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星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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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試映會日期勘誤

抱歉,紀錄片《我們》試映會時間應為11/9(週一)下午13:00,特此勘誤!感恩!

2009-11-02 14:40孫嘉辰

公共電視 紀錄觀點紀錄片《我們》試映會

周星星您好:

10/9(週一)下午13:00 公視紀錄觀點紀錄片《我們》在台北信義誠品六樓有一場試映會,以下是紀錄片《我們》的部落格網址,請您參考:
http://chaiwanmatchup.pixnet.net/blog

如果您願意參與《我們》的試映會、或對《我們》這部拍攝歷時四年,深入探索兩岸認同的紀錄片感興趣,請您email到:

whalesemil@mail.pts.org.tw

給我,我們將盡速回傳試映會邀請函及紀錄片相關資訊給您,以利試映會當天統計出席人數!

感恩!

2009-11-02 12:15孫嘉辰

對於版主「思辯死刑問題的大藍圖」一文的感想

版主的這一篇,可以說:
探討得「比較全面」(就廢除死刑議題的面向上說),也比較具有「思考性」(相對於反對廢除死刑者依賴於嚇阻說的「效用論」與滿足於報復說的「安慰論」)

個人近期內認為:
其實廢除死刑以後所採取的「替代的刑罰」,在嚇阻與報復等功能上,一點都不缺_
如果大家認識到「將一個人關到死都不能假釋」的方式,也是「一種死刑」.
(關於死刑的執行方式問題_如果要認為版主的探討有所欠缺的話,就是在這方面了)

因此,廢死刑論者的「嚇阻無用說」與「報復不能安慰說」,都有待檢討!(似乎只能打到「不能彌補受害者的不可回覆的損害」而根本不需去挑戰「嚇祖說」與「報復說」)

*當然,相對於傅科的「遙遙走在前面」,即使是廢除死刑論者,在「不應剝奪任何人的生命權的理念」之外,對於「死亡權」的認識,還是不足的!
(將一個人關到死都不能假釋,不是在剝奪了他的生命權之外,也剝奪了他的死亡權嗎?)

2009-07-06 19:43什麼是玩政治

je0 m6

其實只是大多數人"知"的範圍"未及於此",所以"不與為敵",才能作為這種知的"傳者",我個人作為一位從事這個運動者(反死刑),認為"它(反死刑)很具宗教性".

*我們看到的傳教士,好像多不會把"還沒有信你的"或"反對你所信的"看作敵人.
(對不起,因回應欄關閉,所以來這裡留言)

2009-06-30 22:15什麼是玩政治

感謝你對反死刑的努力

周版主你好,

感謝你對反死刑的努力
我們理解懲罰錯誤的極限不應該取走一個人的生命
那是在處理恨,不是在處理錯,是不是?

每個生命都有一顆良心在內心.
活著才能認知錯誤和學習

2009-06-30 14:57Cultural

邀請您出席《拳霸3》媒體試片會

您好,
我是華映娛樂的宣傳,
最近要上《拳霸3》了,
因為先前沒有您的聯絡方式,所以無法發信通知您~
希望您可以來看媒體試片會~
(6/17 中午12:30 信義威秀)


可否您留下連絡方式,
以便未來有片子,都可以邀請您參加!
謝謝~

vanessa

(E-MAIL : vanessa@skyfilms.com.tw )
(0)8772-1006

2009-06-11 15:35vanessa

妄語

無意中發現您的部落閣,覺得您的文章真是非常有深度,我非常喜愛,可是對與死刑此一議題,我有些想法,我想我功課做的很少,還要在這裡妄言是很沒禮貌的,可是心中有些想法還是不吐不快,也就請您讓在下胡言亂語.


支持對於廢處死刑的論點,我想最多數的就是人權與錯判,我先來談人權的部份,我們以維基為參考好了,上面說”人權立法包含如安全的權利:有關禁止犯罪行為,如:謀殺, 屠殺, 酷刑和強姦。”就這點看來死刑是因該廢除,可是我一直很懷疑,為什麼人權會是最高的權利,我覺得團體的權利因該才是最高的權利,個人的權利不因該超越團體利益,舉例如果垃圾場.核電廠那類的東西要蓋在我家附近,我一定不會去反對他,因為我認為我無權剝奪大眾的權利,只要該設施符合政府施工與其他安全環保規範,我個人是絕對不會去反對他的,死刑的問題也是一樣,人類不應該把自我生命放在如此崇高的位置,當有人的存在危害團體的運作,我們就因該消滅這個人的存在,也許很多人會說為什麼不無期徒刑,試問為什麼要全體去負擔對全體無利且有害的個體,其資源白白的耗損,對於納稅人是非常不公平的,一個犯罪者這樣的階級,是不因該有生命權這樣崇高的權利的!別誤會!我並不是要草菅人命什麼的,我這樣的論點是架構在如存在其完整的法令與非集權的國家,關於法令的部份是不用多談,非集權的國家是避免當權者將對手或是反對者下手.


關於錯判,說真的我無話可說,因為世事無絕對,而且我對於死刑並不是有著堅持因該廢除或是存在的意見,只是我一直無法認同拿人權當成廢除的理由,如果錯判的問題不可能根除,那我們因該思考如何減少錯判的機率,還有對於錯判的相關公務員的懲罰,而不是因為如此就放棄死刑這樣的公眾權利,在我的看法,團體是覺對有權力剝奪有害個體的生命的,如您有更加有意思或是成熟的論點,還煩請您提出,並指點小弟我也在此先預祝您新年快樂

2009-01-19 07:40敗壞道德的詩人

Orz~

大俠光臨~搶頭香~一拜~呵呵~

2008-04-02 21:53彌勒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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