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理人生
一位生理學家的讀書、思想及翻譯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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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與動物權

2010-01-08 10:41迴響:21點閱:4976

 

        人與其他生物的關係,可說從人類在地球現身那一刻起,就開始了。從地球歷史而言,人類出現的時間遠遠落在大多數生物後頭;因此,人類祖先必須在天敵環伺的惡劣環境下求生存。腦力發達的人類,利用雙手加上工具,在眾多生物中脫穎而出,成為地球上最成功的物種(從微生物或是昆蟲的角度來看,可能有不同的結論)

        生物在自然界的生存競爭,是真實且慘烈的: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的弱肉強食場面,無時無刻不在上演。然而,生物除了掠食者與獵物間此消彼長的循環外,還存在各式各樣的共生關係,彼此共存共榮。以人類而言,我們不但征服、還學會利用其他生物,以充當幫手及食物來源。要是地球只剩下人類一種生物,注定也是要滅絕的。

        無論從結構還是生理而言,人都屬於動物界一員。人與其他動物最大的不同點,不在外貌,而在文化;無論習俗傳統、還是典章制度,都是維繫群體社會所必需。此外,人還演化出同理心、公平感等道德情操,因此出現人權的觀念。

        在生存重於一切的年代,連性命都顧不上了,遑論人權?衣食足,而後知榮辱,人權的講究,也是填飽肚子以後的事。有人推而廣之,認為其他動物也享有相同權益,衝突因而產生。

        最極端的一頭,是主張「動物權」的動物解放陣線人士。他們認為動物同人一樣,生而自由平等,不是人的附屬品,不應該當作寵物豢養,或關在動物園供人觀賞,或充當實驗室試驗品;以動物為食就更不用說了。

        持這種看法的人其實是少數。二○○九年美國有份消費雜誌的讀者調查顯示,高達 92% 的人並不贊成動物享有與人一樣的權利(注)。事實上,多數馴化的家禽家畜及寵物,已失去自由生活的能力。動物解放陣線人士非法闖入動物養殖場或實驗室放走動物的舉動,徒然讓那些動物在野外挨餓受凍至死,可是不負責任至極。

        至於人是否能夠為了自身興趣或利益拿動物做實驗,是另一個引起爭論的問題。十九世紀以前的實驗生物學家多不認為動物具有知覺,因此對動物實驗也無罪惡感可言。如今已知動物也有疼痛及恐懼感,因此止痛麻醉早成了標準實驗操作,不必要的教學動物實驗已減至最少。但離體細胞實驗與電腦模擬不可能取代動物實驗,也是不爭的事實。這是生物醫學進步的必要之惡,在救人與犧牲動物的天平上,是不可能等重的。

        人類從逃避動物,到捕獵動物,再到保育動物,可說是走了相當長遠的路。為了地球,也為了自身,人類必須維護生態的平衡。但物種有親疏遠近之別,我們愛護動物,也不應過頭;若把動物看得比人還重,甚至以物害人,可謂本末倒置。

注:這份民意調查報告出自 2009 3 月號的 The Costco Connection 雜誌。經我去信相詢實際參與人數,得知多達三萬兩千多人;但主事者認為其中有重複投票的跡象,故此對結果持保留態度。

原載 2010/01/06 觀念平台

後記:這篇文章因 2009/11/26時論廣場台大費昌勇教授的文章其實動物權也是人權而起,發表時標題給編輯改成〈人權大於動物權〉,但不算回應之作。我想表達的幾點想法很簡單:

一、物種有別,人對待動物不可能同對待人一樣。

二、人講人權,也該講動物福利;人不應虐待動物,但動物也不可能享有與人相同的權利。

三、人為了生存,不可避免要犧牲其他生物,但須節制,以免破壞生態,反傷及自身。

四、動物保育過了頭,造成單種動物數量過多,對生態平衡同樣會造成傷害。

五、人類豢養的動物已非野生動物,難以完全獨立生存;飼養者得擔負完全責任,不棄養,也要避免影響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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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jenntser/archive/2010/01/08/462654.html
2010-01-08 10:41作者:潘震澤分類:心情雜感迴響:21點閱:4976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人權與動物權

