬英九「騙」了這麼多年,還有很多人懷疑馬英九只是「乖乖牌」,斯可忍,孰不可忍!。

 

還真是要「感激」謝長廷和綠陣營,讓我們恍然大悟,那個「溫良恭儉讓」的馬英九市長、馬英九主席,恐怕只是個「分身」,「神通廣大」、「權謀機詐」的「陰謀者」,才是馬英九的「本尊」,這個「本尊」還一直和陳水扁「暗通款曲」。

 

這真是天下最大的秘密了,沒有修練多年,體悟出絕對超越「人力」,一定是更高深「七力」以上之修為,一定看不透。

 

如果,謝長廷或泛綠陣營的說法都對的話,泛藍的,應該投給謝長廷;泛綠的,當然才該投給馬英九!

 

對了,那些「親綠學者」也該再辦場座談會,把問過謝長廷的問題,當面再問問馬英九:「你和陳水扁有什麼不一樣、你什麼時候要和陳水扁切割?」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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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karl6406/archive/2008/03/07/254086.html
2008-03-07 15:57作者:黃創夏分類:政客百態迴響:36點閱:6032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馬英九神通真廣大!

依個性和人格特質言,馬是一位好教授好幕僚,選市長選總統都是違背自己的內心深意,不得不然,若真選上總統,將來可能比阿扁更累更苦!

2008-03-10 18:31 台灣加油加油

回應: 馬英九神通真廣大!

(留個紀錄。)

唉,說謊成性的馬神,居然到現在還在信口開河、隨意呼攏!
或許他也沒錯:因為不管他怎麼說,馬迷們都會歡呼的。

引貼最新案例:中 時 電 子 報 新 聞 對 談 裡的新文章。

《這個不要臉的東西馬英9,真的一天不說謊都不行嗎?前屏東縣議會議長鄭太吉明明不是他擔任法務部長任內槍斃的,這個無恥又爭功諉過的馬英9卻公然的在前晚的政見會中說鄭太吉是他擔任法務部長任内槍斃的! 》
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1095087
瘋馬三跪:發表時間2008/03/09 10:55

唉,這個不要臉的東西馬英9,真的一天不說謊都不行嗎?前屏東縣議會議長鄭太吉明明不是他擔任法務部長任內槍斃的,這個無恥又爭功諉過的馬英9卻公然的在前晚的電視政見會中說鄭太吉是他擔任法務部長任内槍斃的!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9在前晚電視政見會中,指公開殺人的前屏東縣議會議長鄭太吉是他擔任法務部長任內起訴、判刑、槍斃的,此說法與事實有很大出入。

馬英9是自八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就任法務部長,八十五年六月十日卸任,轉任行政院政務委員。

鄭太吉殺人案的確是馬英9法務部長任內發生的重大刑案,但判死刑及槍斃時,馬早已不是法務部長。

八十三年間,時任屏東縣議會議長的鄭太吉,因賭場利益恩怨,對友人鍾源峰不滿,竟於當年十二月十三日凌晨,率手下多人,當著下跪求情的鍾母面前,開了十六槍槍殺鍾源峰。

因鄭的惡勢力太大,雖知他涉案,但檢警偵辦及媒體案發後的報導,都迴避點名鄭;直到十六日,民進黨國代蔡式淵公開點名鄭涉嫌殺人,鄭才被警方逮捕收押。

屏東地檢署八十四年依殺人罪將鄭起訴;高等法院歷經四次更審,最高法院於八十九年七月十四日以殺人罪判決鄭太吉死刑定讞。

此時已政黨輪替,陳水扁總統八十九年五月二十日就職,延攬陳定南出任法務部長已近兩個月,陳定南認為鄭太吉惡行重大,迅速批准死刑執行令,高檢署八十九年八月二日晚間執行槍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mar/9/today-fo3-2.htm


《婦女政策 端出牛肉 治安交鋒 鄭太吉案成激辯焦點》
中 國 時 報 2008.03.08 顏瓊玉、高有智、林諭林/台北報導

『  三八婦女節前夕,馬英九、謝長廷在第二場中選會政見會上大談婦女政策,並在保護婦女安全方面唇槍舌劍。謝痛批馬當法務部長四年是「治安最黑暗時期」,鄭太吉案等重大刑案就是例證;馬反過來指謝「舉例的很好」,強調鄭太吉案是在他任內起訴判刑槍斃,這正是他任內的重要工作。』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1+112008030800094,00.html

2008-03-09 12:25 向內找

回應: 馬英九神通真廣大!


男的失業呆完郎
呆完女人像謝營美女王默三,都找不到丈夫
可以找扁謝兩大貪汙集團要工作,他們有鐽震、有土皇帝娘、有妃子謝心泥,他們有鐽震、有土皇帝娘、有妃子謝心泥,要金光歹徒當丈夫。就有快樂希望相隨啦!
===================================

男的找到好的工作,
女的找到好的先生,
全家有錢 出遊到黑龍江

2008-03-08 02:51 | 幸福馬

2008-03-08 10:09 扁勇哥徐國勇

回應: 馬英九神通真廣大!

