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一回造訪新大陸的國人,經常會因為目睹許多體型碩大的美國人,而吃驚不已。的確,美國人當中身體過重的問題,在全球國家裡排名第一。根據目前的標準,美國成年人當中 64% 以上體重過重,其中超過一半更達到肥胖的程度。這種身體過重的情況,乃逐年增加:單是過去 20 年內,過重人口就增加了18%。如果看孩童及青少年的數字,則更是驚人,20 年來肥胖人口增加了三倍有餘;可以想見,未來美國人身體過重的情形只會更加嚴重。
至於國內的情況,也好不到哪裡去;根據幾年前的調查結果,台灣各年齡層的人體重平均都增加了 2~5 公斤,而以學齡兒童增加的最多(7~9 公斤)。造成這一波體重上升潮流的因素有很多,簡而言之,不外乎「攝取過多,消耗不足」。現代社會多數勞力之事,都有機器代勞,出入升降,也有車輛電梯代步;因此,四體不勤成了常態,而非富貴人家所獨享。再加上現代社會生活步調變快,外食人口增加,而出現各式各樣的快餐店,以物美價廉為號召;換言之,就是口感重及熱量足,至於營養是否均衡,則不在業者考量之內。
人類社會對體態的審美觀,隨時代及個人而有所不同,環肥燕瘦,本是族群常態,也是個人偏好。問題是:身體過重對個人健康可有什麼影響?多年來,醫學界都得出肯定的答案:身上多出幾公斤到幾十公斤重量,對心血管、呼吸、骨骼肌肉等器官系統都是負擔。近幾十年的流行病學研究,更指出肥胖與心血管疾病、高血壓、糖尿病甚至癌症之間的關係密切;因此,維持適當的體重,肯定是健康之道。問題是:什麼是「適當」的體重?
體重與身高成正比,是顯而易見的道理;幾十年前流行的「標準」體重口訣是身高(公分)減去 110 上下;許多保險公司都有理想的身體體重對照表,以為投保的根據。1980年代起,由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平方所得出的身體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 BMI),逐漸成為公認的體重分類標準;像身高 175 公分、體重 70 公斤的人,BMI值為:70╱1.752 = 22.8。前述美國人過重(BMI>25)及肥胖(BMI>30)的分類,用的就是這個指標。
話說 BMI 公式的由來,是十九世紀比利時的天文學家及社會統計學家奎特雷(Adolphe Quetelet, 1796-1874)測量並記錄了五千多名蘇格蘭軍人及十萬名法國入伍士兵的身高體重等資料,而發現「正常人」體重與身高平方的比值落在一定範圍內。不過,一如所有其他人為標準(譬如公路速限),BMI 值不見得普世皆準(像新加坡訂出東方人過重及肥胖的 BMI 分界值為 23 及 27,而非 25 及 30),因此該值只能當成參考,而不宜奉為金科玉律;可惜這一點常為人忽略,無論支持或反對 BMI 者皆然。
任何人因為某項人訂標準,而給打上「過重」的標籤,心裡總不會好受,尤其是當代流行的審美觀崇尚苗條而鄙視肥胖,體型豐滿者從小受到有形無形的壓力,是體型纖瘦者難以想像的。除了醫學界及衛生當局一再發出警訊以及媒體不斷渲染外,打著減肥塑身口號的健身房、美容中心,以及研發減肥藥丸的藥廠更是大肆宣傳,也大發利市。在這樣的氛圍下,身體過重者心中的鬱卒可想而知。
所謂物極必反,除了多年前就有人寫過《胖也是美》(Fat Can Be Beautiful)的書外,最近也有本《胖女孩生活指南》(The Fat Girl’s Guide to Life)的書出版,其目的無非讓人正視並接受人類體型的先天差異,同時把焦點放在生理(當然也有心理)的健康,而非單純的體重高低。然而,最近一波的反擊聲浪,則從根本面著手,直接攻擊醫學界及衛生當局的說法;其主要論據有以下幾點:一、身體過重及肥胖的標準(即 BMI 的分界值)是自由心證且不科學的;二、肥胖流行病是少數社群為了個人利益而炮製出來的說法,並非事實;三、任何減肥之道到頭來都徒勞無功,且沒有必要(注一)。
為了支持他們的論點,這批異議分子從原始的數據下手;他們指出,好些根據流行病學調查的宣稱,好比說美國一年有 30 萬人的死亡由肥胖所造成、肥胖者遲早要付出減少 2~5 年壽命的代價,以及肥胖增加了罹患心臟病、癌症以及糖尿病的風險等說法,都經過誇大扭曲,甚至是不實在的。因此,肥胖對個人健康的影響,其實沒有那麼嚴重!?