其實還有一點非常有趣的是:
部份主張動物權人士對“動物”的定義似乎相當狹隘
至少跟生物學上的定義不一樣

例如:常有人為實驗老鼠, 猴子主張動物權
卻不見有人會為實驗用果蠅, 線蟲主張動物權

當這類人努力爭取寵物,家畜的權利時
卻對市面上的捕蠅燈, 克蟑, 蚊香 視而不見
不能不說是另一種 ” 種族歧視 “

2011-01-05 04:35 aadad

回應: 人權與動物權

大陸考慮訂新法,不准吃狗、貓肉。庸俗,窩囊,向西方沒根據的潮流(文明)低頭,沒有韓國人對抗的氣魄,不合胡溫天天掛在嘴邊的『科學發展觀』的客觀態度。

最近來台展出的漢景帝陽陵出土文物,包括肥肥的六畜俑,馬、牛、羊、雞、豬,以及最讓景帝嘴饞的狗。

很遺憾,從小沒人帶我多多嘗試,如今跟回教徒厭惡豬肉一樣地不會碰香肉,飲食習性,在文化惡韻之外,根本沒有道理。

小學時,老師講起黃巢,黑板寫上
天生萬物以養人
人無一德以報天
殺殺殺殺殺殺殺
奇怪,不論律詩、絕句,總應成對,怎麼才三句,少了第四句,困惑數十年,最近看到一些歷史研究,黃巢圍城,城里城外糧食皆罄,黃巢上十萬的部隊,一天可抓『兩腳羊』數千隻烹食
終于搞懂了,失傳的第四句是
吃吃吃吃吃吃吃

少數民族,尤其是那些宗教信仰深刻的,會說漢人,『什麼都不信,什麼都吃』,嗯,其實是不錯的褒揚之詞。

"Time to Eat the Dog : The Real Guide to Sustainable Living"
踏實探討的環保書,澳洲人寫的,澳洲出版,在英國、加拿大的 Amazon 網站都有販售。只有狗不能上天堂,妄識充斥的國度,美國的 Amazon 沒膽量販賣此書。

2010-02-05 18:42 patoo

回應: 人權與動物權

下面這個連結:Top Ten Invasive Species (十大入侵物種) 印證了:單種動物數量過多,對生態平衡也會造成傷害 (人自然也算一種,但要人節育不是容易的事,甚至有人反對)。

http://www.time.com/time/specials/packages/article/0,28804,1958657_1958656,00.html

2010-02-04 22:35 潘震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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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謝謝老師提醒, 這個確實要補充一下. 絕對不是說jaw reflex是測度動物疼痛的唯一方法. 只是我很喜歡舉這個例子來說明這件事:

<人要愛動物, 因為動物也會痛> 這句話必須三思. 因為動物的"痛"在質或量的方面是否可以與人的痛劃上等號, 這件事情我非常保留. 這得從實驗操作層面來看, 而不是 "你看那隻狗好可憐嘛, 牠一定很痛!"

回應最初費教授的文章, 說動物同人一樣會痛, 所以動物和人得一樣享權利 (甚至"享一樣的權利") -- 這個推論的前提 ("動物像人一樣痛") 是模糊的.



其實在討論到動物實驗做疼痛研究時, 往往倫理道德議題還不是最要緊的. 真正的問題在於外部效度 --動物實驗的結論有多大程度可以推廣到人身上? 特別是慢性疼痛族群?

