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讀到幾篇批評學術論文量化指標 SCI/SSCI (Science Citation Index/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 的文章,連帶提到學術審查公平性的問題(注一)。對學術中人來說,申請計畫、獎勵以及升等,與個人學術生涯成功與否息息相關。大學教授或可專注於教學與服務,但少了研究創新,終究有所不足。問題是:SCI/SSCI 是否是正確且合理的指標?採用 SCI/SSCI 的利弊各有哪些?如何可以取其利而去其弊?
話說國內生醫學界開始仰賴 SCI,約是二十多年前的事,個人恭逢其會。當年國內研究環境甚差,不做任何研究或是幾年才發表一篇文章(許多還是發表於本國期刊)的大學教授,比比皆是。筆者任教的學校為了鼓勵研究,開始有論文獎助辦法的設立,先決條件即是論文必須發表於 SCI 收錄的期刊;同時按影響指數(impact factor,SCI 資料庫創始人 Eugene Garfield 最引以為傲的發明,等於給期刊打分數)高低,分甲乙兩種,各有一萬及七千元不等的獎金(注二)。
接下來,教授升等辦法中研究成果一項,也採用了類似的量化指標,按論文性質、發表期刊的影響指數以及作者排名,分別計點並取其乘積,作為每篇論文的點數;未達基本點數的人,連進場的資格都沒。再來,則是國科會生物處推出類似的研究成果指標(Research Performance Index, RPI),作為評估計畫的重要依據(佔總成績 50%)。至此,全國生醫研究人員都難逃 SCI 羅網,也因此生出各式各樣弊端來。
科學研究本無國界之分,將研究成果發表於國際流通的本行期刊,是研究者的自我期許,與 SCI 無關。同時,不同學門也不該一視同仁,都要求發表在《自然》、《科學》等性質特殊的期刊。再者,能發表在高影響指數的期刊固然值得高興,但不代表這些期刊裡的論文都是金聲玉振之作。這些「常識」,卻似乎常被忽略。
將研究成果量化的誘惑,難以避免,也不算錯;但以目前國內只看 RPI 之類的量化數字,而不看論文內容及作者(如不只一位)貢獻的作法,絕對是心智的偷懶,也才是罪惡之源。如前所述,期刊的影響指數不可能為每篇文章背書,論文遭受引用的次數也不能照單全收;像是不同學門的數字不能互比、自我引用以及由姓名縮寫相同者的灌水現象要去除等。此外,引用的理由有時也要考慮,譬如方法性論文以及當成反面教材的錯誤觀點論文,常出現較多的引用值;反之,提出真正重要發現的論文,卻會因迅速融入共同知識而不再受到引用。
至於 SSCI 有區域性及語言的問題,非我所能代籌,但我認為國內學術界真正的問題,還在鄉愿與門戶之見;大家都怕得罪人及遭報復,而讓 SCI/SSCI 數字代我們做決定,可謂自廢武功。要是因此縱容沽名釣譽與尸位素餐之輩,而未能獎勵實至名歸與愛惜羽毛之士,只怕是學術界更大的問題。
原載 2009/04/15《中國時報》「觀念平台」
注一:畢恆達〈一味追求SCI的怪現象〉聯合報 名人堂 2009/03/24
周祝瑛〈正視SSCI對大學的嚴重影響〉中國時報 時論廣場 2009/04/02
周平〈困在自己打造的牢籠〉中國時報 時論廣場 2009/04/05
邱天助〈學術審查的倫理該改了〉中國時報 時論廣場 2009/04/07
注二:我上網查了一下,發現目前該辦法除了甲乙兩類論文外,還多了卓越、傑出與優等三項,獎金更是大幅提高 (最高達六十萬元),可謂變本加厲,已失去獎勵原意,而與買論文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