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午後六點,我戴著墨鏡,安靜地吃著晚餐。黑褐色超碳玻璃窗外的夕陽看起來假假的,人類其實已經漸漸失去對太陽的記憶了。臭氧層經過幾個世紀的摧殘已經消失殆盡,陽光變成了病毒。擁有權力的人早就移居到海底世界;留在地面上死撐的都是些不怕死的窮光蛋,我卻寧可在地面上跟著這群亡命之徒苟延殘喘。
地面上的人都是入夜才開始活動,日出再躲回家睡覺。沿著龍蛇雜處的街道,我走進了一家的酒店,這是我的週末夜的例行活動,因為在這裡可以找到一個人的蹤跡。他是個長相平凡的男人,但是卻有著一身黝黑的皮膚。自從末世災難之後,古銅色黑皮膚早已過時;新的健康時尚標榜白皙。他的膚色顯然和別人非常不一樣。人們拼命要擁抱夜晚,期待快快忘掉太陽的悲慘過去;我卻常看他騎著重機車,在空曠無人的日光大道上奔馳,完全無視酷毒的烈日。超碳玻璃的另一端,他的身體、陽光、速度,總是讓我暈眩。他眉宇之間灑落的汗水,經過酷熱空氣的折射,形成一道炫目的彩虹光譜。但是我怕死,我只敢在夜晚出現,我也只能在這萬頭鑽動夜晚城市消極地尋找他,企圖一探他黑皮膚底下的祕密。
日出的時候,他還是沒有出現,或許他因為陽光疾病已經死去了。我摘下了墨鏡,生平第一次走進陽光,清晨的太陽有點刺眼,但是似乎並不像傳說中可怕。陽光暖暖的,感覺很舒服。我想我該考慮學習騎機車了。
本文原刊載於《誠品好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