如老師所言, 倫理道德, 或是我所謂的"哲學議題"("到底痛的本質是什麼")那可就非常大了! 但是這裡只管務實面的問題: 到底動物實驗來研究疼痛新藥開發是不是最有效率的方法? 光是這個議題就夠讓藥廠和研究生忙翻天嚕, 哈哈哈哈 ^____^

2010-01-15 01:26 Winz

回應: 人權與動物權

patoo,

原本自台灣引進美國阿肯色州的大頭鰱入侵密西西比河,並威脅到五大湖的新聞,以經吵了一陣子,今天的中時電子報首頁還有一則這個新聞: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402604+132010011101400,00.html

生態學裡,類似的外種入侵案例,還不知有多少。當初人類出走非洲,如今遍布全球,不也是外種入侵?就不知當時可有本土種的全力反擊?(我說的可不是本省外省的問題,而是人與動物,別搞錯了)。

西方白種人聽到黃禍仍心有餘悸,連帶對 Asian Carp Invasion 也同仇敵愾,讓人覺得好笑。不過這也印證我在後記裡的一句話:單種動物過多,也是會傷害生態平衡的。

2010-01-12 02:24 潘震澤

回應: 人權與動物權

Winz,

我想你把 nociceptive/pain 說複雜了。痛覺研究免不了要受試者吃點苦頭,研究者"當然"會先拿動物試刀:老鼠的 tail-flick, hot-plate, formalin-paw 都已是標準的止痛藥及其作用機制的測試方法,你說的狗的張嘴反射只能算是痛覺研究的特殊分支(三叉神經痛),不是主流。

在老鼠身上研究止痛藥還可進一步釐清其作用機制,這是難以在人身上進行的。當然,止痛藥最後還是要用在人身上,人體試驗絕對免不了,但也不難找到為了酬勞自願當白老鼠的人。只不過人的痛覺複雜得多,除了專一的傳導路徑,還有非專一的部分,再加上內生性止痛機制、主觀的情緒反應,在在造成因人而異的反應。從許多慢性痛的難以根治,就可看出問題,以及藥廠的商機所在。

你如果要扯到拿動物作痛覺實驗的倫理問題,那又是另一個大問題了。

2010-01-12 00:21 潘震澤

回應: 人權與動物權

如何看待這些大頭鰱的動物權
大約1970落戶美國南方,已經要進入北方五大湖了。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S7zkTnQVaM

http://www.youtube.com/watch?v=2ChwJiKKBdA&NR=1

2010-01-11 22:59 patoo

回應: 人權與動物權

愛人以外的動物到什麼程度才好,讓演化來決定不就結了。
各執一詞,本來就看誰的氣長命硬。

2010-01-11 13:12 狐禪

回應: 人權與動物權


再贅言兩三句. 老師在文中提到 <動物也不可能享有與人相同的權利>, 我有位好朋友是動物權運動者, (常常到心理系動物系門口"舉牌"報到 ^^) 從她那邊聽來, 這件事其實在動物維權人士內部也有著不同意見陣營.

1.
硬派的方認為, 動物權無論任何情況下等於人權. 換言之, 他們認為兩者是等價的. 今天假使有一百頭牛與一百個人, 現在發生飢荒了, 一百個人吃了一百頭牛就能活下去, 不吃就會有50個人餓死 -- 他們會說那就讓50個人餓死, 因為你不能因為"讓人活著"而去"減損讓動物活著的權利". 翻譯成台灣人的語言, 那就是 "動物的命和人命一樣值錢".

請注意, 硬派的觀點看起來有點不盡人情 -- 但是他們也強調, 人命與動物等價, 動物權也不高於人權. 亦即, 如果今天為了100頭牛活命而去殺1個人, 他們也反對.

(我之所以要強調這點是, 很多時候其實社會上是"動物權侵犯人權". 比方有錢人養了名犬到處咬人 -- 對硬派而言, 假使動物權侵犯人權, 這也是不允許的)

2.
軟派的看法認為動物有權, 但視乎當時條件而定, 動物權可能低於人類. 比方平時我們不可以殺這100頭牛, 但是遇到飢荒時, 人活命更重要, 這時候就殺了來吃.

硬派認為軟派的看法有邏輯上的問題, 因為你永遠可以說 "現在的條件下必須犧牲動物來保存人權". 換言之, 軟派的看法最後會被reduce成"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犧牲動物權利" -- 那你這個動物維權就等於講假的嘛~

軟派認為硬派的看法實際上不可行. 比方在飢荒地區, 人都活不下去了, 還留著牛羊做什麼? 且說以飼養家禽家畜而言, 萬一主人"嚴禁殺豬", 結果自己餓死了 -- 那豢養的動物大概也活不久了. 然而<極端硬派>則會說: 豢養動物本來就是侵權! 假使今天人類不吃動物而餓死, 那就人類滅亡算啦, 有啥了不起? 動物統治星球也不錯.