哈哈哈! 您的文章真的好好笑! 是我最近見過最有趣的 一篇

2008-03-08 08:50 jess111

回應: 馬英九神通真廣大!


查甫有好工,
查某有好尪,
天天吃飽有夠香。

哈唄 哈唄 我選馬

2008-03-08 07:48 二齒

回應: 馬英九神通真廣大!

pp> 5. 台灣周報及非常光碟,明明綠營自己幹的下流
pp> 奧步(據藍委說經費來自新聞局),謝長廷居然敢
pp> 說是馬自導奧步!完全是市井無賴的打法!台灣人
pp> 真是可悲!

今天聯合報上廣播節目主持人楊仁俠指出王默三小姐去年
和徐國勇一起主持台灣國晚會。 現在徐國勇是謝營的
發言人。 這不能證明王默三和謝營有關聯,但是要說
王默三是馬營的奧步有人信,就難怪台灣詐騙集團那麼
多了。

聯合報的文章
http://udn.com/NEWS/OPINION/X1/4248772.shtml

王默三小姐的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moonsun-0324/article?mid=1133



2008-03-08 07:12 楊文衡

回應: 馬英九神通真廣大!

sharp and funny; good logic!

2008-03-08 05:37 frances

回應: 馬英九神通真廣大!


男的找到好的工作,
女的找到好的先生,
全家有錢 出遊到黑龍江

2008-03-08 02:51 幸福馬

回應: 馬英九神通真廣大!


謝長廷十年前的奧步前科;
謝長廷的緋聞錄音帶;母帶上還留有謝長廷的指紋及謝長廷親筆寫下母帶兩字。在法官審問下,謝長廷承認母帶兩字自己寫的。

謝長廷自己幹很多違法壞事,還敢亂咬別人!真是作賊不心虛!
1. 謝長廷自己有詐騙前科!居然敢誣賴馬英九有前科。
2. 謝長廷自己買賣中鋼股票!就敢指責周美青賣所配發股票。
3. 謝長廷自己貪汙被羅建勛起訴!謝長廷收受高捷廠商獻金賄賂,是一重大貪汙案,又是高捷案冰山之一角,檢察官更白紙黑字指謝長廷 『犯行明確』!
居然敢誣賴馬英九特別費貪汙!
4. 謝長廷自己家人;老母、兄妹擁有綠卡、居留美國,居然敢打馬英九20年前的綠卡故事。
5. 台灣周報及非常光碟,明明綠營自己幹的下流奧步(據藍委說經費來自新聞局),謝長廷居然敢說是馬自導奧步!完全是市井無賴的打法!台灣人真是可悲!

2008-03-08 01:56 pp

回應: 馬英九神通真廣大!

台毒人種---

把台灣放在十字路口, 不知何去何從.
共產黨現在都不搞階級鬥爭了,
台毒人自[你等毀]起, 大搞族群鬥爭.

真要本土去中國化嗎?
先把故宮中的東西丟回中國去吧.

2008-03-08 01:43 人民2.0

回應: 馬英九神通真廣大!

我覺得最好笑的是高雄縣長楊秋興在競選場子上告訴群眾,
馬英九可以用他的英國護照換美國護照。

不過目前為止謝長廷還沒有警告台灣選民,如果馬英九
當選總統,他就可以像摩西一樣,在台灣海峽分開一條路,
讓阿共仔從黑龍江走過來。 所以馬英九的魔法課還有
跟哈利妙麗練習的必要。

2008-03-08 01:23 楊文衡

回應: 馬英九神通真廣大!

神通廣大的妖魔鬼怪被乖乖小白兔嚇得魂不附體,荒腔走板.................

世間事,有時還真是怪!

難道這就是邪不勝正?

2008-03-08 01:02 yenichang

回應: 馬英九 LP真廣大 ?????

Green LPs are out of their shitty wits.
They have very small brains which can
only think of dirty tricks and low blows
to fool the lowly-educated blue-collar
obasans and ojisans, plus idiotic "native' sons.
All the accusation they raised so far are absurd, ridiculous and idiotic.
Very seriious challenges on agenda, policy and furure plans are just bloody bullshit only. They just want to continue to
cheat, lie, steal as usual as they are convinced that most Taiwanese are dumb, numb and lazy. They are just pawns for DPP to steal votes.

Inside their minds, actually they are already scared shitless, their wives (or mistress ?) have started packing their stolen loots to go overseas. Some of them have green cards, some have US passports
some have Belize, Bolivia, Cambodian,
Dominican passports in their pockets.

Poor Mark Ma, his father gave him such a funny name called "British Kowloon".
What an irony and bad choice in hindsight. But once he is elected, Queen Elizabeth should consider to give him a Knighthood. Sir Mark Ying-Jiu Ma, sounds good.

2008-03-07 23:13 LLL

回應: 馬英九神通真廣大!


