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朱宗慶 RSS 2.0 Feed
文章 - 5, 迴響 - 28, 引用 - 2, 本格總瀏覽人次 - 12259
中時電子報 › 中時部落格 › 來賓部落格總覽 › 朱宗慶

文章分類

最新文章

最新迴響

政府真的想推動行政法人嗎?

2009-05-14 12:31迴響:0點閱:1725

        行政法人制度在2002年推出後,20041月國家兩廳院通過立法,成為我國首例的行政法人;今年的25行政院院會通過「行政法人法」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顯見,新舊政府都有意推動行政法人並寄予任務性期待。

 

        然而,大多數的人迄今還是無法徹底瞭解政府實施行政法人的良善目的,以為這是政府想要減輕財務與人力的負擔,甩掉某些機構的方法。令人納悶,明明行政法人制度是提升國家競爭力的契機,為何在國內無法取得足夠的信賴?

 

        推動行政法人,不能以為只是將法案送進立法院待審,任務就算完成,政府必須在政策行銷上多加把勁我們都很期待政府用最大的魄力推動行政法人,但如果大家無法在政府某一個機關的統籌負責窗口中,得到這個組織政策相關疑惑的完整解答,或可以有一個跨部會的專責統籌單位來解決部門本位問題,讓想改制的單位得到必要的協助與諮詢,而且能夠有方法的向外界積極的溝通,主動的向國會進行政策理念遊說,那麼如何讓各界信賴行政法人制度,順利完成立法?在執行面達成政策目標?恐怕是政府應該要正視的問題。

 

        以我的觀察,政府推動行政法人或相關單位主動想改制者有三個目的:

 

一、以專業目標為導向,使不適合以公務體制運作的國家級機構得以去除人事、會計制度的束縛,完全無涉於政府減輕財務負擔的目的,以提高其國際形象與競爭力。

二、以提升營運績效為目標,藉由制度的鬆綁,注入營運彈性與活力,讓機構充分發揮營運效能。它的目的不在於政府給予財務的支持,甚至只在給予人事與財務的鬆綁後,透過良好的營運管理機制,讓效益最佳化,不僅可以自給自足,還可以回饋政府。

三、以重塑組織架構為方針,對於機構功能重行檢討,合理化部門組成、分工與管理幅度,進而配置最適當的人力資源,整體而言,有助於改善政府財務負擔。

 

        以上三者是政府或擬改制為行政法人單位希望機構轉型的可能目的,而每一個機構想要法人化的動機皆不相同,但應該有清楚的定位。否則,不但達不到目的,甚至會兩頭落空。

 

        而無論目的是哪一項,政府都有責任以專責小組的形式,完整帶領或協助機構,從推動立法的那一刻起,直到改制完成3-5年之後,讓制度完全進到常軌,才能功成身退。我曾任職的兩廳院是國內第一個行政法人機構,其各項改制準備,以及各項運作制度的設計與過程,都是政府機構中非常難得的改造案例。只是一開始新手上路,沒有足夠的經驗,兩廳院與政府各單位的磨合期顯得特別長而辛苦,而政府的組改會在其完成改制後,就只剩空名沒有實質功能,所以在面對問題或質疑時,沒有相關的高層政府單位出面釋疑,解決困難,行政承辦官僚基於片面認知各行其事,甚至還加入戰局,形成了這個新制度推行的最大傷害。我衷心期待這樣的情景,希望未來不要再發生。

 

       「行政法人法」過去幾次進出立法院,卻始終無法完成立法,我想所欠缺的,主要就是政策遊說,強烈建議政府盡速組成一個由最高首長授權領導的專案推動小組,從定位面著手,並瞭解與解決各方的關切與問題,同時啟動遊說工作。此外,轉型前組織變革打底的基本功也必須並進,才能有效協助想要改制的單位,於改制後得以讓體質脫胎換骨,這樣的組織改造才能為國家帶來真正的幫助

 

加入書籤:         
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jublog/archive/2009/05/14/404308.html
2009-05-14 12:31作者:朱宗慶分類:來賓部落格迴響:0點閱:1725

回應這篇文章

*者為必填欄位

*回應標題:
*姓名 / 暱稱:
*E-Mail:
您的網站:
*回應內容:  
*驗證:
請輸入上圖六位數字驗證碼:

 
2009年5月
262728293012
3456789
10111213141516
17181920212223
24252627282930
31123456

146x57-slefrecommend.jpg

chimei_146146_091117.gif

編輯部落格最新文章

作家部落格最新文章

來賓部落格最新文章

旅遊部落格最新文章

財經部落格最新文章

電影部落格最新文章

體育部落格最新文章

音樂部落格最新文章

美食部落格最新文章

公益部落格最新文章

數位部落格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