--------
okay ,以上是從朋友那裡聽來的. 她是一位高材生, 我大概也只能聽懂她講的一部份而已... 哈哈. 總之, 這個議題有很多可以辯論的地方.


不過我們兩都同意的是: <<要辯論, 不要"口號"!>> 這些議題如果關閉辯論只剩下"高喊口號", 那就太無趣了!

無奈, 那似乎是我們比較常看到的畫面.

2010-01-11 06:01 Winz

回應: 人權與動物權



恩恩, 老師您提到nociception與pain這件事, 其實這幾年引起蠻多討論. 去年IASP (國際疼痛學會)就為了這件事發了一篇特稿, 打算對一些辭彙的基本定義再做釐清. 有意思的是, 不講則已 , 一講出來可是"百家爭鳴", 馬上各種論辯開始充斥在相關領域的書報與討論會中 :)

(當然這是件好事, 至少小弟淺見, "知道有100種想法的存在"(儘管90種都是non-sense), 還是比"自以為只有1種想法存在"要來得好)


先撇開動物權人權這個議題, 為什麼pain /noceception這件事那麼重要, 主要是因為在現實面, 這是一個關乎生意的問題. Now, 只要和錢扯上關係, 非得拼命不可!

最重要的是, 藥廠很關注這個問題. 比方我們說止痛藥的研發. 大家都知道藥物在上市前要經過臨床測試. 給人打的針, 得先看看打在動物身上看看會怎樣.

如果今天是一些關於生理層面運作的藥物, 比方血壓好了, 假使能讓兔兔的血壓降下來, 我大概會說, 用在人類身上也不會差太多 (okay, 我不懂降血壓藥的運作機制, 這純粹是舉例而已)

但是現在如果談到止痛藥 -- 我是否可以說讓狗狗吃了就不痛的藥物, 人吃了也會有效? 請注意, 在前文中小弟提到的, 狗不會說話, 所以我們必須已是先設定的定義來度量他有多痛. 假如張嘴反射有所變化 ,有多大的變化 , 我就可以說他比較不痛, 似乎止痛藥有效. (這和量測血壓是否下降, 是有些不同的)

藥廠那邊感到困擾的就是: 往往很多時候動物模型說"有效", 到了人類身上試驗結果卻差強人意. 奇怪啊, 動物的張嘴反射顯示"不痛", 那為什麼人還是"說痛"?

這就回到了老師提到的pain/nociception的問題. 今天我們當然可以說海蛞蝓"吃了止痛藥"以後反射活動減緩, 表示牠"不痛" (我們可以說這是'de-nociceptive') 但是這樣的結論要推廣到"人類吃了也會不痛" (less painful), 恐怕 連菜場阿婆聽了都會覺得奇怪!

因此, 藥廠非常重視這個議題. 我不認為他們特別在意什麼動物權人權的問題 - 啊那個議題太深了啦! 留給那些書讀得很多的人去思考好了...... 藥廠(或者說我們這些拿他們經費的學者們) 所在意的是非常務實的問題: 一個動物模型推廣到人類的研究校度的問題.

小弟可能扯得有點遠, 僅僅以pain/nociception與止痛藥研發這件事, 舉例說明這類議題其實是非常務實重要的, 絕對不只是有關權利義務的哲學對話而已.



