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走電影
2008-04-30 15:00 ||點閱:2513
安東尼奧尼【死亡點】的結尾,Pink Floyd的音樂
說實在,這一段,我看不懂在幹嘛!
上網下載影片音樂,一直是個爭議性話題。這種行為有一個正式的名稱,叫做「檔案分享」。大約從1999年開始有了檔案分享概念,軟體從
Napster、Kazza、Audiogalxy、Gnutella,台灣的Ezpeer、中國的迅雷…一代一代,生生不息。檔案分享是科技的成果,為
人類帶來無法想像的便利性。但是當新文化面對舊世代,絕對爭議不斷,尤其當它挑戰到了傳統的利益行為。近年出現許多荒謬的案例,例如:美國錄音協會起訴一
個小學生,因為他把音樂放在電腦裡讓人分享;最讓我不解的是,台灣科技業一方面行銷mp3隨身聽,號稱可以播放影片,但是我們卻根本沒有真正合法,
而且可以放進隨身設備的mp3。顯然這是一個還在探索的洪荒地帶。而今天最流行的檔案分享方式,莫過於Bit Torrent,就是BT。
紀錄片《幹走電影》(Steal This
Film)是一部討論檔案分享倫理的電影。這部片的第一部在2006年8月問世,但是並沒有公開放映,而是利用BT在網路上互傳。這部片記錄的是2006
年五月底,美國電影協會(MPAA)對瑞典政府施壓,搜索設立在瑞典,非常受歡迎的的BT網站「海盜灣」,沒收了伺服器以及許多設備,這個網站被迫關閉,
引起了當地民眾(左派年輕人)抗議,但是三天之後,網站又再開放,而且上站的人次,因為這個事件的影響,增加了一倍。有趣的是,在這三天當中,網路的流量
竟然減少了百分之三十五。MPAA的取締行動,簡直是大失敗
《幹走電影》的第一部中訪問了許多相關的人士,以及瑞典街頭的年輕人,包括金獎男演員李察德瑞福斯。在這個事件的討論中,帶出了很多層面的思考,而最主要
的就是:檔案分享是不是一種犯罪行為。我們看到,除了利益者不甘心錢賺少了(他們還是賺很多),大部分的人都很「直覺地」認為,檔案分享很好,只是延續了
過去大家用空白帶拷貝電視節目的行為。而這種「直覺」的源頭,卻是大家把所謂知識當作一種公共財產的普世觀念。除了訪談,片中的一個神來之筆,就是引用
《駭客任務》中的片段和旁白:「母體是你的系統,系統是你的敵人……」利用好萊塢的文本互涉,強化這部片的題旨,結尾也用了安東尼奧尼《死亡點》最後的慢
動作爆破畫面。當然,這兩個片段,都沒有買版權的。
《幹走電影》的第二部去年年底上「網」,三天之內就被下載了十五萬次。第二部比較是在講道理,把檔案分享的概念,從歷史、文明、社會的角度,論證出
一個簡單道理:分享是一種溝通,一種人類的本能。而BT上幾百萬人同時在「溝通」,也真夠壯觀的。同時也說明了︰知識的分享,是人類進步和改革的動力。片
中以法國十八世紀為例,說明當時的盜版(當時還沒有這個概念)書商,造就了啟蒙運動,影響了法國大革命。片中還「非法」引用了尚雷諾《馬賽曲》中法國大革
命的片段。此外也討論的網路的去中心化,開拓了網路民主的大好江山,卻同時也對於處在「中心」的權威,造成了挑戰和威脅。第二部所講的東西,對於專攻網路
文化的學院人士,或許沒什麼了不起,但是對於長久受制於傳統媒體的一般電影觀眾,倒是展現了一個新鮮,而且深入淺出的「說教」。
《幹走電影》的第三部正在製作當中,他們計畫要在電影院公開放映,但是如果片中有「侵權」的畫面,搞不好又會引起爭議。總而言之,檔案分享、智慧財
產…這類問題已經離我們的生活越來越貼切。檔案分享不是「幹東西」,賣盜版光碟才是「幹」(難怪我的黑道朋友告訴我,黑道現在都在爭奪盜版光碟市場)。我
們再也無法用過去的思考方式,或是沿用錢賺得太多的娛樂工業的思考模式,去看待這個問題,否則就會出現上個星期ARCO對台北車站放電視給顧客看的小吃店
發警告單的荒唐事件。不管你們怎麼取締、抓人、罰錢…有一件事可以肯定:檔案分享只會越來越普遍,你根本阻擋不了。如果你只是為了利益,排斥科技的開放
性,而不去思考科技優勢對人類福祉的貢獻,或者思考這種開放優勢可能的「商機」,你們被歷史淘汰的那一刻,馬上就到。
《幹走電影》(Steal This Film)官方網站
Google Video: Part 1、Part2
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justsaymo/archive/2008/04/30/274143.html
2008-04-30 15:00 |
作者:但唐謨|
分類:電影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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