對於這些異議者的宣稱,我們究竟該如何看待呢?首先,我們得承認,由於種種取樣的限制,上述數字確實有商榷餘地,較新的統計數值也出現大幅下降;顯示以族群取樣及統計分析為主的流行病學研究,要做到像實驗室研究那樣只有些微的誤差程度,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如果研究者心中已有預設立場,同樣的統計數字確實可能得出南轅北轍的結論。
其次,雖說將體重分門別類的 BMI 分界值是人為的標準(譬如超過 25、甚至 23 就屬過重),但 BMI 值仍是目前估量體脂肪最方便且可靠的指標;如果自己的 BMI 值落在正常標準內固然很好,但不代表一定就沒有其他毛病;要是 BMI值 比標準分界值高出一些,也不代表一定就不健康。持異議者常拿影星/加州州長阿諾及許多美式足球運動員的 BMI 值都落在過重的範圍作為反證,以降低 BMI 的可信度;但我們知道健身/運動員增加的體重以肌肉為主,與一般累積腹部脂肪為主的四體不勤者相比,健康情況自不可相提並論,我們不能以此自欺欺人。
至於近幾十年來心血管疾病及糖尿病等許多疾病的盛行率,並沒有伴隨肥胖率的上升而有同步增加一節,也不代表說它們與肥胖之間就一定沒有關聯;如同與肥胖相關的死亡率可能因現代醫療的進步而有下降,許多疾病也可能因為預防醫學的進展或是生活習慣、飲食的改善,而降低了發病率。再者,生物學裡有許多因子之間都不屬於線性相關,而呈級數關係,也就是說自變數 X 的改變在某個範圍以內時(例如 15~20%),應變數 Y 的變化不大,超過範圍後,就呈級數增加;肥胖與疾病盛行率的關係,有可能也是如此。這一點,只要看看中度到極度肥胖者心血管疾病與糖尿病的盛行率,當可明瞭。
最後一點:「減肥是否是徒勞無功的努力?」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得多了解一二體重調節的生理機制。在生存壓力下,生物體內一向有兩個對立的生理機制執行進食及體重的控制;其中之一,可以「儉約基因」(thrifty gene)為代表,另一個則是「瘦身基因」(leptin gene)。前者促進食慾及能量儲存,以備不時之需;後者則有助於維持最佳體態,以便進行狩獵或逃避天敵。
對生活在貧乏環境下的個體而言,儉約基因是存活不可或缺的因子,但在物資豐饒的社會,那就帶來了問題。譬如好些北美洲印地安人族群,在二十世紀生活型態及物資供應改變後,肥胖問題就開始浮現,族群中高達 70% 的人體重都落在肥胖的範圍,並伴隨有糖尿病及心血管疾病的高盛行率。至於生活在中南美洲、生活習慣仍依循傳統的印地安人,問題就沒有這麼嚴重。由此可見遺傳與環境,也就是先天與後天的關係密切。這個問題,在許多從傳統邁入現代的東方社會,也一一浮現。
至於瘦身基因的概念,則是指體重(其實是體脂肪)具有某個設定點及迴饋控制環的存在:如果體脂肪不足,個體就會增加進食及減少消耗,以增加體脂肪;如果體脂肪過高,則會經由相反的作用來降低體脂肪。這種個體具有維持理想體脂肪的能力,並非天方夜譚,無論動物及人體實驗,都支持這一點。
1990年代中,瘦身基因的產物「瘦身素」(leptin)得到發現,給長達40多年的研究畫下句點,同時也展開新頁(注二)。瘦身素作用的位置,是先前稱為飽食中樞的腹內側下視丘(VMH);人類族群中因瘦身基因發生突變而造成肥胖的病例,所在多有。問題是:許多身體過重的人並不是瘦身基因出了毛病,而是身體不再對瘦身素產生反應;很顯然,在富裕的環境下,瘦身基因不是儉約基因的對手。
曉得了這些體重控制的生理機制,對上述問題就可有較佳答案。首先,我們得體認: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一個由遺傳與環境所共同決定的適當體重範圍,我們的體重不容易、也不應該偏離這個範圍;許多不合理的減肥目標無法長期奏效,就是因為這個理由。再來,偏頗的飲食之道不可能長期維持而對身體有益,無論高脂或低脂、高蛋白或低醣類食物皆然。最後,我們得認清,隨著生活型態的改變以及年齡的增長,身體的需求也會隨之而變,若不注意以飲食及運動因應,身廣體胖將是難以避免的事。
瘦身素的發現者弗利德曼(Jeffery M. Friedman)說過:「我們要對抗的是肥胖這種疾病,而不是肥胖的人。」這才是一針見血的評論,值得所有斤斤計較 BMI 值的人細思。
原載 2005 年 7 月號《科學人》
注一:請參閱 2005 年 7 月號《科學人》〉、〈肥胖有那麼嚴重嗎?〉一文。此外 2007 年 10 月號《科學人》的「全球飲食挑戰專輯」,其中〈健康飲食很簡單〉、〈肥胖天註定?〉等文章都值得一閱。中文版《科學人》內容,比英文版 Scientific American 晚一個月。
注二:有關瘦身素的發現經過,可參閱本人所著《生活無處不科學》一書(三民,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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