2010-01-11 05:40 Wi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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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不少層次可探討,覆巢之下無完卵,暴力、反社會,在巢內被壓抑,但在巢與巢之間的鬥爭,此類行為可列入忠烈祠,神社。

目前部分先進國家的社會模式,出現時間並不長;原始部落的反社會模式為何,酋長、藩王是否皆屬以德服人;不能僅以一種模式,推算或適應人類過往及未來會遭遇的困境,人謀不臧、社會崩解、缺水、缺糧的地區,反社會強梁存活性增加(非洲海盜,墨西哥毒販)。人種基因戰略部署,是統泛的。

洪蘭教授曾談到一位研究員,被一隻記恨的實驗猴,扯住頭髪,死也不放,幾乎連頭皮都拉下一塊。南北朝,江浙吳地,不少地區仍未開化,難治,民不畏死,小仇必報,不計後果,和洪蘭所說不計後果的實驗猴,性格接近,今日江浙人的面貌,是上千年馴化(抑惡揚善)的篩選結果。

韓國,在馴化上缺些火候,越戰時,高麗棒子進駐的白馬師,越共不敢碰。

那些有宗教良心、社會良心,和平善良的溫文國民,不願服兵役殺人放火,在西德最早推出社會役時,服此替代役者,被譏笑為膽小怕死之輩,若一個國家社會視暴力、反社會為絕對病態,過度矯正干擾的結果,是輩輩更加溫良恭儉讓,服社會役人數遞增,正規兵源不足。戰時,戰後,兵員心理不適的疾病也難免增加。

2010-01-10 09:05 pa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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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於哈佛大學醫學院的Martha Stout有一著作《The Sociopath Next Door》,中譯本書名《4%的人毫無良知》(商周出版),意謂反社會人格者佔人口數4%。書中有位主人翁從小就以虐待殘殺動物為樂。所謂防人之心不可無,欲自保者當閱之。

臺灣有位佛教法師以提倡放生出名,辦了好幾場放生大會,信徒共相盛舉者眾。放生不少動物,自認作了許多功德。至於有無破壞生態平衡,做功德的人只看眼前,何暇以論其他。

臺灣有某佛教支派之掌門,某日在眾弟子面前打死一擾他聖軀的小蟲。弟子驚呼:師父焉能殺生?掌門笑開金口慧示:師父有法力,雖殺小蟲,但小蟲即刻往生極樂世界成聖。你們做弟子的沒有法力,小蟲若死於汝手,那是真殺生。此事是我在掌門人的著作中拜讀到的,特轉錄於此,以供我輩凡夫省懺。

2010-01-10 00:13 文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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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動物權人士說人不也是動物,生物學家再同意不過,信仰基督宗教者聽了可能不樂意,因為按創世紀所言,人士按上帝的形象而造,世上萬物都歸人掌管,人與動物怎可相提並論?

生物學家雖然相信人是動物,但也知道物種有親疏遠近之別,不可能一視同仁。就算人與動物有天賦的生存之權,也是要努力爭取的。我認為人可以講動物福利 (welfare),但不必奢言動物權(right)。

2010-01-09 22:49 潘震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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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Lee,

正如你說的,虐待動物與暴力傾向及反社會行為可能相關,但不見得構成充分條件,只要找幾個反例,假說就不成立了。愛護動物人士想要強調年輕時虐待動物的人,長大後很可能作奸犯科;這樣的論點是站不住腳的,因為演化生物學指出,反社會性格的人佔的比例不會太高(人人喊打),但也不會在族群中消失(還能佔到便宜),是必要之惡(讓人生出防人之心)。

2010-01-09 22:39 潘震澤

回應: 人權與動物權

人權不是天生的,而是人群或社會制約下的產物;如果動物有什麼權利,也是人給的。
人類利用動物,就跟獅子吃羚羊一樣,是天經地義;只要能永續利用(sustainable),且在利用過程中,盡量減少其不必要痛苦即可。
一邊吃豬排、啃雞腿,卻又主張動物權的,就跟殺人擄掠的強盜提倡道德人權一樣。

2010-01-09 15:36 lipogel

回應: 人權與動物權

動物權其實不過是個人權利的延伸而已.
動物不會爭取自身權益,怎麼也是人去幫忙爭取.
而這些人爭取到的其實是自己對動物的權利主張,不論是使用或是保護等等.
對於動物,每個人想擁有的不同,有的樂於欣賞,有的樂於食用等等,於是人對該如何對待動物有所爭執.這些都不過是人拓展自身的權利.
討論動物權的時候,應該避免以動物之名,互相壓迫他人的權利.