在《1962年英聯邦入境法案》生效以前,所有英聯邦公民都可以自由地進入或定居於英國。但為針對1960年代大批來自前非洲及亞洲殖民地的人士湧入英國定居,英國先後通過了《1962年英聯邦入境法案》及《1968年英聯邦入境法案》,收緊英國及殖民地公民入境或定居於英國本土及其外島(包括海峽群島及萌島)的權利。

最後自《1971年入境法案》生效後,居留權(即居英權)的概念首次被引入。根據有關法案,英國及殖民地公民只有在自己、配偶、父母或祖父母與英國或其外島具有關係時,方才擁有居英權。這個措施罕有地使小部份英國國民喪失自由進入英國的權利,而英國政府也認為有關法案僅可以臨時解決移民潮問題,最終造就了變革甚鉅的《1981年英國國籍法案》。

上面的各條法案,其實在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以前,早已顯示英國對香港的入境政策不斷收緊。

2008-03-07 22:40 英聯邦入境法案

回應: 馬英九神通真廣大!


在1948年,英聯邦國家的政府首長召開會議,並達成共識,對英聯邦內的國籍法進行大幅變革。當中,會議決定英國與各自治領土將會各自擁有屬於自己國家的公民身份,但他們同時共同保留英籍人士身份,作為帝國的共同記認。至於就英國方面,會議新設了英國及殖民地公民(Citiz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olonies,簡稱CUKC)身份,凡與英國本土或其殖民地擁有緊密關係(例如在當地出生或擁有當地血統)的英籍人士,皆可取得此公民身份。另外,法案又規定英籍人士之別稱為英聯邦公民。

此法案在1949年1月1日起生效,據規定,任何人在當日或當日起生於「英國或殖民地」(如香港),都是英國及殖民地公民。至於任何在1949年12月31日已經擁有英籍人士身份者,都可以辦理聲明書而成為英國及殖民地公民。辦理有關聲明書的手續原定於1949年12月31日截止,但後來經《1959年英國國籍法案》而延長至1962年12月31日。

此後,在1958年、1964年和1965年通過的《英國國籍法案》,亦曾對申領英國及殖民地公民的資格作出微量的修訂。

2008-03-07 22:40 1948年英國國籍法案

回應: 馬英九神通真廣大!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香港曾自1941年12月25日至1945年8月15日處於淪陷狀態,是為日治時期。然而,除了父親是「敵國子民」以外(與英籍身份的母親結婚),擁有英國國籍身份的香港人,其身份沒有因日治時期而喪失或改變。

二戰以後,《1948年英國國籍法案》對在淪陷區出生者的國籍身份作出定義。當中,法案賦予他們英國公民身份,但父親為敵國子民,同時又出生於淪陷區內的人士則被加以排除。

2008-03-07 22:39 日治時期

回應: 馬英九神通真廣大!

自《1914年英國國籍及外國人身份法案》在1915年1月1日生效後,有關英國國籍的法律首次有成文規定。除此以外,法案並沒有重大的變革,但法案則表明香港是「英皇陛下領土」的一部份,意味與香港有關的人士可獲得英籍人士身份。

2008-03-07 22:39 1914年英國國籍及外國人身份法案

回應: 馬英九神通真廣大!


根據英格蘭普通法,公民身份是可以天生賦予的,這是因為理論上,在英國領土出生者生而得到英國君主的庇蔭,從而向君主建立起「自然而生的忠誠」(natural allegiance),以作為對君主「恩義的感激之情」(debt of gratitude)。而在根據出生地法(jus soli)的精神,在英國領土,包括自治領土或殖民地出生的人士,都會被視作英國出生人士。因此,隨著英國領土的擴張,英籍人士已不止限於生於英國本土的人士,而是生於整個大英帝國以內的人士。不過,在反向推論下,原居於大英帝國領土的人士(出生時當地還不屬於英國治理)卻變相沒有歸化入籍的途徑,而有關問題一直到1844年、1847年和1870年的《入籍法案》通過後才得以解決。

從上面的邏輯推斷,凡自1842年起於香港出生者都是英籍人士。當然,這裡指的香港是就英國在當地的實際管治範圍而論,例如新界在1898年租借英國以前,凡在當地租借前出生者,都不具備生而成為英籍人士的資格。

自《1847年外國人入籍法案》生效以後,原先只適用於英國本土的《1844年入籍法案》,其適用範圍獲擴展至所有的英國領土及殖民地。另外,1847年的法案除了使入籍英國可行外,同時又通過容許外籍女性透過與英籍男性結婚,從而取得英籍人士身份。

2008-03-07 22:38 英屬香港開埠初期

回應: 馬英九神通真廣大!


兒子畢竟鬥不過美爸!

扁自找台階下來!公投可延期!

陳水扁總統接受日本朝日新聞專訪,突然表示;公投將和國民黨協商後希望能夠延期舉行。
扁早先說過;三月二十二日過後,什麼事都不會發生!
那早先花政府各部會撥經費辦入聯活動!勇敢燒錢為啥?
納稅人的血汗錢!給金光黨徒這樣亂花!你有何感想?

2008-03-07 20:55 ^_^

回應: 馬英九神通真廣大!

民進黨瘋了
一堆醜人又化名跑出來亂吼
消滅吧

2008-03-07 18:55 哈哈
共2頁: 1 2 ,目前在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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