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短文,原本是讀了中時部落格侯吉諒先生的〈匿名必讀〉一文,有感而發的回應;最近又因刪文引起某位網友不快,故此修改增補一番,權當一篇「心事告白」吧!
我差不多是十年前開始使用網路的。一開始,我不習慣與一堆取了化名(alias)的人交談,因此很少留言;就算忍不住寫下幾句,也慎重其事,使用本名發表。我想這是四年級以前的人共同的心態:行不改名、坐不改姓,也不習慣同毫不知底細的陌生人談知心話。有時候我很想同交談的對方說聲:「來將通名!」當然下一句:「潘某刀下不斬無名之輩!」就不能說了。
早些年還看過一些針對網路世界匿名性的討論,正反雙方都言之成理。不管怎麼說,對小我十來歲的人來說,早從學生時代的學生留言版,都是以化名的方式進行溝通,新的網路一代,就更不用說了;因此,使用網路化名幾乎是不可能改變的習慣,願意以真名示人的,反倒是稀有動物 。
如往好處看,網路匿名倒是有點真正立足點平等的味道,大家只看發言是否言之有物,而不論留言者是何方神聖。從留言中,也可看出網路世界確實臥虎藏龍,一山還有一山高。
當然,人性的陰暗一面,也隨著躲在化名之後,而更形彰顯。許多人平常說不出口的話,在匿名的保護傘之下,就毫無遮攔。《中庸》裡「君子慎獨」這句話,應該當成網路世界的座右銘,隨時拿來警惕自己。
老實說,比起報章雜誌等平面印刷媒體來,網路絕對是溝通的有力平台,任何意見都可能有人想到而隨時提出;就算說服不了對方,至少每人從思考及寫作的過程中,可能修正或加強自己的想法。因此在「健康」的辯難中,雙方都可能獲益。
網路上的討論,如能做到「盍各言爾志」就很不錯了;不幸的是,網路上卻不乏偏執之人,非要爭個勝負輸贏方休,陳年百古的恩怨,也要時時挑出來數落一番。可想而知,那一定是落入沒完沒了的意氣之爭,對事實真相的釐清,幾乎毫無幫助。
有些網友匿名留言還也罷了,他們甚至還認為自己與站在明處的格主地位相等(注),對於格主的一些請求毫不在意;若是格主刪其留言或動用審視權,則認為格主限制了他的自由,更到處大聲嚷嚷。 對這類網友,我也只能選擇不理。
自古以來以文會友,乃人間一樂。每個人一天的時間就那麼多,我偶而在部落格發表點心得感想,網友有空,給我點建議、質疑或稱讚,我都十分歡迎,也不會要求知道網友的真實身分,大家隨緣就好。
注:在中時部落格開格的格主多以真名示人,但使用化名的也所在多有,這在其他部落格網站更是常態,所以更不可能以此要求網友。