2010-01-09 13:20 人不也是動物

回應: 人權與動物權

我個人對animal rights vs human rights沒有特別強烈的意見,但是潘先生提到的動物虐待及暴力傾向倒是鈎起我的興趣。記憶中所讀到有關serial killers研究的書籍都指出這些變態狂幼年時虐待殘殺動物如同家常便飯。前些年的Columbine屠殺案的主兇以及其它一些有名的school shooters也都從虐待小動物起家。也許虐待動物不是構成暴力傾向或反社會行爲的充分條件,但兩者之間的高度連鎖關係也值得大家深思。



2010-01-09 12:21 Dr. Lee

回應: 人權與動物權

Winz,

趨吉避凶是生物本能,連單細胞生物也是有的,海蛞蝓就更不用說了。動物不會說人話,大叫「好痛」,但其逃避行為也清楚明瞭。動物實驗使用「傷害覺」(nociception)一詞,而不用「痛覺」(pain),道理在此。

小孩及青少年(尤其是男孩)常有虐待小動物舉動,如螞蟻、蚱蜢、甲蟲不等,成年後還樂此不疲者則不多。虐待貓狗等較大動物的比例並不高。許多研究想建立虐待動物與暴力傾向的關聯,但都得不出讓人信服的結論,主要就是比例問題。

要說促成暴力行為的因素,影視媒體簡化或美化暴力,以及殺人兇器的進步與易得,只怕更是罪魁禍首,虐待動物只能算是少數變態人士的餘興罷了。

我做過的實驗得「殺」(用「犧牲」二字不會更高尚) 不少老鼠,我想沒有正常人會認為那是愉快的事,更不可能殺得興起,而把生命不當一回事。「色戒」那部電影裡,幾個熱血衝動的年輕人拿刀殺個小漢奸的畫面,算是較寫實的;不要說人,殺個活生生的動物,絕對都不像打電動那麼簡單。

2010-01-09 09:07 潘震澤

回應: 人權與動物權

hi

小弟覺得費教授的文章一開始說得很棒. <關心動物>和<關心人類>是很有關係的. 先前小弟曾經發表過自己的一點謬論, 就是一個人若是動物殺得手滑, 那麼在他看來殺人或許也就不希罕了. 今天殺隻猴子很乾淨俐落 , 明天撞死個小娃娃也不會自責 -- 反正三歲小娃大概和黑猩猩一樣都不懂事嘛. 再延伸下去的話, 凌虐小學生也和打狗沒兩樣吧?

關心動物或許也是幫助我們更關心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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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是週六交報告時間 ^^

Now , 有關"動物都會有痛覺"這件事, 小弟就不得不跳出來說一下了. 這是一個生理學的問題, 也是一個認知神經科學的問題, 更是一個哲學層面的議題. 但是要解決"動物會不會痛"這件事, 我們現在尚不需要去碰到哲學議題(痛是什麼? 痛是怎樣的主觀經驗? 痛隨附於怎樣的意識狀態) -- No, 我們先不需要碰這個, <<因為眼前我們已經有夠多的迷思需要破解!>>

1. 在生理層面, 是不是所有動物都會感覺痛? 這件事情必須看你怎樣去操作 "動物會痛"這件事的實驗定義. 在我們牙科的動物疼痛實驗裡, 常用的一種模型就是jaw reflex - 根據實驗動物(通常是貓犬)的下顎張嘴反射幅度來測定牠有多痛. 這是實驗科學的基本態度: 我先不管痛的"本質" 或"奧義", 我取一個能客觀可反覆量度的方法來觀測. 我就說下顎反射幅度越大表示牠越痛.

這件事情經常被引用作為一個"例證": 可見動物(至少貓犬)會痛! "牠很痛因為牠jaw reflex很明顯" -- 這樣的邏輯可相當為人所接受!

No, 不是這樣的. 是我們先定義"jaw reflex之間有相關性", 而這樣的定義往往又是根據其它研究結果得來. 例如我們發現當jaw reflex的同時, 動物腦中某些與疼痛有關的化學物質剛好也有明顯的反應; 因此我推論jaw reflex可是被作為合理的"疼痛測量"的客觀指標.

有時候如果不深入一點去討論這些研究方法層面的問題 ,往往民眾就會把推論當成定理: "啊那個jaw reflex就代表牠在痛! " 至麼說來, 下次看到一隻母牛嘴巴動來動去, 就說牠很痛 -- 這也一點都不奇怪吧!
(嗚嗚嗚~ 那海蛞蝓就可憐了, 牠沒有jaw怎麼辦?)


2. 在認知神經科學層面, 可以玩的花樣就更多了. 現在有人會說, 既然jaw reflex或這些外顯的行為不足以說明動物是否在痛, 那我們去掃描牠的腦袋好了! 腦袋不會說謊!

先來看看人腦吧! 現在我拿一根針叮一下你的皮膚, 在這同時我來掃描你的腦波whatever, 然後我看到 "皮質體感覺第一區有峰值出現!" -- 哇, 我要得諾貝爾獎了! 以後我只要掃描腦袋, 看看皮質體感覺第一區有沒有變化, 本仙就可以鐵口直斷說: "你現在很痛, 沒錯吧?" -- 錯啦, 如果這樣去擺攤算命一定會倒店啦. Now, 會不會今天讓我體感覺第一區產生神經活動的並非"痛覺", 那個針碰到皮膚的感覺? 換言之其實不需要針, 用海綿摸一下我一樣會有很強烈的神經活動變化? 但很有意思的是, 往往民眾一看到這種有關中樞神經的證據, 馬上就變得毫無招架之力, 好似什麼人腦影像圖已經看穿了自己的心智一樣.

現在回過頭來看動物. 假使我把母牛也送進MRI裡面開始掃描, 我現在用針去刺牠一下, 發現牛腦的皮質有活動出現......

"看! 母牛痛起來了~~ 這次是真的喔! 不只是jaw reflex而已, 她的"腦"也痛起來了 -- 她真的在痛!"



---------
最後關於哲學層面的議題, 小弟完全不懂; 我想那也不是一個適合在Friday night談論的話題吧 ^_^

倒是我很喜歡Dennett在<Kinds of Minds> 這本書裡的想法. 他問: 人有意識, 那狗呢?

恐怕很多人會說狗有意識, 特別是愛犬人士. 那我要問烏龜有沒有意識 -- 恐怕很多人要說沒有, 但是像我這樣的愛龜人士, 我會說烏龜也有意識*. 但是蟑螂有沒有我就不知道了. 再問下去, 世界上應該沒幾個人認為阿米巴有意識吧? (okay, 愛巴米巴人士除外)

這是一個很鋒利的思考 -- 先不管"意識"是什麼, 你能確定當我們說"意識"的時候, 所指的是相同的東西? 狗的意識和人的意識不管質或量是一致的**?

"痛"這個議題恐怕也是. 假使說海蛞蝓反射性地收回身軀算是一種痛, 那這樣的痛和jaw reflex痛是一樣的事物嗎? 若說海蛞蝓也曾體驗過我智齒發炎時的痛楚, 那小弟還真不好意思哩!
Good Weekend!


*我相信烏龜是有意識的. 各方面看來, 似乎人類反倒是行尸走肉

**這是幾年前在BMJ的一篇文章:
<Can fetuses feel pain?> Derbyshire/BMJ
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16613970

這塊領域現在還是充滿許多謎團, 但似乎可以很肯定地說, 眼前我們對於"成人的痛覺"與"嬰兒的痛覺"這兩件事都還有許多要釐清的部份. 至於"動物的痛覺"這個議題, 恐怕也不是幾年內可以下出定論的!

2010-01-09 04:36 Winz

回應: 人權與動物權

路人,

我覺得沒有誰是為誰而存在的,生物是彼此相互依存的。我也沒有說誰的生命權比較大,只不過生物要活下來,就必須從外界取得能源。人不是植物,也只有靠其他生物的能量生存,如此而已。

2010-01-08 14:28 潘震澤
共2頁: 1 2 ,目前在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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